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发布版非报批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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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汽车加油加气站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和缩略语
2.1术语
2.1.1加油加气站fillingStation
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1.2加油站FuelfillingStation
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2.1.3加气站GasfillingStation
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LPG、CNG或LNG等车用燃气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2.1.4加油加气合建站FuelandGascombinedfillingStation
具有储油(气)设施,既能为机动车加注车用燃油,又能加注车用燃气,也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2.1.5站房Station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经营和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建筑物。
2.1.6加油加气作业区OperationalArea
加油加气站内布置油(气)卸车设施、储油(储气)设施、加油机、加气机、加(卸)气柱、通气管(放散管)、可燃液体罐车卸车停车位、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LPG(LNG)泵、CNG(LPG)压缩机等设备的区域。
该区域的边界线为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加3m,对柴油设备为设备外缘加3m。
2.1.7辅助服务区auxiliaryservicearea
加油加气站用地红线范围内加油加气作业区以外的区域。
2.1.8安全拉断阀safe-breakvalve
在一定外力作用下自动断开,断开后的两节均具有自密封功能的装置。
该装置安装在加油机或加气机、加(卸)气柱的软管上,是防止软管被拉断而发生泄漏事故的专用保护装置。
2.1.9管道组成件Pipingcomponents
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垫片、紧固件、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阻火器等)。
2.1.10工艺设备processequipments
设置在加油加气站内的油(气)卸车接口、油罐、LPG储罐、LNG储罐、CNG储气瓶(井)、加油机、加气机、加(卸)气柱、通气管(放散管)、车载储气瓶组拖车、LPG泵、LNG泵、CNG压缩机、LPG压缩机等设备的统称。
2.1.1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EVchargingfacilities
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相关电气设备,如低压开关柜、直流充电机、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和电池更换装置等。
2.1.12卸车点unloadingpoint
接卸汽车罐车所载油品、LPG、LNG的固定地点。
2.1.13埋地油罐buriedoiltank
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的地面,并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方式埋设在地下的卧式油品储罐。
2.1.14加油岛fuelfilling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1.15汽油设备gasoline-fillingequipment
为机动车加注汽油而设置的汽油罐(含其通气管)、汽油加油机等固定设备。
2.1.16柴油设备diesel-fillingequipment
为机动车加注柴油而设置的柴油罐(含其通气管)、柴油加油机等固定设备。
2.1.17卸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gasolineunloadingprocess
将油罐车向汽油罐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密闭回收至油罐车内的系统。
2.1.18加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fillingprocess
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密闭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系统。
2.1.19橇装式加油装置portablefueldevice
将地面防火防爆储油罐、加油机、自动灭火装置等设备整体装配于一个橇体的地面加油装置。
2.1.20自助加油站(区)self-helpfuelfillingstation(area)
具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可由顾客自行完成车辆加注燃油作业的加油站(区)。
2.1.21LPG加气站LPGfillingstation
为LPG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LPG的场所。
2.1.22埋地LPG罐buriedLPGtank
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的地面,并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方式埋设在地下的卧式LPG储罐。
2.1.23CNG加气站CNGfillingstation
CNG常规加气站、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的统称。
2.1.24CNG常规加气站CNGconventionalfillingstation
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机给汽车CNG储气瓶充装车用CNG的场所。
2.1.25CNG加气母站primaryCNGfillingstation
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柱给CNG车载储气瓶组充装CNG的场所。
2.1.26CNG加气子站secondaryCNGfillingstation
用车载储气瓶组拖车运进CNG,通过加气机为汽车CNG储气瓶充装CNG的场所。
2.1.27LNG加气站LNGfillingstation
为LNG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LNG的场所。
2.1.28L-CNG加气站L-CNGfillingstation
能将LNG转化为CNG,并为CNG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CNG的场所。
2.1.29加气岛gasfillingisland
用于安装加气机或加气柱的平台。
2.1.30CNG加(卸)气设备CNGfilling(unload)facility
CNG加气机、加气柱、卸气柱的统称。
2.1.31加气机gasdispenser
用于向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LPG、CNG或LNG,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
2.1.32CNG加(卸)气柱CNGdispensing(bleeding)pole
用于向车载储气瓶组充装(卸出)CNG,并带有计量装置的专用设备。
2.1.33CNG储气井CNGstoragewell
竖向埋设于地下并用于储存CNG的管状设备。
2.1.34CNG储气瓶组CNGstoragebottlesgroup
通过管道将多个CNG储气瓶连接成一个整体的CNG储气装置。
2.1.35CNG固定储气设施CNGfixedstoragefacility
安装在固定位置的储气瓶组和储气井的统称。
2.1.36CNG储气设施CNGstoragefacility
储气瓶组、储气井和车载储气瓶组的统称。
2.1.37CNG储气设施的总容积totalvolumeofCNGstoragefacility
CNG固定储气设施与所有处于满载或作业状态的车载CNG储气瓶组的几何容积之和。
2.1.38埋地LNG储罐buriedLNGtank
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的地面,并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方式埋设在地下的卧式LNG储罐。
2.1.39地下LNG储罐undergroundLNGtank
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地面标高0.2m,并设置在罐池中的LNG储罐。
2.1.40半地下LNG储罐semi-undergroundLNGtank
罐体一半以上安装在周围4m范围内地面以下,并设置在罐池中的LNG储罐。
2.1.41防护堤safetydike
用于拦蓄LPG、LNG储罐事故时溢出的易燃和可燃液体的构筑物。
2.2符号
A——浸入油品中的金属物表面积之和;
V—油罐、LPG储罐、LNG储罐和CNG储气设施总容积;
Vt——油品储罐单罐容积。
2.3缩略语
LPG—liquefiedpetroleumgas(液化石油气)。
CNG—compressednaturalgas(压缩天然气)。
LNG—liquefiednaturalgas(液化天然气)。
L-CNG—由LNG转化为CNG。
3基本规定
3.0.1向加油加气站供油供气,可采取罐车运输、车载储气瓶组拖车运输或管道输送的方式。
3.0.2加油站可与除CNG加气母站外的其他各类加气站联合建站,各类天然气加气站可联合建站。
加油加气站可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联合建站。
3.0.3橇装式加油装置可用于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企业自用、临时或特定场所。
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其设计与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和本规范第6.4节的有关规定。
3.0.4加油站内乙醇汽油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储运设计规范》GB/T50610的有关规定。
3.0.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6CNG加气站与城镇天然气储配站的合建站,以及CNG加气站与城镇天然气接收门站的合建站,其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3.0.7CNG加气站与天然气输气管道场站合建站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等的有关规定。
3.0.8加油加气站可经营国家行政许可的非油品业务,站内可设置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
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9的规定。
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油罐容积(m3)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50<V≤210
≤50
二级
90<V≤150
三级
V≤90
汽油罐≤30,柴油罐≤50
注: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3.0.10LP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表3.0.10LPG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LPG罐容积(m3)
45<V≤60
≤30
30<V≤45
V≤30
3.0.11CNG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设计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母站服务的子站的个数、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城市建成区内,CNG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CNG加气母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不应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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