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临时用电工程安全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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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临时用电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专项方案
安徽舒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产业集中区迎宾大道片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部
2015年3月12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95;
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
二、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用电安全和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特编制本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三、临时用电原则:
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分流。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
1.TN-S系统
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是指在施工用电工程中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或称三相五线系统,该系统主要技术特点是:
(1)100KVA及以上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100KVA及以下电力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值可大于10Ω。
(2)电力变压器低压侧共引出五条线,其中除引出三条分别为黄、绿、红的绝缘线相线(火线)外,尚须于变压器二次侧中性点接地处同时引出两条零线,一条叫做工作零线,另一条叫做保护零线。
其中工作零线与相线一起作为三相四线制工作线路使用,保护零线只作电气设备接零保护使用,即只用于联接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基座等。
两种零线不得混用,为防止无意识混用,保护零线应采用具有绿、黄双色绝缘标志的绝缘铜线,以与工作零线和相线相区别。
同时,为保护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上还应作不少于3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2.三级配电
所谓三级配电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中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配电室内的配电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若干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工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
而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控制箱,而每一个开关箱只能用于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可设若干分路,且动力与照明分路设置。
3.两级漏电保护
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包括了两个内容,即:
一是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二是实施专用保护零线,两者组合形成了施工现场的防触电的两道防线。
(1)两级漏电保护是指在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过程中,总配电箱中必须装设漏电开关,所有开关箱中也必须装设漏电开关。
(2)保护零线的实施是临时用电的第二道安全防线。
在施工现场用电过程中,采用TN-S系统,是在工作零线以外又增加了一条保护零线,是十分必要的。
当三相火线用电量不均匀时,工作零线就容易带电,而保护零线始终不带电,那么随着保护零线在施工现场的敷设和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就形成一个覆盖整个施工现场、防止人身触电的安全保护系统。
因此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与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一起称之为防触电保护系统的两道防线。
四、临时用电总体要求
本工程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供电系统,对总配电以下的线路、电器开关,进行布置选择,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设置从配电到工地分路总配电箱、分路电箱及机具专用开关箱;动力照明电箱分设,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配有漏电保护器,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
1.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由公司技术部门审批后,安全科负责监督对照方案实施。
2.公司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时用电进行验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接地电阻值复查。
检查中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经签字后报安全科备案。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安全科和项目部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备案。
五、变压器验算
1、现场初步设计:
(1)本工程所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施工前无各种埋地管线。
(2)现场采用380V(500KVA)低压供电,设一配电总箱,内有计量设备,采用TN-S系统供电,三级配电,两级防护。
(3)现场确保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2、用电负荷统计
(1)1号变压器施工用电统计表
表一:
施工现场用电用电量统计表
序号
机具名称
安装功率(kW)
单位
数量
合计功率(kW)
1
WCZ-600型稳定土搅拌站
145
组
2
290
2
水泵
25
台
2
50
3
照明
1
盏
4
4
4
办公及生活区
30
组
1
30
总容量(KW):
374
(2)2号变压器施工用电统计表
表二:
施工现场用电用电量统计表
序号
机具名称
安装功率(kW)
单位
数量
合计功率(kW)
1
4000型沥青搅拌站
240
组
1
240
2
密封泵
1
台
2
2
3
照明
1
盏
4
4
总容量(KW):
246
3、变压器容量计算:
(一)1号变压器容量验算
(1)场地用电总容量统计:
P=k∑P0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W)
∑P0──用电设备总容量(kW),由(表一)统计为374KW;
k───用电设备同时使用系数取0.7(用电设备总数10台以内取0.75;10-30台取0.7;30台以上取0.6。
)
P=0.7×374=261.8KW
(2)变压器容量计算公式如下:
P0=1.05P/cosф
其中P0──变压器容量(kVA);
1.05──功率损失系数;
cosф──用电设备平均功率因数,取系数0.8
P0=1.05×261.8/0.8≈343.6KVA
现场1号变压器容量为500KVA﹥P0(343.6KVA),能够满足现场临时用电要求。
(二)2号变压器容量验算
(3)场地用电总容量统计:
P=k∑P0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W)
∑P0──用电设备总容量(kW),由(表二)统计为246KW;
k───用电设备同时使用系数取0.7(用电设备总数10台以内取0.75;10-30台取0.7;30台以上取0.6。
)
P=0.7×246=172.2KW
(4)变压器容量计算公式如下:
P0=1.05P/cosф
其中P0──变压器容量(kVA);
1.05──功率损失系数;
cosф──用电设备平均功率因数,取系数0.8
P0=1.05×172.2/0.8≈226KVA
现场2号变压器容量为500KVA﹥P0(226KVA),能够满足现场临时用电要求。
六、三级开关箱配置与接线:
1.开关箱根据施工现场设备电流的大小而配置,一般设分离开关HK88-32/3一个,DZ15LE-32/3901漏电保护器一个,其额定电流32A,漏电动作电流30mA,漏电不动作电流15mA,漏电动作时间<0.1S,如图:
2.电焊机开关箱电器配置与接线:
电焊专用开关内置:
HK8-100/3分离开关,DZ15LE-100/2901漏电断路器,额定电流100A,漏电动作电流30mA,不动作电流15mA,漏电动作时间≤0.1S。
JZ-Ⅲ型弧焊触电保护器,额定电流100A,空载电压≤24V,起动灵敏度≤500Ω。
七、接地与接地装置:
1.施工现场在总配电柜或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电源侧做重复接地,引出PE线。
还必须在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搅拌棚、钢筋棚作业区及配电线路末端处再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处建筑物的设备,如龙门吊、架桥机等也要做重复接地,但除总配电室外,其余各重复接地处均不得与工作零线有任何电气连接。
2.重复接地装置设计:
(1)接地点见供电系统图。
(2)接地技术要求:
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回路末端重复接地与自燃接地体—建筑物防雷引下线或基础钢筋相连接。
3不得采用铝导体作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得采用螺纹钢。
采用自然接地体时,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4如若无法利用自然接地体时,用电线路末端重复接地均采用人工接地体设置,如下图:
a)施工现场为砂质粘土,其土壤电阻率近似值为100Ω·m
b)垂直接地采用钢管Φ50㎜,壁厚3㎜钢管,其长度为2.5米,间距为5米,呈直线排列,顶端用≥30×4㎜的扁钢连成一体。
c)重复接地人工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八、危险源分析
现场临时用电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触电,火灾,电弧灼伤。
以上风险的原因在于:
(1)从业人员在用电施工时未能遵守相关的用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思想意识薄弱等。
(2)所选用的用电设备、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电线老化、破损、搭接在铁质器件上,变电箱未加锁没有接地保护装置或使用不当等引起触电。
(4)用电器超过额定功率及人为原因引起漏电引起火灾。
九、危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1.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项目,应编制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项目,应制定项目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布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并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5)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第⑶条审批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对人员的要求
(1)对现场电工的要求
A.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B.现场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C.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电工完成。
(2)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A.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安全操作要求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件。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必须有过路保护,物料、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外电防护
(1)在建项目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2)在建工程、施工设施、机械设备等与电线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关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要求。
当操作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3)防护措施
A.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B.防护设施必须使用非导电材料,并考虑到防护棚本身的安全(防风、防大雨、防雪等)。
C.特殊情况下无法采用防护设施,则应与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
5.接地、接零与防雷
(1)一般规定
A.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B.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C.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D.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E.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F.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G.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2)保护接零
①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A.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F.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②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
A.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B.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继电器和其它电器外壳。
(3)接地与接地电阻
A.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B.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C.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D.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
E.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F.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4)防雷
A.施工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B.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防雷设备(塔机可不另设)。
C.若施工范围内的最高建设或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他设备,至最后退场,则在此避雷针保护范围内的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D.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针长度应为1~2m。
6.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的敷设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
B.电杆埋深为杆长的1/10加0.6m。
C.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0.3m。
D.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绝缘子、拉线、撑杆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E.架空线路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荷保护。
(2)埋地线路的敷设
A.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埋地线路上下均铺设不少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B.埋地线路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内径大于电埋地线路外径1.5倍的保护套管。
C.施工现场埋设埋地线路时,应尽量避免碰到经常积水、有埋设物、时常挖掘、预定建设建筑物、散发腐蚀性气体、制造和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地方。
D.埋地敷设的埋地线路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E.埋地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少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配电箱与开关箱
(1)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系统。
(2)配电系统中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3)配电箱及开关箱装设的材质要求:
A.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B.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C.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电气连接。
(4)配电箱及开关箱装设的制作要求:
A.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箱体应严密、端正,箱门开、关松紧适当,便于开关。
B.必须有门锁。
C.端子板一般放在箱内配电板下部或箱体内底侧边,并应分别标明“N”、“PE”。
(5)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位置的要求:
A.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B.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设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C.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D.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物。
(6)配电箱及开关箱的使用和维修的要求:
A.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有专人管理。
B.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时必须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C.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D.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搭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8.现场照明
A.室外照明
(1)施工现场的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
为便于作业和活动,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装设局部照明。
(2)停电时,应有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3)正常湿度环境下,选用开启式照明灯具;在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必须按危险等级选择相应的灯具。
(4)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5)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金属卤化物灯具距地面5m以上。
B.室内照明
(1)室内灯具装设不得低于2.4m。
(2)室内照明必须安设开关,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3)在用易燃易爆材料作顶棚的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阻燃底座,并保证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
(4)仓库、洗澡间等内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于室门外。
(5)禁职工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或或违章用电。
江南产业集中区迎宾大道片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部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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