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总则word版本.docx
- 文档编号:10340236
- 上传时间:2023-02-10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2.06KB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总则word版本.docx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总则word版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总则word版本.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总则word版本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总则
(2015年6月修订)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6版培养方案的修订,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巩固办学优势,强化育人特色,充分吸收国内外优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扩充教学手段,更新课程内容,借助优秀网络课程等资源丰富和优化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结合: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在继承和发扬北外教学传统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对课程内容和教学体系进行稳中求进的改革。
改革应着眼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并将各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在遵循教育规律的方针下,积极探索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路径。
2.拓宽口径与多元培养结合:
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价值导向,针对学生的差异性提供多元选择,拓宽人才培养口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积极搭建相近学科共同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区域国别研究性课程,鼓励跨开设跨学科课程,提升学生的综合专业素养。
3.打破壁垒与联合培养结合:
立足学校人才培养大局,突破院系、部门之间的壁垒,发挥各个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院系课程向全校开放,为学生搭建各种成长发展的可能性,共同构建互联互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4.保持特色与学科交叉结合: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充分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兼具统一性,全校制定学分总量上限和总课时量参考线。
各院系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实际条件,科学论证所属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规划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凸显专业优势与培养特色。
体现多样性、灵活性和开放性。
二、修订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修订重点
适度降低总学分、总学时要求,鼓励学生自主构建知识结构,跨院系选修课程。
此次方案增设优等学士学位,为学生多元发展提供广阔平台和更多可能。
(二)修订内容
1.调整课程结构,加大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力度,构建人才培养多样化发展路径。
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决定了人才培养的多元化机制。
通过建立单一主修专业和主辅修专业机制,为多元化人才培养提供不同的发展路径。
外语类专业,调整后的课程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主修专业课程和学科方向课程;非外语专业,调整后的课程分为通识教育课程、主修专业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
其中通识教育课学分占三分之一,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主修专业课学分占二分之一,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方向课程或任意选修课程学分占六分之一。
具体分配如下:
外语类专业:
学分比重
课程类别
目标人才类别
课程修读
通识类课程
54学分
必修课
选修课
(7门课,14学分)
通识教育
主修专业课
88-93学分
必修课
选修课
专业人才
学科方向课程
12学分
选修课(含学科必选课)
多元发展路径:
1.特色专业型人才
2.复合型、复语型人才3.创新研究型人才
实践教学
10学分
学分总计
164-169学分
非外语类专业:
学分比重
课程类别
目标人才类别
课程修读
通识类课程
24-36学分
必修课
选修课
(4门课,8学分)
通识教育
主修专业课
94-110学分
必修课
选修课
专业人才
任意选修课
12学分
选修课
多元发展路径:
1.特色专业型人才
2.复合型、复语型人才3.创新研究型人才
实践教学
10学分
学分总计
140-168学分
通识教育课程。
该部分课程包括“哲学与历史”、“文学与艺术”、“社会科学与区域研究”、“语言、交流与新闻传播”、“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身心健康与自我发展”六大模块。
每个模块中包含选修性质的学科基础课(哲学、历史、文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语言学等课程)、选修性质的通识课和必修性质的公共课(如公共政治理论、公共计算机、公共外语、公共体育等课程);
主修专业课程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
课程均为主修专业的基础课程,必修课为核心课,选修课为非核心课。
任意选修课程均为选修课。
学生可修读原主修专业方向高级课程(普通),创新研究型课程(优等),也可修读另一专业方向课程(普通),创新研究型课程(优等)。
修读创新研究课程的学生毕业时,专业课程分数排院系前列(院系前8%)且毕业论文质量优秀者可获得优等学士学位荣誉证书。
不达标者,所选课程学分兑换为普通课程学分,按期毕业。
2.重划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搭建学科模块与能力培养交叉的课程矩阵
基于对我校通识教育现状的总结和对外语类院校专业教育特点的分析,并借鉴国内外著名高校教育课程体系和选修机制,方案通过搭建学科模块与能力培养交叉的课程矩阵(如下表),对通识选修课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课程模块
中文或外文授课
中文授课
讲座型
实践型
写作型
哲学与历史
文学与艺术
社会科学与区域研究
语言、交流与新闻传播
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
身心健康与自身发展
其中,“哲学与历史”模块旨在通过对人类行为(包括个体与社会)、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的思考,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对人类历史的学习和了解,使学生洞悉人与自然、社会的互动经验、规律。
此外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实现“把中国介绍给世界”人才培养目标。
该模块包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必修)”、“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必修)”和原“哲学与方法论(选修)”模块课程。
学科方向性课程包括哲学和历史学两个方向。
2.“文学与艺术”模块旨在通过对中外文学、艺术作品的研读和赏析,侧重对人类思想、情感表达方式的学习和研究,促进学生对蕴藏在文学和艺术中的内在精神价值的体悟与感知,提高学生的品鉴能力。
该模块包含原“中国文化”和“外国文化”中的文学课程,扩大经典研读类课程和艺术类课程(艺术史类、艺术理论类、艺术鉴赏类)。
3.“社会科学与区域研究”模块供社会与行为科学基础训练。
该模块包含“形势与政策”(必修)和原“社会科学”模块课程,区域研究课程(外语院系用中文或英文讲授的院系平台课程可纳入),新开“社会可持续发展”、“公民责任与社会发展”等方面课程。
学科方向性课程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四个方向,每个方向下都有至少一门基础理论与概念课程、一门专题类课程、一门世界纵览课程和一门中国相关课程,这个模块下将统一开设一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课程。
4.“语言、交流与新闻传播”模块主要发展学生的多语言能力,并掌握跨文化交际,传播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包含“公共外语(二外)”(必修)和原“中国文化”和“外国文化”模块中的文化类、理论性、概论性课程(含语言学通论课程),第三外语课程(德、法、日、西等中等语种+非通用语种),翻译理论与实践类课程、“跨文化交流”等课程。
学科方向性课程包括语言学、翻译学、传播学、新闻学等四个方向。
5.“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模块旨在培养学生的数理思维和科学认知能力。
该模块包含计算机课程(必修)和原“数学与自然科学”(选修)模块课程。
6.“身心健康与自我发展”模块旨在鼓励学生提高思想修养和身心健康意识,关注职业生涯发展,平衡自身与他人以及社会的关系。
该模块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公共体育课程(必修)、“大学生心理健康”(选修)、“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选修),以及原“心理学”模块课程(选修),扩大体育选修课程,建设外交礼仪等课程。
3.引入和推广多种课型,提高学生的分析、表达、思辨和人格塑造能力
课程类别包括讲座型、实践型、写作型。
“讲座型”课程为模块基础课程,注重知识的系统传授;“实践型”课程指外语技能课和艺术表演类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写作型”课程为中文开设的小班课程,人数不超过26人,上课模式为讨论型,同时有规定量的中文写作作业,并要求老师对学生的中文写作给予指导。
规定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两门写作型课程,其中一门为“一年级研讨课”。
“一年级研讨课”为一学期课程,修读时间设定在一年级,由各院系和教务处共同建设。
课程要求小班上课(不超过24人),中文讲授,将文献阅读、报告和讨论、分析性写作有机结合起来,旨在帮助学生认识大学教育的目标是提高思辨能力、塑造理想人格,而非单纯的知识积累。
讲座型和实践型课程可以中文、外文(英文为主)或者双语授课,写作型课程为中文授课,强调通识教育过程中母语分析和表达能力的提高。
4.适当调整课时与学分折合标准,体现课程难易程度。
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的需要,适当调整专业课时。
外语专业(主要为零起点外语专业)专业课总课时控制在1700-1900课时左右,非外语专业专业课总课时不超过2000课时。
原则上每18课时折合1学分,课程可根据难易度折合学分。
必修课与选修课学分可设修读总体要求,以课程学分选修总体要求替代选修门数的总体要求。
5.将创新创业、各类竞赛、论文发表等纳入实践教学学分
根据教育部最新精神,我校拟在2016版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增设“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
学生可通过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专业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业竞赛、学生科研项目、学生以助教、助研方式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以及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方式申请获得上述学分。
6.有效实施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1)改革课程考核方式。
新培养方案中,课程的考核要注重形成性评价的作用,积极探索适合各种课型的考核方式,以最大限度的适应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的要求。
(2)进一步落实培养方案的监控与管理。
2012版培养方案中已经提出对方案本身的监控与管理,取得了一定效果,2016版培养方案的修订,将加大落实方案监控管理的力度。
三、培养方案的框架结构和具体要求
培养方案应由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制、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
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教学计划表、课程简介等部分组成。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主要阐述本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专业面向及未来可适应的工作岗位。
如可表述为: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素质,较强的××方面的能力,能够在××部门从事××工作的××类型的人才。
(二)培养要求
培养要求主要阐述本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培养规格以及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要求。
(三)学制
我校本科教育实行学年学分制,学制四年,培养方案按四年设
计。
学生修业四年正常毕业。
个别学生可放宽为三至六年,如保送生可提前一年毕业,而因疾病等原因可延续至六年。
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学生可在修业年限内,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
(四)总学分与总学时
学生修读的课内总课时不超过2900课时,总学分应控制在170学分,含课外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要求
所有课程分为通识类课程、主修专业课程和学科方向课程/任意选修课程三大类。
●通识类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主修专业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学科类课程/任意选修课程计划设11个方向,每个方向开设3门学科必选课程,若干门学科任选课程。
对我校外语类专业来说,当院系课程资源不足时,该部分课程可用通识教育课程中的学科类课程替代;对非外语专业而言,任意选修课的修读方式,由院系自行决定。
(六)实践性教学安排及要求
我校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军训、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专业及毕业实习、出国留学、毕业论文等活动。
学校对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1.军事训练:
第2学期末,4周,2学分。
2.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
第2—第3学期暑期,2—4周,2学分。
3.专业及毕业实习:
第6—第7学期暑期,2—4周,2学分。
4.出国留学:
第5—第6学期,期限为半年—1年,学校按《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出国留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承认学生在对象国学校所修课程的学分,并相应兑换专业及毕业实习学分。
5.毕业论文:
第7—8学期,4学分。
(七)教学计划的安排
为使教学计划的编制规范统一,规定如下:
1.每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8周,原则上每18课时计1学分;也可根据课程难易程度折合学分。
2.教学计划中课堂教学周课时一般不超过34课时,含通识教育课。
3.为方便学生在四年级时安排与就业相关的面试、实习等活动,各专业在安排教学计划时,第7、第8学期的课程可相对减少,并尽量相对集中排课。
(八)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包括:
1.课程编号:
根据教务处统一规定(见附件)拟定课程编号。
2.课程名称:
要准确反映课程内涵,并与考试科目名称相统一,且需要有中英文名称。
3.课程类别:
通识教育课程(必修、选修)、主修专业课程(必修、选修)和学科方向课程(选修)/任意选修课程(选修)。
4.开设年级:
××级。
5.教学时数与学分:
××课时,合××学分。
6.教学目的:
主要阐述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达到的具体教学目标。
7.教学内容:
指该门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中涵盖的主要内容。
8.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讲授为主、辅以阅读讨论,案例教学,阅读分析等。
9.选用教材:
教材名称、作者姓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适用范围等。
10.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方式(论文、测验、调研等,所占比例),期末考核方式(闭卷、开卷,所占比例)。
四、培养方案的监控与管理
(一)修订程序
1.根据社会经济、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校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学校教务处原则上3—4年修订一次;
2.具体修订程序:
由教务处提出修订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方案,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各教学单位;
3.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的要求,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拟订本专业培养方案,由各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时交送教务处;
4.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定;
5.教务处将审定后的各专业培养方案提交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印发执行。
(二)落实执行
1.为保证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各教学单位在落实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学期课程表)时,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按学期编制。
2.在编制教学计划时,各教学模块设置的课程原则上不宜变动,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由教学单位提交调整报告,并填写《教学计划课程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教学计划课程调整审批表》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该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教务处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学期课程表)与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是否一致,对无故变动教学计划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五、其它
1.本方案自2016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2.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教务处
2015年6月28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外国语大学 本科专业 培养 方案 修订 总则 word 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