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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考核
延安大学信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的管理,正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教育部《普通高
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延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延安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信息学院在编的专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的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1、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3、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4、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5、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二)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水平提高情况,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力进步情况;
(三)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形势政策教育和德育课教学情况及效果;
(四)指导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建设或指导学生会开展活动情况;
(五)学生班级组织建设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情况;
(六)指导年级、班级开展活动情况及效果;
(七)对所负责的年级、班级学风、院风建设做出的贡献;
(A)日常学生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和评优、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发放奖贷学金、文明宿舍建设等)情况及其成效;
(九)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情况及其成效;
(十)所负责学院年级、班级校园文化活动及相关活动得奖情况;
(十一)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或发表论文情况。
四、考核原则
(一)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
(二)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三)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四)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五)重视绩效的原则,主要看工作中实际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五、实施步骤
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部分,由学院负责实施。
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评和学校职能部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自评:
辅导员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向学院党总支提交述职报告。
个人自评不计入考评总分,作为考评的依据。
(二)学生评议:
从辅导员所负责年级、班级中随机抽取30%的学生,对负责辅导员进行评议(辅导员不在现场),填写《信息学院学生辅导员学生
评价表》,并由学院统计出每个辅导员的得分。
此项考评占50%。
(三)院系考评:
各院党总支组织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对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原则,结合个人自评和学生评议,对辅导员进行评议。
此项考评占30%。
(四)学校职能部门考评:
学校职能部门(学生处)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如会议参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宿舍违纪情况、学生反映情况、深入宿舍情况等方面)对辅导员进行评议,并将考评结果反馈学院。
此项考评占20%。
六、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2、因个人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发生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4、传播不良思想、反动言论的;
5、忽视个人世界观改造,迷信邪教或加入邪教组织的;
6、工作长期懈怠,不主动改进的;
7、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8、学生评价极差的。
三)根据《延安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的辅导员,调离工作岗位。
七、学院具体负责对专职辅导员的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具体内容见《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序号
项目
细则要求
分值
1
辅导员
工作会
①按时参加所有会议得满分②请假未出席者一次扣1分③无故未出席者一次扣2分。
5
2
学生常规
管理
①每周至少跟班上课一次,检查学生晚自习、宿舍情况。
及时处理有关部门反映的学生违纪事件,做好学生的思
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可得满分。
②按缺少的检查次数和未及时处理反映问题的次数扣相应的值。
10
3
班团活动
①班会课要按规定时间认真组织班、团活动,政治学习(包括学校统一组织和分班活动)。
②其中全学期重要的
主题活动,要书面材料报学生处和校团委。
③凡未达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④凡超过上述要求的酌情加分。
5
4
集体活动
①学校统一组织和分班组织的集体活动、升旗仪式均到场、有本班参加的文体活动均到场,社会实践周能够到场,且效果好,可得满分。
②未达上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各种集体竞赛活动中获学校前3名者,可分别加1~3分。
5
5
清洁卫生
①凡全学期教室、卫生区、寝室卫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可得满分。
得卫生红旗的可分别加1-2分。
②凡学
校卫生检查提出批评的班级每次扣1分;寝室不卫生,每次扣1分;每缺1次大扫除扣2分。
10
6
法制教育
加强法纪教育,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学生,可得满分。
每被公安机关处理1人次,扣2分。
5
7
班级纪律
①无严重违纪、违纪率不断下降,课堂、会场纪律好、各方面反映良好,计满分。
②凡全学期发现有严重破坏纪律和其他重大问题的班级不得分。
③出现违纪或其它问题不及时调查、了解、处理,重大问题处理不及时,不报告扣1-5分;违反校规校纪每次扣1分。
10
8
学生到课
率
①出勤率100%可得满分。
②出勤率每缺一天,扣1分。
10
9
学习风气
①班级学习风气隆、自习纪律好,全班考试成绩与前期比有所提高,考试纪律好、无作弊现象,可得满分。
②不
符合上述要求者酌情扣分。
③对在组织参加校以上统一组织的学习、演讲、知识、技能操作等竞赛和“双证考试”
10
中成绩突出者酌情加分
12
公物保管
①公物完好的记满分。
②有损坏者视其情节扣分。
5
13
教室布置
①教室布置符合学校要求条件得满分。
②按学校规定办好每期学习园地或黑板报。
5
14
文明礼貌
①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上下课礼仪规范》。
②每学期进行文明礼貌和行为规范专题教育或专题活动可得满分。
③有较典型的不文明礼貌行为扣1~2分。
5
15
差生转化
①对差生的情况有分析、有转化工作的记录。
每学期至少有两名较典型的差生在学习或纪律方面有明显进步。
可得满分。
②未做工作或工作无成效的扣1~5分。
5
16
创先争优
①创先争优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的得1~3分。
②评为校级创先争优合格班级的可得满分。
③被评为校级先
进集体可加3分。
5
17
安全教育
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班级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可得满分。
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扣每次1-5分。
5
总分
100
2、任课教师评价。
由任课教师,每月对所任课的班级填写《辅导员工作评价表(任课教师用)》
3、学生评价。
由所带班学生代表每月填写《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生用)》。
4、学生会卫生部对宿舍管理的评价。
由学生会卫生部每月填写《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生会卫生部用)》
5、各项所占比例为:
量化考核70%、教师评价10%、学生评价10%、学生会卫生部评价10%。
八、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1《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附件2《辅导员工作评价表(任课教师用)》
附件3《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生用)》
附件4《辅导员工作评价表(学生会卫生部用)》
附件1: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注:
1、满分为100分
2、未作要求的项目可直接得分。
3、扣分项目,累计扣分,无上限
附件2:
辅导员工作评价表(任课教师用)
日
班级
项目
备注
学习风气
出勤情况
课堂纪律
完成作业
尊敬教师
考试纪律
教室卫生
教室文化
爱护公物
辅导员工作
总分
主要意见
注:
请各任课教师对所任课的班级按所列项目以“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填入相应榜样栏内相应分值为10、8、6、4,满分为100分。
对该班的主要问题请填写在“主要意见“栏内。
附件3:
辅导员工作评价标准(学生用)
班级:
填表日期:
200年月日
序号
内容
评定标准
备注
优
良
中
差
1
为学生服务的精神
2
人格榜样,在学生中的威信
3
与学生的关系
4
班级学习气氛
5
处理偶发事件的能力
6
处理歪风邪气方面
7
关心课堂纪律
8
班委会、团支部的工作
9
抓自习课纪律
10
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方而
注:
由学生在评定标栏内打“√”,优、良、中、差分值相应为10、8、6、4,满分为100分
附件4:
辅导员工作评价标准(学生会卫生部用)
班级:
宿舍号:
填表日期:
标准
内容
评定标准
备注
宿舍卫生
宿舍纪律
按时就寝
按时起床
服从管理
公物保管
内务整理
节水节电
辅导员检查宿舍次数
每天至少2次,根据次数填写评定结果
注:
由学生在评定标栏内打“√”,优、良、中、差分值相应为10、8、6、4,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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