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营关于移动互联网时代颠覆式创新讨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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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营关于移动互联网时代颠覆式创新讨论
按:
昨日中欧创业营同学耿军就李善友教授《互联网时代的颠覆性创新》演讲发表独立思考,引发大家讨论,以下是李善友教授回复及耿军原文。
谢谢耿军、胡胡和其他表达意见的同学,你们的讨论我非常受益,我们的创新课本身也将成为一件"领先用户引导型的创新",这殊为难得,前所未见,令我兴奋。
有同学希望我提供工具,正如我在课上所说,我不是给答案的而是提问题的,我甚至不是提出问题而是提醒问题的。
所以能够引起大家激烈的讨论,这就是我们课程想要的结果:
通过思维的创新,冲击思想的盲区,而这是我认为的创业者最大的疼点。
我们已经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抱歉耿军,在这一点上我们还存在差异),在时代的转折期,谁都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子,眼前一团迷雾,这时我们不但要低头干活,还要抬头看路。
面对未来,没有真理,没有绝对正确,如同我讲课开头和结尾都说的那句话:
我所说的都是错的。
但作为讲者,我必须勇敢地前行,一步一步地摸索,然后把我看到的东西,或者把我在这个时间点认为正确的东西,淋漓尽致地表达给听者。
哪怕我摸的只是大象的腿,或大象的鼻子,但我只要持续摸下去,就会越来越接近真相。
在这不确定性的时代,我想这可能是唯一确定的活法。
我对各位唯一的意义就在于,用各种方式,尽可能帮助你们比你们周围的人早半步认知这个混沌的世界。
"软弱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是为幸。
--李善友于2013年12月31日
附:
耿军《对于李善友教授<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颠覆性创新>课程的几点探讨意见》
背景
我个人从1991年开始使用互联网,参与了1998-2001年的中美两个有风投的互联网项目的创业,经历过互联网泡沫的时代。
后来从2001~2007年又参与了实体企业向网络融合迈进的过程。
从2007年开始创业,经历了SNS网站,电商网站,O2O,团购等一系列的过程。
在演艺这个垂直领域中,一直探索互联网以及现代的移动互联网对传统商业规则和模式的影响。
在这样的背景下,三次聆听了李教授的课程,在钦佩之余,逐渐产生了一些深深的疑问,希望与教授和各位同学探讨,意图是与大家共同进步,赶上这个时代。
一、对两条罗胖语录的质疑
①一切产业皆是媒体,一切内容皆是广告。
②没有粉丝就没有未来。
这两条罗胖语录也曾让我振奋,但细想起来,完全不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特有的东西,是一个假结论。
试反驳如下:
①一切产业皆是媒体,一切内容皆是广告。
实际上,在工业时代,成功的品牌企业也具有如上特征。
比如福特汽车,在它快速占领市场份额期间。
每一辆跑着的汽车本身就是广告。
再比如星巴克,其广告支出基本等于零。
因为它的每一个门店都是广告,而当一个十字路口的四个街角居然可以开三家星巴克的时候,星巴克门店本身已经完全是自媒体了。
这两个反例证明在工业时代成功的品牌就有这些特质。
这些特质不是移动互联网的特质而是成功品牌的特质。
②没有粉丝就没有未来,在B2B的很多行业根本没有所谓粉丝问题。
在相当多的面对终端消费者的基础材料领域(如电力、木材等)也没有明星的粉丝效应。
以我的个人浅见,粉丝效应只表现在新兴、时尚类的行业中,传统家电如微波炉、空调、PC等已经越来越成为基本生活必需品。
因此粉丝效应会越来越低,非智能手机也是如此。
而智能手机,显然因其时尚、科技等因素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因而具有粉丝效应。
所以,可以确定的是,“没有粉丝就没有未来”这个结论适用的行业和范围很小。
二、关于”去中介化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趋势”
这句话在互联网时代是这么说的“去中介化是互联网时代的趋势”。
因此,至少这个趋势不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特有的。
对于这个趋势我认同,但这个趋势更是商业本身追求效率的结果,与移动互联网没有必然关系。
三、所谓“人格魅力体”的问题
难道有魅力的领导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塑造这个基本原则只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才有吗?
显然不是。
同样,所谓个人魅力也永远不是领导力最核心的部分。
互联网时代中国最具个人魅力的CEO是搜狐的张朝阳。
搜狐并没有因此做得比没什么个人魅力的马化腾领导的腾讯更成功。
“人格魅力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特点”这个观点难以自圆其说。
四、九十后是个特殊的群体吗?
60后70后80后在他们13-23岁这个年龄段的主要思想形态和消费特征以我个人的观察与目前的90后并没有本质不同。
在历史各阶段,全世界这个年龄段的人都是反叛的追求精神生活的群体。
对于这个群体,移动互联网时代并没有产生更鲜明的特征。
试想十年后,90后群体与现在的80后从思想到行为不会有本质变化。
这是基本的社会经验和commonsense。
不能夸张90后群体的特征及移动互联网的影响和作用。
五、寿司之神表现的是日本的职人精神。
这恰恰是农业时代、工业时代的传统,完全不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特征。
同样的道理,如果雕爷在同时做阿芙精油和雕爷牛腩两个不相干的事,试问他口头上再说他如何重视产品,他哪里有丝毫的职人精神?
怎么可能如寿司之神这样做好产品做好公司呢?
六、关于所谓组织创新的不同看法。
在组织创新的旗号下,变相的以落后的组织形式代替严谨先进的组织形式,而美其名曰创新,这是非常危险的。
金光所讲的淘品牌的若干案例,基本无一例外都是没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的团队,在淘宝的流量扶植的前提下,应对所谓快速增长而采取的各种形式的原始“承包制”。
而中国各行业的各种承包制都已经证明是不可能成功的原始模式。
承包制无法形成大规模的有效组织,是完全应该否定的。
组织创兴的另外一个案例是小米。
而小米的成功是雷军个人投资形成“雷军系”之后的成功,是在“雷军系”形成后,资本极度支持下的成功。
小米的成功因此一定很难复制。
基于这种原始基因下的所谓组织创新,没有KPI,没有会议等等所谓的创新模式,必然会随着其产品、渠道等越来越复制而越来越向传统管理模式靠拢。
因为以前靠单一产品、单一渠道、简单事件营销的方式,完全不适用于支撑企业的进一步增长。
以前简单的组织形式是创业企业的原始状态,不是创新。
在美国,google、facebook等企业都有从所谓的创新的组织形式逐渐走向成熟,走向经典组织形式的过程。
七、关于基业长青。
在若干场合我们都听到对于企业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不需要追求基业长青的论断,我对此深不以为然。
企业从本质上是股东的企业。
基业长青是为了企业股东的收益可以有长久的保障。
企业的基本运营原则是平衡好客户、员工和股东三者之间的关系。
社群的建立,铁粉的形成本质上会促进企业的基业长青。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在本质上会更极端地把资源聚集到行业中最有效率的企业,使企业更有竞争力,更容易把行业第一与后面的企业拉开差距,形成优势。
因此更容易造成基业长青的企业,而不是相反。
与工业时代相比,互联网时代的巨头,如BAT、google等形成的长青态势比工业时代的福特汽车、宝洁等并不逊色。
因为,在全球范围内,保持10年以上行业第一的企业是很有限的。
因此,这些成功的互联网企业完全可以称之为基业长青的企业了。
移动互联网时代仍然在基本的商业规则方面不会有改变,对企业基业长青的追求肯定是企业股东不变的追求。
结语:
从这些年的泡沫看移动互联网热潮。
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我永远铭记。
那个时候,大家说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规则不同。
只要眼球,不要利润,企业有了注意力就有了一切。
等到互联网泡沫破裂的时候,留下的是满地狼藉。
这样的故事在08年之后的电子商务热,10年的团购热中,又重演了几回。
比如在团购投资热时,拉手网的CEO亲自和我说,拉手网将成为比沃尔玛还大的零售企业,公司一年之内就扩充到5000人。
等等。
从历史看未来,今后的三年中,全球的智能手机都将铺开,第四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已经降低。
终端站位入口的战役不久就会见分晓。
虽然细分市场会有机会,但随着大格局的形成,所谓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提法将不再重要。
因为从本质上说,移动互联网时代根本就不会有商业规则的重大改变。
颠覆性创新永远存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或许是个伪命题。
这是我听了三次教授讲座及一众时髦嘉宾演讲后的结论。
因为时间关系,没有更多的专业研究,更多的是commonsense,所谓的常理。
不当之处请老师和同学批评。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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