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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复习资料
形势与政策复习资料
当前经济形势和农业农村发展形势
一、当前经济形势分析
二、今年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
三、今年下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
四、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
五、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
六、今年下半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路和重点工作
一、当前经济形势分析
(一)背景:
1、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中,在“GDP增速大幅下滑”的担忧中,我国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增长缓中趋稳、夏季粮油再获丰收、物价涨幅进一步回落、新增就业持续扩大,这与世界上许多主要经济体经济持续下滑、失业状况迟迟得不到改善形成鲜明对比。
2、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依然严峻:
(1)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还在不断显现,世界经济复苏一波三折,脆弱的市场信心更不易恢复,极易导致国际外汇、证券、大宗商品等市场持续波动,世界经济低速增长可能持续相当长时期,扩大外需的难度增大。
(2)从国内看,我国经济趋稳的基础尚不稳固,扩大有效需求面临不少制约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实现全年农业丰收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突出的问题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比较大。
(二)聚焦三季度经济数据
[CPI]9月份CPI同比上涨1.9%[PPI]9月PPI同比下降3.6%
[外贸]9月我国进出口总值增6.3%[信贷]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6232亿
[PMI]9月制造业PMI回升至49.8% [房价]8月份70大中城市房价半数环比上涨
1、GDP数据:
经济增速三年来首跌破8 ——房产调控是经济增速下滑重要原因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上半年中国经济同比增长7.8%。
其中,二季度增长7.6%,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
2、CPI数据:
9月CPI重回“1”时代——物价得到控制
统计局:
9月份CPI同比上涨1.9%
2012年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9%。
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上涨2.5%,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3%。
1-9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8%。
(三)小结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经济运行的各项指标总体上处于预期之内,企业抗风险能力正在逐步增强,宏观调控政策还有较大回旋余地,符合稳中求进的总要求。
从发展阶段上看,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经济发展的动力巨大、潜力巨大。
二、今年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
三、今年下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
1、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2、防范经济风险
切实防范经济风险,密切关注世界经济运行中的各种风险变化,提高抵御风险冲击能力
3、切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1)强化创新驱动作用
2)推动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3)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
5)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发展
4、切实推进改革开放
稳步推进资源价格、行政管理、医药卫生、财政金融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施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改善投资环境。
5、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扶助力度,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
6、切实抓好农业生产
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农业生产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努力实现全年粮食丰收,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四、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
今年的农业和农村形势延续了过去几年农业农村经济大好的发展形势,为稳增长、物价、保民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粮食安全——农产品获得大丰收
今年上半年农业风调雨顺,特别是夏粮九连增,今年夏粮总产,单产均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产71亿斤,增长2.8%,为全年粮食稳定增产赢得主动。
蔬菜、猪肉、禽蛋、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总产量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幅度,供应充足,为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不懂得农民就不懂得中国】
2012年10月2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在人民大会堂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颁发“农民”奖章
2、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
今年上半年农民收入增幅度达到12.4%,实际增长超过GDP增幅。
2011年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为11.4%,城市居民是8.4%,今年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仍然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幅度。
3、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
按照“十二五”规划,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1年国家扶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
※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吃穿两不愁”
※去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首次超过1万亿元,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拟安排12287亿元,比上年增加1868亿元。
2011年国家主要用于粮食的农业“四补贴”规模扩大到1406亿元,,在四补贴中,今年财政部在农资综合补贴部分拨款高达243亿元
五、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农业稳定发展问题。
(二)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平衡问题。
(三)农产品贸易逆差问题。
(四)农村劳动力减少问题——谁来种地?
六、下半年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思路及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依靠科技促进增产增收,突破资源环境约束。
(二)防灾减灾,确保粮食丰收、保障市场供应。
※防灾减灾,保障全面粮食丰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积极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广开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完善和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等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五)积极推动新形势下农村改革方案。
※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包括农村金融改革、构建政府支持保护框架和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各个方面。
钓鱼岛的前世今生
目录:
钓鱼岛简介
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钓鱼岛争端的历史由来
钓鱼岛问题的延伸阅读
五、钓鱼岛问题的延伸思考
一、钓鱼岛简介
通常说的钓鱼岛其实是个群岛,故又称钓鱼岛列岛(钓鱼台群岛)。
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端,北纬25度至北纬26度,东经121度30分至东经126度四线之间。
主岛钓鱼岛,面积4.38平方公里。
在它周围,有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以及3个小岛礁(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组成,合计总面积6.3平方公里。
西距中国大陆200海里,西南距中国台湾的基隆市92海里,东距琉球群岛73海里。
钓鱼诸岛位于台湾省东北,距台湾基隆港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在地质上和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以海沟与琉球群岛相隔。
二、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一)《国际法》——国家领土:
领土的五种取得方式:
1.先占(亦称“占领”,但不是指战时的占领)。
国家占领了一块“无主地”,并在其上建立了“有效占领”,就是在法律上取得了该地的主权。
“先占”有两个要件:
一是“占领的”的对象必须是“无主地”,二是占领的方式必须是“有效占领”。
2.时效。
时效是指占有他国的某块土地后,在相当长时期内不受干扰地占有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
时效与先占的根据区别在于:
时效是指对他国领土的占领,而先占是对无主地的占领。
3.割让。
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把部分领土主权转移给另一个国家。
4.征服。
征服是指战争结束后战胜国把战败国灭亡而兼并其领土的行为。
5.添附。
添附是指领土因自然状态的变化或人工力量而增添的新部分。
有两种情况
(1)自然添附,如涨滩、三角洲、新生岛、废河床等;
(2)人工添附,如堤堰、防波堤、围堤、人工岛屿等。
(二)钓鱼岛由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统辖:
历史证明,中国自古以来“先占”钓鱼岛!
钓鱼岛是中国最先发现、命名、使用和统辖
1、资料显示,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统辖钓鱼岛。
比日本所谓“发现”早480年。
(1)自古以来,中国台湾、福建等省的渔民一直到岛上从事捕鱼、采药等生产活动。
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隋朝,当时钓鱼岛被命名为“高华屿”。
宋代以后,闽浙沿海居民根据“高华屿”周围盛产的鲣鱼,用垂钓之法最易得手,故习用俗名“钓鱼屿”。
至明朝,中国人杨载在1372年首先驻足钓鱼岛。
(2)成书于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郑和下西洋年代的中国重要航海图书《顺风相送》,明确提到了福建往琉球的过程中“取钓鱼屿”,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发现钓鱼屿的明确记载,也即是说,中国拥有了钓鱼岛的发现权,这比日本人古贺辰四郎(1884)“发现”这个岛屿早了480多年的时间,这一点,日本人也是无法否认的。
(3)明、清两朝均将钓鱼岛划归我国海防管辖范围,进行有效的统治。
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
这就取得了国际法中所说的“有效控制”的铁证之一
(4)1562(明嘉靖四十一)年,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中的“沿海山沙图”,明确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
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纳入中国的军事防区,隶属于福建省行政管制范围。
从明朝起有卫所设防管辖,钓鱼列岛完全置于中国沿海卫所管辖范围之内。
由此可见,中国对钓鱼岛有最早的发现权、命名权和管辖权,具有无可置疑的法律效力,日方所谓“国际法上的无主地先占”完全没有根据。
2、从大陆构架看,钓鱼岛属于中国。
从1964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和1982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看,钓鱼岛与中国台湾省属于同一地质构造。
钓鱼岛与中国台湾、澎湖、舟山群岛同在一个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着2940公尺深的海沟。
按照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
“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我国对全部东海大陆架享有主权,自然也对坐落在大陆架上的钓鱼岛享有领土主权。
3、日本、琉球王国的相关史料均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
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
他在书中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
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
日本明治维新开始(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离开中国文献而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实际上际上一个也找不到。
第三章的标题是“众所周知,钓鱼群岛自明朝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第三章的标题是“清代的记录也明确记载了钓鱼群岛是中国的领土”,第五章的标题是“日本的先知者也明确记载了钓鱼群岛是中国领土”,第五章的标题是“日本领有‘尖阁’列岛在国际法上亦为无效”等等。
日本对钓鱼岛权利主张理由之一:
钓鱼岛属于琉球琉球属于日本事实上依文献记载,钓鱼岛不属于琉球
(1)1701(清康熙四十年),琉球国使臣蔡铎向康熙皇帝进献的《中山世谱》地图,详细记录了琉球国所统辖的36个岛屿的正名、俗称,其中没有钓鱼岛。
(2)1725年琉球国紫金大夫蔡温编修的《中山世谱》,明确琉球的范围是冲绳海槽东侧的36岛,也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3)日本最早有关钓鱼岛记载的书是1785年林小平所著的《三国通览图说》,其中在“琉球国地图”上,不仅用颜色标明了琉球、日本、中国的分界之地,还标明了中国册封使船往返琉球的航线上经过的包括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在内的十个岛屿。
这十个岛屿的颜色与中国部分一样同为粉红色,而“古米山”则与琉球国部分一样为橙黄色。
并照引徐葆光的话称,久米岛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
(3)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
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
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小结:
基于确凿的历史事实,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
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钓鱼岛争端的历史由来
1.日本人对钓鱼岛的窃取
日本人对钓鱼岛的真正发现是在日本1879年吞并琉球,并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
1884年,日本福冈县人古贺辰四郎为了获取钓鱼岛上的信天翁海鸟羽毛,向日本政府申请开发该列屿。
这是日本人发现钓鱼岛的最早记录。
日本政府据此称钓鱼岛为“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而非甲午战争从中国夺取。
然而,日本官方档案《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记载表明,事实并非如此。
据该档案记载,日本在吞并琉球后,为在钓鱼岛建立国家领有标志,曾于1885年进行过3次秘密调查,但结论是这些岛屿“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此事“涉及与清国之间岛屿归属谈判”。
这说明,日本政府当时业已认定钓鱼岛并非无主地,至少是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
2.主权被侵占的开始
1895年1月,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通过“内阁决议”正式将钓鱼岛编入其版图,并秘密在岛上建立桩标。
同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攫取了台湾及钓鱼岛等附属岛屿。
1900年,日本给钓鱼岛起了日本名字“尖阁列岛”,但这一名称是从英文意译而来的。
可以看出,日本一开始就试图混淆历史,企图以“先占”或由“实效”的方式侵占我国钓鱼岛。
3.钓鱼岛主权的回归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根据先前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规定,钓鱼岛本应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归还给中国,但在归还中因美国的插足出现了波折。
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
《开罗宣言》指出:
“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
“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领土”。
1945年7月,日本投降前夕,中、英、美三国发表波斯坦公告,《波茨坦公告》重申: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规定日本之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本土以内。
日本天皇裕仁1945年8月15日向全国广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军投降声明无条件地废除中日之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即行废止。
因此,日本签署投降书后就应归还钓鱼岛的主权。
4.美国介入钓鱼岛问题
1951年,美、日背着战胜国中国,非法签订了《旧金山和约》。
该条约将原本应该作为台湾附属岛屿归还中国的钓鱼岛,连同冲绳一并交与美国托管。
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
《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
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不能承认的。
5.《旧金山和约》无效原因
首先,1942年1月1日,中、苏、美、英等26个国家在华盛顿签署了共同抗议德、意、日法西斯的《联合国家宣言》,公告了缔约国将全力以赴对轴心国作战,决不与敌人缔结单独停战或和约。
很显然,对敌签署和约必须由集体缔约国参加、同意为前提,《旧金山对日和约》不仅排除新中国政府参加,同时也没有邀请旧中国的政府代表(国民政府)参加。
以美国为首的对日和约联盟明显地违反了《联合国家宣言》的规定,因此《旧金山对日和约》是非法的。
再者,按照国际习惯法,条约只适用于缔约各国之间,未经第三国同意,不对该国产生义务或权利。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认可了这一习惯法,该条约法第34条规定:
“条约非经第三国同意,不为该国创设义务或权利。
”美国为中国创设义务,是彻彻底底地违反国际法原则的。
中国政府1958年在发表的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宣布,日本归还所窃取的中国领土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领土,包括台湾及其周围岛屿”。
6.钓鱼岛争端中美国的角色
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
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
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
”“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
在中国政府强烈抗议后,美国政府表示,归还冲绳“施政权”对钓鱼岛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我们不难看到,美国出于自身战略利益的需要,不惜在中日之间埋下钓鱼岛问题的祸根。
四、钓鱼岛问题的延伸阅读
1.60年代末,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含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本立刻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着又将巡防船开去,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日本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1972年中日在恢复邦交的谈判中,鉴于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有不同主张,我国政府从发展中日关系出发,在坚持我一贯立场的前提下,与日方达成了此问题留待以后解决,不采取单方面行动,避免这一问题干扰两国关系大局。
2.钓鱼岛巨大经济价值
钓鱼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附属于台湾全岛之岛屿,是近海和远海渔业资源的交会处,岛上有珍贵的药材。
其海产资源也十分丰富,渔业年可捕量达15万吨。
钓鱼列屿海域为新三纪沉积盆地,富藏石油,据1982年估计当在737~1574亿桶。
有人曾经断定,钓鱼岛附近水域的石油资源使之“有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
这种诱人的憧憬,足以令人为之冒险。
按照199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钓鱼列屿海域拥有74万平方公里的“海洋经济专属区”,这几乎相当于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在南沙群岛领土领海争执的总和。
“如果日本窃土成功,日本人就获得一个大陆架,他们会进而要求200海里的经济专属区,那样中国就远远说不上是一个海洋大国了。
”以钓鱼岛为基础,日本才可以与中国划分东海大陆架,将至少攫取中国东海油气资源的一半。
3.钓鱼岛巨大的战略价值
在地缘政治上,钓鱼列屿位于台湾和琉球之间,处于西太平洋第一岛链一线,是外海进入中国的跳板,也是防止中国海军向太平洋纵深地区进出的屏障。
如果日本完全控制了该海域,不仅中国海军被扼住了咽喉,而且使其获得进攻中国一理想前进基地。
现代高速战机和导弹的发展,越来越有利于发动进攻的一方,而防守一方则极易陷于被动,防不胜防。
因此,尽可能的扩大防御纵深和空间就具有越来越重大的军事战略意义。
日本由于内陆任何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其防御纵深十分有限,战时易受来自空中与海上各个方向的袭击。
日本占领和控制钓鱼岛可以将其所谓防卫范围从冲绳向西推远300多公里,而我方的防御纵深却一下子缩短了300多公里,使我东部沿海以及台湾地区直接暴露在日(美)近距离的监视侦察和空中打击的威胁之下,战时则大大减少了防敌突袭的宝贵的反映准备时间。
4.日本方面正是认识到了上述军事价值,所以早在70年代就将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划入其警戒范围,并将钓鱼列岛列入了日本的军事控制圈内。
日本著名军事评论家小山内宏所指出,钓鱼列岛既适合建立电子警戒装置,也可设置导弹。
其实还不仅止此,日本现已在岛上建有直升机场,这意味着其必在此建立一个本土以外的军事基地,而这毫无疑问是对我产生重大威胁的一种结局。
这样,处在台湾东北120海里,介于琉球群岛和我大陆及台湾省之间的小小钓鱼群岛,其今后的军事价值必会越来越大,足以令世人瞠目。
在战略意义上,该列岛可以为日本利用、作为其阻我统一,再次侵略威胁我东部沿海和台湾地区的桥梁或前进基地;也可以成为我保卫国家东海方向安全、遏制日本扩张势力南下的前哨,及跨出第一岛链的桥头堡。
五、钓鱼岛问题的延伸思考
1、钓鱼岛争端背后的国力比拼
2、钓鱼岛争端中美国的影响
3、钓鱼岛争端背后的大国博弈
4、如何理性的表达爱国热情
5、中国海洋权益的保护战略
6、周边海上问题的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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