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二稿征求意见稿12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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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二稿征求意见稿1219
九江学院关于制订2015级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二稿征求意见稿)
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教学活动、管理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制订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落实学校“地方性、应用型、高素质”的办学思路,立德树人,因材施教,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就业有能力、创业有潜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德统率育人。
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全员育人的各方面。
(二)坚持基础适用,优化课程体系。
坚持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综合素养,坚持知识、能力协调发展,为增强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实践环节。
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
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四)坚持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
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学生为本,创造选择机会,为学生自主选择发展方向搭建平台。
(五)坚持分类指导,凝炼培养特色。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应反映社会需求,凸显专业特色。
特色是人才培养方案的生命。
不同专业体现不同的学科特点,反映社会的不同需求,制定专业培养方案需要分类指导,使各专业面向行业、企业及学生需求,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质量。
(六)坚持继承发展,固化改革成果。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既要继承优秀成果,充分兼顾以往方案,注意人才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又要关注发展动向,在兼顾稳定的同时,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形成的成果的固化。
三、基本任务
(一)科学定位培养目标,细化培养规格
各二级学院应准确把握专业特点,结合我校的办学目标,科学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
培养目标要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定位,概述培养人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能够适应的行业部门及岗位群。
培养规格要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等不同结构明确给出具体的培养要求。
(二)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研究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关联,按照综合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两大类,分必修课和选修课,科学构建基础优化、融会贯通、突出应用的课程体系,并科学、合理地处理好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之间的关系。
综合教育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设置。
专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倡导“必修课程基础化,选修课程模块化”。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考虑社会、行业发展实际和学生就业或创业需求,设置专业教育课程。
提倡专业教育课程与综合教育课程适时“并行推进”。
专业选修课的模块化要立足于向学生提供专业方向分流,立足于学生的个性发展。
专业选修模块由学生自主选择,要根据专业实际,合理安排。
实践教学是深化课堂教学,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环节。
人才培养方案要系统设计实践教学环节,保证实践教学比重,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
(三)关注目标设计,构建课程矩阵
以系统观点为指导,以“目标”需要来选择和组织课程,关注课程间的内在一致性和相互的联系与配合,保证每门课程对于总体目标的达成都发挥其应有作用,克服“因人设课”现象。
建立知识能力实现矩阵,认真考量课程设置在人才培养目标达成中的贡献度。
保证专业核心课的必要课时。
(四)疏理课程关联,明晰逻辑路线
各专业需认真疏理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关联关系,制订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确定各专业课程的先后顺序,避免课程之间的逻辑颠倒,以便指导学生按序进行课程修读。
四、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组成。
第一课堂由综合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组成。
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的有益补充,其内容分为职业素质模块、社会实践模块和创新创业模块。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通过第二课堂获得至少2学分。
1.综合教育课程
该部分课程按照开放性和系统性的要求进行设置,强调德、智、体、美相互渗透,注重课程的综合、交叉与渗透。
该部分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按照学科领域划分为人文科学与艺术、社会科学与行为科学、自然科学、医学和药学四个板块及外语、体育、美育等专项课程。
学生通过对综合教育课程的学习,可获得必要的能力训练,形成合理的思维方式和准确的观察判断能力,以及清晰的沟通表达能力。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
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全校共设置人文、法政、经管、数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艺体、师范和生物医学九组基础课程。
各专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具体专业需要,选择对应的基础课程完善专业基础课程。
各专业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参照教育部高教司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合理进行专业核心课程设置。
专业选修课追求知识的交叉跨度、强调课程设置的模块化,为学生专业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条件。
六、总学时、学分安排
1.时间分配
本科四年在校总时间为160周。
每学期总周数为20周,其中教学周为16周,考试、机动4周。
第一学期入学教育、军训3周,教学周为14周,考试、机动3周。
五年制本科参照执行。
2.学时分配
四年制各专业课内总学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人文社科类专业不超过2400,艺体类专业不超过2400,理工类专业不超过2560,医学类不超过2560;五年制专业的课内总学时不超过3160学时。
3.学分分配
(1)总学分
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人文社科类专业控制在150-170,艺体类专业控制在150-170,理工类专业控制在160—180,医学类专业控制在180—200;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控制在220-240。
(2)学分计算
学分设定的最小单元为0.5学分。
理论教学原则上全学期课程每周讲授1学时计1学分,不足一学期的课程约每16(第一学期为14)学时计1学分(允许小数点后只保留一位数,但必须是0.5的倍数)。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包括上机)课程以每周学时的1/2计学分(允许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但必须是0.5的倍数)。
含有课内实践的课程,其学分为实践与理论的学分值之和,其中实践部分的学分一般按照每16(第一学期为14)学时计0.5学分,不足16(第一学期为14)学时部分,纳入理论部分计算;理论部分学分一般按照每16(第一学期为14)学时计1学分计算。
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军训、教学实习等各类实习、课程设计等)以每周计1学分;毕业实习应不少于6学分,每周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计8—10学分,每周1学分;体育课每学期计1学分;“思政课”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学分。
七、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由素质教育、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专业综合四个部分的实践教学组成,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其中,素质教育实践教学包括军训、社会调查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基础教育实践教学包括综合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中的课内实践教学;专业教育实践教学包括专业课程中课内及单独设课的实验、实习、实训部分;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包括单独设课的综合性、设计性、开放性实验、各类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等)、专业调研、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业综合技能实验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
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内容、具体学时、教学进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进行制定,并纳入培养方案。
实践教学一般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安排。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字[2012]1号)的文件精神,要加大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比重,理清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以专业岗位能力需求为导向,明确专业能力培养目标,依据分层次、模块化的原则,科学地、整体地设计实践教学环节。
1.实践教学环节需要与理论教学相互配合,以专业实践能力锻炼为根本,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上级文件规定:
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
2.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按照面向市场对岗位能力需求和面向就业的原则,可按学科或学院设置能力拓展实训课程。
同时要做好相关课程开发工作,包括:
制定教学大纲、编制或选择教材、拟定考核标准等。
3.根据市场对专业能力的要求,开设各专业综合能力实训课程(1学分),并将原各专业毕业综合技能测试融入到专业综合能力实训课程中去。
4.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及需要,可将一些课程原来的课内实验实训部分,按照专业知识的逻辑架构,进行适当地归并,改为单独设置专业基础实验实训课程(1学分),同时减少原课程理论课时,进一步加强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
鼓励开设创新性实验。
5.单独设课的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课程,学分(学时)安排上要做到科学合理,教学内容饱满,教学目的明确,具备可行性和有效性。
6.各实践教学环节要制定明确的教学规范、质量评价和考核标准。
实践教学总教学周数四年制专业为20—32周;五年制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由二级学院自行合理安排教学实践环节。
工科类专业安排金工实习2周。
八、周学时安排
建议本科四年周学时安排:
第一学年、第二学年一般26学时,第三学年一般24学时,第四学年不低于12学时。
五年制本科结合专业特点参照执行。
九、课程代码
课程代码由授课单位编码、本科层次编码、课程类型编码、课程性质编码和课程编码五部分,共八位组成。
第一位为授课单位编码,用字母表示;第二位至第八位为数字,其中第二位数为本科层次编码,第三位数为课程类型编码,第四位数为课程性质编码,第五至八位数为课程编码。
1.授课单位编码用字母表示
授课单位
编码
授课单位名称
授课单
位编码
授课单位名称
A
经济与管理学院
K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w
电子商务学院
L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B
政法学院
M
土木工程与城市建设学院
V
思政部
N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
C
体育学院
O
护理学院
D
文学与传媒学院
P
会计学院
E
外国语学院
Q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
F
艺术学院
R
军事体育教研室
G
理学院
S
招生与就业处
H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T
图书馆
I
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U
教务处
J
电子工程学院
2.本科层次用数字1表示;
3.课程类型编码:
综合教育课程为1,专业基础课程为2,专业课程为3,实践教学环节为4。
4.课程性质代码:
1为必修课程,2选修课程。
5.课程编码由四位数字构成,即本授课单位所属课程的序列号(0001-9999)。
课程代码具有唯一性,与课程是一一对应关系。
不同的课程,代码不同;课时数不同、等级不同的同名课程,代码也不相同。
十、其他具体要求
1.优化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应进一步整合与优化,注重拓展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注意避免知识点的重复和缺失;兼顾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专业规范”要求,相关工科专业兼顾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组织制定的“专业补充标准”要求,术科类专业应参照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术科类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和教学指导纲要执行,其他专业兼顾相应执业资格要求。
2.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要求,“思政课”总学分不少于16学分。
各专业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程,计2学分。
为保证《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实效性,学校采用名家讲座、网络课堂的教学形式。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的要求,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为1学分16学时,第7学期上传成绩。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的要求,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必修课程,为2学分32学时,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安排在第2学期,理工农医类专业安排在第3学期。
5.体育课程的课内教学安排在第一、二学年,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锻炼习惯。
6.全校所有专业都开设《沟通与礼仪》)(1学分16学时)、《大学语文》(3学分48学时)课程,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安排在第1、3、5学期,理工农医类专业安排在第2、4、6学期。
7.各专业需在第1学期开设《专业导读》,为0.5学分7学时。
该课程应由高水平教师讲授,使学生对所学专业和课程的学期安排有较全面了解,从而指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8.各专业需开设《信息检索(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为0.5学分8学时,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安排在第3学期,理工农医类专业安排在第4学期。
9.积极引导全体教师参与课程建设。
凝炼一批精品课程,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鼓励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为本科生开课;鼓励多开设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
10.鼓励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
坚持启发式,反对注入式。
倡导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和案例式教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
采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用(M)表示,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用(B)表示。
11.各专业综合教育选修的学分不少于6学分,原则上每个学期不能超过4学分。
12.列入省级“卓越计划”的专业,其培养方案要增设校企合作课程;鼓励其它专业增设校企合作课程。
13.课程的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综合教育课程和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教育课程的考核方式由学校确定,专业教育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二级学院确定。
一般每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安排5门左右。
14.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与学分、学时及时间安排表”所设课程名称应中英文对照。
15.培养方案的制订,要注重专业发展的前瞻性。
16.第一学期不安排选修课。
附件:
1.培养方案基本框架(范式)
2.本科专业综合教育必修课程一览表
3.师范类公共基础课程
附件1培养方案基本框架(范式)
专业培养方案
执笔人:
审核人:
一、专业代码:
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
三、学制、学位及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XXX学分方能毕业,其中综合教育课程XX学分,基础教育课程XX学分,专业教育课程XX学分(专业必修课XX学分,专业选修课XX学分;教师教育XX学分,其中必修课X学分,选修课X学分),实践教学课程XX学分(不含课内实践)。
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XX学学士学位。
四、培养特色
五、主干学科
六、核心课程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八、课程设置与学分、学时及时间安排表
1.课程设置与学分、学时及时间安排表
分
类
课 程 名 称
课程
代码
学
分
学
时
学时分配
按学年学期周课时分配
起
止
周
授
课
单
位
讲
授
实
践
一
二
三
四
1
2
3
4
5
6
7
8
综
合
教
育
综合教育选修课(非本学院开设课程)
专
业
教
育
专业选修课
应修学分小计
学时小计
实
践
教
学环节
实践学分小计
实践周小计
应修学分总计
备注:
1.“学时分配”中“实践”,是指实验、实训、上机、课程设计、大型作业和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
2.综合教育选修课程要求在非本学院开设的综合教育选修课程中修满6学分。
2.专业选修课(XX学分)
课 程 名 称
课程代码
学分
总学时
周学时
实践
学时
开课
学期
应修
学分
授课
单位
模块1
模块…
3.教师教育选修课(X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总学时
周学时
实践
学时
开课
学期
应修
学分
授课
单位
备注
(注:
非师范类专业不要填写此表,将此表删除)
九、学时学分汇总表
课 程 类 别
课内学时
学 分
必修课学分
选修课学分
综合教育课
专业教育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教师教育
实践教学环节
合 计
(注:
非师范类专业的课程类别为综合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
十、培养目标实现矩阵(示例)
知识能力(细化到三级标准)
实现(课程名称)
1掌握工程科学技术通识知识和××工程领域专门工程技术知识,具备运用知识单元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1.1具有宽厚的工程科学技术知识以及一定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
1.1.1工程科学以数学、物理和其他相关自然科学为基础,包括应用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分析本专业具体问题
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
1.1.2人文和社会科学:
具备较丰富的工程经济、管理、情报交流、法律、环境等人文和社会科学的知识。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可运用其进行技术相关的沟通和交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式与政策、中国文化要览、工程经济与工程管理、大学英语、专业英语与文献检索
1.1.3…
……
1.2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设计与操作以及总结归纳等能力
1.2.1……
……
十一、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示例见附图)
十二、可考证书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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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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