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食品安全隐患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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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查处关停一批违法企业。
对非法生产经营并经整顿后仍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坚决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吊销许可证,对于无证生产经营且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直接予以取缔。
7.及时移送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6月底前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深挖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及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二、工作重点
按照“三大一严”要求,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重点区域。
明确主城区和重要接待场所为重点区域,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重点内容。
落实重点区域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保障,重点确保生产经营及消费环节放心安全。
三、工作任务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梳理汇总现阶段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督管理、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集中消毒餐饮具、进出口食品监管、食品四小行业等环节和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针对性抽检,摸清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对策,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
推进标准化生产。
以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
责任单位:
各镇街,区农林水利局
(二)食品生产环节。
以防范原料带入性风险和高风险食品治理为重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核查、监督评审和重点企业加严检验等监管制度。
抓大整小,深入开展调味品、饮料、糕点、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食品、茶叶等重点食品专项治理。
开展以落实“五要”(原料来源要正规、仓库管理要到位、作业环境要卫生、从业人员要健康、生产操作要规范)为重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继续加强无证小作坊排查和申报登记管理,建立完善市场倒逼机制,指导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用包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取缔无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切实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制度。
全面排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小食品摊贩、无证小食品店治理和校园食品安全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
以农贸市场、商超、经营性冷库仓库为重点场所,以食品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大冷冻肉品、水产品、粮食制品、酒类、蔬菜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严查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行为。
各镇街,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执法局,杏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餐饮服务环节。
加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全过程的监管;
深入开展无证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工地食堂、网络订餐等专项治理行动;
加大对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煎炸过程用油、米面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自酿酒、自制饮料、自制糕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等食品的抽检范围和抽检频次;
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责任单位:
各镇街,区教育局、区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区执法局
(五)牲畜屠宰环节。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6〕119号)要求,严格畜禽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严格查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畜禽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牛羊屠宰管理,规范开展牛羊检疫。
监督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规范生猪和牛羊屠宰,履行食用农产品准出规定,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监督定点屠宰企业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加强重要时段和重要部位(城乡结合部、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
各镇街,集美公安分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执法局
(六)食品进出口环节。
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档案,落实进口商主体责任,检查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进口食品可追溯;
落实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管理制度;
落实进口食品指定或认可监管场所存放制度,严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即上市销售行为;
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实施检验检疫,防止禁止进口或未经检验检疫食品进入国内市场;
加强口岸监管,防范和打击食品进出口假冒和逃漏检、食品非法进出口等行为。
各镇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杏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食品相关产品。
重点排摸整顿非法生产食品相关产品、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行为。
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无证生产、使用回收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出厂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的行为,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的集中消毒餐饮具。
对重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要从严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履职到位;
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打击。
各镇街,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二分局
四、整治步骤
主要任务在6月30日前完成,7月至8月为巩固完善阶段,具体分3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阶段(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
分析集美区食品安全形势,制定集美区食品安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方案,经区食安委领导批准同意后,印发各镇街、各部门贯彻执行。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镇街、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扎实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要深入分析排查历年辖区掌握的风险隐患情况,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发现掌握风险隐患,在精心研判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抽检监测清单等。
(二)中期阶段(2017年3月16日至6月30日)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段、组织力量,对照前期梳理的风险隐患清单,认真采取措施逐一进行治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限期整治,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必须做到清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务求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后期阶段(201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在上一阶段整治基础上,突出重点进行巩固提升,聚焦重大活动相关部位周边,实施常态化巡查严管;
对经整治后仍未消除的较大风险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
对重要接待场所、车站以及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及其周边开展集中整治。
区食安办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回头看”工作,督查和通报存在问题,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找出问题不足,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尺度不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对保障市、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和基层网格的作用,分片包干,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各自对排查结果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风险隐患不遗漏。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整治工作情况,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要在联合执法、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抽检监测、法律保障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
发挥集美区食品餐饮行业自律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严惩重处,行刑衔接。
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
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要注重线索收集、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公安机关要加大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力度。
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移送、立案情况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要建立健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督查考核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实效。
区食安办要加强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适时组织督查各镇街“三大一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对整治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并将“三大一严”整治纳入2017年食品安全重要考核指标。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规范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明确专人按时报送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和排查整治结果,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
各部门按职责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辖区“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措施、进展、成效等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黑名单和违法案例,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三大一严”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共治氛围。
附件:
1.厦门市集美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
打击专项行动方案计划安排
2.厦门市集美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
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清单
3.厦门市集美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
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整治情况表
4.厦门市集美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
严打击专项行动“七个一”工作推进情况表
附件1
厦门市集美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
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计划安排
1.3月上旬,区食安委印发“三大一严”专项行动通知,召开“三大一严”专项行动部署会,启动专项行动。
2.3月20日前,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指区卫计局、区教育局、集美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二分局、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区执法局、杏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送“三大一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和重点隐患清单(附件2)。
3.4月到8月每个月20日前,各镇街、各部门应报送“三大一严”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整治情况表(附件3)、“七个一”推进情况表(附件4)及行动开展情况简述。
4.6月开始,区食安办适时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明察暗访,并将突出问题通报给相关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5.7月到8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6.8月20日前,各镇街和区卫计局、区教育局、集美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二分局、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区执法局、杏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报送“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7.9月中旬,区食安办总结全区“三大一严”严打击专项行动情况,并报告区政府、区食安委。
附件2
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盖章)日期:
年月日
序号
隐患名称
隐患概述
可能影响范围
整治责任部门
11
22
23
44
55
66
77
88
……
备注:
“可能影响范围”请填写行业范围及区域范围。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厦门市集美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
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重点隐患整治情况表
每月(4-8月)20日前报
(盖章) 日期:
(品种)
整治责任
单位
整治措施
完成情况
(是/否)
整治效果
(优/良/
合格)
33
附件4
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七个一”工作推进情况表
(盖章) 日期:
项目
(累计)数量
摸底排查情况
参与隐患排查的人员数(包括协管员、信息员)
上报的隐患数
“三大一严”专项行动通告张贴发放数
抽样检测情况
抽检品种数
抽检批次数
监管部门全面排查情况
出动人次
检查重点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数
检查重点品种生产经营企业数
约谈违规企业数
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个数
完成整治的重点风险隐患个数
查处违法行为起数
查处关停非法违法企业数
执法打击情况
组织联合执法次数
监管部门行政立案起数
监管部门移送案件数
监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后刑事立案数
公安部门自行刑事立案起数
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受理件数
查处件数
奖励件数
奖励人数
奖励金额(总计)
抄送: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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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 集美区 食品安全 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