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超库房管理守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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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超库房管理守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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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超库房管理守则doc
超市商超库房管理制度1
超市库房管理制度
1、为规范门店库区管理,更好地服务营运,对各店库房管理规范如下:
2、本制度适用于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3、卖场库区分类:
按商品存放地点的不同,卖场内库区可以分为卖场货架库区和后仓库区。
4、卖场货架库区管理
库区主要用于存放TOP20商品。
其他商品原则仅限货架陈列。
4.1.货架库区管理原则
4.1.1原则:
商品的库存存放与商品的陈列原则上要相互对应,即某一货架的商品库存应存放在该商品陈列位置的附近。
4.1.2消防原则:
货架库区存放商品,不得遮挡空调风口、喷淋头、插座、及其他消防设施。
4.1.3安全原则:
商品摆放按照上轻下重的原则上下摆放,纸箱宽度不得超出货架的宽度,货架库区存放高度不得超过110cm,
4.2.卖场货架库区标准
4.2.1充分利用库存空间,最大程度地减少空间压力。
4.2.2商品外箱要有库存单,各项内容齐全,外箱有库存单的一面朝外。
4.2.3商品库存与商品陈列位置原则上做到一一对应,库存布局与卖场布局要相对应,库存清晰。
4.2.4库存分类码放,单品库存尽量采用先纵后横的码放方式。
4.2.5商品库存设置要便于补货等营运操作。
4.2.6所有库存区的纸箱要封箱、封底。
4.2.7严格遵守安全码放原是,高货架上的库存商品,须有缠绕膜固定。
4.2.8高货架上的库存商品的码放采用交叉码放原则,并全部码放在栈板内。
4.2.9高货架上的商品在栈板上码放不许超过1.6m高度(含栈板)。
5、卖场后仓库区管理
5.1.后仓管理原则:
5.1.1分类原则:
商品库存的存放符合商品分类的原则,与商品陈列的分类原则相同。
5.1.2唯一原则:
商品库存的区域原则上维持唯一区域的原则或某一小范围内唯一区域的原则。
5.1.3标志原则:
商品库存区的所有库存都必须有明确的标志,包括品名、数量等重要内容。
5.1.4安全原则:
商品库存的存放必须符合安全原则。
如堆放的商度和稳定性等。
5.1.5调整原则:
商品库存区的各种商品库存是不停变化的,必须定时进行调整,以增加空间的利用,维持统一的库存管理原则和方法。
5.2.后仓管理标准
5.2.1库存分类码放,单品库存尽量采用先纵后横的码放方式。
5.2.2商品外箱要有库存单,各项内容齐全,外箱有库存单的一面朝外。
5.2.3商品库存设置要便于补货等营运操作。
5.2.4所有库存区的纸箱要封箱、封底,不得有单独包装商品。
5.2.5易燃性商品要单独在特别区域存放。
5.2.6库存码放的重要准则是安全,任何时间、地点,商品不能从库存区上掉下来。
5.2.7商品不能超高度码放,要求宽度不得超出栈板的规格,高度不得高于132cm。
适当进行货架分层,要考虑承重和受力。
5.2.8商品保持墙距20cm、灯距50cm、顶距50cm、柱距20cm、货距20cm,同时不能阻碍消防喷头和其他一些电子设施。
5.2.9库存商品不能放在地上,必须存放在货架或栈板上。
5.2.10库存内必须留有通道,保证商品进出通畅。
5.2.11不能占用库存区消防器材的位置存放商品。
5.2.12特殊、贵重商品的库存必须有上锁的门,并有专人管理。
5.2.13码放商品的栈板摆放应做到一条线原则,且不得超出“黄色警戒线”。
5.2.14栈板下杂物要定期进行清理,要求每周五会后,组织员工进行清理。
5.2.15空栈板不得竖立或斜立,以防伤人。
5.2.16高货架存放商品要注意码放整齐、平稳、匀称,严禁有商品超出栈板,松散品必须用胶膜缠绕,防止掉下。
5.2.17残次、坏品应划定单独区域存放,并及时办理退货。
6、卖场库区的调整
6.1.调整原因
6.1.1超市的库存区是动态的,变化的,不是静止的,必须依实际进行不断的调整。
6.1.2楼面的布局及货架上的空间不可能是完全意义上的一一对应实现。
6.1.3库存的区域有限,为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库存空间。
6.1.4便于营运的各项作业的进行,如补货、订货、库存盘点等。
6.1.5维护系统库存的准确性。
6.1.6发现滞销品项及孤品、库存量少者,减少损耗,便于控制管理。
6.2.调整方法
6.2.1将货物数量不足的两板或几板货并在一起。
6.2.2将大小组类的或相关别的货物进行归类码放。
6.2.3各商品各大组的库存采取终始点界线分隔。
6.2.4补货频率高的商品优先放在低位库存区。
6.2.5商品体积大优先放在高层库存区,商品品项较多的类别优先放在低位库存区,零星商品和易吃、易盗的商品放在货架库存区。
6.2.6部门间调整由主管提出计划,处长批准,即可执行。
处长监督调整目标的达成。
6.2.7整个店内调整由主管提出调整计划,处长审核,店长批准后,组织人力、叉车进行调整,处长负责调整目标的达成。
7、库区的标识
7.1分类标识应张贴在货架横梁左侧,用“红底白字”或“蓝底白字”即时贴张贴。
7.2《库存单》的使用
7.2.1.单一商品使用一张《库存单》,保质期期限补同时,则按不同的保质期限,摆放商品填写在同一张《库存单》上。
7.2.2.《库存单》具体填写内容:
商品名称、货号、库存数量、食品保质期,填单人及填单时间。
7.2.3.补货后如库存数量有变动可填写新的《库存单》,或直接修改库存单库存数量,填写人在数量修改栏位签字确认。
7.2.4.《库存单》粘贴在商品外包装箱的左下角,并与纸箱下边对齐。
8、责任
8.1由各柜组、处人员应按此规范每日进行清理、整顿,各处长负领导责任;
8.2收货课负管理责任,负责按管理办法进行跟进,并对未按要求操作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报店长处罚;
8.3防损处对商品及存放安全负管理责任。
负责按管理要求进行安全跟进,并对影响安全的责任人和事,提出处罚建议报店长处罚;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超市商户管理制度1
商户场内管理规范
一、商户场内管理规范
1、商户进场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着我方规定的统一
工装并服从我方统一规定。
2、调货规定:
商场允许商户将专柜货品调出商场,但为保证商户货品安全,货品调出商场必须经
楼层主管签字认可,否则商场一律不准放行。
3、进出货规定:
商户进出货使用本商场专用货梯或步梯,不允许使用客用电梯。
4、销售规定:
本商场实行统一收银,各商户不得在卖场内不经收银台,私收顾客现金或进行场外
交易,各商户也不得将团购业务介绍到其他商场或专卖店。
5、商品规定:
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品牌经营,所上货品必须与合同所签订的品牌相符,商
户不得将合同约定以外的品牌拿进商场销售,同时所提供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及私自更换商标的商
品。
6、装修规定:
商户柜位装修必须按照商场规定进行,货架高度、摆放位置、柜内动线等必须严格
按照商场的装修规范执行。
7、经营规定:
商户在本商场统一规划管理之下自主经营,自主承担经营盈亏与风险。
商户不得私
自转让、转租。
8、人员规定:
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
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
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
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
9、处罚规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商户将处以50—5000元的罚款,罚款由商户货款中扣除,有另
行管理规定者并行处罚。
10、举报规定:
凡对以上行为进行举报者,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罚款金额40%的奖励。
二、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
1、品牌进场或移位必须填报区域《装修方案审批表》,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电气线路、开关箱等),并提供灯具、电线及PVC管的合格证。
由店长签字,而后护损部、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审批时,必须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工程部方可审批合格。
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防损部报消防部门审核。
2、办理动火、动电手续,交防损部安排并签署安全责任书(附)。
3、商场通知工程部安排现场监护指导和接电人员。
4、商场、工程部和防损部监护人员共同验收,最后接火营运。
商场品牌装潢十二大禁令:
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
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
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200元。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9、严禁私自移动收银台和电讯设施。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2、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否则,不予验收接电。
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化,必须合乎相关标准,违反标准者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500元。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区域装修所用木龙骨、木工板必须刷防火涂料,确保防火安全。
2、油漆工艺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在防损部认可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3、区域装修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品时,必须通知商场防损部,工人下班后交给防损部监控人员妥善保管,且集中定点存放。
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处理,并处罚款500-1000元。
4、进场搬运铁制材料或成品,需倍加注意,不得损伤已完成的装修面,否则视情节扣除一定数量装修保证金。
5、施工人员离场,必须对现场进行清除,防损部要对其所携物品例行检查,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出场。
6、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规程。
7、施工单位应配有安全员,确实做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
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交防损部统一管理。
8、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统一的指挥,不经允许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乱接临时线路,
私接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
违者要从严惩处。
9、厂家上货、调换商品、撤出货柜必须经楼层业务经理或公司领导批示,向执勤防损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四、专柜人员管理
1、上岗
(1)、各新进品牌厂商、商户在正式营业前一天须办理完毕导购员的聘用及上岗手续。
(2)、导购员可以由商户自带或从人事部储备导购员中挑选。
(3)、上岗手续(要求商户及导购员必须同时在场):
(A)、导购员交验两证(学历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B)、经人事部经办人面试合格后填写应聘表。
导购员持登记表至所在楼层,楼层主管签字后,返回。
(C)、商户工作人员至财务部交费。
厂商(商户)需按聘用人数交纳管理保证金1000元/人(品牌撤场后退还),工装费、培训费、工牌费。
(D)、实习导购员参加每周一、周四安排的应知应会部分培训及考核,每月月底安排服务意识内容培训及考核。
(E)、实习导购员在一月内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
(F)、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健康证,即可换正式导购员工牌。
2、辞职
(1)、辞职手续
(A)、员工提前30天至人事部领取辞职申请表并填写。
(B)、30天后,经商户、楼层经理、助理签字同意后,至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C)、辞职员工将辞职表、工牌、导购员管理手册一并交回人事部备案、存档。
(2)、未交回工号牌者,处罚10元;未交回《专柜导购员管理手册》者,处罚50元。
3、工装
(1)、工装穿着规定
(A)、导购员上岗须着百惠统一应季工装,工装费用由商户负担,商户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形式由导购员自行负担,但如导购员为商户工作时间超过半年,应由商户承担工装费用。
(B)、如果商户需要着品牌全国统一形象工装,必须经人事部审批备案后方可着装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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