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ppt
- 文档编号:2359328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PPT
- 页数:70
- 大小:926KB
国际法.ppt
《国际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法.ppt(7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国际际法法一、课程简介一、课程简介国际法的概念、特征国际法的概念、特征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渊源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渊源总论总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国国际法上的国家、承认、继承国际法上的国家、承认、继承国家责任、基本原则国家责任、基本原则际际国家领土、国际法上的居民国家领土、国际法上的居民法法国际人权法、外交领事关系法国际人权法、外交领事关系法分论分论海洋法、空间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组织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条约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战争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战争法二、课程的重要性二、课程的重要性1、期末考试2、司法考试3、求职就业三、学习方法三、学习方法1、课前预习2、认真听课3、及时复习第一章第一章导导论论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概念、特征、特征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编纂国际法的编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国际法古代国际法-15、16世纪之前:
萌芽时期Jusgentium万民法
(二)、近近代代国国际际法法-150020150020世纪初:
欧洲或传统国际法时期威斯特伐里亚和约国家主权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Jusgentium万国法边沁Internationallaw国际法中国与国际法:
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三)、现代国际法(三)、现代国际法-2020世纪初经过二战至今世纪初经过二战至今:
发:
发展中的法律展中的法律(国际联盟国际联盟联合国联合国)国际法日益丰富:
国际法日益丰富:
11、主体增多、主体增多22、基本原则确立、基本原则确立33、科技发展、科技发展44、公共问题增多、公共问题增多(海盗、环境污染)海盗、环境污染)美俄卫星相撞事件美俄卫星相撞事件二、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二、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
(一)概念:
念:
又称国际公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国际法与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狭义的国际经济法狭义的国际经济法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古罗马五大法学家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
乌尔比安之一:
乌尔比安以法律调整公共关系还是以法律调整公共关系还是私人关系作为标准。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私人关系作为标准。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法律分类的基本标准,构成罗马法系陆法系法律分类的基本标准,构成罗马法系的基础。
的基础。
所所谓谓国国际际私私法法,是是指指调调整整涉涉外外民民事事关关系系的的法法律律规规范范。
所所谓谓涉涉外外,是是指指法法律律关关系系中中的的主主体体、客客体体、标标的的物物或或行行为为中中有有一一种种因因素素不不在在国内。
国内。
国国际际私私法法的的“国国际际”,实实际际上上不不过过是是指指跨跨越国界的意思;越国界的意思;
(二)特
(二)特征:
征:
11、主体、主体:
以国家为其基本主体以国家为其基本主体(自然人、法人自然人、法人)22、效力范围:
、效力范围:
及于整个国际社会及于整个国际社会(国内社会国内社会)33、制定方式:
、制定方式:
没有超国家的立法机关没有超国家的立法机关,由各国协商制定由各国协商制定(有立法机关有立法机关)44、实施方式:
、实施方式:
主要依靠国际法主体单独或联合实施主要依靠国际法主体单独或联合实施(有执法机关有执法机关)下面哪些属于国际法: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三、国际法的类别三、国际法的类别一般国际法一般国际法(GeneralInternationalLawGeneralInternationalLawGeneralInternationalLawGeneralInternationalLaw)适用于各个领域。
说它是一般国际法,是相对部门国适用于各个领域。
说它是一般国际法,是相对部门国适用于各个领域。
说它是一般国际法,是相对部门国适用于各个领域。
说它是一般国际法,是相对部门国际法而言。
际法而言。
际法而言。
际法而言。
部门国际法部门国际法(BranchInternationalLawBranchInternationalLawBranchInternationalLawBranchInternationalLaw)普遍国际法普遍国际法(UniversalInternationallawUniversalInternationallawUniversalInternationallawUniversalInternationallaw)通常是指各国都承认的,无任何异议的国际法。
通常是指各国都承认的,无任何异议的国际法。
通常是指各国都承认的,无任何异议的国际法。
通常是指各国都承认的,无任何异议的国际法。
特殊国际法特殊国际法(ParticularInternationallawParticularInternationallawParticularInternationallawParticularInternationallaw)只只只只是是是是少少少少数数数数国国国国家家家家之之之之间间间间的的的的法法法法律律律律,对对对对其其其其它它它它国国国国家家家家不不不不发发发发生生生生效效效效力力力力。
双双双双边边边边条条条条约约约约确确确确定定定定的的的的行行行行为为为为规规规规范范范范是是是是特特特特殊殊殊殊国国国国际际际际法法法法;著著著著名名名名的的的的美美美美洲洲洲洲国国国国际际际际法法法法中中中中的的的的一一一一些些些些特特特特殊殊殊殊的的的的原原原原则则则则,例例例例如如如如“外外外外交交交交庇庇庇庇护护护护”也也也也是是是是特殊国际法。
区域国际法是典型的特殊国际法。
特殊国际法。
区域国际法是典型的特殊国际法。
特殊国际法。
区域国际法是典型的特殊国际法。
特殊国际法。
区域国际法是典型的特殊国际法。
四、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四、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四、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四、国际法的法律性质
(一)国际法是不是法律?
(一)国际法是不是法律?
(一)国际法是不是法律?
(一)国际法是不是法律?
否定国际法是法律的主要论据是:
否定国际法是法律的主要论据是:
否定国际法是法律的主要论据是:
否定国际法是法律的主要论据是:
11、国内的法律是由主体之上的立法机关制订、国内的法律是由主体之上的立法机关制订的,而国际上没有一个超国家的立法机关;的,而国际上没有一个超国家的立法机关;22、国内法上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执行法律,对、国内法上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执行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而国际上没有一个执行国际法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而国际上没有一个执行国际法的超国家的执法机关。
的超国家的执法机关。
33、国际上有大量的违法现象没有得到制裁。
、国际上有大量的违法现象没有得到制裁。
因因此此,国国际际法法并并不不是是真真正正的的法法律律,而而是是“实实在在的的国国际际道道德德”,“普普遍遍流流行行于于各各国国间间的的情情感感与与舆舆论论”。
奥本海:
奥本海:
法律应被界说为一个社会内人类行为规则的总体,这些行为规则,依据这个社会的共同意志,应由外力来强制执行。
具备三个条件:
具备三个条件:
(1)存在一个社会
(2)有一套行为规则(3)有这个社会的共同意志结论:
国际法是法律。
结论:
国际法是法律。
几点说明:
几点说明:
1、国际上有大量违法现象的假象。
2、有些看似违法其实是没有违法或是国际法本身有缺陷。
(南海、东海)3、有些不是故意违法。
(日俄战争)4、国际上大量的违法现象没有得到制裁。
(二)国际法的效力依据
(二)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所谓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指国际法依据什么对国家产生拘束力,或者,国家为什么必须遵守国际法。
11、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
自然法(良知、理性、人类共同的法律意识)22、实在法学派:
、实在法学派:
国家意志33、新自然法学派:
、新自然法学派:
规范法学派:
约定必须遵守社会连带法学派:
各民族的法律良知44、新实在法学派:
、新实在法学派:
权力政治说:
各国权力的均衡政策定向说:
国家的对外政策55、折折衷衷学学派派(格格老老秀秀斯斯学学派派):
自然法和国家的一般同意。
我国国际法学界通说:
我国国际法学界通说:
国家间的协议。
国家意志不是指某个国家的意志,而是各国的意志;也不是指各国的“共同意志”,而是国家之间的意志的协议或妥协。
因此,国家之间的协议,或者国家之间意志的协议,便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四、国际法的渊源四、国际法的渊源
(一)、概述1.1.概念法的渊源,指的是效力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效法的渊源,指的是效力意义上的渊源,即法的效力通过何种形式表现出来。
力通过何种形式表现出来。
国际法的渊源,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产生或形成国际法的渊源,指有效的国际法规范产生或形成的过程、程序或其表现的形式。
的过程、程序或其表现的形式。
2.范围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规约第第38条:
条: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
之,裁判时应适用:
(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卯)在第59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资料者。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公允及善良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
(二)、国际条约
(二)、国际条约:
主要渊源主要渊源缔约国数量双边条约多边条约契约性条约造法性条约性质(三)、国际习惯(三)、国际习惯:
主要渊源主要渊源1.概念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而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惯例物质因素:
各国实践心理因素:
法律确信3.通例:
惯例与习惯4.证明:
国家法律法规、外交文件、政府官员讲话、国际和国内法院的判决、国际组织的决议2.构成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197719771977年日内瓦四公年日内瓦四公年日内瓦四公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
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中。
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中。
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中。
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
根据国际法的有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
根据国际法的有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
根据国际法的有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AAA该原则对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乙国该原则对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乙国该原则对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