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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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
贵阳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16〕9号)精神,为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的各项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贵阳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总体思路是:
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围绕提升电力普遍服务能力,全面解决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低、电压稳定性差及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用电瓶颈问题。
二、总体目标
到2018年,全面建成安全可靠、结构合理、适度超前的农村配电网,实现动力电入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可再生能源发电无障碍并网,全面解决农网低电压、卡脖子问题,显著提升农网自动化和计量智能化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
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徐昊(副市长)
成员:
邓龙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唐振江(市大数据委主任)
方随洪(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刘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裴斌(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华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春生(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副主任)
胡欣(市规划局副局长)
肖明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林昌顺(市交委副主任)
彭玉荣(市农委副主任)
张义强(市水务管理局总工程师)
徐晓艇(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刘良虎(市移民局总工程师)
李冰溪(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周志勇(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雪梅(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李建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总会计师)
洪兵(花溪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汪杰(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张恺(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张明权(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廖勇(修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凤刚(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许忠(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谢良(贵阳供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彭显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峻辉、李建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如有工作需要,由市发展改革委代章。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全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指导电网企业做好全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全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国办发〔2016〕9号文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做好我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相关工作。
1.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完成属地农村电网建设项目目标任务。
2.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做好农村电网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工作,符合条件的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列入重点建设项目。
3.市公安局:
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中电力线路设备保护、施工中公共安全及爆破审批等的协调工作。
4.市国土资源局:
做好农村电网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
5.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城市、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电力设施布局要求,严格控制变电站用地和线路走廊,按程序办理农村电网建设项目相关规划手续。
6.市生态文明委:
简化报批手续,协调做好环保评估、验收等相关业务协调工作。
7.市交委:
协调农村电网建设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工作,配合电力部门完成高速、高等级、县、乡公路跨越以及变电站进站道路接口手续的办理。
8.市水务管理局:
涉及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协调工作及电网防洪标准确定,协调农村电网建设过程中的水务相关工作。
9.市公安消防支队:
针对农村电网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协调做好变电站生产、综合楼消防设施图纸审查及消防验收工作。
10.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调做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宣传工作。
11.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监督检查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12.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移民局、市农委:
负责提供旅游景区、移民、美丽乡村等的用电需求。
13.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参照市相应机构职责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按要求成立相应的农村电网建设协调组织机构,并建立定期协调机制,组织机构延伸到乡(镇)一级。
(二)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将供电部门提供的经过审批的农村电网建设项目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控制范围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预留,并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对变电站站址、线路路径进行讨论、协调,确定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配合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三)供电部门负责分解、下达农村电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按期完成,对于符合条件的区(市、县),积极争取电网投资项目。
(四)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征地、拆迁、青赔补偿标准与供电部门积极协调对接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农村电网建设过程中,如有关区(市、县)属地供电局与赔付主体集体或个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有关区(市、县)属地供电局应向当地区(市、县)人民政府提交赔付协调书面申请。
原则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协调工作。
(六)对农村电网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手续,各职能部门在规定范围内简化办理流程,并严格按照规定期限批复。
五、检查和考核
(一)市人民政府每年年初将各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电网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贵阳市农村电网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纳入考核。
(二)由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督查组。
对有关区(市、县)年度农村电网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市政府。
对协调工作不力影响工程开工、投产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三)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贵阳市农村电网建设推进会,通报农村电网建设推进情况,组织商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贵阳市农村电网建设目标
责任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贵阳市农村电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电网建设征地拆迁等问题,切实保障用电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贵州省农村电网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对象
(一)考核内容。
贵阳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规划、贵阳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方案,年度农村电网建设投资计划等文件提出的有关区(市、县)农村电网建设目标和任务年度完成情况。
(二)考核对象。
1.贵阳市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2.贵阳供电局。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由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考核指标,贵阳供电局考核指标两方面构成。
(一)政府指标。
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考核指标由“定性+定量”的两类评估指标构成,其中定性评估对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举措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包括签署工作协议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农村电网建设项目审批及验收绿色通道、落实征地拆迁补偿代赔付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电网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等规划工作机制等内容;定量评估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包括主网工程按期投产完成率、农村电网建设投资完成率、农(配)网改造升级投资完成率等内容。
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贵阳供电局考核指标。
贵阳供电局考核指标为定量指标,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包括农村电网建设投资完成率、农(配)网改造升级投资完成率、工程投产完成率、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等内容。
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考核程序和方式。
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上一年度农村电网建设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填报农村电网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表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提交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贵阳供电局在次年一季度对上一年有关区(市、县)农村电网建设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全市通报。
(二)贵阳供电局考核程序和方式。
贵阳供电局汇总上一年度全市及有关区(市、县)供电企业农村电网建设完成情况,对农村电网建设目标责任进行自查自评,填报农村电网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表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市有关部门在次年一季度对上一年贵阳供电局农村电网建设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全市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贵州电网公司通报。
四、奖惩措施
(一)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奖惩措施。
按照“保底线、多激励”原则,对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工作积极、实施进度较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区(市、县),对其电网投资额度计划安排予以倾斜支持;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区(市、县),相应减少该区(市、县)电网投资额度;对工作推进缓慢、工程建设明显滞后、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区(市、县),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二)贵阳供电局奖惩措施。
如因工作推进缓慢、工程建设明显滞后、工作效果低于预期目标,考核结果“不合格”,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通告贵州电网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作协调力度。
电网项目支持性文件办理时间长和征地拆迁难度大是当前影响农村电网建设较为突出的问题。
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研究出台支持农村电网建设的具体举措,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加快办理农村电网建设项目相关支持性文件;建立县、乡、村等保障机制,加大协调力度,落实征地拆迁代赔付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有关区(市、县)可参照本办法,对下级政府农村电网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电网企业主动做好衔接。
电网企业要发挥好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落实专人对口联系,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对工程建设的合理要求,优化工程设计,工程推进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三)建立农村电网建设通报制度。
贵阳供电局按月汇总全市农村电网建设完成情况和重点项目进度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农村电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重要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本办法由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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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 实施 一轮 农村 电网 改造 升级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