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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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上海市地方标准
《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
《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
编制组
2020年3月
上海市地方标准
《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下半年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15]548号),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证工程质量出发,对城镇道路和填筑用再生集料、再生集料硬化地坪材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进行规定。
(二)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
1、为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持和标准依据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本市装修垃圾的排放量日益增长,每年达1000万吨以上,近年来违章建筑整治还产生大量拆房垃圾。
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包括混凝土块、石、陶瓷、砂浆、砖瓦、铁质物、有色金属、土、塑料、沥青、木材、玻璃、石灰、石膏、矿(岩)棉、加气混凝土块和膨胀珍珠岩制品等物质,成分复杂,综合利用率低。
2015年5月,有关媒体报道来自上海的1670吨装修垃圾被非法倾倒至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直湖港地块。
2016年7月,有关媒体报道了2万吨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由上海被偷运、倾倒在苏州太湖西山。
一个星期后,有关媒体又报道来自上海的装修垃圾被非法倾倒至在江苏南通海门市的江心沙农场。
一系列垃圾倾倒事件发生后,引起上海市政府高度关注,目前已严禁市内所有建筑垃圾外运至外省市,并大力协调全市各相关部门,合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017年5月,市住建委、市市容绿化局、市发改委、市规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建城管联﹝2017﹞401号),规划在本市建设12个建筑垃圾处置点,年处置规模达1050万吨。
根据所在区市容环卫部门的要求,目前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良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勤顺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兴盛路基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分别在宝山、嘉定、徐汇、浦东建成了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处理加工的处置点,其它地区如松江区(佘山、徐泾)、嘉定(江桥)、浦东(祝桥)、老港等规划处置点仍处于项目前期准备、招投标阶段。
从以上已建成的四个处置点的调研、取样试验的情况来看,各家处置点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建筑垃圾原料成分各不相同,生产的再生集料性能存在较大差异。
与成分单一的工程垃圾(废弃混凝土)生产的再生集料相比,拆房垃圾、装修垃圾生产的再生集料,外观质量和技术性能存在较大差别,如红砖集料的色差大、杂物含量略高,用于水泥稳定碎石、粉煤灰三渣路基材料时,路基碾压时,出现红砖粉末,易引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抵触。
由于缺乏技术标准的支持,故目前各处置点(如勤顺、宝钢)生产的再生集料的出路不理想,以低洼回填、路基回填为主,一旦缺乏回填场地,再生集料则难以出厂。
部分企业(如良延、兴盛)则配套建设了多孔砖、路面砖生产线,再生集料出路相对较好。
因此,需要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为本市12个建筑垃圾处置点、1050万吨/年处置规模提供标准依据,解决其出路问题。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城镇道路(包括基层、底基层、垫层、路基、软基处理)和填筑(包括沟槽回填、管网回填、堆坡造景、促淤造地等)中使用的再生集料,均为量大面广的综合利用途径,有利于破解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的处置利用技术难题和标准缺乏的瓶颈。
2、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益
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综合利用具有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节地的重要意义。
与天然砂石骨料相比,每吨装修垃圾再生骨料的生产能耗降低0.46kgce,减排1.06kgCO2。
如果将全市每年1500万吨的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全部综合利用,可产生节能6900吨标煤,减排1.59万吨CO2的间接节能减排效果。
并且,按堆存4000吨建筑垃圾需占地1亩计算,节约土地3750亩,因此,节能减排、节约土地成效显著。
(三)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包括管理单位、研发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单位等,具体如下: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循环经济协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能效中心,参编单位为:
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协作单位:
上海勤顺建设有限公司、上海良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兴盛路基有限公司
(四)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编制组先后开展了国内外标准和技术文献资料收集、建筑垃圾处置基地调研、专题会议、试验验证等方面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
1、资料收集与研究
标准编制组较为全面地收集了建筑垃圾研究开发技术资料,以及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包括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2010)、国家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2014)、上海市工程应用技术规范《再生混凝土应用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18-2007)等。
此外,还调研收集了道路与填筑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包括《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08-87-2016、《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等,还参考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筑垃圾填筑路基设计施工技术指南(试行)》(2012年5月),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建筑废弃物用于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导则》(2008年3月)等资料。
2、拆房垃圾在市政道路、公路中应用的典型案例调研
目前国内有关装修垃圾再生集料在工程中的应用案例尚无相关报道,而拆房垃圾再生集料在市政道路、公路中应用以具备一定的工程应用案例,部分工程案例见表1所示。
表1拆房垃圾在市政道路、公路中应用
地区
工程
案例
建筑垃圾利用情况
建筑垃圾数量
执行标准
陕西省
西安市东三环路
主线路面结构层厚度为75cm,路床下80cm范围之外路基使用建筑砖渣填筑。
颗粒粒径分布在0.075mm至40mm之间,碾压遍数达到18次。
2008年通车。
16万m3
《建筑垃圾填筑路基设计施工技术指南(试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2.05
西宝高速改扩建项目阿房宫立交工程
1、路床底面以下0-2m路基,建筑垃圾筛分破碎,最大粒径100mm,分层压实厚度小于200mm,20t振动压路机。
2、路床底面2m以下路基,建筑垃圾筛分但不破碎,最大粒径250mm分层压实厚度小于250mm,22t振动压路机。
230万m3
西咸北环高速公路北段
全长120公里,2012年开展建筑垃圾在公路工程的大规模应用,包括路基填筑、特殊地基处理、路面、小型预制构件和临建设施。
——
北京市
石景山区长安街西延道路工程6#标段
长安街西延道为城市主干路,宽60-100m。
首钢环境资源公司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0-5mm、0-10mm),生产砖混类无机混合料、混凝土、PC砖、砂浆等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2.2万吨
房山区顾八路大修工程
底基层采用砖瓦类再生无机料,基层采用废混凝土类再生无机料(2017年8月),强度等级1.0MPa
0.4万吨
上海市
世博园建设
对建筑垃圾渣土(建设场地原状土与建筑垃圾之比为4:
6~6:
4)进行固化,应用于世博园区的新建道路路基加固处理、部分新建道路的底基层(20-25cm厚)、部分临时施工通道基层。
施工工艺:
路拌、碾压成型。
固结渣土就地使用,比水泥稳定碎石降低成本20%。
300万吨
《固结渣土用于2010上海世博会园区道路施工及验收规程(试行)》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
固结渣土、水泥稳定建筑废弃物作为虹桥枢纽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道路路基处理和路面结构的垫层;水泥稳定废旧混凝土作为路面结构的底基层。
施工工艺:
路拌
800万m3
《建筑废弃物用于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导则》2008.03
3、建筑垃圾处置点和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取样试验
对本市已建成运行的5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进行调研、取样、试验,其中上海勤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处置装修垃圾为主,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处置拆房垃圾为主,上海兴盛路基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良延环保有限公司同时处置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上海元亨利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目前已停产)以处置装修垃圾为主。
编制组对以上企业生产的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再生集料进行了取样、试验检测,并开展了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试验研究。
4、标准制定过程
表2本标准的制定过程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2016年1月-2017年2月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生产及工程应用调研。
2017年2月-2017年9月
建筑垃圾分拣处置点初步调研、取样试验。
2017年10月-11月
编制组成立及工作组会议,完成编制大纲。
2017年11月-12月
总结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工程应用的成果以及检测结果,编制征求意见稿。
2017年12月
召开征求意见稿评审会。
2018年1月-7月
建筑垃圾4家分拣处置点调研、取样检测。
2018年3月-10月
再生集料硬化地坪材料的研发、工程应用和检测。
2018年11月
编制送审稿。
2019年5-7月
召开送审稿专家预审会。
2019年8-9月
召开送审稿专家评审会。
2019年9月
汇总意见,编制报批稿。
2019年9月-2019年10月
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及后续相关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一)标准编制原则
1、协调性原则
本标准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另外还应与行业发展技术水平相协调,以促进技术进步、行业技术升级和资源综合利用。
2、适用性原则
技术要求指标的确定,不仅要考虑科学、先进,还要考虑经济、适用,即标准指标要科学先进,还要经济合理、实施便利,满足使用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半刚性基层和填筑中应用的再生集料的建筑垃圾再生集料。
在编制时不仅要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等的技术要求,还根据本市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技术特点,对城镇道路和填筑用再生集料的要求、适用范围、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进行了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实用性和创新性。
3、规范性原则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编写。
(二)制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1、采标情况
GB5083.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JTGE40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E42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2、标准立项名称与修改名称的理由
标准立项计划和批文所定标准名称为《用于工程填筑的装修垃圾再生骨料技术要求》。
根据目前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的科研和应用成果,将本标准名称改为《用于道路基层和工程填筑的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技术要求》,以进一步扩大建筑垃圾的应用范围。
修改名称的理由:
拆房垃圾在上海世博会和虹桥枢纽的道路基层中均得到成功应用。
本标准以及配套应用技术规程(市建委另立项)在征求意见稿会议上,与会的交通、市政、建设行业专家一致认为,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再生骨料可以在试点、示范应用的基础上,推广应用于城镇道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及以下公路等工程的基层和底基层。
因此,为贯彻会议精神,本标准增加了“用于道路半刚性基层”的内容。
3、标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道路基层和工程填筑的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要求、适用范围、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
(三)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范围(对应“1范围”)
根据建筑垃圾在国外发达国家的应用成果,以及在我国上海市(虹桥枢纽、世博会)、北京市、陕西省等地的应用经验,本标准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应用范围确定为次干道、支路、三级及以下公路中使用的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再生集料。
2、术语和定义(对应“3术语和定义”)
(1)建筑垃圾
根据2017年9月18日颁布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
建设工程垃圾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装修垃圾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由于工程垃圾中的废弃混凝土的资源综合利用率较高,并且已具备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再生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18-2007,而装修垃圾、工程垃圾中的拆除垃圾的综合利用利用率较低,技术标准缺乏,都本标准仅针对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2)杂物
通过对建筑垃圾成分的调研与取样分析,结合《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管理现状调研报告》,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成分见表4所示。
表4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成分
项目
装修垃圾
拆除垃圾
砖混类
55.0%
75.8%
混合类
20.0%
19.5%
玻璃类
0.5%
0.2%
金属类
1.5%
1.0%
竹木类
10.0%
2.1%
纸塑类
10.0%
1.2%
纺织类
3.0%
0.2%
合计
100%
100%
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中含有铁质物、有色金属、土、塑料、沥青、木材、玻璃、陶瓷、石灰、石膏、矿(岩)棉、加气混凝土块和膨胀珍珠岩制品等物质,对路基质量会造成影响,应通过分类、分选、分拣等工艺去除。
本标准将“杂物”定义为“除混凝土块、石块、砂浆、砖瓦、陶瓷、玻璃之外的其它物质”,与国标《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相比,本标准未将玻璃、陶瓷纳入杂物类,因为玻璃、陶瓷的密度与混凝土块、石块接近,分拣出来难度较大。
(4)硬质颗粒
《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2014将再生混凝土颗粒的范围定义为“混凝土块、石块类粒料”。
本标准是针对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的,碎陶瓷和玻璃占一定比例,强度较高,密度与混凝土和石块差异不大,故本标准提出“硬质颗粒”的概念,将其定义为“混凝土块、石块、陶瓷和玻璃等粒料的总称。
”
(5)轻物质
本标准的该定义与《建设用砂》GB/T14684-2011保持一致。
3、等级与规格(对应“5等级与规格”)
通过对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破碎、分拣、分选、分离等处理加工工艺,生产出再生集料。
由于建筑垃圾的成分波动较大,并且本市建筑垃圾处置利用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尽相同,故生产的再生集料品质也有所区别。
本标准根据再生集料的压碎值、硬质含量、杂物含量等指标,根据质量要求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并且根据再生集料的粒径大小,将再生粗集料分为十一种规格,再生细集料分为三种规格。
4、要求(对应“6要求”)
(1)压碎值(再生粗、细集料)
①检测数据
为了保证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路用性能,要求其必须质地致密,具有一定的强度。
由于再生集料的成分比较复杂,不仅含有强度较高的混凝土成分,而且还含有一些低密度的砖瓦、砂浆等材料。
因此,再生集料的强度比天然碎石的强度要低一些。
本标准将用于道路(含次干路及以下城市道路、三级及以下公路,以下同)基层的再生集料的压碎值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压碎值≤30%)、Ⅱ级(压碎值≤35%)、Ⅲ级(压碎值≤40%)三个等级。
本标准编制组对本市已建成运行的5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生产的3种规格再生集料,分别进行压碎值试验详见表5。
表5再生集料的压碎值
厂家
宝钢
勤顺
兴盛
良延
元亨
规格/mm
10-
31.5
5-
10
0-5
10-
31.5
5-
10
0-5
10-
31.5
5-
10
0-5
①
0-5②
10-
31.5
5-10
0-5
0-5
压碎值/%
32.5
—
35.2
32.2
35.7
32.1
22.1
38.3
43.6
34.9
22.1
25.0
19.8
36
注
①:
上海兴盛路基公司第一批次再生细骨料
②:
上海兴盛路基公司第二批次再生细骨料
由表5可知:
a)良延环保公司的再生集料由废混凝土生产而成,故压碎指标较低(压碎值≤30%),再生粗细集料全部达到Ⅰ级要求;
b)宝钢、勤顺、兴盛、元亨等四家企业的再生集料样品由拆房垃圾、装修垃圾生产而成,10-31.5mm级配的再生粗骨料符合Ⅱ级要求(压碎值≤35%),5-15mm、0-5mm级配的再生骨料符合Ⅲ级要求(压碎值≤40%)。
c)兴盛公司的再生细集料①杂物含量较多(如加气砌块颗粒等),影响强度,未达到Ⅲ级要求(压碎值≤40%)。
②与国家行业标准的数据对比
国家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2014将再生级配骨料(4.75mm以上部分)的压碎指标分成两类:
Ⅰ类再生骨料的压碎指标≤30%,Ⅱ类压碎指标≤45%,其中Ⅰ类再生级配骨料可用于城镇道路路面的底基层以及主干路及以下道路的路面基层,Ⅱ类再生级配骨料可用于城镇道路路面的底基层以及次干路、支路及以下道路的路面基层。
本标准规定用于道路半刚性基层的再生集料最低等级为Ⅲ级(压碎值应≤40%),并且根据本标准“7适用范围”,用于道路基层和底基层的再生集料应符合Ⅱ级(压碎值≤35%)及以上的质量要求,用于工程填筑的再生集料应符合Ⅲ级(压碎值≤40%)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③与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数据对比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对基层、底基层和垫层用碎石的压碎指标规定如下:
表6DGJ08-118-2005对基层、底基层和垫层用碎石的压碎值标要求
道路等级
压碎值(%)
基层
底基层
垫层
快速路、主干路
≤30
≤35
≤35
其它道路
≤35
≤40
≤40
本标准规定用于道路基层和底基层的再生集料应符合Ⅱ级(压碎值≤35%)及以上的质量要求,用于工程填筑的再生集料应符合Ⅲ级(压碎值≤40%)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的压碎值要求高于地方标准。
⑤用作路基、工程填筑的再生骨料压碎值指标
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路基填料一般只规定CBR值,对压碎值不做规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筑垃圾填筑路基设计施工技术指南(试行)》(2012年5月)规定,路床填料的压碎值≤40%,路堤填料的压碎值≤50%。
本标准编制时,通过试验发现,由于再生集料呈颗粒状,难以进行CBR值的检测。
因此,本标准对用于路基、工程填筑的再生集料提出压碎值的规定,即压碎值≤40%。
本标准的压碎值要求高于外省市的地方标准。
(2)针片状颗粒含量(粗集料)
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规定再生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10%;国家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2014规定再生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20%。
本标准编制组对4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生产的2种规格再生粗集料,分别进行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详见表7。
表7再生集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
厂家
宝钢
勤顺
兴盛
良延
规格
10-31.5
5-10
10-31.5
5-10
10-31.5
5-10
10-31.5
5-10
针片状含量%
2.1
0.6
1.2
1.8
—
3.7
3.0
1.9
由表8可知,再生粗集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较低。
本标准将再生骨料针片状颗粒含量规定为<5%,这一指标的要求严于国家标准GB/T25177-2010和行业标准JC/T2281-2014。
(3)含泥量(粗集料)
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2010规定Ⅰ级、Ⅱ级、Ⅲ级再生粗骨料的微粉含量(参照GB/T14685含泥量试验方法)分别为<0.5%、<1.0%、<1.5%。
由于该标准是针对用于混凝土的再生粗骨料,故微粉含量要求较高。
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2014未对含泥量提出要求,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规定,集料中0.075mm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集料中0.075mm以下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应大于7%。
本标准Ⅰ级、Ⅱ级、Ⅲ级再生集料提出了一定要求。
这是由于再生集料的粉尘含量较高的话,易影响胶凝材料(水泥、固化剂等)与集料之间的粘结,降低无机混合料的强度和耐久性。
而用于路基和工程填筑的再生粗集料则未提出含泥量要求。
本标准编制组对4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生产的2种规格再生粗集料,分别进行含泥量试验,详见表8。
表8再生集料的含泥量
厂家
宝钢
勤顺
兴盛
良延
规格
10-31.5
5-10
10-31.5
5-10
10-31.5
5-10
10-31.5
5-10
含泥量%
1.3
2.4
1.8
3.4
—
6.2
0.8
0.6
本标准将Ⅰ级再生粗集料的含泥含量规定为<1%,等同GB/T25177-2010Ⅱ级要求;本标准将Ⅱ级再生粗集料的含泥量规定为<2%,Ⅲ级再生粗集料的含泥量规定为<3%,严于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的规定。
(4)硬质颗粒含量(再生粗集料)
本标准编制组对3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生产的2种规格再生粗集料,分别进行硬质颗粒含量试验,详见表9。
表9再生粗集料的硬质颗粒含量
厂家
勤顺
兴盛
良延
规格
10-31.5
5-10
10-31.5
5-10
10-31.5
5-10
硬质颗粒含量%
49.6
57.6
—
70.3
93.6
89.7
本标准规定Ⅰ级再生粗骨料的硬质颗粒含量≥90%,Ⅱ级再生粗骨料的硬质颗粒含量≥50%、Ⅲ级再生粗骨料的硬质颗粒≥30%。
本标准提出在再生骨料≥4.75mm部分进行硬质颗粒含量检测(附录A),检测方法参照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2014。
这是因为试验是通过人工挑拣的方法,找出再生骨料中的硬质颗粒含量,而再生骨料<4.75mm部分,难以人工挑拣干净其中的硬质颗粒含量。
(5)杂物含量(再生粗集料)
本标准提出在再生粗骨料≥4.75mm部分进行杂物检测,这一点与行业标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2281-2014一致。
这是因为试验中是通过人工挑拣的方法,找出再生骨料中的杂物的,而再生骨料<4.75mm部分,难以人工挑拣干净。
至于再生骨料<4.75mm部分的杂物(如碎小的塑料、木头、石灰、石膏、毛皮、煤渣、灰土等),本标准采用《建设用砂》GB/T14684-2011中轻物质的检测方法,以密度为2000kg/m3的氯化锌溶液进行分离。
国标《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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