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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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推进“十二五”发展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转型发展。
扎实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加快提升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筑扩大内需长效机制,推动经济增长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和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创新发展。
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再创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
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坚持统筹发展。
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海洋经济大发展,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深化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和谐发展。
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4)“十二五”时期浙江发展目标。
“十二五”规划必须体现中央关于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新要求,顺应全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与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相衔接。
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今后五年浙江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产业升级实现新突破。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传统产业竞争优势显著增强,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海洋经济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增长点,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得到大提升。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
都市区龙头带动作用和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县城、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欠发达地区跟上全省发展步伐,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循环经济形成规模,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创业创新环境实现新突破。
产业集聚区建设初具规模,各类开发区(园区)优化发展,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再添新活力,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创业创新环境更加优化。
——保障改善民生实现新突破。
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得到遏制,公众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积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充分挖掘内需潜力,完善有利于内需持续扩大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
(5)全面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
建立健全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保持出口平稳增长的关系,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增长。
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
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建立健全营销网络,不断扩大浙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6)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不断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大社保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
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合理引导消费行为,提倡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城乡居民扩大消费。
(7)促进投资合理增长。
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源交通、城镇建设、防灾减灾、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积极推进能有效增加就业和消费的项目建设。
强化重大项目的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
三、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把推进产业升级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以信息化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顺应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8)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
严格保护耕地,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农田质量。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储备、产销合作和市场管理,确保粮食安全。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
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确保农产品安全。
做强做优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流通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乡村旅游等新业态。
大力培育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
(9)加快推进工业现代化。
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的现代工业结构。
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若干个新兴支柱产业。
积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择优发展基础性工业,着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形成若干个优势支柱产业。
加快发展大企业,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着力形成一批创新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
深化品牌大省和质量强省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1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努力把金融、物流、旅游、文化、信息服务等培育成为支柱产业。
加强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提升专业市场。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打破行业垄断,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鼓励分工分业,发展服务外包,拓展新领域,培育新业态,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加快培育发展小城市和中心镇服务业,支持大中城市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总部基地,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11)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
加强产业集聚区规划和建设,强化土地集约、环境保护,着力发展大产业、承接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示范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先行区。
加强资源整合,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扩容升级,积极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撤扩并,逐步向中心镇集中,不断提高开发区(园区)发展水平。
(12)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安全、融合的高速信息网。
加强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发展和提升软件业,积极推进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积极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公共联合征信网络体系。
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四、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提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努力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13)加快建设都市区和城市群。
加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等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带动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现代化都市区。
支持都市区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支持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环杭州湾城市群、温台沿海城市群和浙中城市群发展水平。
(14)以加快中心镇建设为重点提高县(市)城市化水平。
完善县域城镇布局,加强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建设,推动人口和产业向“一城数镇”集聚,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支持各地继续加强县城建设,着力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品位,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中等城市乃至大城市。
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全面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把中心镇培育成为县域人口集中的新载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
积极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为小城市。
(15)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
完善村庄布局,加快中心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
推进特色专业村建设。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拓展农民就业致富门路。
(16)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要求,出台新一轮扶持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浙西南等欠发达地区成为富裕的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上浙江”。
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城市化,加强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人居环境建设,促进人口内聚外迁和产业集聚。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
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山区、库区和海岛经济社会发展。
(17)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积极发展核电,优化发展火电,加强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完善油气管网,加强能源储运基地建设,形成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
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强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改造,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重点推进客运专线、城际轨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强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港口、机场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推进交通物流业发展,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强水利建设,积极推进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和农田灌溉体系改造,深化“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构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完善沿海防洪御潮、高标准城市防洪排涝和主要江河堤防工程体系,加强病险水库和重要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快沿海防护林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预警体系,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和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充分发挥海港优良、海岛众多、海域辽阔的优势,以宁波—舟山港临近区域为核心区,以杭嘉绍、温台沿海地区及近岸海域为两翼,以推进重要海岛开发开放为重点,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积极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加快建设“海上浙江”。
(18)加快建设舟山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
全面实施舟山群岛综合开发,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支持舟山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政策,加快建设国际物流岛。
(19)打造“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围绕港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港口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集疏运网络和金融信息支撑体系。
进一步深化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加快港口开发建设,拓展航运通道,推进海河联动、海铁联运,发展港口联盟,完善港口集疏运基础设施,加快建成集散并重的综合性国际枢纽港。
加快建设矿石、油品、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粮油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积极发展液体化工、塑料、钢材等现期货业务,统筹规划重要资源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基地。
加快培育航运市场,大力发展内河航运,积极发展远洋运输,深化航运金融服务,完善航运物流信息系统,不断强化金融支撑和信息支撑。
(20)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加强海洋科技研究开发,充分发挥科技在海洋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优化近海捕捞,发展远洋渔业,提升海水养殖,做强水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升海洋渔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择优发展临港工业,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
积极发展海水淡化。
努力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21)加强海洋海岛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健全海洋海岛资源评估监查制度,切实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
合理开发岸线资源和海岛资源,完善海岛基础设施配套,把有条件的大中岛屿建设成为港口物流岛、清洁能源岛、国际旅游岛。
六、深化生态省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深化生态省建设,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构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2)切实加强节能减排。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全面推进节水节地节材,促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促进各项资源节约。
扎实做好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标准,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全面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重点做好国控、省控污染源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工作。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发挥森林、湿地固碳抵排作用,促进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
(2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
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一批示范区和示范项目。
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重点加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有序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绿色产品。
(24)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加大对江河源头地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战略性水源的保护。
积极推进水环境治理,对水体污染比较严重的流域和重点水功能区启动水环境修复工程。
积极开展土壤修复,重点加强污染耕地、污染场地以及废弃矿山、垃圾填埋场的环境修复。
积极推进危险废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控,提高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
积极开展湿地、沿海滩涂、河流湖泊、重要海域生态修复。
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加快建设“森林浙江”。
加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
加强省际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建立健全共防共治机制。
(25)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体系。
全面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
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建立省内森林代保机制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
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七、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和人才规划纲要,建立健全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
(26)切实加强自主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国内外科技合作,加快建立科技—产业联动发展机制,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建设青山湖科技城等科创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和大企业共建创新载体,加快培育全国一流科研院所,加大对公共创新平台和企业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区。
继续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激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基础研究和战略性高技术研究,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
建立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生产总值、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27)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推进学前教育上等级、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调整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加强重点高校建设。
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重点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重视老年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改革育人模式、考试评价制度、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加强师德师风和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建设。
(28)建设人才强省。
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一批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海创园等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集聚高层次人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等用人主体积极性。
加强人力资源投资,提高人力资源投资比重。
建立健全人才发展机制,破除不利于人才施展才华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教育、科技、产业良性互动。
八、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构筑文化发展新优势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快推进文化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三大体系”和“八项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文化大省。
(29)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党员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用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浙江精神激励干部群众。
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努力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和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加强理论研究,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30)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文化阵地工程和新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管理运行机制,建成比较完备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场所免费开放,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和受益面。
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
加强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鼓励多种形式的文化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1)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积极推进文化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
加强对文化创作生产的引导,创作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浙江特色的文化精品。
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发展,鼓励民营经济投资发展文化产业,形成一大批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动漫、文化会展、文体休闲娱乐、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产品制造等优势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文化科技创新,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加强基础环境和产业要素建设,推动形成若干个具有全国影响、集聚效果明显、产业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集聚基地。
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推动文化“走出去”,全面提升浙江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
九、加强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浙江”。
(3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的法规、体制、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强化城乡社区建设,重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包案解决疑难信访制度,健全信访终结机制。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把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加强对“网络社会”的管理,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
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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