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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个人工作总结
协会个人工作总结
第四部分制度建设
一、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成立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以下简称“动机心协”)
第二条本协会隶属于动力与机械学院分团委,接受校心理卫生协和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以丰富大学生,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开展有益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活动为目的而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服务大学生生活,服务大学生心理。
第四条本会统一使用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的口号、会徽。
第五条本协会目标:
为广大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优化大学生心理生活,提高同学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同学适应和创新能力,为大家创造轻松的生活氛围和健康成长的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协会骨干八名,各班级心理委员为协会成员。
协会下设宣传部、活动部、秘书部和会员部。
会长主要负责统筹计划阶段任务,协调安排部门各项工作,保证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副会长主要协助会长开展日常工作,负责下属部门工作安排。
各部门负责严格执行部门职能内的工作并及时向会长汇报。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成员的权利:
(一)、参与心协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二)、拥有对心协开展的各活动的发言权。
(三)、参与心协各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享有心协各资源的运用权。
(五)、享有对协会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第八条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心协的各项制度。
(二)、积极参与心协活动。
(三)、关注心协发展,为心协发展出谋划策。
(四)、努力提升自身的心理素质。
第四章工作管理条例
第九条各类活动运作及要求:
(一)前期准备工作
1、计划的制定
a各项活动均需制定详细的计划,内容包括:
活动名称、目的、主题及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经费预算、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等。
注:
电子档+纸质档
b由负责部门部长将计划交分管主席,主席团讨论提出意见,报学院同意后计划方生效。
c活动开展5日前,活动负责部门须将计划交至办公室,各部文件夹中备案(办公室对经费预算进行复核,对不合理的预算支出提交主席处理),该活动的经费报销才能生效。
2、场地工作
a活动开展3日前,必须预定好场地。
b如有意外更改活动时间、地点的,必须在活动开展一日前做好更改通知工作。
c活动场地的设计、布置以及使用器材的准备,必须在活动开展前一小时全部完成。
3、宣传工作
a包括制作、张贴海报,拉横幅或派发传单工作。
b宣传物(传单除外)的制作由宣传部完成。
c海报、横幅及传单的张贴、拉挂、派发由本部门自行完成或提交主席团协调。
4、物资购备工作
包括活动内容的用具、奖品或纪念品的预备工作,应在活动开展前一日全部完成。
5、邀请工作
包括请柬(或邀请信)的购买、书写、发送等工作,应在活动开展前三日全部完成。
(二)活动期间工作
1、活动负责部门必须派专人联系、跟进各专项工作的执行,并及时向活动的总负责人汇报情况,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2、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的签到,由专人负责。
3、活动所需物资的管理由活动部门(或秘书处)负责。
4、工作人员在暂未有工作任务时或工作完毕后,必须在指定位置就座,未经活动总负责人宣布或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去。
(三)后勤工作
1、现场清洁、活动物资的收拾、管理、归还等工作,由活动部门负责。
2、活动经费报销详见“财务管理制度”。
3、活动结束后七天内,活动负责人必须将活动总结交送秘书处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活动内容要立足与维护同学利益、丰富同学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2、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司其职,因主观原因导致计划不能按期完成当追究当事人负责。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
1、各项活动开展前,必须根据预算经费列出详细指出报告,交秘书处审批、备案,各部门自行保存原稿。
2、预算必须详细列出每一项可预计支出,不确切费用需大概估算。
3、制定预算时,应遵循节约的原则,学生会固有资产中拥有且够用的物品,向办公室借用,不得额外购买。
(二)决算
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需立即收齐该活动的所有正式发票(包括其他部门的发票),仔细鉴别每笔开支的用途,并列出该项活动的开支决算表。
表上要反映每张单据的会计事项,包括用途、数量、金额(注意分类列出),经有关负责人签名后连同发票及单据在活动结束后7天内交主席团成员处报销,部门自行保存决算表原稿。
(三)报销
1、单据及发票背后注明活动项目,具体用途,经手人、活动负责人,缺任何一项均不得报销。
2、各部应严格控制日常经费支出,对日常经费开支异常的部门给予警告处理。
附则: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所有。
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
2010年5月20日
二、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成员考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心协内部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更加量化、细化会员考核制度在继承心协优良传统的同时,为心协进一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此制度适用于包括会长在内的所有的心协内部人员。
第三条心协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务必贯彻落实此章程。
第四条在与此章程不违背的前提下,各部门可以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制定部门内部的制度。
第二章考评原则
第五条考评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所有成员均享有监督权。
第三章基本纪律条例
第八条各项活动、会议、值班等由专人做好考勤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会员、需向所在部门部长或会长请假,且都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当时不能上交,事后两天内必须补全,请假条统一交由秘书处保管。
第九条原则上会员须参加本学年内所有例会、活动(聚餐等娱乐性活动除外),会员的出勤情况由秘书部详细记录并备案,会员无故缺席活动、会议累计达2次的由所在部门部长或会长提出批评,累计达4次取消期末及下一年评优评先进个人的资格,累计达6次的交由主席团商议,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强制退会处理。
第十条针对第二条,若有迟到或早退,则根据迟到或早退的时间决定相应的惩罚方式。
具体的方案见附则。
第十一条日常生活中,部长或会长交代的任务,如新闻稿、会议记录以及活动策划等的撰写、借教室等必须在指定日期之前上交,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长或会长说明,但不得迟于截止日期后两天。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成员如有2/3及以上对部长或副部长的工作能力或态度不信任,由部门成员单独向主席团汇报,经主席团商议后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直接撤职。
第十三条活动过程中如有无故离开的视后果轻重扣除相应的积分。
细则见附表。
第十四条对于各项会议,活动及与兄弟院系的联谊等方面积极表现(如:
会上积极发言,活动中互帮互助,勇于承担等)的个人,在该次总分五个积分的基础上给予1到2个积分不等的奖励。
第十五条年终总评依据有两项,日常活动的考评考勤结果(占50%)以及年终考评(50%)。
年终总评包括自评和互评(部委、部长以及会长),细则见附表。
第十六条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得知考评结果后两日内向所在部门部长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第十七条重要会议须由秘书部的一名成员担任会议记录,并备案,部长对于会议记录认真的会员给予1到2分不等的奖励。
第十八条各部门对于一次活动中(如宣传部宣传板的绘制,会员部心委的联系等)表现优异的给予奖励,见第七条。
附表一:
成员考评考勤细则
考勤项每一次总分5分,各部门部长结合签到记录等在此得分基础上实行扣分制,计最后得分。
考勤情况包括协会例会,活动开展前的准备动员大会等所有心协相关的各项活动。
扣分细则如下:
会议出勤(5分)
类型
具体情况
该扣分数/次
缺席
未请假
3分
请假
1分
未请假,是因为未通知到
1分
迟到
会议开始后15分钟内
1分
会议开始后15分钟上
2分
早退
1分
协会日常活动(5分)
具体情况
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
该扣分数/次
未完成
严重/轻微
3分/2分
逾期完成
严重/轻微
2分/1分
完成质量较差
1分
相关各种大型活动(5分)
类型
具体情况
该扣分数/次
迟到
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
3分
未产生多大的不良影响
1分
未到
事先说明,并安排好调换
1分
事先说明,但导致无人去
2分
未申明
3分
三、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委员考核条例
配合学院心协的工作
1、班级动态上交情况考核
(1)各班心理委员需按照本班实际情况总结心理动态,不得弄虚作假。
(2)各班心理委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心理动态表,如有事情耽搁,需及时与年级负责人或部长联系。
考核标准:
及时上交(+1分/次)
延期上交(+0.5分/次)
未交(-0.5分/次)
2、心理动态完成情况考核
由部长将各心理委员上交的班级动态分为A、B、C档,根据相应标准进行加分。
A档:
内容具体,能够充分反映出同学的心理状态以及对学校、学院的建议,反映出的有价值信息比较多。
B档:
内容一般,能反映出绝大多数同学的心理状态以及对学校、学院的建议,能提炼出有价值信息。
C档:
内容简单,只能反映少数同学的心理状态,不能提炼出有价值信息。
考核标准:
A档(+2分/次)B档(+1分/次)C档(0.5分/次)
3、积极配合心协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心协活动,参加或者承办活动(+2分/次)。
完成各班的工作情况
1、在班级开展各项心理健康宣传活动(+2分/次)。
2、进行班级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分析,并将结果反馈至学院心协(+2分/次)。
其他方面情况
1、班级同学对心理委员的工作情况的满意度。
由班级同学进行打分综合测评
2、各班心理委员在学院心协的积极性和工作的量。
由心协会员部进行心理委员配合工作绩效进行打分综合测评
3、会议考核
(1)每次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两次是缺席一次。
(2)请假需提前,并亲自与会员部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可,否则按缺席处理。
(3)一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总会议的1/3,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考核标准:
按时出席且无早退显现(+2分/次)请假迟到或早退(+1.5分/次)
请假迟到且早退(+1分/次)
请假未出席(0分/次)
无故缺席(-1分/次)
4、附加考核:
(1)学习成绩优秀,获国家奖学金+5分,学校奖学金+3分,学院奖学金+2分。
(2)一学期挂科超过三科者取消评优资格,每挂一科-1.5分。
(3)有同学反映工作不认真负责者,一经查实-5分。
(4)能提出有利于部门发展的建者,每次+3分。
附: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所有。
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四、动力与机械学院成长辅导室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成长辅导室的使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成长辅导室安全卫生工作,特制定《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成长辅导室管理条例》。
第二条成长辅导室仅供大学生成长教育辅导和社团正常活动使用。
如开会讨论社团活动比赛学习等。
禁止一切违反规定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成长辅导室日常使用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表进行。
第四条任何社团不能私自进入成长辅导室,如有需要,必须在社团活动开展前两天向秘书部申请。
并由秘书部统一备案。
第五条成长辅导室是向学院大学生成长辅导和社团提供活动场地所用,社团负责人及成员不得私自将成长辅导室外借。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配钥匙,否则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心协成员要保护好成长辅导室的财产,使用前检查清点设备,使用中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办公用品,活动完毕后应及时关好电器门窗,确保财产安全。
第八条未经同意,不得拆卸成长辅导室内设备,严禁将设备带出成长辅导室;
第九条社团进行活动时不准外界人员私自进入成长辅导室;
第十条各社团活动时,尽量减小噪音,不得防碍其他楼内人员正常学习工作;
第十一条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乱扔果皮纸屑,活动结束要打扫卫生确保室内整洁。
附:
以上管理条例各社团和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保障成长辅导室的正常使用。
动力与机械学院心理卫生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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