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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价一涨再涨,贵了十倍。
当时买了多套房的人赚大发了,使得其他人羡慕不已。
可惜,已经错失时机,没有机会再由此获利了。
生活中有太多转瞬即逝的事物,都需要我们去发现去把握。
通常一部小说的书名恰恰正是全文的线索脉络,此书也不例外。
此名“沙之书”正是指书中的神秘“圣经”,情节发展紧紧围绕“沙之书”来展开。
正如其他小说一样,书名皆是如此。
例如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全书以倚天剑和屠龙刀为线索,展开了主角张无忌一系列的遭遇。
例如欧·
亨利的《最后的常春藤叶》,全文围绕常春藤叶为线索,展开了为救人,老画家冒着大雨画常青藤叶让患者重拾活下去的信念的故事。
所以以线索为书名,也算是作家们的惯用手法。
例如莫泊桑的《项链》,全文也以项链为线索,写了一个为赔项链而展开的故事。
书中主人公由最初的喜悦,后因害怕书被盗,害怕书中页码会有尽头而越来越不安。
其实我们生活便是如此,很多东西也许就是否极泰来,或乐极生悲。
主人公一开始得到此书,幸福之情油然而生,睡不着时翻阅此书,空下闲来无事时也翻阅此书,甚至为了此书放弃了之前来往甚密的朋友的交流,成了次书的俘虏。
可结果呢?
他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除了短暂的占有此书的喜悦,有的只是越发不安的情绪。
就如同生活本身就是瞬息万变,你永远不会知道这一秒是欣喜,而下一秒是否仍旧是欣喜,亦或翻转成悲伤。
就拿前不久的“东方之星”沉船事故来说,那些游客都是开开心心得出门游玩,有些和邻居朋友成群结队一起登船,有些甚至是第一次出远门旅游。
本就应该是件值得开心的事,可谁又知道会发生沉船,甚至大多数人在船翻的一刹那就被水呛死,还来不及反应和恐惧,不仅亲友伤心,连我们与他们无关的人也不禁伤心难过,感慨万千。
人,要学会珍惜!
最终不安的主人公选择放下此书,决定不再因此书而辗转反侧。
有时候是我们执念太深,执念本身就带给我们了伤害。
放下执念,就能焕然一新,放下许多之前我们本不应拥有的烦
恼。
佛曰:
执着如渊,是渐入死亡的沿线。
执着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
执着如泪,是滴入心中的破碎,破碎而飞散。
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学会放下,如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放弃那本神奇的“圣经”,至少这是明智的选择。
譬如说当初日本鬼子刚入侵中国时,蒋介石下令不抵抗,坚持认为“攘外必先安内”,一定要先消灭共产党才肯抵抗。
从而错过了最佳抵抗时间,致使东北三省沦陷。
若他当年部坚持如此的话,一开始就派兵顽强抵抗,同共产党通力合作,也许东北三省也不至于沦陷。
有时候,以为的坚持己见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
主人公选择弃书的地点,恰恰是藏书最多的图书馆。
恰如一朵极为艳丽之花,若盛开在无边无际的花海,其本身再是不凡,也难以找到。
恰如一滴黑色墨水,融入汪洋大海,其本身的颜色也会被海水稀释不见。
恰如一束光,若在正午明媚阳光之下,也难以令人发现。
世间万物皆是如此,只有身处的环境与其不完全相同,其本身光芒才能被人知晓。
正如古语:
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说的就是这个理。
如此看来,书中主人公所选之地算是合适之地,图书馆中的众书,会让人难以找到这本让他心神不宁的神奇“圣经”。
举个例子,中国现今的高考政策,说是为了选拔人才,但也有弊端。
在中国式教育的背景下,孩子的想象力被扼杀,所有的答案都有标准答案,小学语文中的近义词也只有一个才是表达,小学写作规定分四段,让孩子烂记于心,只如何使天才儿童发展、成长,怪不得中国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这么少。
即便天赋异禀,孩子也难以在中国有发展自我的机会,最终只能“泯然众人矣”。
博尔赫斯所著《沙之书》的成就是非凡的,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博尔赫斯小说创作的压卷之作之一。
《沙之书》被公认为他在晚年迎来的第二次小说写作高峰期的顶尖之作,博尔赫斯本人对它的肯定程度甚至超过了他20世纪40年代第一次小说写作高峰期间的任何一篇类似于《南方》、《小径分岔的花园》之类的脍炙人口的杰作。
《沙之书》的情节简单明了,在阅读初虽有疑虑,但随即便解开了主人公所有的“圣经”的神秘面纱。
此书中一共只出场了2人,全书以神秘“圣经”为线索,从初见“圣经”,拥有“圣经”到丢弃“圣经”的发展,也揭示出各种道理。
《沙之书》的优秀之处自然不言而喻,但作为后人的我们也拜读过其他优秀的小说书籍,自然会将其对比。
大部分小说,情节偏长,故事内容丰富,人物复杂,甚至为了后续情节的发展前期会埋下诸多伏笔、细节。
不论是中国小说,还是西方文学,我们都习惯陶醉在长篇大论中随着情节而起伏。
而《沙之书》的篇幅短,文字少,全篇看完,虽故事情节简明易懂,但其中所想表达之理,却难以精确把握。
所以也有人抱怨,在通篇看完不知作者想表达什么。
文章以一段几何概念开头,玄之又玄。
线是由一系列的点组成的;
无数的线组成了面;
无数的面形成体积;
庞大的体积则包括无数体积?
?
开头不禁让人疑惑,不知作者想表达什么,不知所云。
随后又说以此开端不是最好的方法,可他就是以此作为故事的开头,说自己的故事一点不假。
书中的线索“沙之书”也疑点重重。
书中主人公说一拿到此书,便感到于此书不符的重量。
在知道此书的神秘之处后,也深深相信。
当最好要丢弃此书时,也考虑过想用火焚烧,可害怕烈火也烧不尽无尽的页码,所以放弃了。
可既是此书拥有无尽的页码,那它当初又是如何制作出来。
除此之外,既有无尽的页码,那它的重量理应也是无穷大的。
那主人公和卖书人不应该拿得起这本“沙之书”。
卖书人在卖书时说过“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空间的任何一点。
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时间的任何一点。
”这一句话本身理所应当是正确的,而主人公居然觉得心烦。
不知道是否由于现在处于二十一世纪还是怎样,也许作为后人的我们很能理解。
也许作者想借此故事表达我们的渺小,无论是处在时间还是空间的角度,人类确实渺小。
人类在自然面前也无限渺小,甚至我们在自然灾害面前毫无抵抗能力。
而这种渺小,使得作者也深深感悟,是否想借书中卖书人之口而隐晦地表达出来,这我不得而知,只能从字里行间中猜测。
其实关于“无尽”的想法,细想起来时细思恐极的。
因为就拿科学上的原子,质子,微粒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有原子构成,而在此之前我们不知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组成食物的最小微粒是夸克。
其实这只是在现阶段科技的发展下,也就是说,组成事物的最小微粒是可以不断更小的,没有极限。
再来想一想宇宙,我们所处的地球是位于太阳系之中,太阳系外还有河外星系,整个太阳系和河外星系统称银河系。
整个宇宙是无边无际,没有尽头的,是连人类现在发展根本去不了多远的宇宙。
我看过一些关于太空的电影,比如之前很红的《星际穿越》,电影中用特效表达了太空中无边际的样子,主角去了很远的星球。
我认为现在我们所认知的只有地球才是宇宙中有生命迹象的星球,只是因为我们现阶段的科学没办法去探究,我相信在广阔的宇宙中,一定会有外星人的存在,因为宇宙是无穷大的。
想想真是思细恐极,宇宙的存在也以空间为载体,那宇宙又是何时存在,又是如何存在的呢,是怎么会变得无边无际。
这些思考,都是读了《沙之书》后不禁让人思考的。
《沙之书》给人带来很多思考,让人想象。
当我沉下心来仔细想来,我觉得《沙之书》的寓意似乎也可以说明人们内心深处无穷无尽的欲望,一如书中主人公自打发现神秘“圣经”就花费颇大得把它弄到手。
人生中有很多类似的东西,比如说名利、金钱、地位,这种看似光鲜亮丽,又让人趋之若鹜的无形之物。
也许在有些人心里视之为宝,甚至不惜用各种手段得到它。
但实质上,它又是如此不堪重用,只是可我们披上一件外表华丽漂亮的外衣,却可能在外衣之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如同众多故事中一样,当一个人“费尽心机”去得到某物时,那这个人就被定义成坏人、反派,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当然,这只能说明当今社会过分的欲望是不正确的。
好比书中主人公,在得到“沙之书”后,只有短暂的兴奋之喜,而之后的便是恐惧。
所以我们应该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究竟是什么才是值得拥有的,这种名利、金钱、地位自然是好,但人世间会有比之更为重要、更为珍贵的东西。
而这些美好之物,是不会如同那些无穷无尽的欲望是过眼云烟,它们更值得我们追求。
《沙之书》作为一部科幻小说,其中最主要的科幻思想,就是书中的神秘“圣经”沙之书,它所被赋予的就是页码无尽。
那与其他的类似小说相对比看看吧。
英国小说作家赫伯特·
乔治·
威尔斯也很有名,他写的许多科幻小说都很经典。
其中有一篇科幻小说《隐身人》,讲的是主人公遇到隐身的同学,隐身人想建立新王国,主人公背叛了同学,偷偷告诉了警察。
后来隐身人就报复主人公,主人公与他拼死搏斗,最后隐身人被其他的路人一同打死。
这不小说对比《沙之书》呢,首先,小说的开头比《沙之书》更直入主题,开门见山。
《隐身人》在小说开头便直接了当得进行故事的叙述,而《沙之书》则更为隐晦,用一句看似“虚无缥缈”的几何概念用以开头,而后再进行故事的描述。
那这两种开头的方式都可以接受,《隐身人》更具故事性,而《沙之书》则更具神秘色彩,似乎为后文所具备的道理内涵做铺垫。
情节上,两者相比,我更倾向于《隐身人》。
因为《隐身人》的故事更具看点,情节更为精彩,有故事的开端和高潮,尤其是高潮,极为精彩和扣人心弦。
书中主人公和隐身人斗智斗勇的打斗环节让人屏息注目。
而《沙之书》的情节过于单一和简单,整体故事上没有很大的悬念和高潮,故事过于平淡。
在结局上《隐身人》和《沙之书》都留了小小的悬念,《沙之书》是只说了把神秘“圣经”藏于图书馆却并没有交代最后神秘“圣经”的下落,有没有被其他人看到我们都不得而知。
那《隐身人》中隐身人所拥有的2本研究时用的笔记本,在小说初被小偷偷走了,而结局中这2本笔记本的下落也不得而知,有没有人从中发现隐身的秘密我们不知道。
两本小说《沙之书》和《隐身人》的题目都作为全文的线索,贯穿全文。
总体来说,我觉得《隐身人》更具有故事性,情节更为精彩,《沙之书》则过于平淡。
我作为作者,选择阅读哪本小说时,会更偏向与像《隐身人》这种有情节的小说,读起来也不会过于生涩难懂,而《沙之书》应该是从故事中蕴含许多道理。
说实在的,我并非完全能读懂博尔赫斯所写的这本《沙之书》,它所蕴含的道理似乎有
很多,亦或应该有更深层次的内涵。
而我所感悟到的,也许略显肤浅。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或许,在阅读的过程中及再次阅读的过程中,不断的感悟到不同的内涵,也是阅读本身的魅力之一。
但不管怎么说,至少我们应该感谢作者用它精炼的文字及精巧的构思,带给我们一场美轮美奂的文学盛宴!
篇二:
读后感
读后感一
《小径分叉的花园》是博尔赫斯的代表作之一,小说叙述了一个中国博士余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替德国人充当间谍的故事。
余准发现一个英国人的炮兵阵地在艾伯特,但他来不及通知柏林的间谍头目,因为英国反谍处的马登上尉已经追踪而至。
而一本电话簿帮了他的忙--上面有一个名叫艾伯特的熟人。
余准乘上火车逃往阿什格罗夫村,躲入艾伯特家中。
艾伯特博士是一个汉学家,住在一个“小径分叉的花园”里,正在研究余准曾祖彭崔的迷宫--一部奇异的长篇小说。
交谈一阵之后,余准开枪打死艾伯特,追踪而来的马登上尉随即将余准逮捕。
余准后来被判绞刑,但德国方面却根据余准枪击艾伯特一事猜出了这个军事机密,并派飞机轰炸了英军炮兵阵地,余准“糟糕地取得了胜利”。
小说据此揭示了偶然性对命运的决定作用,但小说叙述的真正重心是花园,是迷宫。
余准将近艾伯特家时,孩子们告诉他“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由此使他想起某些迷宫的做法,想起他曾祖的迷宫。
他的曾祖彭崔是云南总督,后来辞职,一心想写一部比《红楼梦》更伟大的小说,建造一个谁也走不出的迷宫。
但他被人刺杀了,他的小说形同天书,他的迷宫也无人发现。
艾伯特证明,彭崔的两项工作实际上只是一项:
迷宫就是小说,小说就是一座象征的迷宫。
彭崔的遗言表示:
“我将小径分叉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而只有循环不已、周而复始的书才是无限的,小径分叉的花园就是那部杂乱无章的小说。
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所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叉。
“若干后世”实际上肯定了选择未来的多种可能性:
“时间永远分叉,通向无数的将来。
”在一个分叉里,决斗者杀死了对手,在另一个分叉里被对手杀死,在其他的分叉里则两人都安然无恙或都被杀死。
正是由于这一点,彭崔的小说里才“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都是另一些分叉的起点”。
就这样,彭崔建造了一座艺术的迷宫,它的主题是“时间”。
那么博尔赫斯的小说的主题是什么呢?
作者(或艾伯特博士)煞有介事地告诉我们,谜底是时间的谜语里,绝不会出现“时间”这个词。
《小径分叉的花园》通篇探讨时间问题,它的“谜底”该不会是时间吧?
恰恰相反,谜底正是时间,时间的分叉。
博尔赫斯开了个狡黠的玩笑,为他那小小的迷宫涂上了一层保护色:
小说的主题也是“分叉”的。
博尔赫斯是利用哲学问题作为文学素材的作家,对时间和空间的深邃思考启发他写了不少作品。
《小径分叉的花园》表面上是写命运的偶然性,深层主题却是对时间的探讨。
小说真正的主人公也是时间。
博尔赫斯认为作家应凌驾于时间和空间之上,小说的情节应该沿圆周运转而非直线延伸,起点应是终点,成为一座神话的迷宫。
看的时候一直想设计一个这样的景观,道路不停地分叉分叉,方向越来越多,可能越来越多,每一个方向都通向完全不同的未来,但事实上分叉的不是道路本身,至少不完全是,如果仅仅是勾勒道路和交通流线显然太表面化了,小说里有些句子写得很迷人,当然很多人觉得那才是重点,事实上有人一直在追寻的所谓小径分叉的花园并不是一片土地一个空间,而是看待万事万物的一个姿态,是宇宙幻化中的一种奇妙关系。
这种美妙让人沉沦其中,永远游走在迷宫里面。
而面对一个场地,也许找出它蕴涵的错综复杂的奥妙关系,给予其发展的未来的无限种可能就足够了。
轻轻梳理它的脉络,与它交流,向它索取你想要的,并且偿付代价,然后微笑,仅此而已。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读后感二
第一次读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叉的花园》,就已经感觉到百转千回,迷失在他所建造的迷宫中了。
作为一个非文学专业的人,对于这样令人迷惑的“迷宫”,真是让我有些望而却步,我怕自己走进一走永远也走不出的迷宫。
在准备读这篇文章以前,我是做了准备工作的,就像一个旅行家出行前,要带好地图、指南针等必需品一样,我找到了为数不多的几篇关于博尔赫斯的文章,其中一篇是:
陈众议的《〈反博尔赫斯〉:
一枚集束炸弹》,还有舒建华的《作家们的作家——博尔赫斯》;
还有一篇他的文章:
《死于自己的迷宫的阿本》,但没有仔细去读,只是大概看了一下。
我还请教了一些对文学很有观点但却不知名的人,从他们那里得到了不少的启示。
我想我的准备还不是很充分,不知道会不会仍然会迷失在博尔赫斯的迷宫中?
在正式发表我对文章看法之前,我想先谈谈对《小径分叉的花园》这篇文章的一个总的感觉,我的感觉可能是不正确的。
博尔赫斯,1899年生于当时的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城。
他经历了两次的世界大战,战争对一个作家的影响是深远的,因为战争包含了死亡、爱情、时间等等作家们所关心与讨论的一切话题,也是引发了人们对人性、理性的思考。
战争的残酷无疑是对人肉体与精神的摧残,但战争同时又是源源不断的动力,不仅是人类科技的迅速发展,也在于人对自身、对整个人类的思索和讨论,是人们不断地认识自身的弱点源泉。
这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就像现在,又要发展经济,又要环保一样,鱼与熊掌不可的兼。
这篇文章的背景就是战争。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小径分叉的‘迷宫’”呢?
我觉得这个迷宫,是东西方思想结合的产物。
为什么这么说?
东方与西方文化的起源不同,虽然也有共通的部分;
但在思维方式上还是有差异的:
西方人的思维逻辑性强;
而东方人,更注重感觉,感性一些,有时甚至可以放弃逻辑性。
这一点在东西方的诗词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我不敢说博尔赫斯更倾向于逻辑或是感性,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对中国的文化十分的向往,而且,最难得的是,虽然他没到过中国,对中国的文化只是“道听途说”,但他却对这些有着自己的独到的见解,这些独到的见解本土的专家们是想不到的。
1979年,博尔赫斯访问日本,抚摩过一块汉碑。
此前四年,当他的一位朋友告诉他秦始皇兵马俑发现的消息时,博尔赫斯几乎夜不能寐。
他最终没能踏上他梦想的国度。
他通过理雅阁、翟理思等汉学家的译著及冯友兰的英文著作了解中国。
他把庄子尊称为“幻想文学”的祖宗。
他说中国梁代有根君王的权杖,传给新君时会缩短一半,再传又是一半,一直传下去。
那根权杖,多半是博尔赫斯的虚构。
他把《庄子》中“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吊诡和秦始皇“传之万世”的狂想捏在一块了。
①我想他的思想是受到中国文化和大的影响的。
而他生活的环境,又是充满了逻辑性。
“迷宫”,就是这个矛盾的综合体。
迷宫中的道路,代表着逻辑,只要有路,通过排除,通过一些方法,如牵一根线②,是可以走出去的,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这个迷宫是可以被认知的;
而迷宫这种让人丧失了方向感,让人迷惑不解的神秘感觉,又是不可被认知的,这也正是博尔赫斯的“迷宫”真正含义。
在西方很少有迷宫困住人的故事,都是人们怎么去走出迷宫;
而在东方呢,迷宫也是有的,如兵法中的布阵,只是具体的什么形式没人知道,只是一个“高人”说如何如何,这个阵就被破掉了,具体是什么情况,那就要靠读者自己去想了。
一个人的作品反映了一个人的思想,无论他想在他的作品中如何的掩饰也无济于事的。
就像一个诗人,在他的作品中总爱用那么几个意向一样,博尔赫斯选择了“迷宫”,也是有他的道理的。
或许,博尔赫斯也是一个被困在“迷宫”中的人,他也无时无刻的不在思索着“迷宫”的神秘。
他对“迷宫”有着自己的看法,在他《死于自己的迷宫的阿本》一文中,
有一句话:
“邓拉文看过不少侦破小说,认为谜的答案始终比谜本身乏味。
谜具有超自然,甚至神奇之处;
答案只是玩弄手法。
”可以看出,他鄙视那些走出迷宫的人,认为他们在玩弄手法。
他比一般人有着更高的境界,这一点可能不会被一些人接受。
好了,进入正题吧,只有自己走进这座“迷宫”,才可以感觉得到它的神秘。
文章的第一段就很让我迷惑不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写呢,这与整篇文章又是什么关系?
我是这样想的:
第一段中,作者交待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十三个英国师对塞尔一蒙托邦防线的进攻。
而为什么进攻被推迟了,又引出了余准的证言。
我想文章应该都是余准在被捕后,“经过记录、复述、由本人签名核实”缺了前两页的证言。
证言的第一段,讲述了“我”——一个间谍——被敌人发现,就要死掉而还没能完成任务惊慌与不安。
同时也为“我的计划”埋下了伏笔:
“那个病恹恹的讨厌的人,只知道鲁纳伯格和我在斯塔福德郡,在柏林闭塞的办公室里望眼欲穿等我们的消息,没完没了地翻阅报纸?
”“没完没了地翻阅报纸”,所以让“我”想起通过报纸把消息传递出去。
第二段是铺垫和过渡,与第一段不同的是,作者不再惊恐和不安,而是一种果断、勇敢和厌恶。
在这一段里,作者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了,当然,他是通过“我”说出来的。
“我要奉劝他们的是:
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
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
”小径在这里已经分叉了,“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这对后面的“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这句话向我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
”这样的观点,同样是写下伏笔。
在接下来的一段中,火车到站了。
到了这里,故事走了分叉的小路中的一条。
作者通过月台上小孩子的嘴,说出了迷宫的所在:
“另一个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说道:
他家离这儿很远,不过您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会找不到的。
”在博尔赫斯的《死于自己的迷宫的阿本》一文中,有句话:
“世界本来就是迷宫,没有必要再建一座。
”我想作者想说的可能就是这句话吧。
文章写到这儿,好像是走在迷宫中,突然转了个弯一样,接下来说的,就让人忘了先前的紧迫、千钧一发的形势。
“我”从一个间谍的身份,又回到了一个学者的身份。
“我”的自述,还有与斯蒂芬?
艾伯特博士的交谈,在“我”掏出左轮手枪以前,是那么的和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性和高尚,让人忘记了战争和让人恐怖的追杀。
这好像是迷宫中一条充满希望的路一样,但到最后,仍然是死胡同,因为作者认为迷宫是永远走不出去的。
在这些精彩的段落中,作者通过斯蒂芬?
艾伯特博士的口,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说出了自己对小径分叉的花园的看法,说出了自己对迷宫的看法。
在他们交谈的最后,斯蒂芬?
艾伯特说:
“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
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
”这句话是全文的中心,也是作者最想说的话;
同时,这句话也把整篇故事带向完结,它暗示了斯蒂芬?
艾伯特向一个先知一样,或许猜到了“我”的计划。
我坚定了信念,“我已经握好手枪。
我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
艾伯特当即倒了下去,哼都没有哼一声。
我肯定他是立刻丧命的,是猝死。
”
道路在迷宫中再次的转弯了。
再一次的迷失在迷宫中了,能不能走出迷宫已不再重要了。
所以“我”说:
“其余的事
情微不足道,仿佛一场梦”。
“我”的计划成功了,“我”被捕了。
在文章的最后,我又说道:
“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我也觉得是这样的。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扣动扳机的?
为了一个“糟糕的胜利”,“我”已经摧毁了时间这最可宝贵的东西,这是何等的可悲?
作者是否想要通过分叉的小径,逃避这种结局呢,不得而知。
作者有着很强的英雄主义,这在东西方都会有的,只是西方人更注重这一点。
不知道在这种殖民文化是否也深深地影响着作者,一种压抑的,寻求自由与解放的精神。
不论什么样的作者,都会把他对世界的思考融入他的作品的。
博尔赫斯对东方文化的着迷让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想法与见解,而这种独到的见解又不像专门研究东方文化的专家那样的保守和教条。
这是他对东方文化的一知半解,让他对东方的文化有了新的看法和见识,这一点让东方人都很惊异。
正如同为什么现在的大学生可塑性很强一样,如果上了研究生或博士,那么他们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的思考问题的方法,世界在他们的眼中就不是那么丰富多彩了,变得简单多了。
正是对问题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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