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质量兴市战略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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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政府质量兴市战略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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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政府质量兴市战略实施意见
商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坚持以质取胜,推动实现商丘跨越发展,经市委同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质量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
近年来,我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质量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经济总量迅速扩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正在加快向工业立市、文化名市、和谐兴市的跨越。
但我市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层次较低、全社会质量意识不强、质量监管机制不健全、质量基础工作薄弱、知名品牌较少、质量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
面对当前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时期,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提高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根本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紧紧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利时机,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促进商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商丘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科技创新为支撑,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质量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市总体质量水平,使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经济强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商丘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要坚持宏观经济运行质量与微观产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质量管理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事前源头治理与事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球化先进管理与本土实际相融合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主导产业及主要工业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省前列,主导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85%以上。
实施优质粮工程,建设一批优质农畜产品基地,使我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鲜活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100%,新开工房建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建立健全适应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商贸、交通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体系,实现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
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生态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最终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质量的明显提高。
到2020年,全社会质量意识显著增强,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产业、企业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际竞争需要,重点领域的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质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结合落实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制定我市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
大力开展质量兴县(市、区)、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以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出厂产品批批合格,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
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
(三)全面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
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科学、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体系。
及时掌握国内外先进标准情况,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缩小我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与国际上先进标准的差距。
支持我市优势产业、企业加强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
围绕我市高效农业、品牌特色农业,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市农业发展的农业地方标准及技术规程,建立和完善我市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体系和以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
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在上市农产品中的比重,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影响力大的现代化农产品加工企业,力争到2012年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5%以上。
(四)大力培育自主品牌。
完善全市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围绕培育壮大我市支柱产业,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提升企业自主品牌意识,加强品牌运用能力和参与竞争的能力,以品牌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品牌内涵,增加品牌附加值,提高品牌知名度。
加大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引导和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发挥品牌带动作用,以重点企业为龙头,优势产业为依托,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重点企业集聚,做大做强我市支柱产业。
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将名牌产品、驰名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创造有利于品牌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
加强自主品牌的保护和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自主知名品牌的意识和责任。
力争到2012年,培育6个地理标志产品、5个中国名牌产品、3个驰名商标、60个著名商标、35个河南名牌产品、50个河南优质产品。
(五)着力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
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发挥龙头企业出口质量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大力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科技含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疫情疫病监控体系,防止动植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合格商品传入传出。
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和国外技术贸易性措施数据库,加大对进出口商品的监管力度,有效保障全市经济安全。
(六)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原则,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建设2~3个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挥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质量监测、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整合全市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加快以国家面粉质检中心为重点的商丘市综合检测基地建设。
围绕我市经济特点和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和完善一批省级质检中心和检测站,引导技术检测机构进驻产业聚集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加强市县两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特别是县级技术机构民生计量、食品等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
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公共检测技术平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组建技术联盟,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的社会化、市场化、集团化。
(七)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构筑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培育“诚实守信”质量文化,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全社会质量信用意识。
建立和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
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部门合作,齐抓共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推动信用商丘建设。
(八)加快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
建设全市质量安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质量状况权威发布、信息资源社会共享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加快实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促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
建立健全以企业电子质量档案为核心的质量监管动态数据库,有效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评估,构建全方位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加快建设全市基础性质量信息资源数据库,重点完善全市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库、法人数据库,为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方式转变、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全方位质量信息服务。
(九)大力提升服务业质量。
围绕提高经济发展、增加城乡就业和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目标,以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我市服务业。
进一步改造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重点商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知名度。
加快发展房地产、物业管理、楼宇经济、设计装饰、社区服务、商务服务、中介和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以标准化推进新兴服务业的规范化,引导提升服务质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旅游和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培育、创建一批具有带动力、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
(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快实施国家最新节能减排标准,推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认可。
加快建立涉及节能减排的计量保障体系,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不合理资源开发和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加大能源类、节能类、替代能源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建立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制度。
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确保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
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市区水资源综合治理开发,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实施蓝天碧水和绿化造林工程,推进“四城创建”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十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
以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安全监管网络。
严格食品加工企业在原料基地、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执行标准、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的必备条件,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的清理和监管,发布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发布虚假食品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到2012年,全市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要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
(十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依规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
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
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
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着力提升工程质量。
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
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争创优质工程和品牌工程活动。
加快市场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快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具有行业特点的监理单位获得国家资质认可,促进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在建筑、水利、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建设中,普遍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
(十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落实“两转两提”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体系建设,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机关服务效能。
大力推广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河南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的成功经验,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在3年内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
进一步推进职能部门内设机构的整合力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
要把服务中心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生产活动、劳动保障、信息咨询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拓展。
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把本地区质量安全状况和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确保质量兴市目标的实现。
市政府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制定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方案,负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召集,组织协调各部门方案的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兴市的合力。
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实施办法。
(二)加快质量法制建设步伐。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将质量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
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三)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质量兴市战略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市发展改革、编制、科技、规划、国土资源、海关等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企业要加大对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
设立商丘市“市长质量奖”,对在质量兴市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引导企业改进质量、优化管理、研制先进标准、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制定《商丘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奖励。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质量奖励办法。
(五)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不断壮大质量专业人才队伍。
高等院校要有计划开设质量管理专业,着重培养质量管理人才。
通过开展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
加快推进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工业企业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对直接从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检验人员,实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师职业准入制度。
(六)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专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集中对质量兴市战略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质量兴市、质量兴企兴业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重视质量、支持质量工作的社会氛围。
把质量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引导企业开展全员质量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理念。
深入开展“质量月”、“3.l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兴市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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