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讲义专题十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二.docx
- 文档编号:1986423
- 上传时间:2022-10-25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53.99KB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讲义专题十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二.docx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讲义专题十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讲义专题十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二.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讲义专题十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二
2018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讲义
1F420014建设项目管理“三项”制度
一、“三项”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简称“三项”制度。
(17年多选)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活动主体,实现全过程负责。
(二)招标投标制
招标投标制是指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水利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
1.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的要求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重要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指标已基本确定;
(3)重要设备、材料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2.监理招标投标的要求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监理所需资料已经落实;
(3)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
注:
监理招标一般不宜分标,如若分标,监理合同估算价应当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要求
(1)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确定;
(2)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落实;
(3)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注:
1.“无标底”成为勘察设计招标与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明显区别的一个特点。
2.知识产权保护:
招标人应当在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内,逐一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给付。
(15年单选)
【例题·多选】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5)28号),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行( )等制度。
【2017】
A.项目法人责任制B.招标投标制
C.建设监理制
D.代建制
E.PPP制
【答案】ABC
【解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5J128号)明确,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简称"三项"制度。
【例题·单选】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招标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若招标文件规定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偿。
【2015】
A.14
B.10
C.7
D.5
【答案】D
【解析】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给付。
(三)建设监理制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类别
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2.必须进行建设监理项目
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3)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
二、代建制
目的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基层管理力量,实现专业化的项目管理。
代建阶段
为建设实施代建,代建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15年单)
要求
1.近3年在承接的各类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承担项目代建业务。
2.拟实施代建制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实行代建制管理的方案,经批复后在施工准备前选定代建单位。
(17年单)
3.代建单位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代建工作转包或分包。
4.代建单位(包括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股权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施工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5.代建管理费要与代建单位的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代建管理费按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期拨付。
【例题·单选】根据《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5]91号),拟实施代建制的项目应在( )阶段前选定代建单位。
【2017】
A.施工准备
B.开工建设
C.可行性研究报告
D.主体开工
【答案】A
【解析】拟实施代建制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实行代建制管理的方案,经批复后在施工准备前选定代建单位。
【例题·单选】根据《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5〕91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行管理。
【2015】
A.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
B.初步设计至竣工验收
C.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
D.可行性研究至后评价
【答案】A
【解析】根据《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5〕91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为建设实施代建,代建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
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
(一)合理确定项目参与方式
项目
社会资本参与方式
备注
盘活现有重大水利工程国有资产
股权出让、委托运营、整合改制
综合水利枢纽、大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由中方控股
新建项目
特许经营、参股控股
河湖堤防整治
与经营性较强项目组合开发、按流域统一规划实施
(二)签订投资运营协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应与投资经营主体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对内容进行明确。
(三)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原则上按功能、效益进行合理分摊和筹措,按规定安排政府投资。
对同类项目,中央水利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
(16年多)
(四)完善项目财政补贴管理
对承担一定公益性任务、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重大水利项目,政府可对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
(五)实行税收优惠
社会资本参与的重大水利工程,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认真履行投资经营权利义务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七)完善退出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社会资本退出机制,在严格清产核资、落实项目资产处理和建设与运行后续方案的情况下,允许社会资本退出。
【例题·多选】根据《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中的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原则上按( )进行合理分摊和筹措。
【2016】
A.运营费用
B.功能
C.建设成本
D.效益
E.政府财政承受能力
【答案】BD
【解析】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原则上按功能、效益进行合理分摊和筹措,并按规定安排政府投资。
1F420015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
一、水工建筑物实行定期安全鉴定
(一)鉴定时间(17年单选)
水工建筑物
定期安全鉴定
首次
以后
水闸
竣工验收后5年内
每隔10年
水库大坝
竣工验收后5年内
每隔6~10年
(二)其他安全鉴定
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二、水工建筑的安全类别(14年单选)
水工建筑物
安全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水闸
达到设计标准,无影响
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一定损坏
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
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
大坝
工作状态正常,能按设计正常运行
工作状态基本正常,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
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例题·单选】水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进行,以后每隔( )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
【2017】
A.3
B.5
C.7
D.10
【答案】D
【解析】水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
【例题·单选】根据《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某水闸工程鉴定结论为:
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该水闸安全类别应为()类闸。
【2014】
A.一
B.二
C.三
D.四
【答案】C
【解析】根据《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三类闸:
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三、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程序
1.水工建筑安全鉴定包括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2.安全评价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建筑物安全综合评价等。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大中型项目在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后3年内必须完成竣工验收,重点小型项目原则上应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年内完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在小型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完成并经过一个汛期运用考验后的6个月内进行。
1.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政府验收包括蓄水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验收,下同)和竣工验收。
2.小型除险加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是同一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五、验收前蓄水安全鉴定
水库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在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具体规定如下:
1.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13年单选)
2.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
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蓄水安全的库岸和边坡等有关工程项目。
3.蓄水安全鉴定的重点是检查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蓄水安全的因素,以及建设期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
4.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程序包括:
工作大纲编制、自检报告编写、现场鉴定与鉴定报告编写、鉴定报告审定。
【例题·单选】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由()负责组织实施。
【2013】
A.项目法人
B.施工单位
C.水行政主管部门
D.运行管理单位
【答案】A
【解析】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1F420016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自2007年开始对水工程建设实行规划同意书制度。
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桥梁、码头、道路、管道等涉河建设工程不用办理规划同意书。
1.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报请审批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指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受理申请和审查签署规划同意书。
(12年单)
2.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审批前,直接向有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
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签署后,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审批需要重新编制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例题·单选】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 建造 水利水电工程 管理 实务 考试 讲义 专题 十七 水利工程 建设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