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标准.doc
- 文档编号:1552914
- 上传时间:2022-10-23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00KB
江西省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标准.doc
《江西省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标准.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江西省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马影中心小学自评分表96分
评估项目
评估要素
分值
评估方法
评估标准
1
领导
重视
机构
健全
(8分)
1-1学校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
2
查阅资料。
未纳入学校发展规划,扣1分;未纳入年度工作安排,扣1分。
1-2成立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牵头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
2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
未成立领导和组织机构,扣0.5分;未以文件形式明确职责,扣0.5分;无责任部门,扣0.5分;无工作方案,扣0.5分。
1-3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宣传活动。
2
查阅资料。
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1-4师生员工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高。
2
问卷调查、个别访谈。
师生员工对平安校园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低于90%的,不得分。
2
制度
完善
防范
严密
(30分)
2-1
制度
完善(10分)
2-1-1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
查阅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健全,扣1分。
2-1-2建立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①。
6
以学校正式文件认定,少一项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
2-1-3制定学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预案。
2
无预案的,不得分;有预案,但当年未及时修订的,扣1分。
2-2
防范
严密
(20分)
2-2-1
人防
2-2-1-1设立保卫(综治)机构,建立群防群治队伍。
2
实地考察。
未设机构,不得分;有机构,但无队伍的,扣1分。
2-2-1-2按规定配备安全保卫人员②。
2
未配备,不得分;配备不达标,扣1分。
2-2-1-3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
0
未配备,不得分。
2-2-1-4按要求设立警务室或治安报警点③。
2
未设立,不得分。
2-2-2
物防
2-2-2-1学校围墙坚固且高度不低于2.2米,出入口安装安全门,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
2
围墙不坚固或高度不够,扣1分;无安全门或损坏的,扣1分;未实行全封闭管理的,不得分。
2
制度
完善
防范
严密
(30分)
2-2
防范
严密(10分)
2-2-2
物防
2-2-2-2校内主要交通干道设置必需的交通设施和标志,校内建筑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
实地考察。
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2-2-2-3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2
未设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2-2-4保卫人员配备常用防卫器具④。
2
未配备,不得分;配备不齐全,扣1分。
2-2-3
技防
2-2-3-1有寄宿生的学校,大门口安装警闪灯,围墙安装红外报警装置。
1
无警灯,扣1分;无红外报警装置,扣1分。
2-2-3-2学校大门口、教学区、宿舍区、财务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建立监控平台管理制度。
4
无视频监控,不得分;无管理制度,扣0.5分;重点部位未安装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
加强
教育
规范
管理
(40分)
3-1
加强
教育(15分)
3-1-1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禁毒教育宣传活动。
2
查阅资料。
每少开展一项教育宣传活动,扣0.5分,扣完为止。
3-1-2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⑤。
3
查阅资料、个别访谈。
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1-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5
依省教育厅统计数据计分。
参赛率低于90%,或参赛学生平均分,高中低于全省平均,初中、小学低于设区市平均,不得分。
3-1-4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和灭火器使用培训。
3
现场观摩。
疏散演练2分;灭火器使用1分。
3-1-5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学水平。
2
现场听课。
抽取不少于2位教师说课。
3-2
排查
整改(10分)
3-2-1使用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有专人负责,有设备保障,有工作制度。
2
实地考察。
无人员、设备不得分;无工作制度扣1分。
3-2-2根据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公布的排查公告进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排查。
4
查阅台账。
根据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计分,未按公告开展排查,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2-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销账。
4
未及时整改销账,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加强
教育
规范
管理(40分)
3-3
重点管理(15分)
3-3-1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人员档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2
查阅资料、实地考察。
未建档案的,不得分;建有档案但未采取措施的,扣1分;不按规定聘用人员的不得分。
3-3-2加强校内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事先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履行规定报批手续。
2
大型活动未报批,不得分;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扣1分。
3-3-3加强教学管理,组织体育课、实验课等有一定风险的活动时,采取必要的保护和辅助措施;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
2
发现一起未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3-3-4加强校内场所管理,不得出租校园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或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不得将场地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2
发现一起,不得分。
3-3-5加强学生活动管理,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或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以及商业性活动。
2
发现1起,不得分。
3-3-6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将上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及学生身心异常状况等告知监护人;及时发现并上报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
2
未建立家校沟通机制,扣1分;漏报、瞒报安全稳定信息,扣1分。
3-3-7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做好重要时节和节假日校园值班巡逻,坚持门卫轮值、教师和保卫人员巡逻,妥善处置各类校园公共突发事件,积极参投校方责任险。
3
未落实值班巡逻扣1分;未参投校方责任险扣1分;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4
安全
稳定
秩序
良好
(22分)
4-1未发生因校内设施问题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3
依教育部门统计数据计分。
发生一起,不得分。
4-2未发生因校内管理问题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3
发生一起,不得分。
4-3未发生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校内食物中毒、踩踏、火灾等事故。
3
发生一起,不得分。
4-4未发生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2
发生一起,不得分。
4-5未发生校内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
2
发生一起,不得分。
4-6未发生到省赴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
2
发生一起,不得分。
4-7校内无使用危房、无违章建筑、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非法商业摊点。
2
实地考察。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8省教育厅组织的安全督查,未发现问题。
2
依省教育厅统计数据计分。
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4-9师生员工对教学生活和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反映良好,满意程度高。
3
教师在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学校安全工作满意度调查”专栏投票。
投票率未达95%,不得分;满意率达到98%以上得满分;每降0.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总计96分
注:
①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门卫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验证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食堂物资采购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房报告制度;小学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时接送交接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学校,建立车辆管理制度。
②城区学校、乡镇所在地中学、中心小学,有寄宿学生的,每300名学生配1名保安;无寄宿学生的,每500名学生配1名保安;不足300名学生的学校配备2名以上保安。
村级学校由教师轮值负责内部安保工作。
③100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设立警务室,不足1000名学生的学校设立治安报警点。
④保卫人员配备防割手套、钢叉、橡胶缩棍、头盔、盾牌等常用防卫器具。
⑤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开学初、放假前的集中安全教育;实验课的防毒、防暴、防辐射、防污染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寄宿生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安全教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西省 中小学 平安 校园 建设 标准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