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大赛评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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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领导
成立2010湖南省导游大赛暨全国导游大赛湖南选拔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委员会主任由省旅游局局长杨光荣担任,省旅游局领导刘之明、刘绵松、熊健、高扬先、王舜良、卜越辉,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刘之明同志任执行副主任,各主办单位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尚斌处长担任,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比赛要求
全省导游大赛分普通话导游员和英语导游员两类进行,并组织初赛和决赛两轮比赛。
具体报名要求、比赛项目、时间安排等事项按省旅游局《关于推荐全省导游大赛暨选拔参加全国导游大赛参赛选手的通知》(湘旅[2010]78号)要求办。
五、初赛办法
(一)初赛方式
1、初赛内容:
中、英语导游初赛内容为自我介绍与形象气质、导游讲解、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展示、情景再现。
英语导游以全英语方式考评。
2、计分办法:
初赛采取100分制,其中自我介绍与形象气质15分,导游讲解35分,旅游知识问答30分,才艺展示20分。
3、评选办法:
将参加比赛选手的自我介绍与形象气质、导游讲解、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展示四项得分相加,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英语导游各取前5名选手进入决赛。
(二)初赛内容与评分标准
1、自我介绍及形象气质
①选手进入考场后向评委作自我介绍,并展示仪容仪表及形象气质。
②评分标准(15分)
A、自我介绍:
礼貌到位,要点正确,给人印象深刻3分
B、仪容:
化妆、修饰得体,符合服务行业规范要求4分
C、仪表:
衣着整洁,职业特征明显4分
D、气质:
形象好,富有内涵,气质突出4分
2、导游讲解
①导游讲解内容:
由参赛选手自行选定讲解内容并准备模拟现场导游DVD光盘。
光盘内容为选手实地带团的录像资料并经编辑而成,景点由选手在省内4A级以上旅游景区中选定。
选手选定讲解内容并准备DVD光盘后,报名时一并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②导游讲解时间:
每位选手在5-8分钟以内独立完成。
③导游讲解方式:
在播放无声DVD光盘时,选手将评委及观众当做游客进行导游讲解。
④评分标准(35分)
A、内容完整,主题突出(7分)
B、讲解生动,情感丰富(7分)
C、景点介绍正确(7分)
D、语音标准、语言流畅(7分)
E、口头、肢体语言规范,程序符合导游服务要求(7分)
3、旅游知识问答
①旅游知识问答时间:
每位选手在3-5分钟内完成。
②旅游知识问答内容:
每位选手抽签回答10个题目(为选择题,只回答正确选项号)。
内容涉及导游法规知识、导游基础知识(含汉语言文学知识)、旅游实务知识、导游应变能力等方面。
③评分标准(30分)
每个题目3分,要求:
反应迅速,回答正确。
4、才艺展示
①展示时间:
每位选手在3-5分钟以内完成,可以与他人合作完成,但要以选手为主。
②展示内容:
健康活泼,形式不拘,充分展示选手的才华及气质。
③评分标准(20分)
A、内容健康、形式活泼5分
B、主题鲜明、积极向上5分
C、娱乐性、幽默感较强,艺术品位较高5分
D、实际效果好5分
(三)初赛评判办法
1、评委对选手的单项评分汇总后的平均分为选手该单项比赛最终得分,四个单项合计分即为选手最终总得分。
2、本次大赛导游讲解、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展示均有时间要求,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
当选手每一个项目比赛超过规定时间,即由大赛主持宣布选手停止比赛。
由评委根据选手完成情况适当给分。
3、初赛具体操作程序由组委会另行制定。
六、决赛办法
(一)决赛方式
1、决赛主旨:
采取舞台展示形式进行。
选手在台上比赛,观众在台下观摩。
通过丰富选手的比赛项目,使比赛融知识性、宣传性、娱乐性、观赏性为一体,成为一台展示导游风采,树立导游形象,感动启发观众的导游秀节目展示。
2、决赛形式及内容:
①选手配以VCR形象电视片出场作自我介绍,并发表人生格言;
②选手配以VCR导游电视片进行模拟现场导游;
③对导游情景再现能力进行考核,由导游表述导游工作中一件最难忘、最感人的一件事;
④组织选手“粉丝”团,选手与观众互动,相互之间进行交流、提问和评价;
⑤选手回答旅游知识题目,分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类;
⑥导游分组进行辩论赛,辩论当前导游工作中热点问题,大赛评委或社会知名人士进行现场点评;
⑦导游特长节目表演;
以上比赛项目可按照编导程序进行,以增强比赛的趣味性和观赏性。
(二)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在选手进行比赛和表演的同时,评委按照比赛进程分别对选手的自我介绍与形象气质、导游讲解、英语水平(英语导游选手)、旅游知识问答、才艺展示、情景再现、思维能力、综合印象等八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要求及评分标准另定)。
(三)决赛评判办法
1、评委对选手的每单项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分为选手该单项比赛最终得分。
八个单项合计分即为选手最终总得分。
2、按照决赛各选手的总得分排出选手的最终名次。
3、决赛具体操作程序由组委会另行制定。
七、表彰奖励
(一)获得普通话导游和英语导游前两名的选手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导游大赛。
(二)省旅游局授予获得普通话导游和英语导游前2名的选手湖南省旅游行业导游员岗位明星称号,授予获得普通话导游和英语导游3至5名的选手湖南省旅游行业导游员岗位标兵称号,授予参加全省导游大赛的其它选手湖南省旅游行业导游员岗位能手称号。
对于获得普通话导游和英语导游前5名的选手,省旅游局、省文明办授予“湖南省文明导游员”称号,省总工会授予“湖南省五一先锋”称号,团省委授予获得普通话导游和英语导游前5名的35岁以下选手“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省妇联授予获得普通话导游和英语导游前5名的女选手“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各市州旅游局、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对本市州参加导游大赛的获奖选手的表彰奖励可参照省里做法进行。
(三)参加全国导游大赛并在全国导游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将按照国家旅游局等单位旅办发[2010]60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奖励。
八、工作要求
各级旅游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导游大赛,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参赛选手,给予时间保证,组织专门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争取在导游大赛中取得好成绩。
各级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部门和组织要对这次导游大赛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积极的配合,给予参加全省导游大赛和全国导游大赛的获奖选手必要的表彰、奖励,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以充分发挥获奖选手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导游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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