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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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招聘 1
2.1. 招聘目的与范围 1
2.2. 招聘原则和标准 1
2.3. 招聘申请程序 2
2.4. 招聘组织程序 2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管理 3
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3
3.2 试用期管理程序 3
第四章劳动关系管理 4
4.1 人事档案管理 4
4.2 劳动合同管理 5
4.3 辞职与辞退程序 7
4.4 劳动争议的处理 9
第五章考勤管理 9
5.1 出勤规定 9
5.2 请假规定 10
5.3 加班规定 15
第六章培训管理制度 15
6.1 培训目的与原则 15
6.2 培训分类 16
6.3 培训组织 18
6.4 培训考勤规定 19
第七章奖惩管理制度 19
7.1 目的和原则 19
7.2 人事奖励 20
7.3 人事惩处 21
第八章异动管理规定 25
8.1 升职、降职 25
8.2 调动、借调 26
8.3 退休 27
第九章人事申诉 27
第十章附则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公司业务发展提
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招聘、试用、考勤、奖惩、升降、调动、任免等事宜,除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外,
均按本制度办理;有关考核、薪酬的规定见《绩效考核手册》和《薪酬福利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三条为规范完善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特制定本制度。
2.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3.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内部招聘是指根据内部优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应届毕业生;必要时可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四条外部招聘渠道主要有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1.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五条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内部优先原则:
在出现职位空缺时,优先面向公司内部选拔,其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
所有招聘都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的双重考查,经总裁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
6.根据应征者的品行、学识、经验、能力、体格等进行甄选。
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招聘申请程序
7.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总裁批准后留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招聘依据。
8.如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负责人应提交人员增补申请,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及理由,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裁批准。
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3.招聘组织程序
9.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增补申请,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第二十四条应征员工提交内部应聘申请,与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做正式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汇总筛选内部应聘申请,与初选合格的员工面谈,并在应聘申请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安排初选合格员工与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第二十七条人力资源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报总裁审批。
第二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其他成员。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第三十一条如应征未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10.员工申请调换岗位的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11.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增补申请,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面试人选。
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进行面试、笔试。
2.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主持,可多种测试方式相结合,可以采取面谈法、角色扮演法、笔试等方式进行招聘。
具体方式由人力资源部视职位要求进行安排。
3.根据第一轮测试的结果,人力资源部将符合空缺职位要求的申请者推荐给用人部门,并安排复试,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从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4.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的意见,视情况安排通过初、复试的候选人与总裁面谈,确定拟聘人选,并最终由总裁在面试记录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核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报总裁审批。
5.人力资源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正式录用通知,确认上班报到时间,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用人部门负责人,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其他成员。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管理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2.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文化,同时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
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用人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部长可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延长或提前结束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14.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2.试用期管理程序
15.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应出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职称证明原件,提交三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以备存档。
2.人力资源部为其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培训,同时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部门负责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并提供职务说明书;
4.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5.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新员工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6.人力资源部在《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与新员工述职报告一同转报总裁审批。
7.总裁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员工部门负责人,并与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8.总裁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第四章劳动关系管理
4.1人事档案管理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员工人事档案为机密材料,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1.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以备存档。
1.简历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职称证明复印件;
5.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6.前单位离职证明;
7.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8.其他技能证书和文件。
2.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档案调入。
3.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考勤、考核成绩、奖惩、职级变动等事项,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记录,更新员工档案。
4.员工有住址、电话、紧急情况联系人等基本情况变更,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更新、备案。
5.员工离职,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4.2劳动合同管理
6.YM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7.由人力资源部根据YM集团实际情况及员工岗位要求编制劳动合同书。
8.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期限;
3.工作内容和义务;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6.保险与福利;
7.劳动纪律;
8.保守商业秘密的事项;
9.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终止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9.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合同期限内生效;双方应履行劳动合同内容。
10.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故不宜或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呈,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所在部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所在部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规章制度应解除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他违反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受到除名处分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期未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员工主动提出,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经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3辞职与辞退程序
15.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的辞职:
1.拟辞职员工应在计划离开公司的时间之前三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辞呈。
2.董事会根据辞呈和能否找到合适的继任者,在收到辞呈后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同意其辞职的初步决定。
3.董事会初步决定同意其辞职的,由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4.监察审计部在接到董事会的审计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
5.董事会在收到审计报告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其辞职的最终决定,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6.人力资源部在接到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的决定后,协助其办理离职手续。
16.部门负责人及一般员工辞职
1.拟辞职员工在计划离开公司的时间之前一个月,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提交辞呈,辞呈应详细写明辞职理由。
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辞职理由、公司人力资源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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