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铁路物流仓储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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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铁路物流仓储产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深圳市龙岗103-08&09&10号片区
[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
No.LG103-08&09&10/01
(草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深圳市龙岗103-08&09&10号片区[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
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1)文本:
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2)图表:
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附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
文本
文本
1总则
1.1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
东至盐排高速公路、西北至平李大道-布澜大道、南至水官高速公路、北至机荷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1067.36公顷。
1.2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本片区所在组团分区规划及其它相关各专项规划。
1.3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
低碳生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健康发展。
1.4本片区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
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条文的规定。
1.5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1.6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或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1.7本图则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
1.8本图则自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发之日起施行。
即日起,该片区原有图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行废止。
2目标与定位
2.1本片区的发展目标是:
依托区位优势,建设综合枢纽物流基地,尊重现有自然、人文、产业环境,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和功能结构,打造融铁路综合枢纽型物流、集装箱中转、仓储加工、传统制造业及相关生产、生活配套于一体的综合型城区。
2.2本片区的主导功能是:
全市重要物流基地,建设以区域物流为主、城市配送物流为辅的综合枢纽型物流园区。
2.3本片区的发展策略是:
近期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区内道路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下李朗地区依托平湖物流园区的快速发展优化其功能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白坭坑地区在保护好自身良好生态格局及空间尺度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区内功能布局及及基础设施建设,远期依托深圳集装箱中心站的建设推动片区产业优化提升,进而形成区内产业发展及城市形象提升互相促进的格局。
3用地性质
3.1本片区用地性质主要包括:
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政府社团用地(GI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E)九大类。
本片区内各地块用地性质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
3.2本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已建的合法建筑与本图则规定的用地性质不符的,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如需改造或重建,须按本图则规定进行。
3.3本图则所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若安排在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的地块内,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3.4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在规划设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3.5本图则对地块用地性质的安排分为两类:
一类是指“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二类是指“经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的用地性质”。
3.6本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为地块的主导用地性质,可按相关规定兼容部分指定的其它用地性质。
3.7本图则规定的发展备用地需确定具体用地性质时,须编制规划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3.8京九铁路、广深铁路、平南铁路、平盐铁路穿越图则地区内部,规划应沿铁路两侧按相应规定预留防护绿带。
3.9本片区南部、东部及中部部分用地纳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其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3.10本片区内东深河河道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李朗河河道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并落实河道管理范围线和蓝线。
蓝线范围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深圳市蓝线规划》的相关规定。
4开发强度
4.1本片区建设规模总量约640万平方米(不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4.2本片区内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上限详见本图则“图表”的规定。
为集约利用土地,本片区内工业及仓储用地的开发强度须同时满足相关规定的容积率下限指标要求;居住及商业等用地的开发强度不应少于本图则“图表”确定的开发强度的90%。
4.3本图则执行过程中,地块开发强度的确定须同时满足工程地质安全建设等相关规定。
4.4本图则中确定的地块用地面积,因地块合并、细分或调整发生变化时,应保持地块总建筑面积及配套设施规模不变,并对地块容积率作相应调整。
4.5本图则中对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的容积率不予规定,其开发强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确定。
5配套设施
5.1本片区内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
5.2本图则中配套设施依据上层次规划、片区开发强度及人口规模综合确定,不得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一定限度,对本片区配套设施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对本图则进行必要检讨。
5.3本图则确定的配套设施,在满足相关规范下,可适当增加建设规模以扩大容量;在有利于配套设施近期实施等条件下,可对其具体用地范围及布局进行合理的微调。
5.4本片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4.7万人,就业人口规模13.7万人。
未来重大项目入驻,发展备用地被利用时,必须根据人口规模的变化配置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并对市政配套人口规模进行校核和及时优化。
5.5本片区配套设施设置详见本文本“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表5.5)。
表5.5:
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
所在地块号
总量
规划增加
现状保留
规划
1
教育设施
幼儿园
5
5
—
07-21、15-07、19-06、20-15、08-12
小学
1
1
—
15-05
九年一贯制学校
2
2
—
08-11、20-12
2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6
5
18-07
08-09、15-07、18-13、20-07、09-02
综合医院
1
1
—
15-02
3
文娱设施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1
1
—
08-07
居住小区级文化室
4
4
—
15-04、16-09、18-15、19-06
4
体育设施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7
7
—
08-09、08-14、15-04、16-09、17-11、18-13、19-12
5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居委会
2
1
18-05
08-10
社区警务室
6
5
18-05
08-10、19-01、17-06、18-15、20-07
社区服务中心
1
1
—
08-10
社区服务站
2
1
18-05
16-09
肉菜市场
2
2
—
07-12、18-11
6
道路交通设施
社会停车场(库)
6
6
—
04-03、04-07、07-25、08-05、19-03、21-07
人行地下通道
1
1
—
—
人行天桥
4
4
—
—
公交场站
3
3
—
07-13、18-10、04-06
7
给水排水设施
污水处理厂
1
1
—
13-06
给水厂
2
2
—
04-01、19-15
8
电力设施
变电站
2
0
06-03、21-02
—
9
邮政设施
邮政支局
1
1
18-03
—
邮政所
3
2
20-06
09-03、04-02
10
电信设施
通信机楼
1
0
18-04
—
11
燃气设施
液化石油气设施
1
1
—
10-02
天然气设施
4
4
—
12-01、13-17、13-18、13-20
燃气抢险中心
与管理设施
1
1
—
13-18
12
环卫设施
公共厕所
7
7
—
02-04、10-01、19-12、21-01、22-03、16-10、07-25
环卫工人作息站
6
6
—
02-04、10-01、21-01、22-03、16-10、07-25
垃圾转运站
4
4
—
02-04、10-01、21-01、16-10
13
防灾
减灾设施
消防站
1
1
—
16-03
应急避难场所
6
6
—
08-11、15-05、20-12(三个地块包括室内、室外固定避难场所各1处)
注:
下划线表示该设施为非独立占地。
5.6本图则安排了李朗给水厂、埔地吓污水处理厂等市、区级设施;在下李朗社区中规划扩建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白坭坑社区中除保留现有白坭坑小学外,另新增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他居住区级文化中心、体育活动中心、门诊部等公共设施,大多沿居住区中心的公共服务中心布局,形成二级公共服务系统;在各居住社区中布局幼儿园、社区文化、体育、行政管理服务等公共设施,形成三级公共服务系统。
5.7本片区污水排至埔地吓污水处理厂,工业及特种废水需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系统。
5.8本图则李朗河、东深河、雁田水库等城市蓝线;李朗、良安田变电站进出线和相关过境线路的高压走廊;水官高速公路北侧、东平大道西侧的大鹏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道、成品油管道等橙线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确定。
5.9本片区道路或场地应尽量使用草地种植土或推广采用地面透气透水性铺装,建筑或硬质地面雨水优先排入绿地,以充分利用绿地的渗水作用,从而减少径流量。
5.10本图则共设置室内避难场所3处,室外固定避难场所3处。
同时应按服务范围内的昼夜最大人口,结合学校、体育场馆、公园绿地、停车场、广场空地等场地配置室外紧急避难场所。
5.11本图则中配套设施的建设须同时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
6道路交通
6.1本片区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为机荷高速公路、水官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东平大道、布澜大道、平李大道、平安大道、甘李二路、李朗路、铁东路。
各街坊出入口及内部道路详见本图则“图表”。
6.2本片区规划有轨道宝盐线(13号线)、轨道平湖线(16号线)两条远期轨道线位,具体线位和站位以最终批准为准。
6.3本片区规划道路分五个等级:
(1)高速公路
机荷高速公路:
红线宽度100米,双向8车道;
水官高速公路:
红线宽度80米,双向8车道;
盐排高速公路:
红线宽度100米,双向8车道。
(2)快速路:
东平大道:
红线宽度65米,高架双向6车道,地面双向6车道。
(3)主干路:
布澜大道:
红线宽度100米,双向6车道;
平李大道:
红线宽度60米,双向6车道;
平安大道:
红线宽度50米,双向6车道;
联李东路:
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道;
横东岭路:
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道;
甘李二路:
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道。
(4)次干路:
李朗路:
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
田心东路:
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
深朗路:
红线宽度25米,双向4车道;
铁东路:
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
丹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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