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相关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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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建立消防组织,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院长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一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分管消防工作的副院长作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组织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后勤部门是医院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定期召开重点单位责任人会议,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
4、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5、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改正。
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6、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8、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本科室制定员工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火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难于改正的,及时向消防归口职能部门报告;
4、管理维护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条、每位员工是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每日应对本岗位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消除。
第八条、医院内部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应及时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验。
第九条、加强电源管理,电气线路、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电线,防雷、防静电装置要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检查规定
为使医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检查实效,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本规定。
一、实行每日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各岗位自查与重点部位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各科室每日进行一次岗位辖区防火巡查,主要巡查内容包括:
辖区内有无用火、用电违章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每季度进行防火情况检查一次,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后勤部门负责实施,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5、灭火器配置是否在有效期;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燃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后勤部门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五、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可能的火灾隐患,对无法当场处置的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六、后勤部门负责人应将检查结果和火灾隐患情况及时向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集中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医院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和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集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后勤部门组织实施。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规定
为加强医院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灭火器材(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带)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
二、后勤部门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
三、各科室或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四、各科室或部门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
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五、后勤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根据情况对责任科室或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七、因扑救本科室或邻近区域火情而使用了灭火器,应及时向后勤部门报告,补充灭火器材。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2、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5、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后勤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后勤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进行封闭式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医院用电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单位的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科室应将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电气作业执行人需作到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医院内部进行明火工作时,必须向医院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六、明火作业应有防火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的主要要求: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必须符合电气技术规范,禁止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须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不得使用铜、铝丝代替;
3、不得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
4、电气设备应有合格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避免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精密医疗设备应有齐全、可靠的静电连接,必要时加装屏蔽保护。
八、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工作人员应按照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后勤部门应组织人员每半年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源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源的使用、储存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放射性源使用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安全管理要做到“谁使用、谁负责”、“权限明确、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凡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放射性源的科室和部门,应办理有关证件,做到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三、严格按照购买、使用、储存、管理和销毁的流程对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使用。
四、使用科室不得随意销毁或处置过期失效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
五、库房应有良好通风、排气、除尘设备以及除静电、防火、防热、防雷等设备。
六、禁止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放射性源场所,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放射性源的场所吸烟、燃放鞭炮。
七、仓库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电源是否安全;
2、检查货物是否完好;
3、检查库内环境是否符合所存货物的危险特性要求;
4、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在位。
八、后勤部门每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储存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各相关部门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日检查一次,在岗人员应坚持班前、班后自查,班中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整改。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规定
为加强医院应急自救能力,降低或减少因灾损失,提高医院火灾处置能力,保护人员及物质财产,医院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并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人,由主管副院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副队长2人,由后勤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义务消防队队员由各科室、各部门年龄在50岁以内,身体素质良好的职工参与。
三、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制定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医院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四、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2、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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