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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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东海县林牧业局紧紧围绕“发展林牧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高目标定位,高起点规划,大力度推进,林牧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商品猪基地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国家级秸秆养牛示范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农田林网建设先进县、全国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县、全国园艺产品出口示范县、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先进县。
2006年又被评为省绿色江苏建设先进县、省市植树造林先进县、市新农村建设村镇建设先进单位,2007年1月国家林业局授予东海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全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3月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处为东海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记集体三等功
我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情况如下:
人秘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组织、承办和协调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保密、保卫、信访、档案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管理局各项资产;
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老干部工作;
负责本系统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
指导林牧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综合业务科
研究拟定林牧业经济发展和林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意见);
掌握林牧业生产动态、综合情况;
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
参与林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林牧业发展的重大措施,指导林牧业结构调整、林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及时掌握阶段性林牧业生产情况;
促进林牧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
预测并发布林牧产品及林牧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指导全县优质林牧产品基地建设和产业化经营;
负责林牧统计工作。
科技教育科
拟定林牧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与政策,承办实施科教兴林、兴牧战略工作;
承办重大林牧科技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
参与林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管理林牧科技成果;
组织林、果、桑、茶植物新品种和动物地方优质品种的保护工作;
承办林牧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
指导管理林牧业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林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组织实施林牧业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名牌产品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负责有关林牧绿色食品管理工作;
承担县林牧业三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林政牧政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林牧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监督与管理;
指导林牧业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全县森林、林地、林木的权属管理和林权纠纷的调查处理及使用权的转让、作价入股等管理工作;
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上报及审批;
负责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上报,分解下达和监督实施;
负责地产林木采伐许可证、地产木材运输证、地产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使用林地许可证、林权证的发放与管理;
负责县级育林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指导、管理木材检查站的工作;
负责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并履行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组织实施对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审核发放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种畜禽经营许可证;
协调组织查处林业、畜牧业违章案件;
承办林牧业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
负责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县绿化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多种经营管理局。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系统)全民义务植树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承担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负责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下属单位有林果站、木材检查站、林业派出所、兽医站、改良站、卫生监督所、牛山果园、安峰林场、石湖林场、种猪场、种苗场、马陵山果园等。
前六个单位为部门预算单位,后六个场圃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一是实现两个目标。
林业和畜牧业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市县区排名首位。
二是确保三个不发生。
以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美国白蛾防治、瘦肉精监管为重点,继续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重大植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林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
三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以落实“八项规定”和坚决纠正“四风”为抓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积极开展党风党纪、法律法规、从政道德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并通过廉政从政座谈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实效。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林牧业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林牧业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121.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23.63万元,减少47.7%。
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决算表是除局本级外,还包括下属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帐合并填列,而2015年部门决算已分开编制。
其中:
(一)收入总计1121.55万元。
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21.55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023.63万元,减少47.7%。
(二)支出总计1121.55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257.8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绿色通建设项目补助。
与上年相比增加197.03万元,增长323%。
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年初规划的建设绿色东海--绿色通道项目建设。
2.农林水支出773.82万元,主要用于林牧业局林业、畜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与上年相比减少787.54万元,减少50.4%。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今年县政府特别奖励我局畜牧业工作。
4.住房保障支出59.88万元,主要用于林场危旧房改造及交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463.12万元,减少88%。
主要原因是今年林场危旧房改造资金是上年度项目本年度实施。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林牧业局本年收入合计1121.5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121.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牧业局本年支出合计1121.5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9.96万元,占23.18%;
项目支出861.59万元,占76.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林牧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21.55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3.63万元,减少47.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林牧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121.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23.63万元,减少47.7%。
林牧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7.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1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主要是根据上年度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编制的,但是各种项目资金多数是向上级争取的资金,因而当年的项目支出资金数额因不确定性无法列入预算,需等待上级实时拨入才可算作当年项目资金支出。
(一)城乡社区事务(类)
1.国有土地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5万元,此项目支出为本年度财政追加的绿色通道建设资金。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政府追加绿色通道项目补助资金。
(二)农林水事务(类)
1.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此项目支出为本年度财政追加的省级生猪标准化场建设资金。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县财政追加的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生猪标准化场建设资金。
2.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此项目支出为本年度财政追加的禽流感防疫资金。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县财政追加的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禽流感防疫资金。
3.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此项目支出为本年度财政追加的农业三新专项资金。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县财政追加的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农业三新专项资金。
4.林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8.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标准及补发工资。
5.林业(款)森林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37万元,此项目支出为本年度财政追加的海防区防护林资金。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县财政追加的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海防区防护林资金
6.林业(款)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9万元,此项目支出为本年度财政追加的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资金。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财政追加的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资金。
7.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6.97万元,支出决算为43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的绿色通道建设资金和美国白蛾飞机防治经费。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县财政追加的项目资金绿色通道建设资金和美国白蛾飞机防治经费。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此项目支出为本年度财政追加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县财政追加的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此项目支出为本年度财政追加的林场危旧房改造资金。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县财政追加的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林场危旧房改造资金。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92万元,支出决算为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局资金来源不足,无法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牧业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6.5万元。
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3.46万元。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林牧业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8.98万元,减少55.54%。
林牧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7.44万元,支出决算为86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8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财政追加的各种项目资金,而年初预算并没有编入。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牧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96万元,其中:
(二)公用经费103.46万元。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林牧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37%;
公务接待费支出27.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8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33万元,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部门安排领导出境学习。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开支内容主要为:
局长培训交通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3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度无公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作业务需要。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27.07万元。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受市场影响资金来源不稳定,本年度主要是归还以前年度陈欠款较多,但相对来说比去年是减少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控制接待费用。
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各级部门工作检查、会议招待及业务指导,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3870人次。
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接待各级部门工作检查、会议招待及业务指导。
林牧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各项开支。
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0个,参加会议400人次。
主要为绿化造林会议、林业工作会议及畜牧工作会议等各项业务会议。
林牧业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各项开支。
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2个,组织培训30人次。
主要为参加各级业务部门举办的林业、畜牧等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牧业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57.85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57.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257.85万元,主要是用于各乡镇绿色通道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28.42万元,降低26%。
主要原因是: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控制各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
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育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支出。
四.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
指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城的仪器、设施、药牧、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
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及交务植树、生物措施治水地流失等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项):
指反映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
九.农林水事务(类)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林业的补贴。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公共租赁房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
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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