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十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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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十一
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十一)
一、单选题(本大题23小题.每题1.0分,共23.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
第1题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
“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
”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本题中,商场的告示为一种格式条款。
依《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本题中,商场告示这种格式条款规定不明,因此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
因商场的告示表明,顾客可以试用后付款购买,按照通常的理解,就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满意可以免费退货。
在没有约定交付试用期间使用费的情况下,王某无需交付使用费。
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项。
第2题
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
A 甲给乙打电话,称:
“我有ED机1台,九成新,1000元,你要不要?
”乙聊了几句,但对上述问话未作表态
B 甲公司电告乙公司“现有小麦1万吨,于上海交货,每吨1000元。
”乙公司回电:
“同意贵公司报价,交货地为天津。
”
C 乙按甲要求的时间、方式发出承诺通知,但因邮局的延误,乙的承诺通知未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人收到后未作表态
D 乙在承诺期限后次日向甲发出了承诺通知,但甲在收到后未作答复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选项A,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受要约人末作出承诺因此无效,故不当选。
选项B,受要约人的承诺对要约作出变更,属于新的要约。
选项D,乙在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属于新的要约。
故B、D项不当选。
选项C,由于邮局的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没有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要约仍然有效,因此该承诺有效,故C项当选。
第3题
卢某有坐落于某市某街的房屋一幢。
卢某于1967年下放回原籍,该房屋暂由刘某等人居住。
1969年因房屋过旧,刘某等人迁走,该房屋交由居委会代管。
1969年11月,王某夫妇无房居住,经居委会安排搬进该房暂住,当时讲明:
“以后房主回来要房,除非他们另有房屋居住,否则你们就要搬走。
”王某夫妇表示同意,将该房屋稍加修理,便搬进居住至1976年5月。
因该房屋确实破烂不堪,王某夫妇未经居委会和市房管部门同意,也未告知房主卢某,便将房屋翻盖一新。
后米,卢某发现自己的房屋被侵占、改建,于1985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房屋所有权。
对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房屋应归卢某所有,但应该适当补偿王某夫妇
B 房子应归卢某所有,王某夫妇侵犯了卢某的房屋所有权,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C 房子归王某夫妇所有,但应该适当补偿卢某
D 房子归王某夫妇和卢某共同所有
【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本题中,房屋所有权本为卢某所有,而王某夫妇只是借住人。
王某夫妇在借住期间对该房屋有权行使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因此在发现房屋破烂不堪的情况下,有权将房屋翻新。
但这种翻新行为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王某夫妇的行为可视为无因管理行为,故卢某对王某夫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给予补偿。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第4题
张某和孙某二人系邻居。
某天张某出差,预计当天赶回,但遇到紧急情况需在外耽搁4天。
张某有一宠物狗关在家中,无人照看。
2天后小狗因饥饿而不停吠叫,孙某遂破窗而入,将小狗带到自己家中。
其问,购买饲料花去100元,给小狗洗澡时被咬伤花去医疗费300元。
后来张某与孙某就费用问题发生了争执。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张某拒绝支付应付的费用时,孙某有权卖掉小狗,扣除应付费用后将余款返还给张某
B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窗户的损失
C 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劳务报酬
D 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医疗费和饲料费
【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民法通则意见》第132条规定: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本案中孙某为避免张某的宠物狗饿死,而对其进行饲养,并在饲养过程中被咬伤而花去医疗费,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医疗费和饲料费。
因此,D选项正确,而B、C项错误。
《担保法解释》第109条规定:
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
此案中孙某无权直接卖掉小狗,故A项错误。
第5题
下列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是:
A 歌星莫某不愿履行演出合同
B 田某与程某约定将其父生前遗作字画一幅以6000元价格卖给程某,但当程某来取画时,田某已将其卖给了另一善意第三人宋某
C 甲公司依协议向乙公司出售小麦千吨,但逾期未履行
D 甲与乙约定把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乙,但因故未交付,现甲已出国留学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依照《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本题中A项关系到莫某的人身,属于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的情形;B项中字画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第三人,已经不能继续履行;D项属于事实上不能履行。
C项中甲公司可以继续履行出售小麦的义务。
所以,本题选C项。
第6题
甲为了7月8日去泰山游玩,于6月30日向乙租借一台DV。
甲在登山时不慎将其摔坏,于是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乙的损失,遂于7月9日通过电话向乙表明此意,乙表示同意。
7月30日,甲依约向乙支付了价款。
关于该DV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哪项是正确的?
A 6月30日
B 7月8日
C 7月9日
D 7月30日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合同法》第140条规定: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本题中,自甲、乙双方7月9日达成买卖合同之日起,乙享有该DV的所有权,属于简易交付,故C项正确,当选。
第7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
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
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
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A 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 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 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乙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 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但《担保法解释》第30条对于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有所变通。
该条第1款规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
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因甲企业与乙银行变更主合同条款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保证人丙公司对加重的部分即5万元不承担责任,但对于原保证的10万元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本题应选B项。
第8题
某市国土资源局于6月1日依法作出征收决定:
征收青山村村民甲家承包地和宅基地占有范围内的10亩土地,出让给民办青山小学盖校舍。
国土资源局于7月1日与青山小学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计合同书,但由于国土资源局工作上的疏忽,一直迟延到9月1日才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于9月5日向青山小学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
下列表述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 青山村村委会和甲有权主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等
B 6月1日,这10亩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C 7月1日,青山小学取得这10亩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D 如果土地登记簿上记载的面积为10亩,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上记载的面积为9亩,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应当认定青山小学的建设用地的面积为10亩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A项正确。
《物权法》第139条规定: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因此,B项正确。
《物权法》第132条规定: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物权法》第28条规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此,C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物权法》第17条规定: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因此,D项正确。
第9题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 形成权不存在对应的义务
B 债权为债权请求权的基础权利
C 救济权为原权利的从权利
D 抗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
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救济权和从权利等的辨析。
形成权是以行为人单方意思即可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其往往具有从属性,以行为人享有某项权利为前提或者从属于某种法律关系或者从事的某种民事行为,如撤销权以行为人享有合同债权为前提,追认权以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为前提。
形成权不具有对应的义务,此为其区别于请求权和支配权之处。
请求权是请求对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根据基础权利不同可分为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等。
债权请求权非债权本身,而是以债权为基础权利的请求权。
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其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一般不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
救济权是原权利受到侵害后救济原权利的权利。
救济权不同于从权利。
从权利是从属于主权利,协助主权利发挥其价值的权利,如保证债权。
从权利是与主权利并存之权利,救济权则仅在原权利受侵害时方显现,其本身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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