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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一、总则
根据《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
[2012]42号),为全面科学评价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情况,规范
试点工作技术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技术数据科学可信,特编
制本办法。
本办法规范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技术数据采集的类别、
条目及具体要求,数据将作为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评价的重要
依据。
甲醇汽车的定义、标准及技术规范、专项检验项目按
照《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
号)中附件《甲醇汽车技术要求》规定执行。
二、技术数据采集内容与要求
(一)甲醇汽车整车
1.甲醇汽车整车技术数据采集分为装用点燃式甲醇发
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和装用压燃式甲醇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
车两类。
根据甲醇汽车整车的特殊性,结合甲醇汽车整车使
用的特殊要求,采集如下内容和数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车
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文号(含批次)、车辆产品型号、
车辆号牌号码、制造厂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行驶
里程、排放等级、燃料类型、甲醇燃料箱容积、汽柴油箱容
积、起动性能、冷起动性能、限定条件下百公里油耗、加速
性能、最高车速、最大爬坡度、车外加速噪声等参数。
通过
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汽车整车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变
化及使用情况。
2.采集甲醇汽车整车技术数据应依据制造企业提供的出
厂技术数据,按规定(见附表1、2)的内容建立技术档案。
3.试点用甲醇汽车每半年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
验方法按机动车检验相关规定,检验数据由试点车辆运营单
位负责收集汇总。
4.试点工作结束后,在试点运行车辆中抽取不少于3辆
乘用车、不少于1辆商用车,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委托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对甲醇汽车整
车起动性能、百公里油耗、加速性能、最高车速、最大爬坡
度、车外加速噪声、常规排放检测、甲醛进行测试并提出检
测报告。
(二)甲醇发动机
1.甲醇发动机技术数据采集分为点燃式甲醇发动机和
压燃式甲醇发动机两类,根据发动机的固有特性和使用性,结
合发动机燃用甲醇燃料的特殊要求,采集如下数据和参数:
发
动机制造厂商、所配车型、发动机号、发动机型式、缸径、冲
程、排量、压缩比、最大功率、最大转矩、最低燃油消耗率等
参数。
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发动机在使用过程中的
性能变化及使用情况。
2.发动机技术数据采集共进行两次,第一次对所有参与
试点工作的甲醇汽车发动机按照要求(见附表3或附表4)
进行数据采集并建立档案,采集的技术数据为汽车厂商或发动
机制造商提供的数据;第二次采集为试点工作结束后,在试
点运行车辆中抽取不少于3台乘用车、不少于1台商用车所
装配发动机,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有国家
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测试并提出检测报告。
商用车用发
动机甲醛检测采用台架测试。
3.甲醇发动机性能试验按照《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
法》(GB18297)进行。
(三)甲醛排放和常规排放
1.甲醇汽车甲醛排放是技术数据采集的重要内容。
通
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汽车甲醛排放情况。
2.甲醛排放检测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
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关于开展甲醇汽车
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号)提出的轻型及重
型发动机甲醛排放的要求和分析方法,在试点运行车辆中抽
取不少于3辆乘用车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试点工作结束后,
抽取1辆商用车进行甲醛排放检测。
检测单位负责提出检测
报告(数据采集表见附表5)。
3.对甲醇汽车试点车辆常规排放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
碳、氮氧化合物、烟度、颗粒物(含PM2.5)进行数据采
集,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汽车常规有害气体排放。
在试点运行车辆中抽取不少于3辆乘用车每年进行一次检
测,商用车随甲醛排放检测同步进行常规排放检测。
轻型车按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Ⅲ、Ⅳ阶段)》、重型车按GB20890-2007《重型汽车排
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检测,
检测单位负责提出检测报告(数据采集表见附表5)。
(四)环境影响
1.根据甲醇汽车整车及其甲醇燃料加注的特性,对甲
醇燃料生产企业和甲醇燃料加注站大气环境中甲醇含量进行
监测,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估甲醇燃料在制备、
加注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2.甲醇在大气环境中含量的监测,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
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环境保护监测资质的机构,按照相关
规范,每季度在试点地区甲醇燃料生产企业、甲醇燃料加注站、
甲醇汽车驾驶室、发动机及整车实验室、维修车间定期进行监测,
采集的数据由试点地区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整理
(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6)。
(五)人体健康
1.人体健康数据采集主要是对甲醇燃料生产人员、甲醇
燃料加注站工作人员、甲醇汽车司乘人员、甲醇汽车维修人
员的人体健康数据进行分类采集。
通过数据分析,对甲醇燃
料和甲醇汽车试点运营涉醇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进行评价。
2.根据甲醇汽车及甲醇燃料的特殊性,采集内容和数据
如下:
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常规检查,眼科检查
(晶体、眼底、视力),内科检查,皮肤黏膜检查,血常规,
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B超,呼吸系统,胸部X线检查。
3.对参加试点工作的主要涉醇人员每年进行不低于2次
职业健康检查,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定涉醇
人员所属单位组织在具有省级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进
行。
健康检查报告由试点运行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具体数据
采集表见附表7)。
(六)车辆保养、故障及维修
1.根据甲醇汽车的使用特性和试点工作的要求,规定
对试点车辆保养、维修及故障排除等相关数据进行采集。
通
过数据分析,评价甲醇汽车可靠性。
2.甲醇汽车维修和保养按汽车制造厂商指定的机构进
行,相关记录由试点车辆运营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具体数据
采集表见附表8)。
(七)甲醇燃料
1.甲醇汽车试点使用M100和M85两种甲醇燃料。
数据
采集由甲醇燃料供应商、甲醇加注站、甲醇汽车运营单位负
责。
通过数据分析,评价甲醇燃料的适应性和经济性。
2.甲醇燃料供应商负责按每季度向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提供销售的甲醇燃料种类、购货单位、购货量、
销售价格以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具体数据表见附表9)。
3.甲醇燃料加注站负责按每季度向试点地区主管部门提
供甲醇燃料进货量、销售量、销售价格(具体数据采集表见
附表10)。
4.甲醇汽车运营单位负责按每季度向试点地区工业和信
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每辆车甲醇燃料加注日期、加注量、行驶
里程(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11)。
(八)甲醇燃料加注站
1.甲醇燃料加注站应根据甲醇汽车试点地区工业和信
息化主管部门规划核准设立,采集如下数据:
加注站名称、
所处位置,储醇罐结构、容积、材料、型式(地上、地下、
撬装站),加注机制造商、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密封系统材料、更换零部件及时间、使用寿命、维护保养周期,过滤
器制造商、精度,加注机有无蒸发排放控制措施;计量仪器
仪表制造商、精度、公安消防部门核准的证书号、对突发事
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燃料加
注站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2.甲醇燃料加注站数据采集每季度由加注站自行负责进
行数据采集,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随机对采集数
据进行抽查校验(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12)。
3.试点工作结束后,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
有燃料加注装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对甲醇燃料
加注站及所用加注设备、装置进行评定,并提出评定报告。
三、技术数据汇总与传输
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中心(依托
中国内燃机协会),数据中心开通与试点地区主管部门的网
络传输系统,负责对试点地区上传的技术数据进行归类建
档,建立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技术数据库,并组织提出甲醇汽
车试点技术数据阶段评估报告。
试点地区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甲醇汽车试点数据库,
按规定的时间、路径和要求上传技术数据,并定期开展技术数
据评估工作。
附表:
1.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
集表
2.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
集表
3.点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4.压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5.甲醇汽车排放数据采集表
6.大气环境中甲醇含量数据采集表
7.人体健康数据采集表
8.甲醇汽车故障维修数据采集表
9.试点地区甲醇燃料供应商销售数据采集表
10.试点地区加注站甲醇燃料购销数据采集表
11.甲醇汽车燃料加注数据采集表
12.加注站数据采集
附表1: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集表
整车基本数据
备注
试点地区
项目
工信部公告文号/批次
车辆产品型号
车辆号牌号码
制造厂商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排放等级
使用燃料
使用M100甲醇燃料汽车应分别填写
甲醇燃料、汽油箱容积二栏,M85只
填写汽油箱容积一栏。
甲醇燃料箱容积(L)
汽油箱容积(L)
数据采集时车辆里程(公里)
第1页,共2页
注:
整车基本数据和试点启动录入数据以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数据为依据,试点工作结束采集数据为试点车辆实测数据。
附表1: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集表
试验录入数据
试点启动录入数据
试点工作结束采集数据
备注
起动性能试验
冷起动时间(-10℃)
百公里燃料耗(L)
抽取整车乘用车不少于3辆,商用车
不少于1辆
全油门起步加速性试验
全油门超越加速性试验
最高车速(km/h)
最大爬坡度(%)
车外加速噪声(db)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车辆使用单位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第2页,共2页
使用M100甲醇燃料汽车应分别填写
附表2: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集表
整车基本数据
备注
试点地区
项目
工信部公告文号/批次
车辆产品型号
车辆号牌号码
制造厂商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排放等级
使用燃料
甲醇燃料、汽油箱容积二栏,M85只填
写汽油箱容积一栏。
甲醇燃料箱容积(L)
汽油箱容积(L)
数据采集时车辆里程(公里)
第1页,共2页
注:
整车基本数据和试点启动录入数据以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数据为依据,试点工作结束采集数据为试点车辆实测数据。
附表2:
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集表
试验录入数据
试点启动录入数据
试点工作结束采集数据
备注
起动性能试验
冷起动时间(-10℃)
百公里燃料耗(L)
抽取整车乘用车不少于3辆,商用车
不少于1辆
全油门起步加速性试验
全油门超越加速性试验
最高车速(km/h)
最大爬坡度(%)
车外加速噪声(db)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车辆使用单位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第2页,共2页
附表3:
点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发动机基本数据
备注
试点地区
制造厂商
所配车型
发动机号
使用燃料
排放等级
型式
缸数
缸径(mm)
行程(mm)
排量(ml)
压缩比
第1页,共2页
注:
发动机基本数据和试点工作启动录入数据以制造厂说明书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试点工作结束采集数据为试点发动机实测数据。
附表3:
点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试验录入数据
试点工作启动录入数据
试点工作结束采集数据
备注
最大功率(kW)/转速(r/min)
最大转矩(N·m)/转速(r/min)
外特性最低燃油消耗率(g/kWh)
抽取试点用车进行发动机台架测试(测试
样本数不少于三台)
碳氢化合物THC
一氧化碳CO
氮氧化合物Nox
颗粒
颗粒(PM2.5)
甲醛HCHO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车辆使用单位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第2页,共2页
附表4:
压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发动机基本数据
备注
试点地区
制造厂商
所配车型
发动机号
使用燃料
排放等级
型式
缸数
缸径(mm)
行程(mm)
排量(ml)
压缩比
第1页,共2页
注:
发动机基本数据和试点工作启动录入数据以制造厂说明书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试点工作结束采集数据为试点地区发动机实测数据。
附表4:
压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试验录入数据
试点工作启动录入数据
试点工作结束采集数据
备注
最大功率(kW)/转速(r/min)
最大转矩(N·m)/转速(r/min)
外特性最低燃油消耗率(g/kWh)
抽取试点用车进行发动机台架测试(测
试样本数不少于三台)
碳氢化合物THC
一氧化碳CO
氮氧化合物Nox
颗粒
颗粒(PM2.5)
甲醛HCHO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车辆使用单位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第2页,共2页
附表5:
甲醇汽车甲醛及常规排放数据采集表
整车基本数据
备注
试点地区
项目
工信部公告文号/批次
车辆产品型号
车辆号牌号码
制造厂商
发动机号
数据采集时车辆行驶里程
使用燃料
供醇电控单元制造商/型号
供醇喷醇器制造商/型号
供醇电子醇泵制造商/型号
后处理装置/生产制造商
OBD监控系统(有/无)
排放等级
第1页,共2页
注:
整车基本数据和试点启动录入数据以制造厂说明书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试点工作检测录入数据为实测数据。
附表5:
甲醇汽车甲醛及常规排放数据采集表
试验录入数据
试点工作检测录入数据
备注
试点启动录入数据
碳氢化合物THC(g/km)
一氧化碳CO(g/km)
氮氧化合物Nox(g/km)
甲醛HCHO(mg/km)
抽取整车乘用车不少于3辆,商用车不少于1辆
未燃甲醇(mg/km)
颗粒
颗粒(PM2.5)
检测时空燃比值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试点地区及试点城市
第2页,共2页
注:
试点工作采集数据为甲醇在大气环境中的含量,为试点地区指定的检测机构的实际检测数据。
附表6:
大气环境中甲醇含量数据采集表
大气中甲醇含量
测试地点名称/所属单位
备注
试点地区
地点
试点地区燃料生产企业
甲醇燃料加注站
甲醇汽车驾驶室
发动机及整车实验室
维修车间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试点地区及试点城市
第1页,共1页
附表7:
人体健康数据采集表
基本数据情况
备注
试点地区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参加试点工作时间
项目
参加试点前数据采集
参加试点工作后数据采集
备注
一般检查
眼睛晶体检查
眼底检查
视力
内科检查
皮肤黏膜(外科)
第1页,共2页
附表7:
人体健康数据采集表
血常规
尿常规
肝功能
心电图
B超
呼吸系统
胸部X线检查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试点地区及试点城市
第2页,共2页
注:
本表由指定的维护保养单位负责填写。
由指定的维护保养单位汇总提交至试点地区主管部门。
由试点地区主管部门负责上传至甲醇汽车试点数
附表8:
甲醇汽车故障维修数据采集表
发生故障时行
驶里程(km)
故障及原因
排除方法/更换零维修人员驾驶员签
部件名称
签字
字
备注
试点地区
日期
车辆号牌号码车辆产品型号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审核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试点地区及试点城市
据中心。
第1页,共1页
注:
甲醇生产方式可选择“煤制甲醇”、天然气制甲醇”、焦炉气等尾气制甲醇”和“联醇法制甲醇”。
添加剂功能可选择:
着色、显示、除味、抑制腐蚀、
附表9:
甲醇燃料供应商销售数据采集表
生产厂家
不填
不填
不填
不填
甲醇生产方式
添加剂功能
购货量(吨)
销售价格
(元/吨)
备注
试点地区
项目
甲醇
M100甲醇燃料
添加剂
甲醇
M85甲醇汽油
添加剂
试点地区甲醇燃料供应商名称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
“
润滑。
甲醇燃料供应商负责按每季度填写此表并上报至试点地区主管部门。
第1页,共1页
注:
甲醇燃料加注站负责每季度上报至试点地区主管部门。
附表10:
甲醇燃料加注站购销数据采集表
进货量(吨)
销售量(吨)
销售价格(元/升)
备注
试点地区
项目
进货厂家
M100甲醇燃料
M85甲醇汽油
进货厂家如有变化可另附
本表格
加注站名称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第1页,共1页
附表11:
甲醇汽车燃料加注数据记录采集表
车辆所属单位
加注量(L)
加注时里程表读数(km)
备注
试点地区
车辆号牌号码
燃料加注日期
燃料种类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注:
本表由甲醇燃料运营单位负责按每季度上报至试点地区主管部门。
第1页,共1页
附表12:
加注站数据采集表
加注站基本采集数据
备注
试点地区
加注站名称
加注站所处地理位置
建设型式(新建/扩建)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号
公安消防部门核准的证书号
试点启动录入数据
试点工作采集数据
备注
项目
储醇罐结构/材料
储醇罐容积(m3)
储醇罐型式(地面/地下/撬装站)
加注机制造商
加注机型号
过滤器制造商/精度
计量仪器仪表制造商/精度
第1页,共2页
附表12:
加注站数据采集表
加注机甲醇蒸发排放措施(有/无)
密封系统材料(是否耐醇材料)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有/无)
加注机维修保养记录
更换零部件名称/寿命
全部数据录入日期
录入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
试点地区及试点城市
第2页,共2页
抄送:
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
内部:
相关司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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