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制度汇编.docx
- 文档编号:9727808
- 上传时间:2023-02-06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2KB
纪委制度汇编.docx
《纪委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纪委制度汇编.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纪委制度汇编
纪委制度汇编
篇一:
枫田镇纪委工作制度汇编
枫田镇纪委工作制度汇编
1.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3.政务公开制度
4.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5.镇、村(社区)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6.岗位首问责任制
7.工作人员服务承诺制
8.村(社区)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9.村务公开制度
10.纪委工作列会制度
11.纪委案件协查会审工作制度
12.纪委教育、监督工作制度
13.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六要六不要”
14.镇、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5.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6.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17.村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制度
18.政府资产管理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3、不准利用职权索要财物,刁难群众,行贿受贿,贪污腐化。
4、各村(社区)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村民小组设立廉政监督员,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5、对村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
6、认真学习掌握方针政策,带头执行政策,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7、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营造清风气正,健康向上的氛围。
8、带头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知荣明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全镇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政廉洁的榜样。
经研究制订以下规定:
1、每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2、领导干部不得以权谋私。
接受单位(村组)、企业及个人的贿赂。
3、党政领导各自必须认真负起分管方面的工作。
严格把好经济方面的开支关,做到收支两条线。
帐目清楚,杜绝漏洞。
严禁滥发钱物,违者按违反财经制度处理。
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办理。
4、党政领导不能用公款为私事向上级送礼、送物。
违者按贪污论处。
5、党政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中在建设项目中入干股等其它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6、党政领导不准私用公车。
7、党政领导不得用公款为私事请客吃饭。
8、党政领导干部不准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受礼金。
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2、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对外公开内容:
(1)有关年度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镇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
(2)有关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款式物发放、优等抚恤等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
(3)镇政府各办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有关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4)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对内公开内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5)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6)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7)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8)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9)、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3、镇政府及各村(社区)要及时更新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内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广播、网络、便民手册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4、对镇政府政务公开的监督
(1)建立健全镇机关和派驻单位内部监督制度。
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
(2)发挥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将公开内容及时向镇人大办报告。
(3)实行预公开制度。
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先公布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4)对镇财政预决算情况和有关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定期审计。
(5)由镇人大、纪委、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企事单位等派员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6)设立举报电话。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1、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额送礼和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
4、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
5、不准参与宗教等非法组织活动。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不准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8、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9、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10、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镇、村(社区)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镇政府各办及村(社区)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诫勉谈话:
1、法律政策观念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2、镇党委、政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
3、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解决的正当要求、久拖不决、致使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
4、宗教、派性思想严重,闹不团结、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
5、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6、民主评议不称职超过三分之一的。
7、工作中有不廉洁行为或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
8、对在年度综合考核评比中连续两年列后两位的村委的负责人(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岗位首问责任制
1、凡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镇政府工作人员被询问的第一位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权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2、首问责任人对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按服务承诺及时办结。
3、属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为对方联系有关经办干部或领导。
4、对不属于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向对方作解释说明,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责任人对需较交有关责任人办理的事项,应及时转交,不得贻误。
6、违反本制度被投诉查有实据的,按失职论处。
工作人员服务承诺制
1、在工作中,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做到整洁接待,耐心地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2、对应马上理办的应立即办理,不拖不推,不刁难。
3、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
4、严格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做到不乱收、不多收、不允许的收费坚决不收。
5、以上若者违反一次批评教育,二次扣除当年奖金福利,三次给严重警告处分并待岗一年。
若触犯了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村(社区)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加决策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二)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三)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
推荐提拔任用干部,发展党员、党员干部违纪处理等都要向群众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在做到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定做出后要向党员干部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各村(社区)要在便于村民观看和监督的公共场所设置党务公开栏,每季度公布一次。
村务公开制度
篇二:
20XX年乡镇纪委各项工作制度汇编
中共XX乡(镇)纪委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20XX年5月
目录
目录..............................................1
XX乡镇纪委组成及人员分工..............................2
XX乡镇纪委工作职责....................................3
XX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4
纪委专职副书记岗位职责................................5
XX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7
XX乡镇纪委工作纪律....................................8
XX乡镇纪委工作学习制度................................9
XX乡镇纪委议事制度...................................11
XX乡镇纪检渠道信访工作首接首办责任制.................12
XX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16
XX乡镇党风廉政守则...................................20
XX乡镇纪委组成及人员分工
纪委人员组成:
纪委书记:
专职纪委副书记:
纪委委员:
纪委人员分工:
纪委书记:
负责全镇纪检全面工作,主持全镇纪委的日常工作,开展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
纪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负责全乡纪检监察日常具体工作开展,重点督查农村基层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职。
纪委委员:
协助纪委书记开展调查研究,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专项检查和财务审计,处理纪检信访件,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分别协助管理监督村级和镇直部门的财务、信访、案件调查等工作。
XX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本级党委的决议、决定;
2、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科学文化知识等;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4、协助镇党委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员干部的教育计划以及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管理等;
5、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等建设,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组织、党员的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完成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服从党委的中心工作。
XX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镇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协助党委抓好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和促进本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镇纪委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总结,经常督促检查。
亲自参与和指导本镇违纪违法案件调查。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抓好纪检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镇纪委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能够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的正确性。
负责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作情况。
7、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三:
廉政制度汇编
河北省纪委十个严禁
一、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
二、严禁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三、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四、严禁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指标,违规收费、罚款;
五、严禁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采取强制措施;
六、严禁违规指令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研讨、培训等活动;
七、严禁为个人及其他关系人谋取私利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强令下级机关或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八、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及健身活动;
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国内或出国旅游;
十、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及其它娱乐活动.
河北省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十个严禁”问责暂行办法(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狠刹不良风气的规定》(简称“十个严禁”),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十个严禁”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问责:
(一)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拖延办理;
(二)不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致使应办事项无人受理,不予办理,未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四)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报”;
(五)违规向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六)违法实施处罚、检查、行政许可或采取强制措施;
(七)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徇私舞弊;
(八)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或强令下级机关或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行使职权;
(九)违规指令单位或个人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借机收费或变相收费;
(十)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设臵罚没处罚事项;
(十一)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罚没范围、标准;
(十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仍按照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
(十三)违反规定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十四)将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进行收费;
(十五)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只收费不服务或强行服务收费、搭车收费;
(十六)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十七)违反规定到企业集资或无偿占用企业钱物;
(十八)强行要求企业及下级单位订阅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
(十九)违反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臵检查站、收费站,擅自上路拦车、收费、罚款,超范围、超标准以及自立项目收费、罚款;
(二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二十一)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
(二十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十三)利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之机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二十四)用公款旅游或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旅游;
(二十五)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
(二十六)私自以借为名占用下级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车辆;(二十七)无故迟到早退,屡教屡犯;
(二十八)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脱岗空岗、聚众聊天;
(二十九)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炒股、打游戏或非进行集体组织的打球、游泳等健身活动;
(三十)其他违反“十个严禁”规定应予问责的行为。
第六条有本章所列问责情形,属于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的,对当事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属于单位行为的,对单位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对作风方面问题严重且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单位,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问责的方式及适用
第七条问责方式:
(一)告诫;
(二)责令公开道歉;
(三)停职检查;
(四)调离岗位;
(五)降职;
(六)责令辞职;
(七)免职;
(八)辞退。
上述方式,除辞退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作出降职、责令辞职、免职和辞退决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纪委 制度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