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docx
- 文档编号:23007440
- 上传时间:2023-04-30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7.61KB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docx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P60
1、概念
货币结付
(1)行为
资金清算
(2)种类:
现金、非现金;票据(汇票、本票、支票)、非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2、特征P61
(1)中介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2)要式行为:
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否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不予受理
(3)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统一管理及分级管理相结合P62
统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分级: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
(5)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P62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P63(了解)
四、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P64
(一)必须按照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可以使用繁体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后写整或正;到角为止,可写可不写;到分为止,不写。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要标明人民币字样,两者之间不能留空。
4、小写数字中0的写法,注意角位是0但分位不是0时的写法,元后写零。
5、小写数字前加符号,不得连写。
6、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不规范时可以受理,但造成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用小写则不予受理。
月份:
1、2、10
前+零
日期:
1~9、10、20、30
日期:
11~19前+壹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P65
注意:
1、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2、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
如有违反,则票据无效,结算凭证不予受理。
(四)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假签章不影响其他真签章的效力
签章:
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
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公章、财务专用章
个人:
本人签名+私章
第二节现金的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P69
1、可以使用库存现金的范围,结算起点1000元
工资、津贴,劳务报酬,国家奖金,劳保、福利,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及物资的价款,差旅费等
2、超限额部分,转为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
若全额支付的,须开户行审核。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P69
一般:
保留3~5天的现金用量
特殊:
保留5~15天,针对交通不便或边远地区
注意:
无单位银行账户的附属单位,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限额之内。
商业服务业找零备用金不受此限。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P70
1、现金收入当日送存银行
2、支付现金时,不得坐支(即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确需坐支的,事先报经开户行审批
3、需要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行审批后支付现金的情况:
(1)从开户行提取现金,写清用途
(2)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比如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等
4、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购置专项控制商品时,必须转账结算。
5、不得白条顶库;不得互借现金;不准套现;不准公款私存(账外公款)或设立小金库;不得将单位款项以私人名义存储;不得违规坐支等等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P71(自己看)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P75
1、注意三个重点:
资金收付结算、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包括哪些?
(划课本)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P76、P83
1、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注意:
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按单位户进行管理,以其营业执照上的字号或经营者的姓名开立。
2、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详见下页银行结算账户对比表)
3、按开户地不同,分为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户P83(自己看)
(1)使用范围(共五点)
(2)开户要求(共三点)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P84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原则
3、守法合规原则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P84
(一)开立
1、程序
申请—签订管理协议—开户行审查—核准或备案
2、注意的问题P85
账户名称、存款人名称与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的一致性。
(讲解本项,其余自己看)
银行结算账户对比表
账户类型
基本户
一般户
专用户
临时户
个人户
使用范围
1、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2、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1、借款转存、借款归还
2、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对现金只存不取)
办理各种专用资金的收付
1、临时机构的资金收付
2、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P81
注:
储蓄账户只能存取现金
申请人
1、具有民事能力,享有民事权利义务的法人和组织P76
2、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有基本户的单位都可以开立
针对法律法规规定要专户存储和使用的资金,具体P78
1、设立临时机构~只能在驻地开一个临时户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只能在临时活动地开一个临时户
3、注册验资
1、中国公民和境内的外国人
2、邮政储蓄银行卡业务账户
开户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正本
2、批文、证明或登记证书
3、部分需要税务登记证
1、基本户开户证明文件及开户登记证
2、借款合同
3、结算的相关证明
1、基本户开户证明文件及开户登记证
2、批文、证明、相关文件
同一个证明文件,只能开一个专用户
1、部分需要基本户开户登记证
2、批文、营业执照、合同
身份证明文件
开户程序
核准制
备案制
1、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核准制
2、其他专用户~备案制
核准制
备案制
P82应注意的问题
注:
开户程序
申请+证明文件~开户行审查~符合条件~开户~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备案制
~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符合条件~开户——核准制
(二)变更
1、情形
(1)只变更存款人名称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住址或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5个工作日通知—开户行—2个工作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三)撤销P86
情形
办理程序
主体资格终止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5个工作日申请
2个工作日通知(银行之间,银行与存款人之间)
3个工作日办理(存款人)
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申请后2个工作日撤销
需重新开立的,自撤销后10日内申请
其他原因需要撤销的
注意:
1、未清偿开户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
2、对1年内无任何收付活动且不欠开户行债务的单位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为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P87(自己看)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二)银行的管理
(三)存款人的管理
六、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P89
非经营性1000元
1、存款人~警告+罚款1万~3万P89共三种
经营性
5000~3万P89前五种,第六种1000元
2、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警告+罚款
(1)5万~30万,多头开立账户及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的
(2)5000~3万P90共六种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P94
1、概念:
出票人签发—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有价证券
2、特征:
(1)广义的有价证券
(2)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和持票人
(3)权利与票据不可分割,即票据是权利的载体
(4)是一种无条件的承诺
(5)可转让(我国为记名票据,必须背书以后才能转让)
3、票据的种类P99
票据种类
划分
说明
汇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未记载付款日期则为见票即付
商业承兑汇票
本票
(见票即付)
银行本票
支票
(见票即付)
现金支票
“现金”—提现
转账支票
“转账”—转账
普通支票
提现、转账均可,但划线支票只能转账(左上角画平行线)
二、相关概念P95
1、票据的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
即每一种票据都会有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
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2、票据权利与责任
(1)票据的权利:
付款请求权(针对主债务人:
付款人、承兑人)、追索权(针对其他义务人,如出票人、保证人、背书人等)
(2)票据权利的时效:
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P96
权利
时效
持票人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
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自出票日起2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
自出票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
自被拒绝承兑或付款之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
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注:
票据权利丧失,不影响民事权利。
(3)票据权利的行使:
包括提示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等
(4)票据权利行使的时间和地点:
地点:
银行营业网点
时间:
银行营业时间
(5)票据的保全:
提示票据、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付款的证明(中断时效)
(6)票据的抗辩:
票据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P97
(7)票据责任:
付款人:
付款义务
其他义务人:
偿还义务
3、票据的行为
(1)出票:
一是依法签发票据;二是将付票据
(2)背书:
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针对汇票,要求背书连续(*)
(3)承兑:
承诺兑现
(4)保证:
类似于担保
4、票据签章:
缺少当事人签章,票据行为无效
票据行为
当事人签章
法律后果
票据签发时
出票人
签章不合法规,票据无效
票据转让时
背书人
签章不合法规,背书无效
票据承兑时
承兑人
签章不合法规,签章无效
票据保证时
保证人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
持票人
5、票据记载事项P98
(1)绝对记载事项:
必须要有,否则无效
(2)相对记载事项:
应记未记,不影响效力
(3)任意记载事项:
可记可不记,不影响效力
6、票据丧失的补救P99
措施:
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国内票据60日、涉外票据90日)、普通诉讼
三、支票P99(着重注意以下内容,其他自己看)
1、特点:
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付款人;见票即付
2、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同城、区域内的异地)均可使用支票,转账支票只能同城使用。
3、支票无金额限制,是结算交易量最大的结算工具。
4、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5、提示付款期=有效期=10天,无远期支票,因此不得记载付款日期
6、注意:
(1)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付款时账户内的实有金额小于票面金额)
(2)不得签发与预留签名、印鉴不付的支票
(3)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如有违反,银行予以退票,并处票面金额5%且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可以要求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四、商业汇票P103
1、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
2、出票人资格P104(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
3、提示承兑、提示付款的日期
汇票
提示承兑期限P106
提示付款期限P107
定日付款
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
自至期日起10日内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
见票即付
无
出票日起1个月内
4、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万分之五
5、背书
(1)背书时粘单的使用:
由第一位使用的背书人粘贴并签章
(2)禁止背书的记载:
载明“禁止背书”而发生转让的,原背书人不承担责任
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
附条件;部分背书(分割金额)
(3)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P110
(4)法定禁止背书:
被拒绝承兑、付款的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6、保证P111
五、银行本票P113
1、出票人为经批准的银行,见票即付,是支付证券,无远期本票,分为不定额、定额(1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两种
2、同一票据交换区域使用,可转账,注明现金后可支取现金
3、出票(自己看)
4、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未按规定提示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追索权。
P114
票据绝对记载事项及相对记载事项对比表:
项目
支票P100
商业汇票P104
保证P112
银行本票P113
绝对记载事项
1、字样:
支票、xx承兑汇票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支票可补记)
4、收款人的名称(支票可补记)
*以上两项未补记则不得背书或提示付款
5、付款人的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1、字样:
保证
2、保证人名称
3、保证文句
4、保证人签章
1、字样:
银行本票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的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
未记—营业场所
2、出票地:
未记—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1、未记付款日期—见票即付
2、付款地、出票地:
未记—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1、被保证人名称
2、保证日期
3、保证人住所
1、付款地:
未记—营业场所
2、出票地:
未记—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
第五节非票据结算方式
一、信用卡P118
着重掌握以下内容:
1、分类P118
2、销户P119除第6项以外,其余均为45天
3、信用卡资金来源
(1)单位卡:
从基本户转入,销户时转回基本户
(2)个人卡:
个人收入,可存现取现
4、主要规定P119
二、汇兑P121
1、种类:
信汇(邮寄)、电汇(电报)
2、未汇出—撤销;已汇出—退汇P122
三、托收承付P123
1、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不得办理。
2、使用单位:
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有条件)
3、收付双方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或无理拒付的,开户行可暂停办理该业务。
4、每笔金额起点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为1000元。
5、验单付款,承付期3天;验货付款,承付期10天。
P124
6、拒绝付款的情形:
P124
四、委托收款P125
1、分类:
邮寄、电报划回
2、付款:
付款人为银行的,当日付款;为非银行的,付款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
注意:
付款人未能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其同意付款,付款银行于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付款。
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付款的债务证明的,应通知银行于债务证明到期日付款。
P126
项目
汇兑
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
绝对记载事项
1、电汇、信汇
1、托收承付
1、委托收款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
无
无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4、收款人名称及账号、开户行名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5、付款人名称及账号、开户行名
5、付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汇入银行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银行名称
8、委托日期
8、委托日期
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
9、收款人签章
9、收款人签章
10、其他:
附件、合同名称及号码
10、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经 法规 与会 职业道德 第二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