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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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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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1
概念及作用1
基本内容1
项目建议书的相关知识点3
项目建议书的相关法律法规节选(按发布时间排序,详见附件)9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11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流程12
附件:
项目建议书的相关法规文件15
附件:
案例文本15
概念及作用
项目建议书是在项目周期的最初阶段,以提出一个轮廓设想来要求建设某一具体投资项目和作出初步选择的建议性文件。
它主要从总体和宏观上对拟建项目考察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并作出项目的投资建议和初步设想,以作为国家(地区或企业)选择项目的初步决策依据和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
因此,其主要作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宏观上考察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区或企业)长远规划、宏观经济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初步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初步分析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等建设条件的可能性与具备程度。
二是对于批准立项的投资项目即可列入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是对于涉及外资的项目,项目建议书还应从宏观上论述合资、独资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在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访客正式对外开展工作,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本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是指在介绍或论述某个项目时,首先综合性地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
比如一个招商项目,它比一般项目概况的内容较全面,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气候环境、人文环境、优惠政策等内容。
二、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及意义
1、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2、建设条件分析:
包括场址建设条件(地质、气候、交通、公用设施、征地拆迁工作、施工等)、其它条件分析(政策、资源、法律法规等)
3、资源条件评价(指资源开发项目):
包括资源可利用量(矿产地质储量、可采储量等)、资源品质情况(矿产品位、物理性能等)、资源赋存条件(矿体结构、埋藏深度、岩体性质等))
三、编制依据
1、建设规模(达产达标后的规模)
2、产品方案(拟开发产品方案)
四、建设方案
(一)技术方案
1、生产方法(包括原料路线) 2、工艺流程
(二)主要设备方案
1、主要设备选型(列出清单表) 2、主要设备来源
(三)工程方案
1、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结构及面积方案(附平面图、规划图)
2、建筑安装工程量及“三材”用量估算
3、主要建、构筑物工程一览表
五、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
六、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七、资金筹措
1、自筹资金 2、其它来源
八、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
1、建设投资估算(先总述总投资,后分述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安装费等)
2、流动资金估算
3、投资估算表(总资金估算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
九、项目的进度安排(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
十、项目效益的初步评价
(一)经济效益
1、销售收入估算(编制销售收入估算表)
2、成本费用估算(编制总成本费用表和分项成本估算表)
3、利润与税收分析
4、投资回收期 5、投资利润率
(二)社会效益
1、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2、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不同利益群体对项目的态度及参与程度;各级组织对项目的态度及支持程度)
3、社会风险分析
4、社会评价结论
十一、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包括治理“三废”措施、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
1、区域环境概况
2、工程对水体、水系、生物、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3、保护措施
十二、结论及建议
十三、项目建议书相关附表
项目建议书的相关知识点
项目建议书的基本内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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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一、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气候环境、人文环境、优惠政策等内容。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编制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编制
二、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及意义
分析建设项目在实现企业自身发展,满足社会需求,促进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必要性;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层次进一步在资源配置、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的符合性论证;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的符合性方面进行论证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编制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编制
三、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是国家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产业政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情况以及初步的市场预测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
2,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3,建设法规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有关土地、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其它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文件,如标准、方法与参数等
四、建设方案
主要是指项目的初步建设方案。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和功能分布
1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2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3总体设计方案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编制
五、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
1,拟利用资源供应的可能性与可靠性
2,主要协作条件情况、项目拟建地点水电和其他公用设施、地方材料的供应情况分析
3,对于技术引进和设备供应项目,应说明主要原材料、电力、燃料、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远期要求,以及目前已具备的条件和资源落实情况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编制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编制
六、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风险分析
根据掌握的资料计算相应的经济指标
1,,绝对经济指标—产出与投入之差
2,相对经济效果指标:
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
4,进行项目风险分析
工程经济学
章1:
工程经济性判断的基本指标
章2:
工程项目风险分析A风险识别和分析
B风险对策和管理
七、资金筹措
应说明资金来源,利用贷款的项目需要附上贷款意愿书,分析贷款条件及利率,说明偿还方式,测算偿还能力。
对于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还应估算项目的外汇总用汇额及其用途,外汇的资金来源方式与偿还方式,以及国内费用的估算与来源。
1,工程经济学
2,项目融资
1:
章1:
投资项目财务评价
章2、项目投资估算
2:
章1:
融资方式选择
章2:
融资风险管理
章3:
融资担保
八、投资估算
根据掌握的数据的情况,可以进行详细估算,也可以按照单位生产能力或类似企业情况进行估算或着框算。
投资估算中应该改包括建设期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考虑一定时期内的涨价影响因素,流动资金可参照同类型企业情况进行估算。
1,工程经济学
2,工程估价
1,章1:
项目投资估算
2,章1:
工程造价费用构成
章2:
工程造价的计算与确定
章3:
工程造价审查
A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
B项目总投资估算
C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
D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九、项目的进度安排
1,建设前期的工作安排,应包括涉外项目的询价、考察、谈判、设计
2,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和生产经营时间
1,,工程经济学
2,工程项目管理
1,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2,章1工程进度计划
A项目建设期:
提出项目建设期和建设各期的划分
B实施进度计划:
描述项目实施进程安排,绘制项目实施进度表。
十、目效益的初步评价
1,计算项目全部投资的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等指标以及其他必要的指标,进行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初步分析
2,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1,工程经济学
1,章1:
投资项目国民经济评价
十一、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包括治理“三废”措施、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
1,工程经济学
1,章1:
投资项目社会评价
2,环境评价报告见表下
十二、结论及建议
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建议书,还应具备邀请外来厂商来华进行技术交流的计划、出国考察计划以及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计划等附件。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以及以上指标进行编制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以及以上指标进行编制
十三、项目建议书相关附件
成果内容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编制
A项目资金来源表和运用表
B市场初步调查报告
C建设地点初选报告
D初步勘察报告
E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附:
环境评价报告的内容:
1总则
1.1评价目的
1.2编制依据
1.3评价采用的标准
1.4评价项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
1.5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
1.6评价时段
1.7主要评价因子
2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基本情况
2.2建设规模、产品品种及项目总投资
2.3建设内容
2.4工厂防护设置
2.5占地面积
2.6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2.7生产设备及附属设备
2.8公用工程
2.9产业政策、选址、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2.10项目现有工程(扩建前)概况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工艺流程叙述
3.2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
3.3物料平衡
3.4原辅物料及产品理化性质
3.5给排水平衡图
3.6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4.1地理位置
4.2自然环境概况
4.3社会环境概况
4.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清洁生产分析
5.1清洁生产的目的
5.2我国清洁生产产业政策
5.3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5.4清洁生产建议
6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6.2营运期水污染物影响分析
6.3营运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
6.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6.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6.6地下水影响分析
6.7环境风险分析
7公众参与
7.1公众参与调查概况
7.2信息公示
7.3调查内容与调查结果
8污染防治措施
8.1废水防治措施分析
8.2废气防治措施
8.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8.4噪声防治措施
8.5厂区绿化措施
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1环保投资估算
9.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污染物总量控制
10.1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0.2污染物总量控制
11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11.1环境管理计划
11.2环境监测计划
12评价结论
12.1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12.2工程分析
12.3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2.4环保治理措施
12.5公众参与
12.6总量控制
12.7厂址及总图布置分析
12.8结论
12.9建议
项目建议书的相关法律法规节选
(按发布时间排序,详见附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07.16~)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二)规范政府核准制。
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三)健全备案制。
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2004.09.15~)
第二条 国家制订和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其中,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政府发展改革委(计委)和地方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
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11.25~)
按照《决定》的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抓紧制定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决定》精神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备案工作;各类企业都要认真遵守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凡是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按要求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应按照职能分工,对投资主管部门予以备案的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投资主管部门不予以备案的项目以及应备案而未备案的项目,不应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2005.07.27~)
一、各级地方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含通过各类投资机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地方各类财政性资金,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决定》附件)范围内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
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是指省级发展改革委和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委(经贸委)。
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省级经委(经贸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有关文件。
二、需上报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只需报批项目建议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以及经济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
项目建议书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其他报批程序。
三、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贴息和转贷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有关规定报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批项目建议书时,一并提出申请。
四、本规定范围以外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审批。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
政府对于投资项目的管理分为
1
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使用政府性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议书
项目
审批单位
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的建设项目
国家发改委或由发改委会审后报国务院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
发改委
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建设资金、中央统还国外贷款5亿元以上的项目
国家发改委审核报国务院
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建设资金、中央统借自还国外贷款的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
国家发改委审核报国务院
由中央统借还的项目
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
由省级政府负责偿还的或提供担保的项目
除了上面应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审批的项目
省级发改委
2
核准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项目申请报告
详见附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3
备案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备案申请
参考《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流程
审批程序
一、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1.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由各部门、地方、投资公司、企业编制。
(具体内容见项目建议书内容部分)
2.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
行业归口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的要求,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初审。
2.1项目建议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或退回项目建议书。
2.2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过部际协调会协调有关能源、原材料、运输等外部条件后报国家发改委。
2.3如涉及到某些专业项目,需要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咨询机构的进行评估。
3.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从建设总规模、生产力总布局、资源优化配置以及资金供应可能、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后审批。
核准程序
1.编制项目核准报告。
(也可能是项目建议书)
2.报送核准部门。
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须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其它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应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
3.核准部门核准
3.1材料核实。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项目核准机关正式受理,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3.2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3.3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
3.4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4.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对项目申请报告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或向上级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审核意见。
5.核准结果。
5.1同意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
5.2不同意核准。
应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附件:
项目建议书的相关法规文件
附件1:
《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计计(1978)234号)已废止
附件2:
《关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各项费用划分的规定》
附件3:
《关于加强自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
附件4: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附件5:
《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已废止
附件6:
《国务院关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国发(1987)23号)已废止
附件7:
《国家计委关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问题的通知》
附件8: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已废止
附件9: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附件10: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19号)
附件11: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1号)
附件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附件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392号)
附件14: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5:
《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
案例文本
附件16:
案例一(审批类)
附件17:
案例二(核准类)
附件18:
案例三(备案类)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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