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综合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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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综合报告
庆元县人民政府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庆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实施评估报告
1.工作背景
1.1项目背景
《庆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规划》)于2010年10月经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评审验收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丽水产业集聚区—装备制造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庆元组团的规划布局,使《规划》在实施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
因此,从全方位的角度,科学合理地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包括对规划实施成效和出现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估,从而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有益的经验和思路。
根据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对我县正在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评价。
1.2项目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规划编制基期年对土地利用趋势的判断,以及基于用地需求的预测,经过综合平衡之后,对未来土地利用所做的总体安排。
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时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同样的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不确定性。
庆元县通过规划实施评估,有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判断和修正规划管控目标和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基本依据。
在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发生重大变革时,评估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的适应性,为强化规划实施管理,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调整等提供有效依据,为更好地保护耕地、基本农田提出建议。
2.总则
2.1评估目的
全面掌握庆元县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各项规划目标和空间布局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同时针对行政区划调整等经济社会重大调整事项,分析土地规划与庆元县未来发展的适应程度,最后根据执行评估和适应性评估结论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和措施,以增强土地规划的适应性及合理性,使土地规划与庆元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其顺利实施。
2.2评估范围与期限
1、范围:
与现行庆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一致。
2、期限:
本次评估的期限为2006年1月至2012年12月。
3、评估时点:
2012年12月31日。
2.3评估原则
综合性原则:
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综合考虑规划实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规划对各部门用地的协调情况,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典型案例调查和总体特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使评价结果客观合理。
客观科学原则:
评估依据的有关经济社会、土地利用数据和参数必须是依法公布和审批的;采用的方法和理论必须是经过科学或者时间检验的,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
统筹兼顾原则:
评估过程中调查并充分听取各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评价中涉及的问题,应在分析、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办法。
动态评估原则:
在土地规划实施期内,根据国家和地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评价规划的适应性及合理性。
评估前置原则:
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是规划适时修改的前提和基础,如需修改规划,则须先行规划实施评估。
2.4技术方法
庆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采用定性、定量与定位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综合、系统分析形成评估结论。
1、通过专家咨询的办法,研讨庆元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围绕庆元未来发展战略主线,分析发展背景变化后对规划管控提出的新挑战,并提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土地管理制度对策与建议,从而定性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奠定基础。
2、采用量化测算的方法,从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未来适应性两个方面,研究庆元的县、乡两级规划评估的指标体系及各指标的权重,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进行定量评估。
3、采用因果分析法,对评估中的异常结果进行后续原因分析,为探索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平台布局预测法,根据优先保障重点的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的需求,按照建设时序,优先保障近期建设的原则进行用地需求预测。
3.县级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3.1评估指标选择
根据庆元县实际情况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庆元县县级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定量指标体系由规划控制指标、用地结构、用地布局、用地集约节约程度、中心城区规划执行、重大项目实施、规划效益和规划实施八大评估因素组成,评估因子16个和评估指标41项。
3.2评估指标来源及数值
1、土地利用数据
评估中规划基期年数据、规划目标年数据来源于《规划》文本,2012年现状数据来源于变更调查数据。
农转用、预留指标、补充耕地等指标来源于各指标台账。
低效用地、违法用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指标来源于调查表。
详见表3.1-3.7。
2、其他数据来源
庆元县经济社会统计数据,来源于庆元县统计局公布的各年度《统计公报》和庆元县统计局官方网站。
人口数据,来源于庆元县统计局、《庆元县县域总体规划(2007-2020年)》和相关官方网站。
详见表3.1-3.7。
3、部分规划指标目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12753.33公顷。
根据庆元县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以下简称变更调查)数据,耕地面积为15224.25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上级下达给庆元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913.33公顷,2006-2012年规划实施期间,因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减(以下简称省核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96.24公顷,庆元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为11817.09公顷。
(3)标准农田保护
上级下达给庆元县的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为5213.33公顷,到2012年底,本地落实标准农田保护面积5800.00公顷。
表3.1庆元县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指标数据表
(1)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划基期值
规划目标值
现状值
耕地保有量
公顷
14561.78
12753.33
14794.94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公顷
---
11817.09
12017.98
标准农田保护任务
公顷
---
5213.33
580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
公顷
2748.43
2956.98
3318.05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1851.43
1590.00
2341.84
城镇用地面积
公顷
410.27
1006.17
579.92
村庄用地面积
公顷
1386.98
558.19
1706.27
农用地结构调整
公顷
180544.26
181320.53
180488.80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公顷
2748.43
2956.98
3318.05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公顷
6483.62
5498.79
5969.47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平方米
87.30
95.00
65.93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平方米
233.72
71.80
76.63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
公顷
815.21
1273.94
1169.97
城镇化率
%
23
70
47
森林面积变化情况
公顷
157833.08
156665.70
157039.95
水域面积变化情况
公顷
1770.19
1744.53
1755.40
表3.2庆元县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指标数据表
(2)
单位:
公顷
指标名称
2006-2012年
2006-2020年
阶段性目标值
耕地补充量
1898.79
3030.09
1414.04
耕地减少量
436.85
839.90
391.95
新增建设用地
777.33
1285.90
600.09
基本农田预留指标
2.08
120.54
56.25
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
25.66
100.56
46.93
表3.3庆元县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指标数据表(3)
单位:
公顷
管制区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允许建设区
1742.42
2119.27
有条件建设区
895.66
938.72
限制建设区
164664.70
164495.27
禁止建设区
22473.11
22222.63
表3.4庆元县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指标数据表(4)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
农转用占耕地面积
违法用地比例
违法用地面积占比
1.49
436.85
0.34
指标名称
规划面积
已实施面积
已实施比例
重大项目实施
1958.94
291.75
14.89
表3.5庆元县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指标数据表(5)
指标名称
项目数(个)
面积(公顷)
农转用项目
438
777.33
规划局部调整
33
31.50
表3.6庆元县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指标数据表(6)
单位;%
指标名称
全省平均值
庆元县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
14.5
16.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9.4
11.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9.8
14.4
表3.7庆元县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指标数据表(7)
指标名称
实施情况
城镇就业率
96.61%
规划公示情况
已公示
规划数据库建设情况
已建
规划数据库运用情况
运行并及时更新
3.3定量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对庆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评估指标分值统计,分值为100分的有19个指标,80-100分的有11个指标,60-80分的有7个指标,低于60分的有4个指标,见表3.8。
表3.8庆元县规划实施评估指标标准分值计算结果表
耕地保有量
100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100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00
低效用地情况
80
耕地补充量
86
用地规模控制
68.50
耕地减少量
78
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置换
99.81
标准农田保护情况
100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
14.89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55.73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情况
100
新增建设用地
60.34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100
建设用地总规模
52.32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
100
城镇用地面积
100
城镇化率
82
村庄用地面积
58.55
违法用地面积
60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80.52
城镇就业率
85
基本农田预留指标使用情况
100.00
森林面积变化情况
100
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使用情况
100.00
水域面积变化情况
100
农用地结构调整情况
99.77
年度计划指标执行情况
100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情况
83.40
年度整理折抵指标执行情况
100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情况
99.09
年度复垦指标执行情况
100
允许建设区的使用情况
80
数据库年度更新情况
100
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情况
75
规划公示情况
100
限制建设区的使用情况
65
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100
禁止建设区的使用情况
100
修改规划的项目总面积情况
99.04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变化情况
70
经过定量分析,庆元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得分100分,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等4个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下,其余指标分值均在60-100分之间。
按照《技术指南》的评估标准,庆元县土地规划执行合格,见表3.9。
表3.9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标准表
结论
判断标准
标准解释
执行
优秀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得分100分,其余各项指标得分均在80以上。
各项规划目标预期可以完成,规划执行综合效果好,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与规划目标一致,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不断提高。
执行
良好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得分100分,且其余各项指标得分均在60以上。
各项指标任务满足要求或与预期基本一致,规划执行效果较好,土地效益和土地利用程度有所提高。
执行
合格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得分100分,1-5项指标得分60以下,其余指标得分均在60分以上。
多数指标满足规划要求或与规划预期基本一致,规划执行效果一般。
执行
不合格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得分未达100分;或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得分100分,其余指标存在6项以上得分60分以下。
规划执行力度不够,存在较多指标不满足规划预期要求,规划执行效果较差。
4.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
在进行庆元县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与预测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因素、区域优势及重大经济社会变化带来影响。
重大经济社会变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县级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4.1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预测
1、经济发展趋势预测
在国家、省对落后地区和生态保育地区的扶持政策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政策下,庆元县定位于国家生态示范县,并依托“丽水经济开发区庆元民族工业园”,大力发展园区工业产业,以产业园区为依托,走产业集聚发展之路,依托本地特色资源,积极发展本地优势产业。
根据庆元县2006-2012年《统计公报》经济发展走势分析,到2020年庆元县经济发展将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2.60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9.7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7.6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50068元。
2、人口预测
2012年庆元县的总人口为20.6万人。
随着经济发展规划的建设,全县城市建设将日新月异,农村基础设施将不断改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
经综合考虑庆元县县域人口在2020年为20.9万人,2020年城镇总人口约14.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70%左右。
3、未来用地预测
随着浙江省加快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进程,丽水着力构建大都市经济圈,庆元原本偏处一隅的区位交通条件将实现根本改变,与丽水大都市、浙西的联系更为便捷。
同时伴随着海西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庆元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增加。
根据庆元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预测到2020年庆元县将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1665.7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2902.30公顷。
4.2适应性评估
1、评估体系的构建
庆元县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重大调整适应性评估,采用4个因子9项指标构建评估体系,见表4.1。
表4.1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重大调整适应性评估指标体系
评价因子
评价指标
耕地保护与经济增长协调性
耕地保有量指标满足情况
基本农田指标满足情况
建设用地规模与经济社会增长的适应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满足情况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满足情况
建设用地布局与未来发展方向的拟合程度
发展方向拟合程度
发展规模拟合程度
评估年与规划基期对经济、社会、生态目标的预期对比情况
经济发展目标对比情况
城镇化目标对比情况
生态保护目标对比情况
2、评估指标分值计算
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评估指标调整后进行标准化分值计算,结果见表4.2、表4.3和表4.4。
表4.2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规模适应性评估表
单位:
公顷
评价因子
评价指标
规划
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标准
目标
化值
耕地保护与经济增长协调性
耕地保有量指标满足情况(公顷)
12753.33
16751.97
131.35%
基本农田指标满足情况(公顷)
11817.09
11817.09
100.00%
建设用地规模与经济社会增长的适应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满足情况(公顷)
1590.00
2902.30
182.53%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满足情况(公顷)
1285.90
1665.70
129.54%
表4.3建设用地布局拟合程度评估表
评价因子
评价指标
规划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标准化值
建设用地布局与未来发展方向的拟合程度
发展方向拟合程度(%)
/
/
85.56%
发展规模拟合程度(公顷)
/
/
80.34%
表4.4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变化评估表
评价因子
评价指标
规划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标准化值
评估年与规划基期对经济、社会、生态目标的预期对比情况
经济发展目标对比情况(亿元)
74
70
94.59%
城镇化目标对比情况(%)
70
70
100.00%
生态保护目标对比情况
—
—
100.00%
3、适应性评估结论及分析
(1)指标影响程度分类统计
根据评估指标分值与影响程度对照表,对以上标准化分值计算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庆元县适应性评估指标中有严重影响指标2个,中度影响指标4个,无影响指标3个,见表4.5。
表4.5庆元县适应性评估各指标影响程度表
评价指标
标准化分值
影响程度
耕地保有量指标满足情况
131.35%
严重影响
基本农田指标满足情况
100.00%
无影响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满足情况
182.53%
严重影响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满足情况
129.54%
中度影响
发展方向拟合程度
85.56%
中度影响
发展规模拟合程度
80.34%
中度影响
经济发展目标对比情况
94.59%
中度影响
城镇化目标对比情况
100.00%
无影响
生态保护目标对比情况
100.00%
无影响
无影响指标个数
3
轻度影响指标个数
0
中度影响指标个数
4
严重影响指标个数
2
(2)适应性评估结论
根据适应性评估结论与影响程度对应表,庆元县有4个以上评估指标产生中度影响,且有2个指标产生严重影响,符合适应性评估结论判断的第三条,即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适应,见表4.6。
为了保障庆元县土地规划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建议对现行规划进行修编,调整规划控制指标,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表4.6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对土地规划影响程度标准表
适应性评估结论
影响程度
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
所有评估指标产生轻度影响或无影响。
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较适应
有1~3项评估指标产生中度以上影响,但无严重影响指标。
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适应
有4项以上评估指标产生中度影响,或是有1~3项评估指标产生严重影响。
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严重不适应
有4项以上评估指标产生严重影响。
5.土地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根据规划实施评估结果,庆元县大部分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良好,虽然受规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和受项目开发周期的影响,项目的建设用地规模与规划确定的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但总体而言,庆元县本轮土地规划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总体执行合格,各项指标任务基本满足要求或预期可以完成,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明显,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有所提高。
报告通过对庆元县土地规划执行情况、现行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趋势适应性评估以及土地规划指标预警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5.1行政区划发生变化
随着庆元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现行中心城区行政区划的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农业和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庆元县委、县政府结合中心城区规模小、集聚和辐射功能薄弱、设施共享性差等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城区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庆元县域总体规划(2007—2020)》,本着“调优调大调强”和“就近就便、整撤整并”的思路制订了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363号文件精神,庆元县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松源镇、屏都镇、四山乡建制,设立濛洲、松源、屏都三个街道,为调整后的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是深入贯彻上级要求的顺势之举,充分体现了省委、丽水市委加强城区统筹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设的精神;是体现自身发展迫切需要的必行之举,有利于提高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能力、资源利用率和发展集中度,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是准确把握调整时机的应时之举。
实施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统筹生产力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实施城镇区一体化规划建设,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统筹城区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必然趋势。
(注:
2013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3]61号):
同意撤销合湖乡、百山祖乡建制,合并设立百山祖镇。
此次区划调整后,庆元县辖3个街道、6个镇、10个乡)。
5.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出现“倒挂”
庆元县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与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建设对用地的需求量大,导致庆元县在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总规模出现大幅度增长。
同时由于农村居民点复垦工作难度大、推进慢,而城镇、新农村的新增建设又是必然趋势,导致庆元县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难以控制,出现严重“倒挂”。
5.3新增建设用地缺口较大
庆元县现行规划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8.57公顷,预测实施未来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888.37公顷,缺口为379.80公顷,未来新增建设用地不能满足实施需要,特别是工业用地出让近两年大幅增长,但仍满足不了发展需要,尤其是周边县市工业用地拓展较快吸引部分庆元企业外流,造成不小压力。
5.4满足规划修编前置条件
庆元县2006-2012年规划实施期间满足以下条件:
1、评估年庆元县耕地面积为15224.25公顷,大于耕地保有量目标值12753.33公顷。
2、至评估年庆元县本地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017.98公顷,大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1817.09公顷。
3、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规划实施标准化得分为100分。
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0.34%。
5、规划实施期间无违法规划批地和超计划用地的情况。
结论:
庆元县土地规划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适应性差,因行政区划调整及以及丽水产业集聚区—装备制造业低丘缓坡开发项目庆元组团等项目的影响,现行规划与庆元未来发展方向存在较大偏差,建议启动土地规划修编程序。
表5.1土地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实施评估结论
所属类型
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论
规划适应情评估结论
规划继续执行
类型一
执行合格以上
较适应
类型二
执行较差
各种适应性评估结论
规划修改
类型三
执行合格以上
不适应或严重不适应
规划修编
类型四
执行合格以上
不适应或严重不适应
6.今后土地规划实施建议
针对庆元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6.1启动规划修编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庆元县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偏差,部分规划目标已不能满足当地实际需要。
建议在庆元县土地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椐据实际情况调整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6.2适当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庆元县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在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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