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凰县委党校机关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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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凰县委党校机关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行政管理,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服从并服务于中心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影响被通报的,每次扣除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100元。
2、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问题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如遇重大紧急事项,校长可临时处置,但事后要与班子成员相互通气,取得一致意见。
3、各班子成员协助校长工作,对校长负责,并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确需由集体研究决定的,提交校委会研究决定。
4、各室实行室主任负责制。
室主任负责管理各室的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直接对分管领导负责。
各室有突击任务需要其它室协助的,应报分管领导安排。
各室之间要互相支持,搞好协作。
5、干部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考察、培训,应经校长同意。
回来后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重要的会议或活动要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会议材料及时交档案室存档。
6、校委会决定的工作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上提出,不得在会下私自议论,更不得找借口拒不执行。
7、保持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维护机关良好形象。
严格遵守机关的作息时间,上班时衣冠整洁,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外单位或基层单位来机关办事的,要热情接待,做到易事速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
对不能办或暂时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解释,不能相互推诿,久拖不决。
9、各室每月交当月工作小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到办公室,办公室每月出工作简报一期上报州委党校办公室。
各股室应于十二月底前完成当年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以文字材料交办公室,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拟定机关全年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
10、每月末召开一次干部工作例会,小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
二、学习制度
1、党校教职员工要勤奋学习,苦练本领,人人都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个个争当学习型干部。
2、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1次,全年至少达到12次。
3、学习内容由分管领导确定:
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内外重要时事,学习领导的重要讲话及与实际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
4、采取灵活的学习方法,做到“三个结合”(即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和讨论相结合,理论和工作实际相结合),每人必备“理论学习笔记本”,要求简明扼要记述学习内容或重要观点,写好读书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
5、学习由办公室和机关党支部统一组织。
学习时,每个干部都要端正学习态度,有专用笔记本,明确专人记录。
6、集中学习日,办公室负责考勤。
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者,要向分管学习的领导请假。
三、中心组学习制度
1、组长由校长担任。
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和研讨,指导、检查学习情况。
2、中心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组成。
3、学习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主要职责是根据组长要求,拟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负责学习考勤和记录,按季上报学习报表及其他情况,做好与学习有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4、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中央、省、州委党校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
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及中心任务,适当调整学习内容,在保证学习内容系统性、完整性的同时,增强针对性和指导性。
5、计划制度。
每年年初,机关支部对本年度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依据年度计划,制定月份的具体学习安排(含自学安排),明确学习内容、方法、时间、研讨课题、中心发言人及其他具体要求。
6、考核制度。
建立考勤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
全年平均出勤率80%以上。
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中心发言、学习体会检查考核。
7、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从实际出发,有准备地安排好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必要时可进行封闭式学习,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同时有计划地安排自学,巩固消化集中学习的内容,提高学习质量;专题研讨和学习讲座相结合。
集中学习时适当列出研究专题,中心发言人重点讲解,并围绕专题开展讨论。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围绕重点理论问题或共性问题,组织学习讲座,提高学习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或进行形势任务宣讲,在理论联系实际上取得成效;结合单位中心工作,酝酿、研究和解决一些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进一步拓宽视野,明确思路,为县委工作提供决策服务。
8、学习时间要求:
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以上,时间为星期二下午;学习笔记要求:
每位中心组成员都要按统一的学习笔记,认真做好记录(包括自学记录),全年记录字数不少于10000字;学习成果要求:
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四、请销假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要坚持有事请假,事毕销假的制度。
2、请假的批准权限:
因病因事请假一天以内的,一般干部由组室负责人批准,组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报校长批准;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
3、请假一律凭请假条,经批准后交办公室登记,返回后及时销假,由办公室做好登记。
4、病假每年累计超过30天,事假每年累计超过15天,不参加年终评先评优。
长期病事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旷工按州办[2009]6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无故不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集体活动的,每缺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6、产假、婚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期限已到而因特殊情况需要续请并获得批准的,须及时电话请示续假,并在回单位后及时补写书面请假条,由相应的领导补签准假。
7、特殊情况由校长酌情处理。
五、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单位小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坚持先领导后干部,先公事后私事的原则。
凡出车均由办公室通知,任何人不得私自喊车或要求驾驶员出车。
驾驶员未经办公室安排而随意出车后果自负。
本部车辆只能由本部司机驾驶,不允许私自借车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
2、小车使用采取出差登记管理模式。
干部需使用小车,须提前向分管办公室领导报告用车目的地及使用时间,同意后方可用车。
3、小车维修管理。
一般性维修,司机报告办公室后方可进行。
费用高于500元的维修,须由办公室人员共同办理相关修理手续,由财务室人员办理付款手续。
4、特殊情况下(主要指干部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私人使用小车,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用车。
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5、外单位借车,须报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原则上费用由借车单位自理。
6、出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车况,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7、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违规违章操作而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负责,造成的车辆损害,修理费用由保险公司及驾驶员负责。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机关财务坚持“一支笔”签批制度,先由校长审核再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单笔开支10000元以上由班子研究。
3、财务人员帐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将相关报表交分管财务领导审阅。
日常开支与出差费用,回单位后三天内报帐。
4、公务接待由办公室按标准统一定点安排,做到节约、热情、文明,原则上不拿烟,不消费高档酒,不进高档娱乐场所。
5、资料打(复)印原则上在校内打印,特殊情况须到校外打(复)印的,须报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联系定点打(复)印。
6、干部职工及家属(配偶、双方父母)、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校领导应去看望慰问,因病住院的慰问金控制在200元以内。
机关干部职工及家属(配偶、双方父母)、离退休人员去世,校领导应去慰问,送花圈1个,慰问金500元。
相关单位的白事原则上200元/人次,花圈一个。
7、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和纪检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
8、扶贫工作队经费每年2000元包干,工作队员下乡下村以及村干部进城汇报扶贫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再另外报销。
9、对班主任工作实行津贴制。
在履行完班主任工作职责(搞好班级管理、上交整套材料至档案室等)之后,班主任可享受津贴。
其中主体班班主任每周补贴50元,假期每周补贴70元。
10、凡班主任带班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得报销任何费用。
11、通过旅行社组织的学习考察,不得报销差旅费。
12、教职员工外出开会、学习、进修、培训、参加理论研讨会,不得绕道,不得报销参观考察费用。
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资产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学校资产。
组长由分管后勤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处室人员担任。
2、学校所有一般设备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资财产或价值在300元以上,财务室均应作固定资产予以登记入帐。
3、各处室采购、领用的固定资产,财务室建卡到各室,由股室负责人、保管人或经办人员签字,每年校资产管理小组按各股室资产卡进行一次清理、核对。
4、单位所有财产,领用股室和个人均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如属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个人赔偿。
5、固定资产因超过使用年限或失去使用价值,由股室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废。
财务室凭报废审批表予以核销,冲减股室固定资产。
废品一律上交后勤统一处理,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6、因退休、工作的变动等原因的工作交接,需按股室固定资产登记卡予以交接,由校资产管理小组成员监交,发现缺失,由移交人负责赔偿。
7、图书馆订购图书杂志,应附所购图书资料的名称、单价、册数,财务室按规定报销后作固定资产予以登记。
需报废的,由图书馆负责人造册说明原因,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室凭册予以核销。
8、学员捐赠资金及物品,实行登记制度,纳入学校资产管理。
八、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必须自觉维护机关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烟头、果皮,不准乱泼污水。
2、机关卫生由办公室排班轮流值勤,每个班次值勤1周,值勤的班次负责机关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确保机关每天都保持干净整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干部职工在每日上班前10分钟清扫各自卫生区域,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单位干部职工,必须经常保持个人及办公场所的卫生,达到美观、整洁。
5、办公室会同主管领导对卫生值日情况定期抽查评比,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九、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
1、坚持课前调研。
教师在上课前做好充分准备。
2、坚持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一般由教研室组织。
教研室负责人应帮助本部教师搞好备课。
3、坚持新人新课试讲。
凡新进教师第一次上课前必须进行试讲。
试讲由教研室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全体教师参加。
经评议过关后方能在主体班上课。
4、坚持集体听课、评课。
集体听课、评课由分管领导安排,教研室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
5、坚持讲课提纲存档备案。
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专题,均应提交一份讲课提纲,供教研室存档备案。
6、坚持开展教学研究和集中学习交流。
教研室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集中学习交流。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二次以上大型教学研究活动和集中学习交流。
7、坚持教学质量测评。
凡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主体班,在结业前均应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
主管领导、教研室负责人要经常下班听课,掌握教师讲课的情况。
8、坚持召开学员座谈会。
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了解学员对整个教学安排、教师教学、行政后勤情况的反映和建议。
原则上,1—2个月的主体班,至少召开一次学员座谈会,中青班原则上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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