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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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财政局局长
xx市审计局局长
xx市质监局局长
xx市工商局局长
xx市林业局局长
xx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xx市水务局局长
以及各乡、镇、场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龚才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二、补贴资金分配
资金分配采用因素分析法,即综合考虑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农机总动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申报总量等因素。
详细分配情况见《xx市20xx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附件1)。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新农机办发〔20xx〕69号)执行。
今年,xx市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15%的资金,用于各乡镇(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执行。
三、补贴机具范围、补贴重点。
(一)补贴范围:
20xx年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照自治区农机局发布的《推广目录表》执行。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铭牌应内容清晰、字迹工整。
(二)补贴重点:
20xx年xx市对购买设施农业、林果业、节水灌溉、畜牧业的农机具重点进行补贴,包括耕整、播种、施肥、植保、收获、清选、干燥、保鲜、畜牧水产养殖、节水、温室设备、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设备。
对棉花收获机、机采棉模式播种机、免耕播种机、深松机、烘干设备、冷藏库、畜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机械、林果业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可以先购买后办理农机补贴手续。
四、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一)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标准一览表》执行。
(二)补贴方式。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办法。
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同步实施,具体操作办法按照《xx市20xx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补贴对象与经销商的确定
(一)补贴对象范围、优选条件。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由各乡镇(场)按照管辖确定补贴对象。
在确定补贴对象时,购买配套农机具符合本方案中计划补贴的机具种类,要尽量全部满足;
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
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优先补贴;
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够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经销商确定。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经销商必须悬挂生产企业授权颁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牌,所销售农机补贴产品必须在在授权范围内并有永久性铭牌。
六、坚持规范的操作程序
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xx〕2号)的要求,做好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确认、农民自主购机、机具核实、资金兑付等环节工作。
特别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做好宣传申报。
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村委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补贴政策、操作办法、资金计划、支持推广目录等的宣传,把补贴政策和实施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宣传到户到人,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动员广大农牧民积极申报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村委会及时快捷受理。
二是做好补贴对象确定。
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从快从速等额等量确定补贴对象。
市农机局对乡镇(场)上报的补贴对象和机具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会同财政局及时予以确认。
三是做好自主购机。
补贴对象经确认后可以在自治区范围内自主跨县、市选机购机,鼓励农民与企业自主议价,杜绝行政干预,防止企业误导宣传。
生产企业要及时在系统中完成供货,及时提供出厂编号。
人机合影照由各乡镇场负责并留存纸质档案附在审批表后报市农机局存档。
四是做好机具核实。
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会同村委会组织落实好已购机具核实工作,核实面达100%。
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
五是做好资金兑付。
市农机局及时受理乡镇(场)上报的补贴资金申请,抽查审定兑付资金额度,确保资金兑付前完成机具核实,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由乡村两级组织将补贴款发放给农民。
补贴启动实施后市农机管理部门必须要按月提交相关资料,市财政局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市农机、财政部门要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议事日程,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要制定购置补贴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考核力度;
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要与农业、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
要加强农机市场的监管;
财政部门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工作经费,保证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核查机具等支出。
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各乡镇(场)要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培训、申报工作,共同研究确定补贴对象,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深入基层、就近服务和就地监管的优势,做好补贴对象确定公示、机具核实、补贴申请汇总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各乡镇(场)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补贴要向关键环节和先进、安全、适用机械倾斜。
引导农民向适合本地农业生产的拖拉机、配套农机具投入,向棉花收获机、设施农业配套装备、特色作物移栽收获等机械和薄弱环节及关键技术机具倾斜,努力改善拖拉机配套机具比例不尽合理以及机具老化的状况。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xx〕2号)等要求,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
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要补尽补的机具和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严格执行自治区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不得超范围补贴,不得提高或降低标准。
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辖区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要对疆内外企业一视同仁。
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农机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使用,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市农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购机者兑付发放补贴资金,要按月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上报巴州农机局、财政局,并抄送市纪检、监察部门。
全市汇总后报州农机局、财政局备案。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xx〕33号)要求,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或开通固定专栏,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举报电话、资金规模,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要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市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市农机局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4)和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
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
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
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
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市农机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各乡镇(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大范围监督检查,每次要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场);
要加强机具核查工作,对问题较大的乡镇(场),要将查实的情况在市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并抄送市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市财政部门要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补贴重点确定、购机核实、补贴资金发放、政策宣传等方面,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积极履行职责。
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抽查,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
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补贴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监督管理,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
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产品补贴资格。
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市农机局要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按照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要求,逐级逐项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市农机局要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民,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惩处。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市农机局要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
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
要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民,让农民尽早获得补贴实惠;
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供应,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及时上报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农民权益。
继续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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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x 农业机械 购置 补贴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