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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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种植
面积
作物
海口
0.042
0.11
42.07
38.86
13.79
21.05
55.90
60.02
儋州
0.15
0.18
33.75
11.48
3.00
9.00
34.48
21.73
71.38
42.39
三亚
0.60
0.29
11.41
3.24
12.01
3.53
东方
25.02
50.04
22.39
33.58
4.68
11.70
11.14
16.71
63.23
112.03
文昌
0.34
0.44
24.61
18.26
12.45
26.77
37.40
45.47
万宁
0.17
0.047
19.43
8.48
0.072
0.14
20.03
5.13
39.70
13.80
琼海
0.24
0.67
19.00
9.04
0.92
0.071
19.55
10.74
定安
26.98
9.83
0.42
3.33
27.40
13.16
临高
30.00
6.00
4.9
0.98
4.7
0.94
39.60
7.92
澄迈
19.99
11.89
5.78
14.45
4.85
2.30
30.77
28.79
陵水
0.63
0.83
18.54
1.59
3.98
2.32
24.74
16.96
白沙
3.7
1.96
屯昌
17.66
7.07
昌江
0.37
0.19
11.82
2.91
7.85
9.81
20.04
12.91
琼中
0.64
0.31
10.32
5.51
0.84
3.36
11.80
9.18
五指山
2.17
0.72
1.84
1.47
1.31
4.36
5.45
乐东
39.19
12.34
7.63
19.08
46.82
31.42
保亭
8.23
3.29
0.70
1.75
8.93
5.04
总计
28.35
53.26
361.26
195.87
30.57
70.53
114.81
108.18
534.99
427.84
%
5.30
67.53
45.78
5.71
16.49
21.46
25.28
100%
从种植结构和秸秆资源分布看,东方市、海口市、文昌市、儋州市、乐东县、澄迈县和陵水县等7市县秸秆产生量占全省秸秆资源总量的78.79%。
从秸秆种类看,玉米、水稻、香蕉等4种主要农作物秸秆约占全省秸秆资源总量的74.72%,其中玉米秸秆占全省秸秆资源总量的12.45,主要分布在东方市,东方市的玉米秸秆量占省玉米秸秆产量的93.95%;
水稻秸秆所占比重最大,占全省秸秆总量的45.78%,主要分布在海口、东方、文昌、乐东、澄迈、儋州、定安、陵水和琼海等市县。
从热带特色秸秆种类看,香蕉秸秆占16.49%,主要分布在儋州、东方、澄迈和乐东等市县。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及目标
1、现状:
表2:
秸秆资源已利用与可利用情况表(单位:
县市
总量
秸秆已利用状况
可利用资源量
肥料化
饲料化
能源化
基料化
原料化
返田
制肥
1.18
1.56
7.48
6.53
3.76
0.35
0.04
58.86
15.05
22.54
9.65
3.07
0.048
8.57
0.25
0.69
6.34
0.10
18.25
2.00
0.99
1.00
2.48
0.083
0.28
五
指山
12.18
4.19
1.23
合计
135.75
22.02
36.50
0.87
2.02
230.68
31.7%
5.1%
8.5%
0.2%
0.5%
54%
从省秸秆资源调查的结果(见表2-秸秆资源已利用与可利用情况表)看:
1)返田占秸秆总量的31.7%、制肥占5.1%、做饲料占8.5%;
海南秸秆综合利用占45.3%;
2)据调查,返田其实是被动返田,即把秸秆丢在田里不管,没有经过返田前的处理或有效返田;
因此,有必要进行规划、科学的返田,有效、科学利用返田的秸秆资源;
3)结论:
除被动返田外,海南省的秸秆几乎没有科学、有效的利用。
需要有效规划与实施利用。
2、目标:
目前,海南省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45.3%,除去秸秆被动返田的31.7%,其综合利用率只有13.6%。
根据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省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处理利用技术导则》(农生态(生)(2017)9号)的要求,秸秆适合返田数量在300公斤/亩,我省生产秸秆的种植亩数在534.99万亩,在充分返田情况下年需要160.5万吨秸秆;
根据此导则,秸秆的收集率按80%计算,海南省在秸秆充分、有效返田的情况下实际利用率如下:
表3:
海南在秸秆充分返田的情况下实际利用率表
(单位:
收集率
80%
342.27
160.50
2.
02
221.91
205.93
46.9
%
6.4%
10.7%
0.3
0.6%
64.9
35.1
在充分科学还田、收集率在80%的情况下,海南全省的实际秸秆资源利用率在64.9%,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实现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海南还要提高20.1%的比例,即还有综合利用69.02万吨秸秆才能达到85%的秸秆综合利用比例。
而海南省还有35.1%(205.93万吨)的秸秆可利用资源量可以利用。
因此,海南省“十三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艰巨:
1)重新规划利用160.50万吨秸秆科学、有效返田,提高地力;
2)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综合规划利用69.02万吨秸秆的利用,以达到“十三五”末(2020年)85%的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
用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秸秆作为农业生产中的副产品和重要资源,秸秆资源化和商业化利用前景广阔。
传统的刀耕火种,使秸秆焚烧和闲置现象在省内仍普遍存在。
秸秆焚烧可以消灭一部分杂草种子和细菌虫卵,燃烧后的草木灰作为有机肥可有效增加土壤肥力。
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禁止秸秆焚烧,积极推广秸秆粉碎、催腐快腐还田技术、引导和扶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项目,但是,秸秆综合利用率低、产业链尚未形成等问题有待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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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秸秆 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