个人所得税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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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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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与此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如下: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
1. 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
1. 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所得额。
2.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附一:
旧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税率)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附二:
旧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
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
不超过4,75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注: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不含税级距适用,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工薪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
原扣除标准为中国公民2000元,新的个税方案实施后提高到3500元;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确定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即共扣除4800元。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由二审稿的3000元提高到3500元。
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重新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以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第一级税率为3%。
新的个税方案实施后,广大工薪人士的纳税及个人收入情况有什么变化呢?
9米计算器根据最终的个税方案,制作了《新旧个税标准纳税对照表》,供大家参考。
与网上大部分的对照表不同,此对照表中,考虑了三险一金的情况。
9米采用平均工资3000元、社保个人缴费比例11%、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8%作为计算依据。
由于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此对照表结果仅供参考。
从此表可以看出,税前收入在10000-12000范围的减税幅度最大,而25000-40000范围的几乎没有变化。
附:
以下是由网上摘录的个税调整对照表
个税调整前后对比
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元)
调整前(元)
调整后(元)
税减少了(元)
税增加了(元)
3500
125
0
125
4000
175
15
160
5000
325
45
280
6000
475
145
330
8000
825
345
480
9000
1025
545
480
1万
1225
745
480
1.5万
2225
1870
355
1.9万
3025
2870
155
2万
3225
3120
105
3.86万
7775
7775
无变化
5万
11025
11195
170
7万
17425
17770
345
10万
28825
29920
1095
标签:
3500元起征,7级税率,个人所得税构成,个税起征点,最新个税税率表,最新个税计算器,缴纳个税对照表
图解工薪收入、三险/五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构成
工薪所得构成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五险一金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到手工资为什么那么少?
什么是税前税后工资?
这些都是让很多的工薪阶层困惑的问题。
制作了工薪所得收入构成的示意图,让大家能够直观地了解到自己收入的组成情况。
概括地说,个人的税前工资中,要先缴纳社保(三险)和公积金(一金),之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起征点的话),剩下的便是个人的税后工资(到手工资)。
而单位除了支付你的工资,还要为你再缴纳单位需要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五险一金)。
举例来说,假如你在上海工作(不同地区的缴纳基数、比例都不尽相同),税前工资是6000元,并假定缴费基数也是6000元,那么按新3500元起征的税制,要缴纳三险一金约1080元,个税约42元,到手工资约4877元;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约2640元,总共支付约8640元。
又假如你在北京的月薪是10000元(税前),且缴费基数也是10000元,那么缴纳的三险一金约2223元,个税约322元,到手工资约7454元;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约4410元,总共支付约14410元。
知道你的到手工资为什么那么少了吧?
由于个人所得税计算涉及社保、公积金的税前扣除,而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单位所采取的缴费类型、缴费比例各不相同,使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非常复杂。
1.什么是税前工资?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定义,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从纳税意义上的税前工资,即是指每月各种收入的累加(工薪所得)。
例如A员工的工资单上列出基本工资3000,岗位工资1500,车补300,饭补200,房补1000等,加起来的总和6000元为其税前工资,而不是仅以3000元或是4500元作为税前工资。
2.什么是税后工资?
税后工资是税前工资扣减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后的实际到手工资。
对于大多数人的工资范围来说,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占税前工资的11%(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个人与单位相同)则根据所在地区不同,从5%-12%不等,有些单位可能还会有补充公积金。
社保的单位缴纳部分约占税前工资的30%左右。
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是税前列支(扣除的)的。
3.税后工资的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税后收入=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个人所得税
其中: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
扣除标准(或称为“起征点”)为中国公民3500元(2011年9月1日之前为2000元),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确定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之前为2800元),即共扣除4800元。
以A员工6000元税前工资为例(假设其在北京工作,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且缴费基数也为6000元),通过计算的结果为:
养老保险8%:
480.00
医疗保险2%:
120.00(+3元大病统筹)
失业保险0.2%:
12.00
公积金12%:
720.00
个人缴费合计:
1335.00
应纳税额总计:
1165.00
缴纳个税:
34.95
税后收入:
4630.05
4.税后工资是所有的收入吗?
税后工资是当月的到手收入,但并不意味着这是员工的所有收入。
在工资的个人扣缴部分中,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交给国家的,并且不再归个人;社保虽然交给国家,但最终仍然会应用于个人;而公积金,则可理解为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强行作为长期存款(有很低的利息)。
更重要的是,相应于个人扣缴的社保(11%)和公积金(5-12%),单位需要缴纳更高比例(比如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1%,公积金5-12%,各种比例根据地区不同或执行标准不同而略有差别)。
以A员工为例,相应其个人缴费1335元,单位则需要缴纳2646元,其中包括养老保险1200元和住房公积金720元,这些其实都是属于员工个人的收入,只不过暂时不能按月支取而已。
A员工税前工资6000元,税后到手收入为4630元,而如果算上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A员工实际的收入(非全部可支配收入)则超过7000元。
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分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附件一
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附件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0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八条修改为: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
二、第二十七条修改为: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
”
三、第二十九条修改为: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
本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新个税方案与现行方案缴税对照表
此对照表制作的依据是上述可能实施的方案并考虑了三险一金等因素。
由于此方案尚在审议当中,且个人所得税计算涉及其它各种复杂的因素,故此表仅供参考。
计算公式:
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3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税前工资-三险一金
其中三险比例按照税前收入的11%,公积金按照8%,并以假定月平均工资3000元的三倍9000元作为缴费封顶数。
缴费基数按税前工资的90%计算。
由此表可以看出,受益较大的属5000-12000范围的人群,相当于到手工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4-5%,勉强可以弥补CPI上涨带来的损失。
而税前工资超过20000元的,由于缴税增加,到手工资会比现在要减少。
“一个月收入为1万元的白领,每月要拿出6600元来缴税。
”近日网上流传的一则帖子,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针对这一说法,有关财税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指出帖子的内容存在常识性错误,可能会对公众产生误导。
焦点一:
“三险一金”是税?
【网文】月收入1万,要缴14%个税,12%公积金,8%养老保险,4%医疗失业险,合计3800元,剩6200元
【回应】“三险一金”不是税,绝大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将来可归个人支配。
个人所得税实缴765元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刘佐说,帖子把个人缴税分成了三部分,一是要缴14%的个人所得税;二是要缴24%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三是消费要缴17%的增值税和28%的各种杂税。
实际上,这样的计算方法有不少错误,所以不可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刘佐分析说,根据税法规定,并不是全部的工薪收入都要缴个人所得税,而是要先扣除按照工薪收入计算缴纳的“三险一金”,再依法扣除2000元个税起征点,剩下的部分才缴个人所得税。
月收入10000元,扣除23%的“三险一金”(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8%、医疗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1%、住房公积金12%)2300元,再依法扣除2000元,余下的收入是5700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是765元,占10000元收入的7.65%。
“所以,收入10000元要缴14%个税的说法显然不准确。
”刘佐说。
刘佐说,把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当成税收,是明显错误的。
“就拿住房公积金来说,个人缴的12%,加上单位缴的12%,都被存入个人账户,既可以用于本人现在买房,也可以在本人退休以后连本带利一并提取。
也就是说,不论是个人缴的还是单位缴的公积金,最后都是归个人支配的收入。
”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刘尚希说,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三险一金”,个人缴纳的钱很多都是进了个人账户,将来可以归个人支配,不应该算作纳税支出。
焦点二:
增值税转嫁消费者?
【网文】如果拿出6200元全部消费,需要为消费的商品埋单17%增值税、28%各种杂税=2800元,2800+3800=6600元
【回应】增值税、营业税并非完全转嫁给消费者,28%“杂税”的说法没依据
刘尚希介绍说,增值税、营业税是我国主要的税种,都属于流转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营业税是以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刘尚希认为,在生产、流通、消费整个过程中,生产者和经营者有可能把一部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但并非全部转嫁给消费者。
当商品供大于求时,税负是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的,只有当商品供不应求时,商家才可能将税负全部转嫁给消费者。
而目前我国市场大多数商品都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所以“消费者为消费的商品负担17%的增值税”是很极端的说法。
至于帖子中提到的28%的杂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教育附加费等),就更让人难以理解了,这些税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存在的。
刘佐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税率分为17%、13%和0三档,营业税税率按不同行业分为3%、5%等不同档次。
上述两种税是分别征收的,征了增值税的商品就不再征营业税。
就算税负都由消费者“埋单”,不同商品的税负也不尽相同。
比如,家用电器的增值税税率是17%,书籍的增值税税率是13%,饭店的营业税税率是5%。
也有一些商品、劳务和纳税人可以依法免税,如农民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公立学校收取的学费免征营业税。
有些特殊商品要征收消费税,如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小汽车和高档手表。
目前,消费税税率最高的是甲类卷烟,生产环节的税率为56%,批发环节的税率是5%。
专家表示: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其日常消费不可能都是购买卷烟。
因此,帖子中所说6600元的税额相当离谱。
”
焦点三:
减轻居民税负,空间有多大?
【网文】月入万元缴税6600元
【回应】帖子中的一些假设方法和计算从根本上是错的。
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减轻居民税负
刘尚希表示,帖子中的一些假设方法和计算从根本上就是错的,算出来的结果不科学不准确,可能会使公众造成误解。
但这样一则帖子之所以能够在网上广泛流传,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说到底还是人们对个人税负水平十分关心。
最近,国家已经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今年拟从调整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两个方面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这对于广大中低收入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刘佐认为,鉴于中国的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体,除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外,似乎还可以考虑适时酌情降低食品、药品和服装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税率,同时提高某些奢侈品、高档商品的消费税税率,这对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让消费这驾马车“多拉快跑”,同时调节高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应当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和财政支出中用于直接改善民生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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