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校企合作模式及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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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校企合作模式及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报告
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专项资助重点课题
研究报告
课题名称:
高职院校“‘三会’主导四方联动”
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及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课题编号:
课题负责人:
承担单位:
高职院校“‘三会’主导四方联动”
校企合作模式及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研究报告
高职院校“‘三会’主导四方联动”
校企合作模式及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研究报告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组
本课题为2009年学校教改重点项目,2010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产学研专项资助重点研究项目(课题编号2010A094)。
课题研究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按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合作、学校主体”的办学思想,构建具有高职院校自身特色的校企合作主体办学模式,以此指导各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校企合作的实效性和水平。
该项目从2009年2月开始调研论证并启动实施,2012年12月完成研究和部分推广应用工作。
一、项目研究背景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指出:
为使毕业生能熟悉生产过程,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应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提出:
全面提高高职教学质量,校企合作应着力加强“四个建设”:
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保障体系建设。
201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148号)要求: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2011年《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12号)规定: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促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制度化。
完善运行机制,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参加的校企合作协调组织。
公办高职学校在坚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同时,鼓励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议事制度。
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鼓励将课堂建到产业园区、企业车间等生产一线。
尽管国家制定了一些政策、制度在引导、支持、鼓励校企合作,但从整体上讲还没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特别是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四个层面的联动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大多数院校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往往只停留在教学改革层面,而且限于与个别企业合作,缺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在更广泛的领域与更高的层次上与社会的有效合作,深层次的全面推进与长效机制缺乏。
2010年,我校进入国家示范(骨干)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给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把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建设、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该课题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平台。
为此,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首先在国家骨干院校立项建设中的护理、医学影像、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畜牧兽医等5个专业(群)中,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合作、学校主体”的办学思想,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及培养模式创新改革试点,在实践探索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进而推广到全院所有专业,并在国家、省校企合作经验交流会上多次进行推介。
二、项目研究设计
(一)研究思路
该项目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行“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合作、学校主体”为指导思想,按照“1334”总体思路,即围绕“1个目标”:
以合作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实现合作各方互惠共赢;构建“3级合作办学组织”:
即建立“理事会、行业校企合作委员会、专业合作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三会”)三级立体、开放式的合作办学组织;建设“三类共同体”即:
合作培养就业、合作教学生产、合作创新创业三类校企利益共同体;建立“4项机制”即:
互惠共赢的利益驱动机制、政府主导的合作保障机制、优势互补的资源共享机制、绩效考核的评价激励机制。
在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有高等职业教育尤其是本校特色的主体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二)研究内容目标
1.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分级、开放式的校企合作办学组织,促进校企合作的常态化。
2.研究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联动办学的推进策略、方式,提高校企合作的实效性。
3.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的长效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增强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本课题采取文献检索、教育调查、经验交流、专题讨论、理论研究、实践总结等方法。
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院专业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按照调研→分析归纳→研究→改革→实践→优化→再实践→再总结→指导实践。
循环往复,以至多遍。
(四)研究过程
该项目研究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调查讨论阶段(2009—2010)
这个阶段是以湖北省教育科研规划产学研专项项目“项目申报”为标志的调查讨论阶段。
期间,研究团队在广泛收集国内外校企合作模式并分析,总结学校以往办学经验,组织教职工广泛研讨的基础上,一致认为,作为地方政府举办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上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动”办学思想,创新我校的办学模式,既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又要具有前瞻性,对未来发展有重要指导,“‘三会’主导、四方联动”的办学模式集中体现了学院办学特色,可以作为学校主体办学模式,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实践。
第二阶段:
研究创新阶段(2010—2011)
这个阶段是以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为标志的研究创新阶段。
2010年,学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行列,并制定了“建设方案”,把“办学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作为示范建设的重要任务,并作为专门的“示范项目”进行具体的规划设计,深化“‘三会’主导、四方联动”的办学模式改革,成为学校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阶段:
总结推广阶段(2011—2012)
这一阶段是以湖北省教育科研规划产学研专项“研究项目”为标志的推广应用阶段。
2011年,学院结合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的实施,全面推进“‘三会’主导、四方联动”的办学模式研究与实践,取得显著效果。
2011年6月,作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成果,“‘三会’主导、四方联动”的办学模式,在天津“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成果展”成功展示;2011年10月,在全省产学研合作经验交流会上,课题负责人向大会做了“构建三会办学体制,建立政校企行四方联动机制”的典型发言;2012年元月,该项目成果在“湖北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示会”上隆重展示;2012年10月,在湘鄂赣校企合作经验交流会上,课题负责人向大会做了“创新三会办学体制机制,推动四方联动办学模式改革”的典型发言;2012年11月20日,中国教育报刊登“‘三会’主导四方联动构建高职教育新模式(访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蔡泽寰教授)”,对我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进行了详细介绍,从此,它的推广应用也向更广的领域纵深发展。
三、国内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研究综述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特色,也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方向。
校企合作为学校和企业各自带来不同的利益,正是这种利益驱动机制使得校企合作成为可能,并且随着环境的变化及学校和合作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价值追求点变化,这种合作模式也呈现出动态发展。
日本著名学者青木昌彦认为校企合作是“通过分属不同领域的两个参与者——大学与产业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协同效应来提高大学与产业各自潜能的过程”,我国学者竺辉等提出“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是应企业人才实际需求状况而产生的并按照企业部门和学校的安排实施的、交替进行课堂教学和企业实际操作培训的教育模式。
”本项目研究给校企合作所下定义为“学校与企业双方以生存和发展的共同愿望为基础,以人才、技术、效益为结合点,利用学校和企业不同的环境与资源,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术、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办学形式”。
为了实现这种包括学校、企业和学生在内的“三赢”目标,高职院校与企业必须选择某种合作模式作为载体,通过这种载体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目标,我们把这种模式叫做“校企合作模式”。
(一)我国高职校企合作模式研究动态
根据国内有关文献研究汇总分析,目前关于高职校企合作的研究有研究学校层面的合作办学模式,但主要集中在关于高职校企合作具体模式研究,关于高职校企合作的内涵、意义、理论、功能及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研究,高职校企合作实践研究,高职校企合作模式创新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高职校企合作模式等五个方面。
关于高职院校总体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比较典型的,如:
高职“四方联动”校企合作模式、“三方联动”产业技术联盟下校企合作模式研究,这些模式基本上是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下的合作模式。
关于高职校企合作具体模式研究,总体上来说,是基于目标导向型的人才培养合作模式,从其目前所拥有的数量来看,存在着众多的形式,有人把其归类为9个模式,比较典型的有: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2+1”合作教育模式、“学工交替”产学合作模式、“校企双向介入”合作教育模式、“实训一科研一就业”模式、“五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全方位合作教育模式、“双定生”人才培养模式、以企业为主的办学模式等。
在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上,提出高职教育要积极探索和追寻校企的紧密合作,要突出校企合作模式的建立和创新。
在校企合作实践观念和实践行动上,还远没有科学的表现,我国目前的校企合作模式大都还属于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其合作大都处于浅层次阶段或中层次的起步阶段,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作用还远远没有达到。
(二)现有研究述评
通过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研究动态的分析,我们发现现阶段关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研究呈现以下特点:
(1)研究重点仍然以高职校企合作的模式、意义、动机、利益分配、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为主流。
普遍认为,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目前大都还停留在以学校为主导的合作形式上,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但重视程度还不够。
(2)研究工具、研究视角多样化。
并且逐步发展到跨学科,从管理学或经济学角度来研究校企合作,并试图建立基于这种视角的一种理论。
例如胡延华在提出的“在校企合作中实现高职院校的‘虚拟经营’和弹性扩张”,周井娟提出的“从经济学角度解读高职校企合作”。
(3)实践研究成果较多。
借助实践的经验及受“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影响,近几年我国高职校企合作领域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且研究成果的实践指导意义也逐渐增强。
从已经发布的校企合作研究成果看,不仅逐渐认识到校企合作的根本性问题,而且研究结论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也较以前有提升。
(三)现有研究不足
虽然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还存在以下不足:
(1)现有研究成果比较零散。
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这些成果对实践的指导价值,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研究者们没找到高职校企合作的根本性分析工具,没有从学校宏观层面来研究校企合作价值网络的属性及构成。
(2)没有从动态及持续创新的角度来研究校企合作。
高职校企合作是基于各合作实体而构建的一种价值网络,并且这种价值网络的属性需随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每次价值属性凋整都是对原有合作模式的一种创新。
(3)政府参与高职校企合作的具体模式研究不深入。
虽然有研究者指出了政府应该融入到高职校企合作中来,但是现有研究并未明晰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具体作用及政府参与高职校企合作的具体模式。
四、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典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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