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剑在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会议上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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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剑在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以求实创新精神
做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
——在2012年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剑
(2012年4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武术之乡河南登封召开2012年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会议。
在我国体育健儿紧张备战伦敦奥运会的关键时期,总局召开这次会议,肖天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全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就进一步做好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贯彻和落实。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一、2011年的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体育事业发展面对新
的时代要求,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一方面体育更加全面、深入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加充分地体现自身的多元功能和综合效益;另一方面,体育自身也面临着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拓展空间、提高效益的严峻挑战。
面对新的形势和更高的要求,全国体育政策法规工作部门的同志们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紧紧围绕体育事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成绩。
(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通过一年来扎实有效的工作,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探索体育规律、传播体育文化、创新体育理论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去年体育理论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完成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常规立项118项,重大委托项目6项,共计124项。
二是经过成果征集、专家评审、研究讨论等环节,评选出了“十一五”期间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100项,并进行了表彰。
三是加大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机制建设的工作力度,通过基地评估报告书对各基地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评估,并对评估情况予以通报,这些举措对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基地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完整的管理、奖惩、淘汰机制都是十分有益的探索。
四是在长春召开了2011年全国青年体育理论研讨会,以“发展体育事业的政府职能”为主题,深入研究和探讨了新形势下体育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更多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的重大课题。
五是组织了《改革开放以来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回顾与总结》重大课题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二)体育政策研究与规划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始终重视政策研究和规划制定工作,多年来,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形势和体育发展的实际,围绕体育的中心工作,对宏观体育政策以及各个不同领域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工作安排,制定发布了体育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
2011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始之年,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的统一部署,结合体育事业发展实践,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发布了《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了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指导今后五年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规划发布后,总局有关司局发布了8个体育领域专项规划,各地也纷纷制定出台了本地区的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28个省区市发布了本地区的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一些省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发展规划。
如浙江省发布了《浙江省海洋体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为方便体育系统更好的学习“十二五”规划内容,政策法规司组织编撰了《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文件资料汇编》一书,收录了《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11个专项规划、25个地方体育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为编制《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前期设立的15个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
除此之外,我们还配合国家发改委完成了制定《“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修改完善《“十二五”重点领域改革规划》等工作。
(三)体育法制工作
第一,体育立法工作。
《体育法》的修改完善一直是体育法
制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列入了《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体育法制建设“十二五”规划》。
2011年,政策法规司与群体司、竞体司、体育经济司等有关部门合作,先后赴上海、浙江调研,通过召开省市两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体育类事业单位、体育社团、体育企业、普通中小学、体育场馆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考察,进一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政策法规司还与竞体司、经济司、中国篮协等有关部门,以及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17家俱乐部的负责人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就CBA联赛中遇到的相关政策、法律问题进行了座谈,为下一步修改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以总局令的形式制定发布部门规章3件,即总局令第14号,由总局与教育部联合发布的《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由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总局第16号令《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另外,总局印发规范性文件若干件;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体育类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19件,涵盖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后备人才培养、运动员保障等体育工作的主要方面,这些体育立法的出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体育法规体系。
第二,“六五”普法工作。
2011年也是“六五”普法第一年,国家体育总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肖天同志为组长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地方体育部门也先后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很多省市印发了本地方体育系统的“六五”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工作在全国体育行业全面启动。
此外,根据工作计划,政策法规司完成了2009-2010年度体育法规汇编的编辑出版工作,这是国家体育总局编辑出版的第九部体育法规汇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普法教材体系。
体育法学研究。
在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实践中,体
育法学理论和学术研究的需求与作用日益显现,体育法学研究在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的引导下日益繁荣发展。
2011年8月,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在浙江工业大学召开了年会,以“修改体育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题,征集论文80余篇,年会围绕体育法修改这一体育立法中的重点工作,深入探讨了修改中的法学理论问题和体育实践问题。
2011年6月,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部署,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社团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在民政部完成注册登记后,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将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开展活动,在引导体育法学研究方向、服务体育法制实践、开展国内外体育法学学术交往等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尽管体育政策法规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发展和改革对体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体育政策法规规划工作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包括:
体育政策理论研究水平还有待提高,问题有待深化,视野有待拓宽,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成果转化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体育法制工作仍相对滞后,立法滞后、执法不严的情况并存,普法手段有待创新;一些体育工作者包括管理者的理论意识、政策法规观念淡薄,终日忙于具体事务,严重制约了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得工作在原地打转、难以有根本性的突破。
二、2012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体育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
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它既可以使我们的感性认识得以升华,又能够为实践工作搭建沟通的桥梁。
作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主管部门,政策法规司将继续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同时,对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并积极采取其他多种形式促进优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今年,总局体育理论研究工作的重点,一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改革的背景、历程、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系统研究体育深化改革的方向、目标、原则,以及实施路径、切入点、步骤和措施,从宏观角度对我国体育改革进行完整的框架设计。
二是体育文化建设研究。
主要通过概念梳理,透析体育和体育文化的内涵、本质及其功能,提出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三是开展发展体育事业的政府职能研究。
主要从公共管理理论的角度,结合中国国情和体育发展实际,提出政府在发展体育事业中的职能范围,分析诊断政府体育职能履行中存在的缺位、越位等方面的问题,提出通过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不断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四是以足球等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职业体育研究。
通过对一些地区职业体育发展历程、发展特点的研究,分析职业体育在体育事业整体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完善我国职业体育发展政策环境提供借鉴。
此外,我们还将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动体育强国建设”为主题,召开全国体育理论研讨会。
从宏观角度回顾我国体育改革的历程,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述当前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化改革的方向、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和难点等。
希望各单位和各部门进一步重视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认真组织和参与理论研讨,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络,使研究力量与体育实践有机结合,为体育强国建设实践服务。
(二)努力做好体育政策研究和规划工作
近年来,全国体育系统对宏观政策和规划指导体育工作的重要作用认识逐步加深,政策研究和规划制定意识明显增强。
不仅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直属单位、地方各级体育部门都对政策研究和规划制定更加重视;不仅是政策研究部门,很多业务部门都比较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
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取得进步,规划制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都有所增强。
政策研究和规划制定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指引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形势的新变化和体育事业的新进展,决定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体育政策研究和规划工作既十分重要,又非常紧迫。
不仅是体育政策法规部门,每一个体育工作部门都承担着体育政策研究和制定规划的任务;不仅是体育政策法规部门的同志,每一名体育工作者都肩负着体育政策研究和落实规划的职责。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的协商合作,积极参与各项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完成“十二五”规划中各项目标、措施的落实。
总局也将继续配合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完成《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发布的有关后续工作,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研究《规划》中涉及体育的具体标准、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
(三)继续推进体育法制工作进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体育事业要取得长足进步,必须由法律法规来确认和调整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做好体育法制工作,是体育系统加强依法行政的基础环节,关系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体育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
一是高度重视体育立法。
《体育法》修订列入了2012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2012年,体育立法工作将继续重点开展《体育法》修改工作。
前不久,政策法规司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在北京和江西就修改《体育法》进行调研,重点针对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体育社会团体管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等领域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修改工作提供了非常有益的思路和借鉴。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体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一些矛盾突出、问题复杂的领域,如职业运动员劳动合同等,继续开展实地调研,召开相关部门和各界专家参与的专题座谈会,结合条文修改,推进修改工作进程。
二是深入推进体育执法。
体育执法一直是体育法制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开展好体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监督检查,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进行《体育法》执法调研;继续推动《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维护好体育发展的良好秩序。
三是深入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统一部署,结合体育行业的特点和需求,继续开展体育系统普法教育和培训活动。
目前,总局正在尝试开展法制教育移动培训,利用手机短信这一快捷、便利的通讯方式,通过传递体育法制工作动态、法律常识、案例分析等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希望随着一期期的移动培训,我们的普法工作可以更加有效的推进。
也希望大家就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使我们能够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
四是继续做好体育法学研究,完成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社团登记有关工作。
各级体育部门要借助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等学术组织、高等院校的研究力量,与体育法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加强联系,让他们更多地了解体育实际,为实践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体育工作部门的同志们也要积极参与体育法学研究,努力提高自身的学术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做好体育法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今年的年会将以“新型体育关系的法律调整”为主题召开,论文征集截止到4月底,希望体育工作部门的同志们能够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积极思考,踊跃投稿,共同为繁荣体育法学研究、服务体育工作实践做出贡献。
此外,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统一安排,完成社团登记筹备有关工作,力争在年内按照中国法学会和民政部要求完成社团登记。
会议前夕,我们就全国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兵团体育局政策法规规划部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现将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个通报。
机构情况
目前,31个省区市体育局中,10个体育局设有独立的政策法规处,基本承担与政策法规司同样的职能;其中,贵州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还挂有体育市场管理处的牌子,还担负着体育市场管理的职能。
13个体育局的政策法规处同时兼有宣传、科技、教育、产业的职能,并在名称上予以体现。
例如,河北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承担政策、法规、产业职能,规划职能在计划财务处。
这也是一种更常见的设计,规划在总局本来也是属于经济司的职能,国家大多数部门也是将规划与财务管理职能放在一起,叫规划财务司,因为规划的背后主要是资源的配置问题。
浙江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承担法规、产业职能,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战略研究的职能在办公室,规划的职能在规划财务处。
四川省体育局过去在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处的牌子,现在成立了政策法规与宣传处。
8个体育局将政策法规规划的职能放在办公室,其中,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还加挂了政策法规处的牌子。
5个计划单列市体育局中,2个有独立的政策法规处;2个兼有产业职能,名称为法规产业处;1个体育局政策法规规划的职能在办公室。
兵团体育局政策法规职能在办公室,规划职能在规划处。
人员情况
31个省区市体育局的政策法规规划机构中,从整体情况看,约四分之三的体育局有专门的政策法规规划工作机构承担相应职能,从事政策法规的同志从一两个人到五六个人不等,当然其中也会有些业务的融合交叉。
大多机构除了承担政策法规规划职能外,还担负有文字材料撰写、宣传、科技、教育、产业的职能,任务很繁重。
最近几年,政策法规规划工作机构编制虽不多,但相对稳定,由于轮岗、退休等原因,人员有些变动。
因工作性质、人员编制、人员变化等原因,政策法规规划工作为其他工作让路的情况比较常见,个别体育局还存在政策法规规划部门的编制被其他部门占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法规规划工作。
肖天副局长在刚刚的讲话中,要求各级体育部门创造条件健全政策法规规划工作机构,充实政策法规规划部门的力量,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这里反映的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力量配置问题,背后是工作理念问题。
三、以科学理念和务实作风,提升工作质量
总局《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刘鹏局长讲话都提出了中国体育未来发展与改革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为各个部门的工作提出了努力的方向,特别是为专门从事政策法规、理论研究的部门和同志们提出了要求。
肖天同志也一再强调解放思想,积极思考,努力作出新成绩。
为贯彻落实好领导要求,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讲几点体会,也是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
(一)理论研究工作要直面重大的现实问题
刚才谈到今年着重研究的几方面问题,都是面向未来,在体育强国建设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如果不加强研究、不搞清楚,将对我们的工作形成持续的困扰。
比如改革问题。
每次面临经济、社会管理方式改革或政府机构调整,体育系统都会笼罩着一种不安情绪,议论纷纷。
这是一种正常心理,但也反映出对事物缺少系统研究和理性认知。
一个基本现实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大众生活需求的变化,体育会受到更多的重视和发挥更大的作用。
社会越发展,体育的作用也会越大,这就决定了体育事业会越来越兴盛,越来越壮大。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也必然伴随着变革的可能和机构调整的可能,这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机构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当然会带来对利益格局的影响。
但我们不能因此拒绝变革。
然而对于变化和调整,研究与不研究、主动应对和被动顺应,积极做大做强迎接改革与无所作为接受变化,可能会很不一样。
大家经常会谈到大部制及其影响。
在大部制改革的过程中,体育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或分都是表层的现象,不是决定性的,机构的调整也不会仅针对体育一个部门,关键是我们如何认识体育、配置资源、树立好的体育价值观和工作理念,这对我们的事业、对体育的地位都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我们自身准备不足,应对不利,守株待兔,错失机遇,事业和队伍就可能蒙受损失。
如果应对得当,与时俱进地将体育做大做强做好,就能在变革调整过程中,朝着有利方向发展。
再比如发展体育的政府责任问题。
动员社会力量的参与,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负责任。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强化政府发展体育事业、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的责任。
把体育与公共服务结合起来,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提法,把体育的功能、地位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长期以来,由于发展阶段所限,我们没有从公共服务的高度认识体育,因此国家对体育的投入是非常有限的,特别是在群众体育方面,但这又加剧了另外一种误读,即认为政府投入已经太多了。
那么面向未来,从公共服务的角度认识体育,显然才可以从更大的平台上发展体育。
而做好这个平台,就要认清和解决好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
比如发展体育的政府责任是什么?
如何认识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关系?
发展竞技体育、为国争光是否属于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有何区别?
基本的公共服务和非基本的公共服务有何不同?
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客体和方式、渠道有哪些?
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再比如体育文化。
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文化成为热门话题。
文化是一个大概念,也似乎是一个无需解释的概念,每个人都能理解,但实际上每个人的理解又都有差别。
文化可以从多个不同的角度来理解,狭义的文化是相对于物质的,广义的文化则指人类社会文明现象的总和。
具体到当前体育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不妨引用一个通俗的、也被广为认同的说法:
文化就是当下的生活方式。
面对建设体育强国的任务,如何提升中国的体育文化,提升中国体育软实力,需要我们深入研究。
中国体育也有自己的文化传统,中华体育精神就蕴含着最崇高的、最激动人心的文化。
中华体育精神的核心就是顽强拼搏、为国争光,体现了崇高的爱国情怀,是中国竞技体育重要的文化表征。
伴随着近代中国的百年屈辱史,中国体育也充满了历史悲情,中国竞技体育也当仁不让地承担了“为祖国争光,为民族争气”的任务,而且出色地完成了这一历史使命,我们在北京奥运会获得了51枚金牌,成为世界第一。
为什么反倒恰恰在这个时候说我们还不是体育强国?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对生活质量有了不同的追求。
说到生活方式,我们不妨问自己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我们是不是一个热爱体育的民族,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民族?
如果除了金牌之外,我们的民众不喜欢体育,我们的青少年不愿意到操场去锻炼,那么建设体育强国就无从谈起。
所谓文化,就是“以文化人”,所谓教育,就是“以教育人”,体育作为教育的一部分,其教化功能又发挥了多少?
毛主席讲“体育第一”,蔡元培讲“完全人格、首在体育”。
蔡元培“积健为雄”的勉励,充满了体育的精神,成为南通中学的校训。
张伯苓在南开,马约翰在清华,均开体育的风气之先。
我们的体育家,为什么没有出现在体育领域?
前些天在湖南株洲调研,一所中学设立了体育理论室,为学生讲授体育的知识、项目的规则等,而我们的体校却不讲这些,对此我们习以为常。
所以面向未来,我们一方面要发扬中国体育的好传统,同时也要着眼于优化结构,把职业体育、业余体育、学校体育都搞好,丰富中国体育的价值观,让体育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施惠于每一个人。
只有这样,我们的体育才能与时俱进,走出历史的伤情,唱响时代的新声,融入先进文化的洪流。
(二)政策规划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
毛泽东同志早年的调研报告令人百读不厌,基于极端扎实的调查研究。
以此对照我们的工作,常感汗颜。
一次扎实的调研,可形成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思路。
调研作风要扎实,要刨根问底;不先入为主,不预设结论;敢讲实情,善听实情。
调研最忌走马观花、浮光掠影、报喜不报忧。
否则就会误判形势,贻误工作,贻害事业,还会形成不好的风气。
最近我们结合总局有关工作搞了一些调研,有些收获,也有些感想。
这两年来进行了足球的调研,澄清了一些模糊的认识。
比如对于日本足球的认识。
此前对于日本足球的崛起,有些一知半解,像是雾里看花,其间也不乏猜测和误解。
有人说上世纪90年代前日本足球不如中国,对日本足球的崛起感到突然。
日本与中国的职业联赛几乎同时起步,现在日本足球因此受益而提高,中国足球却历尽坎坷,于是有人讲职业足球不适合中国。
通过调研了解到,日本足球并非一夜成名,而是长期积累艰苦努力的结果。
日本开展足球运动已有近100年的历史。
早在1917年,就开展了全国高中足球联赛,至今已举办了90届,现在每年参赛队伍有4000多支。
全国初中联赛开始于1970年,至今举办了42届,每年参赛队伍有5500支。
日本的全国大学生足球男、女锦标赛分别开始于1953年和1992年,至今举办了60届和20届,参赛队伍达到了430支和70支。
1964年东京奥运会,日本进前八名,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获得铜牌,这也是至今亚洲国家在奥运会上的最好成绩。
上世纪70、80年代,日本足球经历了一段相对低谷期,但进入90年代后,随着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行,包括经过长期研究酝酿后职业联赛的推出,日本足球迎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
男足国家队在世界杯、奥运会、联合会杯等比赛中不断取得良好成绩,在亚洲的排名升至第一,世界排名则进入前十五名。
日本职业俱乐部在亚冠联赛中也有不俗表现,日本女子足球队更是获得了世界冠军。
如今,足球已深深植根于日本社会,成为公众生活中的重要内容。
目前日本参与足球项目的人仅次于棒球,位居各项目第二。
从青少年未来从业意愿的角度看,足球已经超过棒球,位居第一。
还有一点令人印象深刻。
日本上上下下谈到足球,先谈文化与价值观。
日本足球的发展理念是,通过足球创造丰富的体育文化,为民众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职业联赛的口号则是:
体育让国家更幸福。
日本足协制定的《2005年宣言》提出:
努力普及足球,让体育更加贴近生活,从而创造民众幸福生活的环境;让日本国家队活跃于世界,从而赋予民众勇气、希望及感动。
日本进而提出了联赛的百年构想,体现了良好的足球价值观和社会共识,因而深入人心,成为日本足球界强大而稳定的思想动力和行动指南。
日本足协领导人说:
为了不被眼前微小的变化、刺激或氛围所动摇,必须有愿景。
这就是足球文化的生动体现。
而我们缺少的可能恰恰是这些,因而一直摇摆不定。
有人说中国足球多年来始终难以有所发展,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牵制,其实就是急功近利的思维在作怪。
多年前小平就提出“从娃娃抓起”,但现实中却发生了背道而驰,不是从娃娃开始抓普及,而是从娃娃就要比成绩,就开始搞竞争,进而开始在年龄等方面做文章,一路下来毁掉了中国足球的人才基础。
日本足球的实践,证明了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的重要性。
通过调研了解真实的东西,才能在探究原因和寻找对策上作出正确判断。
前些天在湖南娄底、株洲调研体教结合培养后备人才的问题。
此前总局针对南通市调研,那里体育业余训练与普通中小学结合之紧密给人以深刻印象。
南通的崇文、重教、尚体,并非近年的产物,而是有历史传统。
在这里体教结合具有十分有利的历史和现实条件,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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