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与实务2011V2PPT课件下载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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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为5%;
企业为12%。
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养老金标准1、领取条件: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满15年的。
2、养老金标准:
养老金除基础养老金需乘以缴费系数确定外,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中人”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相同。
缴费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办理退休手续时,按“双低办法”享受退休待遇的,计算的养老金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予以补足。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时同步调整,调整额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额乘以缴费系数确定。
缴费系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低标准缴费年度缴费费率划账比例当地同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划账比例全部缴费年限之和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农民工按“双低办法”参保的缴费年限经折算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规定缴费年限的,允许折算,并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退休待遇,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缴费年限折算公式为: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0.678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低标准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为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一、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参保登记手续按“双低办法”参保,应由农民工本人申请。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按“双低办法”办理参保手续时,需提供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一、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范围对象和缴费标准养老金领取条件和标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范围和对象杭州市区2003年6月11日起,经批准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年满16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
参保人员年龄以市政府批准征地(经济)补偿方案之日为准。
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的人员应一次性缴清15年的养老保险费。
缴费基数按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16%。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和标准1、领取条件: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2、领取标准:
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时计算的养老金低于650元/月的,予以补足。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时,享受征地“农转非”“双低”养老保险待遇的,其调整额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额乘以缴费系数确定。
缴费系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低标准缴费年度缴费费率划账比例当地同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划账比例全部缴费年限之和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征地农转非人员按“双低办法”参保的缴费年限经折算,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规定缴费年限的,允许折算,并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退休待遇,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征地农转非人员15年的一次性缴费年限可折算为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范围对象:
杭州市市属、区属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杭州市市属、区属民办学校、幼儿园,国有民办学校中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且符合事业单位进人条件的民办教师可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乘积计算,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省平工资60%的,按60%确定,超过300%的,按300%确定。
个人缴费比例为7%。
;
单位缴费基数按其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单位缴费比例为23%、20%。
养老金标准:
按现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计发规定执行。
全省、全国、全市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政策,包括参保范围对象、缴费标准,但退休待遇政策基本统一。
一、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对象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参保办法与其它养老保险衔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象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土农民生活保障的人员。
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以统筹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12%,财政给予8%的补贴。
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为5%,财政给予15%补贴。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的19%建立。
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标准:
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办法1、申请。
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申请。
申请时填写杭州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人员还应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复印件。
2、缴费。
凭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发给的参保资格审核单到杭州联合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与杭州联合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并按缴费协议选择时段缴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
可按月、季、半年或1年缴纳,但当年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应在年底前缴清,缴费标准按办理申报缴费时的缴费标准执行。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与其它养老保险政策衔接与“老农保”衔接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与“老农保”衔接原参加“老农保”的人员,在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时,可将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本息总额折算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折算后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财政按参保人员同等标准给予补贴。
折算公式为:
折算后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已缴纳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本息总额(折算时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
折算年限计算到月。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1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达到退休年龄时,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总额(含财政补贴划入部分)可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标准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按折算时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和规定比例建立。
折算公式: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本息总额折算时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2按规定享受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计算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合并计算。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的,可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总额(含财政补贴划入部分)抵充为征地农转非人员双低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部分。
一、基本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范围对象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范围和对象杭州市区非农户籍年限满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可自愿参加老年生活保障。
杭州市区撤村建居农转非、征地农转非人员,原农业户籍年限可视作杭州市区非农户籍年限。
1996年行政区划调整划入杭州市区的老年居民,划入前当地非农户籍年限可视同杭州市区非农户籍年限。
下列人员不列入老年生活保障对象: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精简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供养直系生活补助费等人员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1、缴费标准。
按申请参保时的年龄计算到75周岁,按每月225元一次性缴纳所需费用,计算至75周岁不足3年的按3年一次性缴纳所需费用后。
参保人员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持证期间个人免予缴费;
孤寡老人免予缴费,以上免缴费用由财政承担。
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费,但每一次缴费不得少于5年缴费,且标准按缴费时标准计算。
已享受征地农转非人员生活补贴、“五八”城迁子女生活补贴等政府规定保障待遇的老年居民,参加老年生活保障后,原享受待遇停止发放,不得重复享受。
2、待遇标准。
缴费次月起按照490元/月标准按月领取。
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每月按225元标准扣除,个人账户用完后由财政负担。
一、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对象筹资规定制度衔接养老待遇个人账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和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六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选择缴费标准。
市政府根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社会统筹基金由财政提供,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丧葬补助费等。
杭州市主城区政府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杭州市主城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标准:
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10元。
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参保人员,持证期间,其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养老金一次性丧葬补助复退军人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杭州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根据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
目前暂定为:
缴费5年(含5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按1元/年计发;
缴费6年以上、10年(含10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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