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乡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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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4日
(共印18份)
凉风乡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乡、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全面完成县委县府和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并实施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的差别,使乡、村两级干部进一步端正态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考评机构
成立凉风乡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组 长:
李万达党委书记
副组长:
董晓琼党委副书记、乡长
蒋英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
肖楠民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蒋明建党委委员
张金生党委委员、副乡长
邓亚明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邓建忠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办),负责绩效考评日常工作、监督各部门考评落实情况。
蒋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金生、邓亚明、邓建忠任办公室成员。
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乡、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分为责任制考核管理和考勤管理两项,实行每月一考核、季度一通报、年终一总评制度。
1、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乡级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制是分管工作、本职工作、联系村工作,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性重点工作。
村干部工作责任制分为党建工作、经济工作、社会事业、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土地管理、农业农村工作等中心工作及各项临时性重点工作。
具体考评标准以各项工作目标要求为准【其中:
全年无一次县级(不含县级)以上信访事件、无一次安全稳定重大事故,奖200元,否则惩200元;
完成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村,按10%的标准返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的村,按下差任务数的10%惩罚,目标考核前3名的村,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
乡、村两级干部要围绕各项工作责任制的任务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考勤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会议学习签到制度。
乡村干部应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各项会议、学习等活动,实行签到或点名制度,由党委副书记负责考勤统计。
考勤工作与乡村级干部的奖金、补贴挂钩,每无故缺勤一次扣发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津贴(绩效工资)50元/次,村干部30元/次。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乡村干部离开本辖区范围的必须请假,1天可通过电话形式请假;
2天以上(含2天)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请假。
批假权限:
党委成员、村支部书记、主任由党委书记或乡长审批,其他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审批。
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办理好请假审批手续,并将请假条交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后方可离岗。
未经请假擅自离开的,经查实后每天扣发当月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津贴(绩效工资)50元/天,村干部30元/天。
3、绩效考核管理奖惩办法
(1)责任制考核实行每月一考核、季度一通报、年终一总评制度。
每月由各条线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针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要求进行考评,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评结果上交一份至乡纪检办汇总后呈主要领导审阅。
每季度召开一次乡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联席会议,会上对上一季度责任制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年终由乡党委、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全年各项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5天后,报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2)年终总评分数与乡机关工作人员的阳光津贴(绩效工资)中的30%的工作津贴和村干部20%工资挂钩,低于得分(80分)的,按照少一分扣20元的标准处罚,年终总评分数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倒数后3名的乡村干部,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由乡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免谈话。
凉风乡乡、村干部各项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一、干部职工考核的主要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工作考勤情况等,重点对德、能、勤、绩、廉、考勤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计分制。
(一)、德(20分)
考核标准:
1、政治表现好,4分;
2、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分;
3、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5分;
4、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5分;
5、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奉献、讲原则,3分。
(二)、能(15分)
考核标准:
1、工作效率(业务水平),3分;
2、工作创新能力,3分;
3、处理突发事件能力,3分;
4、组织协调能力,3分;
5、语言、文字表达能力,3分。
(三)、勤(15分)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5分;
2、工作踏实,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5分;
3、积极参加业务、政治学习,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和观念,5分。
(四)、绩(25分)
1、包村工作(包括:
党建、农村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司法调解、综治维稳、武装、工青妇、计划生育、农牧林业、退耕还林、扶贫、民政、教科文卫以及其他工作),15分;
2、具体工作:
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10分。
(五)、廉(10分)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4分;
2、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规定,无假公济私行为,3分;
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行为,3分。
(六)、考勤(15分)
1、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
3、旷工一天扣2分。
二、加分事项
1、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2、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加1分;
95分以上的,加1.5分。
3、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
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
4、个人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分;
获得市级表彰的,加2分;
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
三、考核方式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乡领导班子各成员根据职工表现打分。
单项分值不能出现负分。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1、对出色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工作起点高,效果好,成绩显著的,按考核得分名次评定“优秀”。
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年终终结大会上公布。
2、对按时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好,工作无差错的,确定为“称职(合格)”。
3、对勉强能够完成年度工作,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表现一般,无重大工作失误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4、对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五、申请复议
考核结果必须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组织复议。
六、奖励
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乡上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乡党委、政府必须严格按以上办法执行。
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严禁循私舞弊,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10
、凉风乡中心工作一览表
2012年度 编号:
号
交办时间
交办领导
责任人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反馈情况
(责任人签名)
备注:
请责任人按时限要求及时做好交办的工作,工作完成后及时向交办领导反馈,并报送一份至镇纪检办汇总。
凉风乡中心工作一览表
2012年度 编号:
请责任人按时限要求及时做好交办的工作,工作完成后及时向交办领导反馈,并报送一份至纪检办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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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风 干部 绩效考核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