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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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4783.4
93
131
2.74
2001年
5401.2
96
117
2.17
2002年
6771.7
73
97
1.43
2003年
7099.5
76
174
2.451
2004年
7599.8
78
85
1.118
2005年
7839
58
77
0.982
2006年
8273.4
67
87
1.052
2007年
9370
50
55
0.587
2008年
11782
48
52
0.441
2009年
12543.8
51
60
0.478
2010年
13149
33
36
0.274
2011年
13686
31
40
0.292
2012年
14693
24
35
0.238
2013年
13960
21
22
0.158
2014年
13255
20
0.385
合计
150207.1
819
1119
0.745
图1-12000-2014年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二、事故基本情况分析
(一)按煤矿企业分析
1.国有大矿产量142276.5万吨,发生事故417起,死亡604人,平均百万吨死亡率0.425。
(1)淮北矿业集团产量39674.8万吨,发生事故151起,死亡264人,平均百万吨死亡率0.665。
(2)淮南矿业集团产量67555.4万吨,发生事故175起,死亡228人,平均百万吨死亡率0.338。
(3)皖北煤电集团产量17458.8万吨,发生事故56起,死亡73人,平均百万吨死亡率0.418。
(4)国投新集公司产量17587.4万吨,发生事故35起,死亡39人,平均百万吨死亡率0.222。
2.小煤矿(地方煤矿)产量7930.6万吨,发生事故402起,死亡515人,平均百万吨死亡率6.49。
图1-22000-2014年煤矿企业产量与死亡人数
图1-32000-2014年煤矿事故起数按企业分布
图1-42000-2014年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
(二)按事故类别分析
1.顶板事故394起,死亡444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48.1%、39.7%。
2.瓦斯事故51起,死亡265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6.2%、23.7%。
3.机电事故74起,死亡74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9.0%、6.6%。
4.运输事故172起,死亡183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21.0%、16.4%。
5.放炮事故18起,死亡19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2.2%、1.7%。
6.水害事故19起,死亡30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2.3%、2.7%。
7.其他事故91起,死亡104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11.1%、9.3%。
图1-5事故起数按事故类别分布
图1-6死亡人数按事故类别分布
(三)按事故类型分析
1.发生一般事故785起,死亡845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95.8%、75.5%。
2.发生较大事故29起,死亡124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3.5%、11.1%。
3.发生重大事故4起,死亡64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0.5%、5.7%。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86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0.1%、7.7%。
图1-7事故类型按事故起数分布
图1-8事故类型按事故死亡人数分布
三、事故特点分析
(一)事故总量呈总体下降趋势,但低于全国平均下降水平
2014年与2000年相比,产量增加177%,事故起数下降78.5%,死亡人数下降61.1%,百万吨死亡率下降85.9%。
2005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982,首次降至1以下。
15年间,年均增加产量6012.8万吨,比1990-1999年年均减少事故51.4起、少死亡94.4人,分别下降48.5%和55.9%。
2013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历史最好,煤炭产量13960万吨,事故起数21起、死亡22人,百万吨死亡率0.158。
但从全国煤矿安全形势看,我省煤矿下降幅度低于全国平均下降水平。
2000-2014年,15年间,全国煤矿事故持续下降,从5703人减少到931人,下降83.61%,百万吨死亡率从5.71降至0.255,下降95.5%。
特别是2014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出现反弹,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三个上升”,与全国及先进省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我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高居全国第8位。
2000-2014年全省煤矿产量及百万吨死亡率见图1-9。
图1-92000-2014年全省煤矿产量及百万吨死亡率
(二)瓦斯事故下降幅度大,但顶板和运输事故未实现同步下降
15年间,顶板、瓦斯、运输事故的总量仍然较高,分别发生394起、51起、172起,死亡444人、265人、183人,占死亡人数总量的39.7%、23.7%、16.5%,比1990-1999年年均下降了41.2%、67.4%、29.3%。
瓦斯事故下降幅度最大,15年间,死亡人数占比下降了8.3个百分点,由第一降至第二;
顶板、运输未同步下降,死亡人数占比分别上升了11.2、0.9个百分点,顶板事故起数最多、运输事故次之。
(三)国有重点煤矿事故多,但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高
2000-2014年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417起、死亡604人,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量的50.9%、54%。
与2000年相比,2014年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人数下降56.2%,小煤矿下降63.85%,下降幅度高于国有重点煤矿。
但15年间,小煤矿产量7930.6万吨,占总产量5.28%,平均百万吨死亡率6.49,是国有重点煤矿的15倍。
小煤矿由于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事故较多,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表1-22000-2014年国有大矿与小煤矿死亡情况对照表
年份
国有大矿
小煤矿(地方煤矿)
死亡
人数
百万吨死亡率%
产量
(万吨)
百万吨
死亡率%
2000
4416.6
1.09
366.8
83
22.63
2001
5148.0
1.07
253.2
62
24.49
2002
5918.3
0.98
853.4
39
4.57
2003
6611.5
116
1.75
488.0
11.89
2004
6809.2
32
0.47
790.6
53
6.70
2005
7231.0
0.55
608.0
37
6.09
2006
7577.2
0.63
696.2
5.60
2007
8719.0
38
0.44
651.0
17
2.61
2008
11157.0
27
0.24
625.0
25
4.00
2009
12032.7
34
0.28
511.1
26
5.09
2010
12629.4
0.17
519.6
14
2.69
2011
13103.0
0.21
583.0
13
2.23
2012
14296.2
18
0.13
396.8
4.28
2013
13598.2
0.15
361.7
2
2014
13029.2
0.16
226.2
30
13.26
合计
142276.5
604
0.425
7930.6
515
6.49
(四)较大以上事故大幅度下降,但重特大瓦斯事故仍是第一杀手
2000-2014年,共发生34起较大以上事故,死亡274人,占总死亡人数24.5%。
其中,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86人;
重大事故4起,死亡64人;
较大事故29起,死亡124人。
较大以上事故平均每年发生2.3起、死亡18.3人,比1990-1999年,年均分别下降68.5%、69.8%。
在较大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比最高,其次为顶板事故、水害事故。
15年间,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18起、死亡219人,分别占比52.9%、79.9%;
特别是发生了5起重特大以上事故,死亡150人,均为瓦斯事故,其中,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矿发生2起。
图1-102000-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死亡人数曲线图
表1-32000-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情况表
一次死亡3-9人
一次死亡10人以上
29
124
5
150
1
12
3
10
8
86
4
6
11
9
图1-112000-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
表1-42000-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类别情况表
瓦斯
顶板
水害
运输
其他
起数
219
7
23
百分比
52.9%
79.9%
20.6%
8.4%
8.8%
4.4%
5.9%
2.2%
11.8%
5.1%
图1-122000-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按事故类别情况分布
表1-5200-201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情况表
序号
事故单位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类型
宣城市港口二矿
2000/11/8
瓦斯爆炸
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
2002/4/7
瓦斯突出
2003/5/13
淮南矿业集团望峰岗矿井
2006/1/5
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
2014/8/19
表1-62000-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原因分析表
事故原因
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安全培训不到位
技术或设计有缺陷
现场管理不到位
起数
70.6%
38.2%
88.2%
76.5%
表1-72000-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时间表
发生事故时段
早班6:
00-14:
00
中班14:
00-22:
晚班22:
00-6:
35.3%
26.5%
图1-132000-2014年较大以上事故按发生时间分布
(五)违章作业占比最高,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突出
15年间,煤矿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主要原因为非法违法生产、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安全培训不到位、存在技术或设计缺陷、现场管理不到位等。
从2010年以来事故分析,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占70.1%,2015年以来发生8起事故中有7起由违章作业造成;
近年来小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多为非法违法生产导致。
如:
2009年宣城市乌石煤矿“10.8”、2011年宣城市鑫源煤矿“9.14”瓦斯突出事故、2012年淮北市梧南煤矿“10.10”、2014年淮南市东方煤矿“8.19”瓦斯爆炸事故均为越界或隐瞒作业头面非法违法生产造成。
四、事故启示
(一)煤矿事故可控可防。
15年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法》颁布,“煤矿瓦斯治理,小煤矿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入实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红线”意识不断增强,在产量大幅度增长的前提下,我省煤矿事故呈总体下降趋势。
随着依法治安的推进,“五落实五到位”的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将会大大提高,煤矿“零死亡”目标将会实现。
(二)我省煤矿仍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
15年间,由于煤矿产量过快扩张,导致一些矿井用人多、系统复杂、采掘接替紧张,矿井安全生产的稳定性降低。
2003年发生了1起特别重大事故,2000年、2002年、2006年、2014年均发生了1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2000年以来事故下降趋缓,煤矿事故尚未呈现稳定下降趋势。
如不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推进“一优三减”工作,“零死亡”目标将难以实现。
(三)依法关闭小煤矿是减少和控制煤矿事故的重要举措。
2000年以来,全省共关闭小煤矿921处,使小煤矿事故大幅度下降。
但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可控性差,非法违法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势在必行。
2015年底,全省将关闭30万吨及以下小煤矿,只保留5对45万吨及以上的地方煤矿,将从根本上提高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
(4)防治瓦斯事故仍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2006年以来,我省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是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重要因素。
但瓦斯事故仍是造成我省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第一杀手,遏制瓦斯事故是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的关键。
(5)加强顶板和运输管理是控制一般事故的重点。
随着全省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采掘工作面推进速度加快,在支护改革、运输频繁、机电设备多样化等新形势下,对顶板、机电运输的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等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同步跟进。
建立健全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狠反“三违”是控制顶板、运输事故的关键。
(6)违章作业是实现“零死亡”的大敌。
虽然违章作业与个人的安全意识、自保能力密切相关,但是现场安全管理的松驰是违章作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以罚代教、违章成本低也是违章作业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
因此,杜绝违章,必须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违法必受惩处”的理念;
必须强化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培训,让从业人员做到自觉遵章守纪;
必须加大违章行为的惩处力度,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事故的一定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2000年以来水害事故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00年以来,全省煤矿共发生水害事故20起,死亡37人(含2015年朱仙庄“1.30”事故);
其中,较大事故6起,死亡21人。
15年间,水害事故大幅度下降,事故起数、人数比1990-1999年年均分别下降72.5%、80.9%,较大以上事故年均下降79.1%、85.6%。
但是进入2000年以来,水害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有7起事故造成矿井、工作面被淹或井筒报废,损失严重。
表2-12000年以来全省水害事故情况一览表
矿井
名称
事故
事故简介
技术分析
透水
水源
官山冲煤矿
3月17日,铜陵市官山冲煤矿透老空水,造成1人死亡。
老空区位置不明,透老空水。
老空水
石门黄煤矿
6月7日,贵池市石门黄煤矿掘进透老空水,1人撤退不及淹死。
新庄孜煤矿
10月19日,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矿采煤工作面透老峒时,发生出水,造成2人死亡。
地质资料不清,采煤工作面透老峒。
车三煤矿
12月31日,巢湖市车三煤矿掘进时透老空,1人被水冲走致死。
安山煤业公司
11月17日6时,含山县安山煤业公司-114m北下山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
老空区位置不明,出现透水预兆后,未采取措施。
5月5日13时40分,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矿新增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透水量570m3,造成1人死亡。
巷道施工过程中对老巷积水情况不清,误透积水老巷。
孟庄
煤矿
6月11日18时40分,皖北煤电集团孟庄煤矿在Ⅲ4144机巷积水未排尽情况下,Ⅲ4146切眼施工并与Ⅲ4144机巷掘通,机巷积水涌出,造成1人死亡。
老空积水放水未完成即安排巷道掘进,造成积水涌出。
桃园
11月10日0时56分,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煤矿1022上提工作面发生一起透水、溃砂重大事故,1022风巷顶板“抽冒”沟通“四含”,大量“泥岩流”溃入井下,造成4人死亡。
上限安全煤柱留设不合理,对回采上限的参数确定依据不充分,仅留设12m,抵御巷道顶板变形破坏的能力不够。
松散层孔隙水
代村
8月1日21时30分,宿州市萧县代村煤矿7月20日因暴雨影响造成风井塌方,8月1日职工在风井下口清理巷道时,风井下口涌出泥浆、泥块,造成1人死亡。
在没有制定、落实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进行风井修复施工。
地表水
谢李公司二井
5月16日15时58分,淮南矿业集团谢李公司二井6222B8回采工作面上顺槽扩巷,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对有水源补给的积水空间,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造成积水、透水。
昆山
11月4日13时20分,无为县昆山煤矿-194m水平南一采区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
在未探明-160m水平开采及瓦斯、水等灾害情况下安排施工。
龙山
3月31日5时50分,铜陵县龙山煤矿风井东暗下山-62m水平石门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在积水区域下方作业造成透水。
柴塘
5月2日10时20分,铜陵市狮子山区柴塘煤矿-160m~-75m回风上山-120m处采空区发生透水,造成1人死亡。
保护煤柱宽度不够,过煤层段巷道支护强度不够,造成采空区积水冲毁巷道和煤柱,引起透水。
海孜
5月21日中午12时15分,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海孜煤矿745工作面顶板砂岩裂隙突然出水,强大水流瞬间涌出,造成5人死亡。
顶板聚集的离层水体瞬间溃入工作面。
砂岩裂隙水
15
东山
12月5日6时,铜陵县天门镇-90mA煤二石门生根眼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造成1人死亡。
作业人员违章处理(超限放煤)垮冒区域导通上方老巷积水。
16
板集
4月18日10时15分,国投新集公司板集煤矿副井井筒发生突水涌砂事故,造成1人失踪(已确定死亡),矿井被淹。
副井马头门多次变形和维修,造成上覆岩层重复扰动,改变了原始受力状态,井筒产生拉伸破裂,诱使井筒壁后四含水(砂)涌入井筒。
曙光
8月4日11时40分,淮南市-6mS1槽三行上工作面作业时,迎头突然涌出大量泥浆,造成2人死亡。
正石门采区S1槽三行上工作面回棚引起顶板抽冒,导致上覆泥浆混合物溃入工作面。
汪冲
6月21日15时30分,铜陵市铜陵县汪冲煤矿-150mC煤西运输巷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正在-150mA煤西运输巷掘进工作面3名作业人员遇难。
地表强降水通过采空区裂隙使松散煤体不断充水,形成水煤矸混合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垮塌,水、煤矸流体沿冒落区溃入临近巷道并冲入-150mA煤西运输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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