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卷一《法理学》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7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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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从结构上看,这个法律规范缺少假定条件
B.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
C.这个法律规范属于确定性法律规范
D.行为模式的内容是任何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
【参考解析】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故B选项准确。
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相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包含两个方面:
(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
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
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
(1)可为模式;
(2)应为模式;
(3)勿为模式。
它们的内容是任何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
故D选项准确。
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对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
根据人们对行为模式所作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
(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
(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据此,这个法律规范三要素齐全,故A选项错误,当选。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水准不同,能够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绝大部分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
故C选项准确。
3.下列相关法的运行的说法准确的是?
A.就立法来说,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也是法律所要求的
B.法的适用的三大步骤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
C.立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实行分配的职能活动
D.法律人的查明案件和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循环往返过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不一定是由法律要求,有些社会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不能被法律所要求和规定,故A选项不准确。
整体上说来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表现为逻辑中三段论推理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定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
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
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
在实际的法律生活中,法律人适用有效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三个步骤不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他们之间界限模糊并能够相互转化。
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的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定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
故BD选项不准确。
从狭义上来说,立法是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认可宪法或法律的活动)其实质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实行第一次分配的职能活动。
4.关于法律和宗教的关系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不准确?
A.从调整范围来看,宗教覆盖了几乎全部的社会关系
B.宗教与法均为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态,都对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
C.法具有可诉性而宗教不具有可诉性
D.宗教的基础是迷信和盲目的信仰,宗教信仰所产生的激情有时候会导致过度的狂热,某些宗教甚至会妨碍司法公正的实现
【参考解析】从调整范围来看,宗教的调整范围要远远广于法律,法律只调整那些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而宗教规范则覆盖了几乎全部的社会关系。
法与宗教同属社会规范,都对社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
且二者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即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式,均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
法具有可诉性,在宗教作为国教与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部分司法权,宗教同样具有可诉性。
宗教是在社会生活中自行萌发或对先知学说经典化的产物,其基础是迷信和盲目的信仰。
宗教对法律也有消极的影响,因为宗教信仰产生的激情,会导致过度的狂热,某些宗教甚至妨碍司法公正的实现。
5.关于宪法渊源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A.宪法性法律和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B.一个国家采取哪些宪法渊源可能受到一国现实政治状况的影响
C.在我国,不存有宪法惯例
D.在当今世界,国际条约是各国宪法当然的渊源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宪法性法律的效力与普通法律的效力相同,不具有性,之所以将其称为宪法性法律,不是因为其具有效力,而是其内容应是一国宪法应规定的内容。
故A选项错误。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其渊源不但有成文宪法典,还有其他渊源,例如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及相关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采取哪些宪法渊源,是由该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决定的。
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有,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宪法惯例多见于不成文宪法国家,但成文宪法国家也不鲜见。
我国也存有宪法惯例。
D选项中,国际条约能否成为一国宪法的渊源,关键在于该国的参与认可。
还需注意的是,并不是一国参与或认可该条约,该条约即成为该国宪法渊源,因为国际条约在本国是否具有宪法地位,各国的实践是不同的。
D选项错误。
6.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
其代表资格:
A.在新选区继续有效
B.在原选区继续有效
C.由该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止
D.自行终止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选举法》第54条的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能够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能够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能够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
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7.关于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A.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须有全体村民过半数通过,始得罢免
B.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理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1/2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C.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理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妇女村民代表理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
每届任期5年,成员能够连选连任
【参考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能够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故A选项错误。
第22条第1款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理应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理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故B选项错误。
第25条第1款规定: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能够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理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理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故C选项准确。
第6条规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第11条第2款规定: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理应即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能够连选连任。
”故D选项错误。
8.下列相关我国经济制度的说法准确的是:
A.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B.我国的森林、草原和山岭既能够属于国家所有,也能够属于集体所有
C.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D.自留地和自留山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参考解析】根据《宪法》第11条规定,A选项错误。
根据《宪法》第9条的规定,B选项准确。
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9.唐天宝元年,在都城长安轩辕酒楼吐蕃人甲与高丽人乙发生争执,甲在争吵时一怒之下将乙推倒在楼口,乙失足坠于楼下,致脊骨断裂。
下列说法准确的是哪项?
A.根据唐律中化外人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案的法律管辖应实行被告主义原则,按高丽律对当事人实行处罚
B.若甲在伤人后立即逃离现场,于朋友家中藏匿三日后见官府捕拿行动严密,外逃无望,遂主动投案,根据唐律规定,能够成立自首
C.若乙当场死亡,则可认定甲构成唐律中的“故杀”
D.若乙并未当场死亡,则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其伤情的变化,确定甲对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参考解析】唐律规定,同国籍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实行属人主义原则,按其本国法处理;
不同国籍人在中国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按唐律处罚。
故本案应依属地主义原则,按唐律定罪处罚,A选项错误。
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
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新。
B选项中情形应属自新,故B选项错误。
按《唐律》规定,故杀是“非因斗争,无事而杀”,即双方并非因为斗殴,一方突然起意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的一种类型。
而“斗杀”是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
“过失杀”是指出于过失杀人。
C选项情形甲并无杀人的故意,且是在斗殴中失手杀人,所以不能成立故杀,故C选项错误。
保辜制度是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度。
在限定的时间内受伤者死去,伤人者承担杀人的刑责;
限外死去或限内因他故死亡,伤人者只承担伤人的刑责。
D项中所作的描述即是指这种制度,故D项准确的。
10.下列关于罗马法的表述不准确的是哪项?
A.《十二表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没有反映平民的要求
B.《查士丁尼法典》与《查士丁尼新律》均是对皇帝敕令的整理与汇编
C.《法学阶梯》是以盖尤斯的个人著作改编而成的,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并具有法律效力
D.《法学汇编》原稿的发现,揭开了罗马法复兴的序幕
【参考解析】《十二表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但其某些规定反映了平民的要求。
故A选项不准确,当选。
《查士丁尼法典》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实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查士丁尼新律》是由法学家对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条汇编而成。
《法学阶梯》即《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它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改编而成,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即《法学汇编》原稿,揭开了罗马法复兴的序幕。
11.下列相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准确的?
A.历的一切法的规定都是明确、肯定的
B.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依据
C.法并不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依据,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能够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
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法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具体来说,法一般都以明确的、肯定形式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但这并不是说每个法的条文都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有的法条是用来说明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等。
故A选项说法过于绝对。
12.下列说法不准确的是:
A.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我国的立法体制和立法方式都有直接影响
B.我国法律体系主要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
C.法律效力是指法的生效、法律时效,以及法律的修改
D.从诉讼程序上看,大陆法系国家采用当事人主义,法院判决书的推理方式是归纳法;
英国法系国家采用职权主义,法院判决书的推理方式一般是演绎法。
【参考解析】B选项,我国法律体系分以下几个部门:
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故为错误。
C选项,法律的时间效力,它是指法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力的问题,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大陆法系国家采用非当事人主义,法院判决书的推理方式一般是演绎法,故D选项错误。
13.下列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是:
A.甲打赢官司后一直拿不到赔偿金,认为法院没什么用
B.乙感到中国的法律越来越不管用了
C.丙以为偷书不算偷,不构成盗窃罪
D.丁不知道中国有《对外贸易法》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法律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民关于法和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和知识的总称,主要包括:
人们对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的看法,对现行法的理解、解释、态度的情绪,对自己喝他****利、义务的理解,对人民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人们关于法的知识修养等,故ABCD选项均应入选。
14.下列相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哪些是准确的?
A.社会是法的基础,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纸上的法”以“活法”为基础
B.科技进步对于以良知、正义为裁判基础的司法活动影响不大
C.在发展水平上,法与道德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且在发展水平上互为标志和说明
D.法律只规范和注重人们的外在行为,不过问人的内心活动;
而宗教规范既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又规范人的内心活动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B选项错误,科技进步对司法的影响表现在司法过程的三个主要环节,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法律推理,越来越受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影响。
D选项,一般只规范和注重外在行为,一般不离开行为过问动机,宗教规范不但规范人的外部行为,而且更侧重规范人的内心活动。
故D选项错误。
15.下列关于法律规范冲突的处理,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A.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理应适用部门规章的,理应适用部门规章的规定
C.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立法法》第83条规定: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立法法》第86条规定: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相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理应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理应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理应适用部门规章的,理应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可见,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发生冲突时,不能一概依据新的一般规定处理,而要由制定机关作出裁决,而裁决结果可能是适用新的一般规定也可能是适用旧的特殊规定。
故A选项错误,当选。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理应适用部门规章的,理应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可见,并不是国务院认为理应适用部门规章便理应适用部门规章的规定,还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故B选项错误,当选。
C选项应由国务院裁决。
故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题干要求选非,ABC应入选。
16.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准确的?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理应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相关机关备案
B.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能够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D.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公布
【参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9条的规定: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理应在公布后的30内依照下列规定报相关机关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故AB选项的说法准确。
根据《立法法》第91条第2款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能够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故C选项的说法准确。
根据《立法法》第69条第4款的规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
是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但是由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而非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7.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的说法不准确的有: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能够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果以全体议员2/3上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签署公布
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能够提出对行政长官的弹劾案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参考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相关规定,特别行政区长官不需要向立法会报告工作,这与中央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不同,故A选项表述错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很多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
”可知B选项情形行政长官还可按第50条的规定解散立法会。
根据该法第73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实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
调查委员会负责实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
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充足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可见,联合动议后还须经立法会通过,并组成调查委员会实行调查,且须经立法会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调查案,才可提出弹劾案。
根据该法第52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故D选项准确,当选。
18.下列说法不准确的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
B.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C.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能够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选举法》第14条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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