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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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规划
各地区用水现状及需求
分析评价
功能区修编
修编依据
修编原则
符合国函〔2011〕167号、国函〔2010〕39号规定
一级区划修编成果
二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修编
地方自然环境状况
地方经济社会状况
水污染纠纷
入河湖排污口状况
水质监测数据
各部分用水现状及需求
相关区域规划
基础信息核定
饮用水取水口分布状况
明确修编内容
资料分析-评价-论证
征求部门、地方政府意见
二级区划修编成果
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报告成果
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WebGIS系统开发与部署
县(市/区)、地市、厅及省政府审查、报批
成果在经济建设的政府管理中应用
图1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技术路线
十一、修编方法
十二、
(一)资料的收集
基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流域水系,水资源分区等;
2、流域或区域经济社会基础资料及相关规划,水资源基本状况等;
3、水系图、行政区划图;
4、水质监测资料;
5、排污口位置图及污废水排放量;
6、饮用水取水口分布;
7、渔业、农业及其他用水需求材料,必须有政府批文。
(三)修编思路
1、确定饮用水源分级管理清单
根据县级(包括在建和规划)以上饮用水源、乡镇级饮用水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调查结果,将饮用水源分成省级管理和县级管理两类,具体划分标准见本方案“七、技术要求”。
2、确定地表水功能区分级管理清单
根据市级以上河道、县级河道、平原河网、山溪型河流、独立入海水系的调查结果,将地表水功能区分成省级管理和县级管理两类,具体划分标准见本方案“七、技术要求”。
3、饮用水源功能区划分
确定饮用水源功能区水域和陆域范围、功能区类别和水质目标。
4、地表水功能区划分
确定地表水河流的起讫范围:
经纬度、河段起讫地址名称(尽量选择标志地物,如桥梁、河岔口),功能区类型、水质目标。
主导功能为农业、渔业和工业用水区的地表水原则上以农业、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意见为准,并以政府批文为依据。
5、技术资料汇编及上报
将以上区划的内容进行合并汇编,按照省级和县级分级管理的要求,形成水环境功能区的图集与修编报告,分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技术要求
十四、
修编工作原则上按照《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技术细则》要求执行,同时,根据我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要求修编工作遵循以下具体技术要求。
(一)基础信息核实勘误
水域功能区主要功能、流域水系、起讫断面等信息由水利部门牵头负责,环保、农业、海洋渔业部门配合;
现状水质、目标水质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陆域范围等信息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水利、农业、海洋渔业部门配合;
原功能区起讫断面名称废弃、改名、错误等问题按省厅修编技术细则要求修正,经纬度和长度/面积通过实地测量或通过地理信息系统重新核对。
(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1、饮用水源实施分级管理
本次功能区划分方案按照水源性质和供水范围对饮用水源实施省、县二级管理,分级标准如下:
(1)省级管理的饮用水源划分方案由市修编工作组审核后报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经省政府批复实施。
省级管理的饮用水源确定依据:
①在用和备用向城乡生活供水的大中型水库;
②向县级以上城市供水的在用和备用小
(一)型水库、规划向县级以上城市供水的联网水库、规划扩容的小
(一)型水库;
③2005年版划分方案已经划定的部分水库型或河流型饮用水源。
省级管理的饮用水源建议名单见附件1。
(2)县级管理的饮用水源划分方案由当地政府负责划分并实施管理。
县级管理的饮用水源确定依据:
①除纳入省管以外的乡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
②日供水规模二百吨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
2、原划分方案中饮用水源调整原则
饮用水源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列入2005年版区划方案的饮用水源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
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要求有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依据,区域饮用水源供给保障充足且不影响全市饮用水源安全保障。
(1)县级以上水库型饮用水源严格控制,原则上保持原方案的水域和陆域保护区范围,个别影响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可适当调整陆域保护区范围。
(2)县级以上河流类型饮用水源,已停止取水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水资源专项规划的可以按照当地实际需要进行功能区类别调整。
(3)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原则上从严控制,如确需调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现状不再承担供水功能,不作为饮用水源,原所有供水人口已具备充足饮用水源供给保障;
二是《宁波市水资源专项规划》、《宁波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县市区水资源专项规划中均没有列入保护名录;
三是区域开发有整体规划,项目准入有环保门槛;
四是水质保护目标不降低;
五是有完善的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并正常运行。
(4)原功能区划分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0-2007)要求的按照该技术规范要求重新划分。
(五)地表水功能区划分
(六)
地表水功能区要求扩大覆盖面,实现全区域、全流域覆盖,重点考虑“十二五”末城市建成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区范围内水功能区划分。
1、地表水功能区实施分级管理
地表水功能区实施省、县二级管理,分级标准如下:
(1)省级管理的地表水功能区划分方案由市修编工作组审核后报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经省政府批复实施。
省级管理的地表水功能区确定依据:
①市级以上河道视情况单独划分,或按区片划分;
②若辖区内无市级以上河道的县(市)区,可选择部分重要的县级河道;
③2005年版划分方案已经划定的、且有保留必要的地表水功能区。
省级管理的河道建议名单见附件4、5、6。
(2)县级管理的地表水功能区划分方案由当地政府负责并实施管理。
县级管理的地表水功能区确定依据:
①市级以下且未纳入省级管理的河道;
②乡镇级及部分村级河道。
2、江河干流按流向逐个河道划分功能区,主要一级支流原则上单独划分功能区。
3、山溪型河流按照水系或汇流海域进行功能区划分。
4、平原河网包括人工河渠综合考虑流域特征和行政区划,按主导功能成片划分水功能区,合并相同使用功能的功能区,方便后续管理。
5、部分平原河网功能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调整水质目标类别,其中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原则上以农业和海洋渔业部门意见为准。
(七)技术报告编制
(八)
1、各县(市)区的划分方案初稿完成后报市修编工作组,市修编工作组按照省厅技术要求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各县市区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划分方案技术报告提交各县(市)区政府审核,并由地方政府报市修编工作协调小组。
2、全市功能区划分方案由市修编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汇总,按照功能区分级管理的要求,划分方案分省版和市版两个方案,其中省版方案不含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市级以下地表水功能区(因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需要增补的功能区除外),县版包括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市级以下地表水功能区。
3、省版方案由市修编工作协调小组按照省功能区修编技术要求完成技术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环保厅和省水利厅,县版方案由市修编工作协调小组审查后后由县(市)区政府批复实施。
(九)信息系统开发
(十)
为适应当前功能区信息化管理的形势,修编成果要求形成WEBGIS网络版的水环境功能区信息系统,集成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基础信息,实现功能区数据动态更新,提供方便易用的查询界面,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附件:
1、拟列入省版的饮用水源地名录
2、
3、大中型水库名录(32座)
4、
5、小
(一)型水库名录(97座)
6、
7、全市省级河道
8、
9、全市平原区市级河道
10、
11、全市山丘区市级河道
12、
13、全市平原区县级河道
14、
15、全市山丘区县级河道
16、
17、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表
18、
19、渔业养殖用水区调查表
20、
21、农业灌溉用水区调查表
22、
23、工业用水区调查表
24、
25、排污需求水域调查表
26、
附件1.
附件2.
拟列入省版的饮用水源地名录
省管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级别
2005版方案序号
县(市/区)
所在乡镇
供应水厂
使用
状态
设计水量万吨
实际取水量万吨
供水人口万人
1
皎口水库
县级以上
120-01
鄞州区
章水镇
毛家坪水厂
在用
20
30
2
新路岙水库
149
北仑区
大碶街道
备用
1.39
3
周公宅水库
120-02
50
4
上张水库
县级
252-15
象山县
西周镇
象山自来水公司
5
双溪口水库
余姚市
大隐镇
6
亭下水库
104-01
奉化市
溪口镇
南郊水厂
25
18
45
7
横山水库
112
尚田镇
钱湖水厂、奉化水厂
28
20.1
48
8
白溪水库
221
宁海县
岔路镇
钱湖水厂、北仑水厂
60
100
9
梁辉水库
175
梨州街道
花园水厂、七里浦水厂
12
10
17.84
陆埠水库
179
陆埠镇
陆埠水厂、花园水厂、
4.52
20.2
11
上林湖水库
211
慈溪市
桥头镇
择浦、新浦、桥头、逍林水厂
2.3
16.1
梅湖水库
188
横河镇
横河水厂、新城水厂
7.27
34.9
13
隔溪张水库
252-13
1.5
14
仓岙水库
239
墙头镇
15
溪口水库
240
茅洋乡
4.5
7.1
16
黄坛水库
(西溪水库)
224-01
黄坛镇
黄坛水厂
17
十字路水库
198
镇海区
九龙湖镇
河头水厂、蟹浦水厂
2.5
0.01
0.11
梅溪水库
147
塘溪镇
咸祥水厂
1.92
19
三溪浦水库
130
东吴镇
邱隘、五乡、东吴水厂
7.9
横溪水库
123
横溪镇
姜山、茅山、丽水、塘溪水厂
4.35
16.27
21
溪下水库
136
横街镇
横街水厂
2.37
18.13
22
四明湖水库
梁弄镇
马渚、渚山、肖东水厂
35.5
23
里杜湖水库
212
观海卫镇
师桥水厂
19.6
24
平潭水库
252-14
西周水厂
1.9
1.1
蒋家湾塘
(车岙港水库)
229
长街镇
长街镇自来水厂
0.35
26
力洋水库
234
力洋镇
宁东水厂
27
邵岙水库
乡镇级
189
匡堰镇
匡堰水厂
1.8
0.45
2.2
郎家坪水库
/
199
0.5
29
三圣殿水库
200
0.1
英雄水库
201
江北区
慈城镇
慈城水厂
31
西林水库
236
茶院乡
茶院水厂
0.15
0.58
32
剡江活动堰
105
箫王庙街道
肖镇水厂
33
剡江沙地
104-02
溪口水厂
1.6
34
东钱湖(部分)
东钱湖
东钱湖镇
莫枝水厂
35
大塘港(部分)
定塘镇
筛选原则:
1、具备城乡生活供水功能的大中型水库,包括在用和备用,全市共计29座;
2、向县级以上城市供水的在用和备用小
(一)型水库;
3、规划向县级以上城市供水的联网水库;
4、规划扩容的小
(一)型水库;
5、2005年版划分方案已经划定的部分水库型或河流型饮用水源。
附件3.
附件4.
大中型水库名录(32座)
(一)列入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的29座大中型水库名录
县
乡(镇)
水库名称
所在河流
(湖泊)名称
水库类型
流域面积
(平方公里)
总库容
(万立方米)
2011年供水量
白溪
山丘水库
254
16840
18041.73
甬江
176
15150
13491
姚江
103.1
12272
7166.98
鄞江
259
12005
19133.78
132
11180
5850.74
县江
150.8
11080
8836.4
西溪水库
大溪
95.64
8500
3444
前塘河
39.8
3500
2075.6
大隐溪
40.01
3398
2809
小浃江
48.8
3382
2257.71
梨洲街道
中山河
35.06
3152.3
2837
大嵩江
2882
1724.55
新塘河
29.9
2838
1515.95
洋溪河
55.5
2599
2833.08
淡港
35.7
2362
670
沿山大河钱塘江段
10.8
2300
733
钱塘江口南岸姚北平原混合区域
2136
114
1830
1912.5
23.5
1603
550
12.93
1581
485.5
岩河
1474
1328.72
茶院溪
1351.7
375.25
车岙港水库
浙江沿海诸河区间
平原水库
1337.3
336
13.5
1114
1374.16
12.6
1076
1027.68
10.6
1050
359.68
大塘港水库
134
4675
1156.51
东钱湖水库
79.1
5406
499.42
(二)未列入饮用水源地的3座大中型水库名录
庵东镇
四灶浦(一期)水库
4.78
2014
1737.89
梅林街道
杨梅岭水库
凫溪
1509.2
2489.58
胡陈港水库
中堡溪
196
8172.97
131.48
附件5.
附件6.
小
(一)型水库名录(97座)
供水对象
榧树潭水库电站-水库工程
74.1
466.4
大岚镇
大横山水库
53.9
291.6
小洞岙水库
1.95
182
长潭水库
大松溪
31.1
176.5
一市镇
一市港水库
150
白洋湖水库
144
凤山街道
穴湖水库
2.52
127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上库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下库
0.42
7.44
700
160
城乡生活
10.71
493
238.49
5.97
425
石浦镇
三家村水库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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