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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医疗期定义、期限及与病假期区别55、医疗期与病假期区别、医疗期与病假期区别在实务中,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医疗期与病假期的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医疗期是“法定”期间,由法律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规定的“刚性”的时间段,比如工作满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这3个月就是死的,除非你的工作年限发生了变化;
而病假期则是“事实”期间,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是“弹性”的时间段,譬如你休了4个月的病假,医疗期只有3个月,病假期间仍然算是4个月。
8二、医疗期工资各地方、各单位对医疗期待遇各地方、各单位对医疗期待遇/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并不统一,医疗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并不统一,医疗期待遇期待遇/工资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工资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a、按照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
b、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c、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
d、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
但是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医疗期工资的“底线”是一致的,即根据原劳动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9三、医疗期内的合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可根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的权利。
也就是说,医疗期内,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医疗期内,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10四、合同到期时处于医疗期内的处理劳动合同到期时,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应当延续至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时终止。
衍生问题:
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不再续签的,顺延至医疗情形消失或医疗期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不再续签的,顺延至医疗情形消失或医疗期满时终止。
满时终止。
1、顺延的期间是否计算到“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期限”中?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不应扣除医疗期期限。
2、如因顺延导致合同期限到达十年的,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因病顺延是法定事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照顾,并不导致无固定期合同直接签订的法律后果。
11五、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的处理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
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待遇待遇合同解除合同解除一到四级伤残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五到十级伤残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无伤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期满合同期满终止劳动终止劳动合同合同五到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12六、病假条真假问题要点一:
如有怀疑可至相关医院医政科调查;
要点二:
在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凡是提交虚假的病假条的行为一律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金。
13七、公司怀疑员工装病,不批准员工病假行吗?
不行,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员工装病的情况下,公司无权不予批准。
为防止员工不行,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员工装病的情况下,公司无权不予批准。
为防止员工泡病假,公司可参考如下做法。
泡病假,公司可参考如下做法。
第一,制定详细的病假管理制度及病假复查制度,程序要依法,内容要合法、合理第一,制定详细的病假管理制度及病假复查制度,程序要依法,内容要合法、合理及可操作。
及可操作。
第二,严格病假申请的流程,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第二,严格病假申请的流程,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附注医生的姓名,提高病假的审批权限。
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附注医生的姓名,提高病假的审批权限。
对病休对病休时间予以监控,如休病假三天以上,可要求其出具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等单据。
时间予以监控,如休病假三天以上,可要求其出具指定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等单据。
第三,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
申请虚假病假、恶意泡病假行为均属于严重第三,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
申请虚假病假、恶意泡病假行为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定期探访生病员工,关心员工在家病休情况。
第五,定期张榜公布员工请病假的情况,让全体员工互相监督。
第六,公司可明确告知员工的医疗期是有一定期限的,而且公司可以进一步规定,第六,公司可明确告知员工的医疗期是有一定期限的,而且公司可以进一步规定,员工病假时间的长短将与年终奖金及公司福利、员工职务的晋升、员工进修深造的员工病假时间的长短将与年终奖金及公司福利、员工职务的晋升、员工进修深造的机会、劳动合同续签与否挂钩。
这样的话,对于其他员工是一种公平,对于不良员机会、劳动合同续签与否挂钩。
这样的话,对于其他员工是一种公平,对于不良员工也是一种约束。
工也是一种约束。
14八、医疗期期间还要病假条吗?
需要,员工应向公司履行请假手续方可享受需要,员工应向公司履行请假手续方可享受医疗期待遇。
亦即员工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是其医疗期待遇。
亦即员工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是其享受医疗期待遇的随附义务。
享受医疗期待遇的随附义务。
15九、试用期员工医疗期的处理要点一:
试用期员工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
不得延长试用期,可考虑与员工中止试用期,待员工病愈后,继续履行试用期。
16十、员工病情复查和劳动能力鉴定不配合问题公司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不配合公司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不配合公司安排复查或鉴定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安排复查或鉴定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17十一、员工休病假期间在外从事餐馆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处理根据原劳动部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
“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
机关、事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对利用伤病假从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由此可见贵公司对于从事有收由此可见贵公司对于从事有收入活动的病假员工,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入活动的病假员工,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理。
予以处理。
18十二、病残严重的员工医疗期满后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
在实务中,病残严重主要指的是三种类型病人,即癌症、瘫痪、精神病。
按照天津市下列地方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津政发津政发200420041616号号)(六)(六)对病残严重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经本人要求并经用人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对其工作、生活作出妥善安排方案后,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报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9十三、员工医疗期期满,公司能否对员工调岗?
如员工长期患病,影响其承担的本职工作的,如员工长期患病,影响其承担的本职工作的,公司可以对员工调岗。
公司可以对员工调岗。
医疗期满,员工无法从医疗期满,员工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公司也必须为其调岗,另行安事原岗位工作的,公司也必须为其调岗,另行安排工作。
排工作。
20十四、案例分析案例一:
案例一:
20112011年年11月月11日,张乙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日,张乙入职某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2011年年11月月11日至日至20122012年年1212月月3131日。
日。
20122012年年77月月99日,张乙因意外受轻伤导致骨折,医院开具日,张乙因意外受轻伤导致骨折,医院开具了病休证明,要求张乙休假了病休证明,要求张乙休假33个月。
公司同意了张乙的病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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