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专业对幕墙设计审查主要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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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对幕墙设计审查主要内容
幕墙审查主要内容
(一)图纸
1、图纸及结构计算书上应有主体设计单位结构专业幕墙荷载、预埋件位置及承载力的确认、技术盖章。
2、使用的规范、规程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是否为有效版本?
3、使用的基本风压值是否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4、对于石材幕墙其最大高度不得超过100m,对于玻璃金属幕墙,当高度超过200m或体型、风荷载环境复杂时,宜进行风洞试验确定风荷载。
5、附录A采用。
6、应说明幕墙支承结构及连接构件、锚固件的材料性能、连接形式、螺栓型号及焊缝质量等级;有防腐要求的应说明防腐措施。
7、幕墙支承结构布置是否合理,幕墙支承结构立柱宜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以主体结构为支撑点,轻型填充墙不应作为幕墙的支承结构,窗台构造圈梁及与框梁相连且挑出较多较薄檐板(一般≤120mm),也不宜作为支撑点,否则应验算该支撑的受力和稳定。
8、图纸应提供幕墙结构构件尺寸表及主体埋件或后置埋件布置图及大样详图。
9、对于槽式预埋件的预埋钢板及其他连接措施,或幕墙支承结构与主体结构采用后置埋件连接时,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5.6条、第5.5.7条要求。
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第5.5.6条:
槽式预埋件的预埋钢板及其他连接措施,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并宜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第5.5.7条:
幕墙幕墙构架采用后置锚栓与主体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应有合格证。
(2)、碳素钢锚栓应经防腐处理。
(3)、应进行承载力现场试验,必要时应进行极限拉拔试验。
(4)、每个连接点不少于2锚栓。
(5)、锚栓直径应通过承载力计算确定,并不小于10mm。
(6)、不宜在与化学锚栓接触的连接件上进行焊接操作。
(7)、锚栓设计值不应大于极限值的50%。
10.对于后置锚栓种类的选用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第4.1.3条、4.14条要求。
注: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第4.1.3条:
膨胀型锚栓、扩孔型锚栓不得用于受拉、边缘受剪(c<10hef)、拉剪复核受力的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非结构构件的后锚固连接。
第4.1.4条:
满足锚固深度要求的化学植筋及螺杆可用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的受拉、边缘受剪、拉剪复合的结构构件及非结构构件的后锚固连接。
11.对于点式玻璃幕墙,其周边支撑应具备足够刚度且符合计算模型假定条件。
12.对于预埋件的构造要求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附录C第C.03~C.0.7条要求。
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附录C
C.0.3条:
预埋件受力筋不得少于4根,且不多于4层;其直径不宜小于8㎜,
且不宜大于25㎜。
受剪直锚筋可采用2根。
预埋件锚筋应放置在构件外排主筋内侧。
C.0.4条:
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当锚筋直径不大于20㎜时,宜采用压力弧焊;当锚筋直径大于20㎜时,宜采用穿孔塞焊。
焊缝高度不小于6㎜及0.6d(HRB335或HRB400钢筋)。
C.0.5条:
受拉直锚筋和弯折锚筋锚固长度应符合下列计算:
(1)、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锚筋抗拉强度时,锚筋计算长度按下式计算:
la=αfyd/ft
式中:
la--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fy--普通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d--钢筋的公称直径;
α--钢筋的外形系数。
光面钢筋1.4;
带肋钢筋1.6。
(2)、抗震设计时按上式的1.1倍取值。
(3)、当锚筋拉应力设计值小于抗拉强度设计值时,锚筋计算长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小于15倍锚固钢筋直径。
C.0.6条:
受剪和受拉直锚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倍锚固钢筋直径。
除受压直锚筋外,当采用HPB235钢筋,末端做弯钩。
C.0.7条:
锚板厚度宜大于锚筋直径的0.6倍。
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b/8,b为锚筋的间距,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d和20mm。
对受拉和受弯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b、b1和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c、c1,均不应小于3d和45mm。
对受剪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b及b1不应大于300mm,且b1不应小于6d和70mm;锚筋至构件边缘的距离c1不应小于6d和70mm,b、c不应小于3d和45mm。
13.应提供钢结构雨篷的结构设计详图
(二)计算
1.幕墙结构计算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1节一般规定要求,计算假定及力学模型应符合实际工程情况,所采用计算软件应合适。
(1)、简支梁
简支梁力学模型是《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中推荐的立柱计算模型。
在均布荷载作用下,其简化图形如图1.1。
由截面法可求得简支梁任意位置的弯矩为:
图1.1
进而可解得:
当
时,有弯矩最大值:
。
(2)、连续梁
在理想状态下,认为立柱上下接头处可以完全传递弯矩和减力,其最大弯矩和变形可查《建筑结构静力手册》中相关的内力表。
在工程实际中,上下层立柱间采用插芯连接,若让插芯起到传递弯矩的作用,需要插芯有相当长的嵌入长度和足够的刚度。
即立柱接头要作为连续,能传递弯矩,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I)芯柱插入上、下柱的长度不小于2hc,hc为立柱截面高度;
(II)芯柱的惯性矩不小于立柱的惯性矩[4]。
计算时连续梁的跨数,可按3跨考虑。
同时考虑由于施工误差等原因造成活动接头的不完全连续,从设计安全角度考虑,按连续梁设计时,推荐采用的弯矩值为:
[2]。
在工程实际中,我们不提倡采用这种连续梁算法。
主要原因是由于铝合金型材模具误差等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立柱接头处只能少部分甚至无法传递弯矩,根本无法形成连续梁的受力模型。
(3)、双跨梁(一次超静定)
在简支梁的计算中,由于挠度和弯矩偏大,为了提高梁的刚度和强度,就必须加大立柱截面,这样用料较大,在经济上也不太合算。
在简支梁中间适当位置增加一个支撑,就形成了“双跨梁”,可以有效的减小梁的内力和挠度。
双跨梁简化图形如图3.1。
图3.1
双跨梁为一次超静定结构,可以采用力法求解,具体如下:
将支座B等效简化为一个反力RB,则根据荷载叠加原理,可以将图3.1的力学模型简化为图3.2-a和图33.2-b两种力学模型的合成。
按图3.2-a,在均布荷载作用下,B点的变形为:
…………①
按图3.2-b,在集中荷载RB作用下,B点的
变形为:
…………………②
另外,B点为固定支座,其总的变形为0,按此条件将①式与②式联立,可得方程③:
………………..③
解方程③,可以求得支座B处的反力RB,进而采用截面法可解得梁的最大弯矩为支座B处的负弯矩,其值为:
2、幕墙结构计算中风荷载及地震荷载标准计算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3.2~5.3.5条规定。
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第5.3.2条:
Wk=βgzμsμzWo
式中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βz—高度z处的风振系数;μs—风荷载体型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o—基本风压(kN/㎡)。
3.幕墙结构强度及刚度验算中作用效应的组合及荷载的分项系数的取值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4.1~5.4.4条规定。
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第5.4.1条:
S=γGSGK+ΨWγWSWK+ΨEγESEK
第5.4.2条:
γG、γW、γE:
取值
第5.4.3条:
ΨW、ΨE
第5.4.4条:
幕墙构件挠度验算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γG=1.0、风荷载分项系数γW=1.0
4.幕墙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6.2.1条规定;幕墙横梁应进行抗弯及抗剪的强度验算和风荷载或重力标准值作用下的刚度验算。
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第6.2.1条:
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截面自由出挑部位与双侧加肋部位宽厚比应符合应符合表6.2.1要求。
(2)、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米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厚度不应小于2.0㎜;当横梁跨度,大于1.2米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厚度不应小于2.5㎜。
型材截面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3)、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厚度不应小于2.5㎜。
5.幕墙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6.3.1条规定;幕墙立柱应进行抗弯及抗剪(包括拉弯及压弯立柱)的强度验算,对于压弯立柱还应进行玩具作用方向的稳定验算及控制长细比λ不应大于150;幕墙立柱应进行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刚度验算。
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第6.3.1条:
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厚度不应小于3.0㎜;闭口部位厚度不应小于2.5㎜。
型材截面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厚度不应小于3.0㎜;
(3)、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6.2.1条规定。
6.应进行横梁与立柱、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件的强度验算。
7.根据立柱传给主体预埋件(包括后置埋件)的作用力,应按照《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附录C第C.0.1条进行预埋件强度验算。
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附录C。
注: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附录C
C.0.3条:
预埋件受力筋不得少于4根,且不多于4层;其直径不宜小于8㎜,
且不宜大于25㎜。
受剪直锚筋可采用2根。
预埋件锚筋应放置在构件外排主筋内侧。
C.0.4条:
直锚筋与锚板应采用“T”形焊,当锚筋直径不大于20㎜时,宜采用压力弧焊;当锚筋直径大于20㎜时,宜采用穿孔塞焊。
焊缝高度不小于6㎜及0.6d(HRB335或HRB400钢筋)。
C.0.5条:
受拉直锚筋和弯折锚筋锚固长度应符合下列计算:
(1)、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锚筋抗拉强度时,锚筋计算长度按下式计算:
la=αfyd/ft
式中:
la--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fy--普通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d--钢筋的公称直径;
α--钢筋的外形系数。
光面钢筋1.4;
带肋钢筋1.6。
(2)、抗震设计时按上式的1.1倍取值。
(3)、当锚筋拉应力设计值小于抗拉强度设计值时,锚筋计算长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小于15倍锚固钢筋直径。
C.0.6条:
受剪和受拉直锚筋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倍锚固钢筋直径。
除受压直锚筋外,当采用HPB235钢筋,末端做弯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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