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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材料secret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制度
▪第二章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职工劳动保护知识
▪第四章职业安全技术知识
▪第五章自救与互救常识
▪第六章运输安全
▪第七章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一章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
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预防为主
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生产各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
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
二、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包括: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
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3、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4、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5、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职工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认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
8、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安全设施一经投入生产和使用,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的,确有必要闲置或拆除的,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
第二章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职工在享有
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一、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包括: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2、知情权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
6、合法拒绝权
7、紧急避险权
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二、职工安全生产义务
包括: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职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这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
职工必须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从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自身利益出发,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2、服从管理的义务
职工应当服从管理,这也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
当然,职工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特殊性工种作业人员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职工劳动保护知识——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职工也应根据其所从事的作业类别,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
防滑防护鞋、救生衣(圈)
第四章职业安全技术知识
一、结构施工安全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为安全起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有严格的规定。
(1)严禁光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带钉易滑的鞋进入高处作业。
(2)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3)新入场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信号工、机械驾驶员、司炉工、爆破工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上岗。
(4)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
严禁现场随意乱窜。
(5)在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要坚持做到“十不准”:
①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物体突然脱钩,砸伤下方人员;
②不准从高处往下跳;
③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④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⑤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或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⑥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如有高空作业的下方)等;
⑦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⑧不准未经允许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⑨严禁夜间在无任何照明设施的工地现场区域内行走;
⑩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工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砌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cm以上。
3、正确使用安全“三宝”
“三宝”是指现场施工作业中必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三
宝”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分别如下:
(1)安全帽。
安全帽是用来避免或减轻外来冲击和碰撞对头部造成伤害的防护用品,其正确使用方法如下:
①检查外壳是否破损,如有破损,不可再用。
②检查有无合格帽衬,安全帽无帽衬,就失去了保护头部的功能。
③检查帽带是否齐全。
④调整好帽衬间距(约4-5cm),调整好帽箍。
⑤戴帽并系好帽带。
⑥现场作业中,切记不得随意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安全带。
安全带是高处作业工人预防伤亡的防护用品,其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①应当使用经质检部门检查合格的安全带。
②不得私自拆换安全带的各种配件,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各部分构件无破损时才能佩系。
③使用过程中,安全带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避开尖刺和不接触明火,不能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一般应挂到连接环上。
④严禁使用打结和系接的安全绳,以防坠落时腰部受到较大冲力伤害。
⑤作业时应将安全带的钩、环牢挂在系结点上,各接点接扣要紧,
以防脱落。
⑥在温度较低的环境中使用安全带时,要注意防止安全绳的硬化割裂。
⑦使用后,将安全带、绳卷成盘放在无化学试剂、阳光的场所中,切不可折叠,在金属配件上涂些机油,以防生锈。
⑧带的使用期为3~5年,在此期间,安全绳磨损时,应及时更换,若带子破裂,应提前报废。
(3)安全网。
安全网在建筑施工现场是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
施工现场安全网的支搭和拆除要严格按照施工负责人的安排进行,不得随意拆毁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网上乱抛杂物或撕坏网片。
4、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前的重要事项,不论是负责人还是职工都应做好这项工作。
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5、开挖地基的安全要求
(1)人工开挖基坑的安全规定:
①人工挖土方或开挖基坑、基槽应结合周围条件、开挖范围,适当安排工人的数量,保证每人的必要工作面。
②土方开挖,宜从上至下分层依次进行,尽快完成。
③人工开挖时,作业人员必须按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
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④开挖的沟槽边1m内禁止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⑤挖掘土方有地下水时,应采取降水措施。
⑥在深坑(井)内作业时,应采取通风和测毒措施,发现可疑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报有关部门处理。
⑦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6、模板安装的安全要求
(1)操作人员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又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2)大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才可操作,严禁任何人员随大模板起吊,安装外模板的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
(3)大模板必须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
(4)模板的支设必须严格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而且要牢固可靠,严防倾覆。
7、模板拆除的安全要求
(1)任何部位模板必须经过施工员许可,其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
(2)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员进入作业区。
(3)拆除模板一般应用长杠,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4)拆除模板必须严格按照工艺程序进行,一般是后安装的先拆,先安装的后拆。
严禁作业人员在同一垂直面上拆除模板。
(5)模板拆除间隙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等意外伤人。
(6)拆除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
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散落或拉倒。
作业人员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
8、钢筋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
(2)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3)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
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4)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或安装骨架,除应设置安全设施外,绑扎时要挂好安全带。
(5)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6)冷拉钢筋要缓慢均匀,发现锚卡异常,要先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9、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定
(1)使用平板振动器或振捣棒的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戴绝缘手套。
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振捣设备应设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
(2)混凝土工使用推车向料斗倒料时,要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3)浇筑混凝土时,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或站在模板及支撑上操作。
(4)夜间施工时,照明要良好。
10、爆破工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1)爆破人员连接导火索和火雷管时,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
房内不得有电气、金属等设备
(2)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
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火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
(3)加工起爆药,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
(4)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使用金属棒捣实。
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融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5)放炮要有专人指挥,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
并有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
(6)电力爆破时,电源要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
二、高处作业安全
1、安全网的安全要求
凡4m以上的在建工程,必须随施工层支3m宽的安全网,首层必须固定一道3~6m宽的安全网。
高层施工时,除在首层固定一道安全网外,每隔四层还要固定一道安全网。
安全网的搭接要严密无缝隙,支搭的安全网直至无高空作业时方可拆除。
2、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影响范围内,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
各工种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可采取时间交叉、位置交叉,如时间交叉、位置交叉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必须采取隔离封闭措施。
3、脚手架搭设的基本要求
(1)一般脚手架必须按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搭设,对于高度超过15m以上的高层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搭设方案、有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然后才能搭设。
(2)对于危险性大而且特殊的吊、挑、挂、插口、堆料等架子也必须经过设计和审批,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才能搭设。
(3)确保脚手架整体平稳牢固,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人员搭设时必须按要求与结构连接牢固。
(4)搭设时认真处理好地基,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垫木应铺设平稳,不能有悬空,避免脚手架发生整体或局部沉降。
(5)搭设的脚手架要有可靠的安全设施。
按规定设置挡板、围栅或安全网。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
(7)6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天气下应暂停脚手架的搭设及在脚手架上作业。
(8)因故闲置一段时间或发生大风、大雨等灾害性天气后,重新使用脚手架时必须认真检查加固后方可使用。
4、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
(1)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一般顺序是:
里立杆→外立杆→小横杆→大横杆→扫地杆→脚手板→护栏杆和踢脚杆→连墙杆→安全网。
(2)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杆以上两步,保证搭设过程中的稳定性。
(3)立杆底座底面标高高于自然地坪50mm。
底座、垫板均应准确放在定位线上。
底座不滑动,不沉降(允许偏差-10mm),垫板不晃动。
5、脚手架拆除的基本安全要求
(1)脚手架拆除作业是比较危险的作业环节,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格按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拆除。
(2)脚手架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用栏杆围护或竖立警戒标
志,地面设有专人指挥,严禁非专业人员入内。
(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顺序拆除,一般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做到一步一清依次进行,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等要集中回收处理。
(4)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应将预留的斜道、上料平台等先行加固,以便拆除后能确保其完整、安全和稳定。
(6)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等要集中回收处理。
6、攀登作业安全要求
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攀登作业。
(1)移动式梯子,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使用梯子进行攀登作业时,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固定,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3)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接头不得超过1处,强度不得低于单梯的强度。
(4)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应有可靠
的拉撑措施。
(5)使用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平台。
(6)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平台之间等非规定过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7)在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爬梯。
(8)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祼身。
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
(9)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
7、洞口作业的安全要求
(1)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2)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上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4)层面和平台等处的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设安全网或装栅门等措施。
8、临边作业的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墩顶周边、桥面边沿等处,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交通要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三、机械施工安全
1、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定
⑴必须严格掌握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详细了解被吊物,不得超载作业。
⑵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
⑶严禁任何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⑷操纵控制器要从零位开始逐级操作,严禁越挡操作。
⑸不论哪一部分在运转中变换时,首先将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该转动停止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禁止打反车操作。
⑹起重物上升时,钩头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米。
⑺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臂不得进行变幅操作,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面的物件。
⑻被吊物的边缘距高压线最外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⑼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重物处于空中悬挂状态。
作业中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卡紧夹轨钳。
2、龙门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⑴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⑵操作龙门吊前,应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并先进行空车试运转。
⑶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①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②靠近同层其他起重机时。
③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④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⑤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⑥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③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的手段。
⑷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⑸下班时,应将吊钩上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班人。
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
⑴作业准备。
务必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不允许只在作业一侧使用支腿。
⑵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水平状态。
⑶要比较准确地估计吊物的重量,不准超载。
⑷起吊额定载荷时,为确保安全,应将货物稍许吊离地面,进行试吊。
⑸在作业过程中,不要任意放低起重臂。
⑹作业开始,一定要注意起重机回转部分上不应有人员停留。
⑺注意留出起重机凸出部与构筑物间的安全距离(0.5M),防止挤伤人员。
⑻在任何情况下,定要遵守起重臂下禁止站人的规定。
⑼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必须而又不能拆除时,则应按规定的危险距离进行作业,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⑽作业中不准斜吊、拖拉以及吊拔埋设物件,防止由于超载造成折臂和翻车事故。
4、手拉葫芦的安全操作要求
⑴严禁超负荷起吊或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⑵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架和地基,必须能承受额定载荷,保证有足够的稳定性。
⑶吊挂、捆绑用的钢丝绳和链条,必须符合起重安全规程的规定。
⑷严禁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
⑸起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传动部分及链条的润滑,整机空
转正常。
⑹不得作用手动以外的任何驱动方式起吊重物。
拉不动时,不得猛拉或增加人员牵拉,应立即停止使用,检修机件。
⑺不准过分提升或下降起重链条,以防拉断插销。
⑻应定期检查。
5、电动葫芦的安全技术
⑴安全技术要求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应操作:
①超载、斜拉斜吊,吊拔埋置物或起吊重量不清的货物;
②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例如制动器、限位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
③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与钢丝绳间未加衬垫;
④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的情况。
⑵操作安全
①班前应进行日常检查;
②不准用限位器停车;
③不准在吊载情况下调整制动器;
④吊运时,不得从人员头上通过;
⑤电动葫芦工作时,不准检查和维修;
⑥起吊接近额定起重量时,应首先试吊,没有异常现象时再起吊;
⑦电动葫芦无下降限位装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留有安全圈
(2~3圈)。
6、钢丝绳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
钢丝绳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外层钢丝绳逐渐磨损而断裂,当断线达到一定数量时必须报废。
因此使用钢丝绳时应注意:
⑴使用中尽量减少钢丝绳的弯折次数,选择合理的绕轮方向,尽量避免反向弯折。
⑵尽可能增大滑轮和卷筒直径。
一般其直径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12倍。
⑶保持绳面清洁和定期润滑。
7、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定:
⑴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⑵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⑶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⑷起升吊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⑸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⑹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⑺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⑻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⑼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⑽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⑾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⑿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⒀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⒁吊运成批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⒂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
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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