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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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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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XXX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1
二、设施、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3
三、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8
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1
六、劳动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17
七、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1
八、安全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25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31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4
十一、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35
十二、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38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39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1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4
十六、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6
十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48
十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0
十九、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51
二十、意外伤害保险制度………………………………………………53
二十一、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55
二十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7
二十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0
二十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74
二十五、安全技术措施制度……………………………………………76
二十六、起重机械和设备验收登记制度………………………………78
二十七、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80
一、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项目部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规定,项目部每年提取公司及项目部所要求钱款数额作为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部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项目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项目部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
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使用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项核算。
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十一、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设施、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一、设施、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正常的生产,维护劳动者利益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种机械应有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运行履历书等资料和安全装置,防护装置等,否则不准使用。
(2)、各种机械安装后,应由安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并向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使用,凡经对机械进行革新改装时,应由机械动力或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3)、起重机设备应有各种安全防护,各种限值器,超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载使用执行国标统一指挥信号,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发证,不准串岗指挥。
(4)、凡正式运转的种类机械,并要求专人专机应固定,并制定岗位责任制或机组负责制,交接班制、定期保养期。
(5)、机械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训练考核,发给安全作业合格证,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认真“执行三不”,不准运行中保养,不准设备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上班前要严格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可行和机械运转是否良好与合格后,方准进行操作。
(7)各种自行式机械的操作室内,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座,两侧不得登人员,否则操作者有权停止作业。
(8)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汽车或操作特种机械,各级领导也不得随意派无证人员操作。
(9)汽车要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检查保养,特别是转向和制动要保证绝对的安全,反对凑合行车。
二、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维修制度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并对准备、检修、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进行安全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内容
3.1.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3.1.日常检维修管理。
3.1.1.物资部负责设备的日常检维修管理,包括设备运转故障处理、设备跑、冒、滴、漏异常现象处理及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等。
3.1.2.发现异常和故障时应立刻停机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应及时向副总经理报告,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3.2.定期检维修管理
3.2.1.物质部每年12月根据储存设备情况提出检修计划建议。
3.2.2.设备专管员负责本检修计划的制定。
3.2.2.1.大修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后,安全生产专管员留档保存。
3.2.2.2.大修计划及大修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检修准备
4.1.检维修时必须依据检修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检修过程安全进行。
4.2.检维修时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各班组负责。
4.5.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6.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7.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9.5-23.5%,有毒气体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8.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
4.9.检修设备管路与储存设施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10.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5.检修安全规定
5.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5.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化学品作业规范(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吊装作业等)。
5.3.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启”的警告牌。
5.4.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
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5.5.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5.5.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3.5.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5.5.3.高处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5.5.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5.6.做到“四不拆”:
5.6.1.设备带压不拆;
5.6.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
5.6.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5.6.4.工具不合格不拆。
5.7.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5.8.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三、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项目安全部门、机械部门、技术部门、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
由项目物资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
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脚手架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
脚手架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三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及对危险性作业(桥梁工程、高边坡等)、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五条项目部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
按照“公司-项目部-施工队”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八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九条针对重大危险源所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条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一条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五条项目部、施工队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六条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
(二)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三)安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十七条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八条当重大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罚则
第十九条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由于有关部室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部室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方针及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共益发展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及职业病、地方病的发生。
二、职业病种类及防治措施
1、职业病种类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易发生的职业病有:
中暑、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矽肺病(粉尘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噪声聋等。
2、职业病防治措施
2.1、中暑防治措施
1)、技术措施:
合理设计施工工艺过程,隔绝热源,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加强通风。
2)、保健措施: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并创造一个舒适、凉爽的休息环境,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休息和睡眠;加强营养,供应合适的清凉饮料;加强个人防护;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禁止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温作业。
3)、组织措施:
加强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暑措施。
4)、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
凡查出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者应禁止或脱离高温作业。
5)、当在高温或烈日下工作一定时间之后,出现头晕、出汗、口渴、恶心、胸闷、心悸、乏力等中暑先兆症状时,应当立即到阴凉处休息,并服防暑药品、清凉饮料及擦拭防暑药品万金油、袪风油,预防病情发展。
6)、如果已经发生中暑,应尽快把病人抬到阴凉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把上身稍垫高,然后先用温水敷头部及擦全身,后用冰水或井水敷病人头部,或用酒精遍擦全身。
同时给病人扇凉,按摩四肢及皮肤,以促进血液的循环,增加散热能力。
必要时可采取刮痧或针刺疗法急救。
2.2、电光性眼炎
1)、加强个人防护,高温烈日下工作要佩戴防护镜和加强屏遮保护,遵守操作规程。
在进行电气焊时一定要佩戴防护面罩。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
凡查出活动性角膜性疾病,明显的角膜遗留病变患者不宜从事有关的接触紫外线辐射作业。
2.3、电光性皮炎
1)、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身体的裸露部位。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
凡查出严重的变硬性皮肤病或手及前臂等暴露部位有湿疹,严重皲裂等慢性皮肤病患者不宜接触可诱发后加剧该病的致病物质。
2.4、矽肺病(水泥尘肺、粉尘矽肺、电焊工尘肺)
矽肺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作业者健康的职业病。
主要是由于长期吸入二氧化碳的粉尘,引起的肺间质纤维化及矽肺结节为主的疾病。
严重者可影响肺功能,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发展为肺心病、心衰及呼吸衰竭。
1)、改善劳动环境,采取机械化、自动化操作及湿式作业,降低粉尘浓度,减少粉尘损害。
2)、加强工作环境通风除尘,对个人加强劳动保护。
3)、加强营养及体育锻炼,增强抵抗力。
4)、定期查体,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并早期脱离致病环境。
5)、本病病程长,病情重者愈后较差。
2.5、噪声聋
1)、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和消除噪声源,同时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和隔振等措施,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对生产场所的噪声得不到有效控制或必须在特殊高强度噪声环境工作时,应佩戴符合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职工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两年体检一次。
凡查出各种病因引起的永久性感官神经性听力损失大于25db,各种能引起耳聋、听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疾病不宜从事噪声的作业。
三.传染病防止及措施
施工工地设施简陋,人群聚集,在职职工和合同工卫生安全意识差,较易发生传染病,存在着较多的对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进一步防止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卫生安全,项目经理部特制定控制传染病工作的要点:
1、作业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施工工地的疾病预防工作。
作业队要将疾病预防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逐级落实到人。
2、项目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各作业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通报;对作业队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作业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
3、项目部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施工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严防传染病蔓延。
4、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事件,各作业队应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并同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机构,任何人不得以任
何借口瞒报、迟报或漏报。
在发生传染病流行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
5、在传染性人禽流感及其他恶性传染病流行期间,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严格的人员晨检制度,设专人每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认真做好记录,以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积极的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在施工工地的传播途径,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7、充分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对施工工地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常识、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食品卫生、操作加工要求等知识培训,通过宣传使职工掌握基本的传染病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卫生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项目经理部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食品卫生安全
为加强施工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项目部及各作业队领导应认识到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起积极作用。
作业队队长为工地食堂负责人,负责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将食品卫生管理列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
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关注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人员的意识。
工地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将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施工工地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加强职工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3、加强施工工地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工地食堂必须符合下列基本卫生条件并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
4、基本卫生条件
(1)、便于排水,内外整洁,路面硬化。
25m内无有碍食品卫生的污染源(如旱厕、露天垃圾场、污水坑等)。
(2)、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设有原料库房、烹调间、就餐间,并做到布局合理,地面用不透水材料建造并有一定的坡度,便于清洗。
烹调间有排烟排气设施,墙壁有不透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1.5m,下水道通畅。
(4)、用流水洗手,有采光照明设施,防苍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备。
配备足够的冰箱(柜),配有餐具消毒柜。
(5)、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配备工作服、帽等卫生用品并保持清洁。
(6)、严把原料采购关。
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同时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严禁购进陈化粮和其他感官指标不合格的食品。
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库房保持阴凉通风,分类存放,对库存食品经常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处理销毁,并做好记录。
食品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要特别注意预防芸豆、豆浆、发芽土豆、毒蘑菇、亚硝酸盐、农药、鼠药等引起的中毒。
2、具体应做到
(1)、施工工地设立临时食堂时必须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提供服务,同时报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食堂灶房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严禁在灶房内搭铺住人。
(3)、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工业用盐不得带入食堂。
(4)、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凉菜,无食品冷藏条件的食堂不得保存食用剩菜剩饭。
(5)、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要加工彻底,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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