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吊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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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吊装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吊装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或电气设备等)安装一级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
3、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类似项目(单机容量在10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安装工程经验和业绩,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近3年内具类似项目安装工程管理经验和业绩。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但经业主批准除外。
四、发放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持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2年3月2日下午15:
00—17:
00(北京时间,下同)到我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附后)。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人应于2012年3月12日10:
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我公司,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
2012年3月12日10:
30。
招标单位:
港能新能源四子王旗风能有限公司
投标详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中海广场南楼BC室
邮编:
10020
联系人:
唐亚欧
手机:
电话:
010-7
传真:
010-8
电子邮件:
tangyaou@
港能新能源四子王旗乌兰花二期49.5MW
风电项目
风力发电设备吊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技/蒙四/备标0024
招标单位:
港能新能源四子王旗风能有限公司
中国·呼和浩特
第Ⅰ卷商务条款1
第1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
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5
第3章合同条款28
第Ⅱ卷技术条款45
第III卷进度计划表2
第Ⅰ卷商务条款
第1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1
港能新能源四子王旗乌兰花二期49.5MW风电项目,装机33台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
2
1.1.2
(1)33台SL1500风电机组、箱变等设备的到场接卸组合,现场保管、掏箱,运输支架保管回收装车,设备场内转运;
(2)风机、箱变的吊装、安装施工及风机至箱变低压侧的电缆敷设安装,风机及箱变等电气设备的接地安装、连接及与安装相关的工作、箱变试验;
(3)风机塔架内部所有设备安装和配合厂家调试工作
(4)吊装平台及吊车行走路线的场地平整
3
1.1.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
1.1.5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5
1.3.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
6
1.3.10
投标文件的份数:
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
7
1.4.2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3月12日北京时间10:
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CRE北京办公室
8
1.5.1
开标时间:
2012年3月12日北京时间10:
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中海广场南楼15层BC室
9
1.7.5
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合同总价的10%
1.1总则
1.1.1工程简介
港能新能源四子王旗乌兰花二期49.5MW风电项目,装机33台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
1.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3台SL1500风电机组、箱变等设备的到场接卸组合,现场保管、掏箱,运输支架保管回收装车,设备场内转运;
(2)风机、箱变的吊装、安装施工及风机至箱变低压侧的电缆敷设安装,风机及箱变等电气设备的接地安装、连接及与安装相关的工作、箱变试验;
(3)风机塔架内部所有设备安装和配合厂家调试工作
(4)吊装平台及吊车行走路线的场地平整
1.1.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1.1.4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09000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或电气设备等)安装一级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
3、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类似项目(单机容量在10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安装工程经验和业绩,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近3年内具类似项目安装工程管理经验和业绩。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但经业主批准除外。
1.1.5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7投标费用
1.1.7.1投标人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1.1.7.2如投标人要求参观现场,招标人将提供方便,但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参观过程中招标人可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但投标人在此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招标文件
1.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第Ⅰ卷商务条款
3、第Ⅱ卷技术条款
4、第Ⅲ卷进度计划表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要求。
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供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所投标将被拒绝。
1.2.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文件中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完成,招标人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确认意见或解释存在疑问,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寻求解释,否则,自行承担有关风险。
1.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作出,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同期。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如有修改,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3.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文件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3.2投标文件的组成
1.3.2.1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第Ⅰ卷第2章,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原件,各式自行设计);
5、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本人),和本人身份证;
6、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7、拟派往本工程的总工程师资格证书;
8、企业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9、近3年企业及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业绩、信誉方面的资料;
10、2009年-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如2011年的财务报表未审计时,可提供本企业报表)
投标人所做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3.2.2投标文件应严格地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其中,投标报价表(第2.2款报价表)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适用EXCEL文档软件编辑。
除投标报价表以外,其他部分的电子版文件可以用Word格式编辑,编辑电子文件的运行环境为中文Windows。
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文件应附有电子版,并为可复制的光盘或软盘。
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应按招标文件1.4.1款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封套导上注明“电子版”。
1.3.3投标报价
1.3.3.1投标报价分总价与单价。
1.3.3.2投标报价中,若大写和小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正本和副本由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3.3.3投标报价应报固定价格,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4投标货币:
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1.3.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满120天。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行式或传真等。
且投标人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3.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记录,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具有承担本项目设备吊装的能力,具备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的吊装公司。
1.3.6.2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3.7证明投标设备吊装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性文件
1.3.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吊装和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7.2设备吊装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设备吊装和服务的说明。
1.3.7.3证明设备吊装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应逐条对业主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设备吊装和服务已对业主的技术规范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范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3.8投标偏差
1.3.8.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并按第26款和2.7款提出商务、技术偏差。
1.3.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适用法律、保函等方面的偏差将被认为是重大偏差。
对关键条款的偏差为重大偏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上述内容的偏差将被认为是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1.3.9投标文件的样式、份数和签署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中第1.3.2款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两副),电子文档1份。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并加盖公章。
1.3.10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列于第2.19款。
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影响。
在评标时,投标人建议方案不作为评标条件。
中标后,招标人将充分考虑投标人的建议方案,并有权拒绝或接受这类建议。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件应分开装袋密封,投标报价表应单独密封。
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
密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报价表”和“电子文件”字样,并写明:
(1)招标机构名称;港能新能源四子王旗风能有限公司
(2)招标机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中海广场南楼15层BC室
(3)项目名称:
港能新能源四子王旗乌兰花二期49.5MW风电项目吊装
(4)招标编号:
技/蒙四/备标0024
(5)在2012年3月12日10:
00前不得开封;
(6)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
1.4.1.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或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1.4.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
投标文件应在2012年3月12日北京时间10:
00之前派专人送达至我公司。
1.4.3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任何晚于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1.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4.1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修改和撤回,但其修改或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交招标人。
1.4.4.2投标人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第1.4.1款对修改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标印,并在内层封套上标上相应的“修改”字样。
1.4.4.3除符合1.6.5款规定的修正外,在投标文件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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