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T 269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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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T 269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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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地下管线undergroundpipeline
敷设于地下的管线,分为综合地下管线和专业地下管线两个层次。
2.0.3综合地下管线integratedundergroundpipeline
敷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等管线的总称。
2.0.4专业地下管线professionalundergroundpipeline
对担负某一种功能或用途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称谓,如:
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地下管线。
2.0.5地下管线数据undergroundpipelinedata
描述地下管线要素的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及其属性的数据。
2.0.6地下管线元数据undergroundpipelinemetadata
描述地下管线数据内容、质量、状况及其特征的数据。
2.0.7地下管线数据库undergroundpipelinedatabase
按照管线数据分层和规定的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地下管线信息的数据库。
2.0.8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integratedundergroundpipe-lineinformationsystem
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实现对综合地下管线数据进行输入、编辑、存储、查询、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简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2.0.9管线事故隐患threatofpipelineaccident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中存在的问题、缺陷、故障等可能引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2.0.10管线动态监测pipelinedynamicmonitoring
通过布设监测终端、建立数据传输网络、研发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的综合应用,实时检测、获取、记录、展示地下管线运行状态及其变化的过程。
2.0.11管线要素pipelineelements
构成地下管线的物理实体,如阀门、弯头、三通、管段等。
2.0.12数据汇交dataaggregation
将管线相关资料或数据按规定进行整理、提交的过程。
2.0.13动态地图服务dynamicmapservice
客户端每一次请求提供地图时,都需要服务器绘制一次地图来满足请求的地图服务方式。
2.0.14瓦片地图服务tilemapservice
客户端请求提供地图时,通过缓存技术预先创建的地图切片来满足请求的地图服务方式。
3基本规定
3.0.1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建立数据库,提供数据共享与信息服务。
3.0.2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达到下列目标:
1对城市地下管线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的信息化管理;
2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对地下管线信息的应用需求;
3为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等工作提供管线信息和辅助决策支持服务。
3.0.3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具备可扩展性和兼容性。
3.0.4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采用与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相一致的平面坐标系统、高程基准和统一的时间基准。
3.0.5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使用现势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形图比例尺宜采用1:
500。
3.0.6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使用的地下管线数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的相关规定。
3.0.7地下管线数据库可采用地下管线普查、修补测、竣工测量等方式更新。
3.0.8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过程应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功能实现、系统测试、系统试运行、成果验收。
3.0.9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具备完善的网络和系统安全、保密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0.10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根据不同用户提供多种模式的信息服务。
4管线分类与编码
4.0.1地下管线应进行统一分类和编码。
地下管线要素应在管线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的分类和编码。
4.0.2地下管线应采用线分类法,分为大类、小类。
4.0.3地下管线大类应按功能或用途分为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其他管线。
4.0.4地下管线小类应在大类的基础上依据传输介质性质或权属划分。
4.0.5管线代号应采用管线种类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组合表示,管线代号不得重复。
代号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0.6管线要素大类应按管线分类采用1位阿拉伯数字顺序编码。
代码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0.7管线要素小类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采用2位阿拉伯数字顺序编码,不够2位的在前面补“0”。
管线小类可在本规范附录B规定的基础上进行扩展,扩展的管线小类编码应符合本条规定。
4.0.8管线要素应按物理实体特征分为管线特征点、管线段、管线附属设施,不属于上述分类的应划为其他。
4.0.9地下管线要素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采用7位阿拉伯数字编码(图4.0.9)。
各种管线的相应要素编码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管线要素可在附录C基础上扩展。
图4.0.9管线要素编码结构示意
5数据库建立
5.1一般规定
5.1.1地下管线数据库的建库过程应包括数据结构设计、数据处理、数据检查、数据入库等。
5.1.2地下管线数据库应按专题以分层方式管理各类数据,或按对象关系模型组织数据,并建立统一的命名规则。
5.1.3地下管线数据库的设计和建立应能适应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
5.1.4地下管线数据库的数据内容应包括地下管线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元数据。
5.2数据结构
5.2.1数据结构应规定字段数量、字段名称、字段长度、数据类型、约束条件。
5.2.2地下管线数据结构宜以数据表表示,数据表可分为点表、线表、辅助点表、辅助线表、注记表等。
表名宜以管线小类代号和数据类型的中文拼音首字母与关键字的英文组合表示。
点表、线表、辅助点表、辅助线表、注记表、综合管廊(沟)点表、综合管廊(沟)线表的命名宜按本规范表5.2.2的规定执行。
注:
**为管线小类代号。
5.2.3管线点表结构设计宜按本规范表5.2.3的规定执行,主要字段应包括管线点编号、分类代码、坐标、地面高程、特征、附属物、使用状态、权属单位、所在道路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5.2.4管线线表结构设计宜按本规范表5.2.4的规定执行,主要字段应包括反映管线连接关系的点号、埋深、高程、管线材质、敷设方式、断面尺寸、敷设年代、权属单位、管线线型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表5.2.4管线线表结构
5.2.5辅助点表结构设计宜按本规范表5.2.5的规定执行,主要字段应包含点号、分类代码、坐标、地面高程、所在道路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5.2.6辅助线表结构设计宜按本规范表5.2.6的规定执行,主要字段应包括点号、管类归属、要素类别、设施类型、敷设年代、所在道路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5.2.7注记表结构设计宜按本规范表5.2.7的规定执行,主要字段应包含标注字符串、注记定位点空间位置、注记角度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5.2.8综合管廊(沟)点表结构设计宜按本规范表5.2.8的规定执行,主要字段应包含点号、坐标、高程、分类代码、所在道路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5.2.9综合管廊(沟)线表结构设计宜按本规范表5.2.9的规定执行,主要字段应包含反映综合管廊(沟)线连接关系的点号、埋深、断面尺寸、材质、管廊类型、管廊舱数、廊(沟)内管线类型、敷设年代、所在道路等,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充。
5.3管线信息编码
5.3.1管线点应进行统一编码并保证其唯一性。
管线点编码应由管线点编号(图5.3.1)表示。
管线点编号宜采用8位结构,其中,前两位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规定的管线小类代号,后六位应为6位数字表示管线点顺序号的顺序码。
5.3.2地下管线的管线段可采用起点编号+终点编号组合编码。
管线段编码宜采用17位表示,其中,第1至第8位为起点编号,第9位为连接符“—”,第10至第17位为终点编号。
5.3.3地下管线的线型应进行统一分类和编码,管线线型类型可分为非空管段、预埋空管、沟内管段、廊内管段、井内管段、架空管段、废弃管段、其他。
管线线型宜按本规范表5.3.3的规定,采用其中文名称简称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组合进行编码,管线线型编码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展。
表5.3.3管线线型代号
5.3.4地下管线的敷设方式代号宜按表5.3.4的规定,采用其中文名称汉语拼音的首字母组合进行编码,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展。
表5.3.4敷设方式代号
5.4数据建库
5.4.1数据库设计应在需求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需求分析。
需求调查内容应包括已有管线资料情况、管线管理要求、数据更新情况、使用关联信息、已有软硬件平台等,经过需求分析组织进行数据库设计。
5.4.2数据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线数据应按分类、分层的方式存储,分类、分层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相关规定;
2管线数据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5.2节的相关规定;
3应进行管线符号设计,使用的符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的相关规定;
4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数据安全管理保障机制设计。
5.4.3数据库应选择关系型数据库平台软件。
数据库平台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管理海量空间数据能力;
2应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3应具备数据索引功能。
5.4.4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编码;
2应按本规范第5.2节的相关规定设计管线数据结构;
3应按本规范第5.3节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线信息编码;
4表达不同管线的颜色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相关规定;
5管线符号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的相关规定。
5.4.5入库数据应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数据内容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空间拓扑关系的正确性;
3属性数据的逻辑一致性。
5.4.6管线数据入库可采用导入或录入的方式,并建立入库日志。
5.4.7数据更新时应进行数据接边处理,不得降低原有数据精度。
5.4.8建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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