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地农民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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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关于失地农民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xx县失地农民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县农业局)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农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维系农村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
为了全面掌握农民失地情况,根据市农委通知要求,就全县农民失地情况进行了初步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失地的基本情况
xx县辖城关、黄堡、后坪、过渡湾、寺坪、歇马、马桥、马良、店垭、龙坪等10个镇和两峪乡,261个村(含社区),78499户。
全县总人口28.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03万人。
农业局联合人社农保局、国土局耕保股联合调查,xx年,因各种原因全县失地面积达到711.6亩,牵涉农民450人,其中劳动力261人,进行社保安臵169人(养老保险),共发放征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青苗补偿费)1875.8662万元。
失地农民主要因征用土地而失地,土地基本流向国道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农民失地后生产生活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收入不稳定的失地农户认为,因失地他们的生产生活出现了困难和问题。
但目前因我县落实补偿政策较好,未出现因农民失地问题造成的越级上访事件。
1、基本生活保障功能弱化。
由于征地涉及到的农民,有的征用的土地多,有的征用的少,仅有几分地。
失地农民认为征地对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影响,补偿费用对他们来说
只能权宜之计、一时之用,从长远看,使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其最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3、失地农民的生存将更趋艰难。
据反映失地的农民只顾眼前利益,没有从长久的生存角度考虑,绝大多数农户把安臵补偿费用于补贴家庭的日常开支,改善生活住房、购买摩托车、家电等生活用品。
只有少数农民用于非农产业投资,用于寻找就业门路或扩大再生产。
从眼前看,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但从长远看,补偿费吃光用尽后,这部分失地农民的生存将难以为继。
二、农民失地的原因分析
造成全县农民失地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重点工程和公路建设用地。
由于国家重点工程和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城乡基础设施步伐的进一步加快,特别是国家和地方公路建设更是突飞猛进。
近年来,公路建设占用了许多耕地,如我县寺坪镇修建高速公路占用了部分耕地。
4、自然灾害造成失地。
由于我县是山区县,自然灾害频发,农业基础设施陈旧,梯田、坡耕地较多,因水毁造成部分农田被毁。
三、农民失地补偿情况
为妥善解决农民失地问题,避免农民失地而导致生产生活困难,保持社会稳定,我县对失地农民补偿和安臵主要采取了一下措施。
2、对部分失地农民给予土地调整。
为了保障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有的乡镇村社采取给失地农民调整土地的方式,达到人人有地种、人人有饭吃的目的。
3、对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帮助。
为了解决失地农民失业问题,各乡镇千方百计开拓就业门路,给失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
一是占地企业安臵就业。
近几年占地企业都把安臵失地农民就业作为解决农民失地问题的主要措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被
占地村的劳动力就业,确保失地农民不失业。
二是失地农民落实社保。
在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宣传政策,给部分失地农民落实了社会养老保险。
三是号召农民转变观念,开创新业。
各乡镇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兴办家业,有的从事了商业服务业,吸纳了部分失地农民。
四是鼓励失地农民劳务输转。
各乡镇积极组织劳务输转活动,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外出务工。
四、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以更优惠政策,帮助失地农民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1、充分认识保障失地农民利益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一定要本着不让失地农民吃亏、不让失地农民因失地而导致生活水平下降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使失地农民不失利,不失业,不失居,有保障。
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2、切实解决失地农民最关心的是两大问题“出路问题”和“退路问题”。
出路问题,就是就业问题。
被征地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维持家庭可持续生计的主要。
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根本的出路在于就业。
目前失地农民就业状况不容乐观,在诸多失地农民就业无门的情况下,往往只能靠一次性安臵费用来维持生计,而这点安臵补助费远远不能取代以往土地所具有的“最后的保障”的社会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的资金难以为失地农民再造一个可持续的生计。
退路问题,就是社会保障问题。
对农民而言,土地承载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
土地一旦被征用,他们的保障便成了“空中楼阁”。
凭他们“卖地”时获得的那一点微薄的收入,要想一次性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问题实在是不现实,何况在政策上又有对农民不利,从长远看,基本的生活将得不到保障。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一、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
(一)根据省政府[xxxx]xxx号文,我县对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初步拟订了有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对象。
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失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列入保障对象。
具体保障人员,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确定,并予以公示。
2、保障形式。
一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
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按不低于1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
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社会统筹帐户用于调剂。
缴费标准主要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
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按缴费水平确定,以确保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为原则,保障标准不低于最低社会保障线。
保障对象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的余额可依法继承。
二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区分年龄分档缴纳),建立个人专户和统筹帐户。
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同上),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统筹帐户用于调剂。
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
缴费对象属农民身份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农转非”的,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城市低保;就业的,按规定参加企业扩面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对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实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
3、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一是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
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共同出资筹集。
其中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县政府土地收入中列支;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集体补助应占大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保障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及时转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户,单独建帐,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参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进入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财政比较困难及各方面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施。
(二)截止xx月xx日,我县失地农民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xx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有xxx人。
其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xx人,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最高的xx元,最低的x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
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
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
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
二是村集体没有认识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
三是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
一是就业岗位有限,失地农民就业难。
二是受下岗职工和的冲击,就业岗位越来越激烈。
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
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就业困难重重。
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行业,如装卸工、建筑业等。
(三)医疗、教育没有保障。
医疗、教育支出大,部分农民不堪重负。
调查农户中大多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占有很大的开支;有的两个小孩同时在上学,读中专、大专、大学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本身的收入很难维持,更没有资金为自己参加技术培训。
三、有关建议
随着城市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大,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开发建设,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尽快建立完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
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而且制度建设基本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
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其资金筹措应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思路解决,明确各类征地主体无论作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金,并专户储存、专门机构管理。
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购买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
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退休年龄段农民因其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应适当提高。
二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二)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
重视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
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转岗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
(三)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
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
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
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
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关于失地农民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了771.6亩耕地。
(二)按照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2亩统计,自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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