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1#焚烧炉焚烧污水站沼气备用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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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1#焚烧炉焚烧污水站沼气备用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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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1#焚烧炉焚烧污水站沼气备用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1#焚烧炉焚烧污水站沼气(备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年3月
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1#焚烧炉焚烧污水站沼气(备用)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安环部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刘杨路以南、大张路以东高青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N7722
大气污染治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63平方米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85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8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0年4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刘杨路以南、大张路以东高青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是一家生产丙烯酸及酯类产品的化工企业。
现有的8万吨/年丙烯酸及酯项目环评于2011年8月22日通过淄博市环保局批复(淄环审[2011]55号)。
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方案发生变化,部分建设内容变更,根据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了《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8万吨/年丙烯酸及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3月7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号为淄环审[2014]13号,于2014年8月5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淄环验[2014]30号。
主要变更内容为:
1、企业建设一套裂解装置,将丙烯酸及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塔底聚合物重组分由原来批复的副产品外售处置技改为裂解回收丙烯酸及酯单体;建设一台焚烧炉,裂解产生的残液送厂区建设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并同时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
2、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变更,工艺技改为“厌氧(CEAB)+好氧”的生化处理工艺”,技改后的废水处理工艺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规模由1800t/d变更为500t/d。
3、项目总平面布置进行适应性的调整。
其中“建设一台焚烧炉”即为目前1#焚烧炉。
1#焚烧炉运营后存在残液燃烧效率低,燃烧不充分等不足,2017年公司又投资建设了2#焚烧炉,《焚烧设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高青县环保局审批,文号为高环审[2017]59号,项目于2020年1月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环评、验收结论,2#焚烧炉处理能力是:
废液740kg/h(5861t/a),废气(污水处理站沼气)350Nm3/h(277万Nm3/a),固体废料41.67kg/h(330t/a)。
根据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危废台账,2018年全公司全年实际产生危废4310.086t。
其中,废催化剂97.96t(每4年产生量),委托尉氏县瑞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置;裂解残渣4211.9t和内衬包装袋0.226t进2#焚烧炉焚烧。
2019年全公司全年实际产生危废4595.2503t。
其中,裂解残渣4595t和内衬包装袋0.2503t进2#焚烧炉焚烧。
综上,2#焚烧炉正常运行即可满足公司焚烧危废的处置能力,加之1#焚烧炉残液燃烧效率低,燃烧不充分等不足,公司拟将1#焚烧炉仅作为备用炉,在2#焚烧炉大检修状态下,1#焚烧炉燃烧污水处理站连续运行产生的沼气,不再用于焚烧危废。
因此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委托山东永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1#焚烧炉焚烧污水站沼气(备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山东永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8月1日发布);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16.《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1号令,2018.4.28);
1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8.《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1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
20.《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
21.《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明确重点行业执行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7]71号)。
三、项目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用地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高青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涉及新征用地,现有厂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高青县总体发展规划,具体见附图1。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表1高青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边界描述
面积km2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大芦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3-B1-01
水库内坝顶16.5米以下的区域,引黄输水明渠管理范围纵深15米内的区域
5.40
水源涵养
河流、湿地
为大芦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千乘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3-B4-01
东起引黄过清干渠、西至青苑路、南起滨河路、北至高城镇台湾路
1.50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湿地
为千乘湖省级湿地公园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位于本项目东南侧约4.5km的大芦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1),本项目不在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保护区位置关系图见附图2。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
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当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
本项目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用电、用水等公共设施方便,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关于发布<淄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淄环发[2018]88号),《淄博市建设项目环评负面清单》已废止,根据淄环发[2018]88号要求,本项目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需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受理审批。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清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满足生态保护要求。
四、工程建设内容
1#焚烧炉已存在,只需将进危废的管线切断加盲板,无需新增用地及工程建设。
具体项目已有工程一览表见表2。
表2项目已有工程内容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数量
占地面积或
体积
备注
1
主体工程
焚烧炉
1座
863m2
现有1#焚烧炉
2
辅助工程
沼气回收系统
1套
350m2
现有
3
公用工程
供电
--
--
由现有供电站提供
供气
--
--
由现有天然气管网提供,仅在点火使用
4
环保工程
废气
1套
60m2
依托现有,碱液喷淋塔+35m排气筒
3、本项目与现有项目依托关系
本项目燃烧沼气,沼气系统依托现有项目,配电室、控制室、消防、事故应急设施等全部依托现有项目。
五、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
表31#焚烧炉及配套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重量
材质
备注
1
焚烧炉头
容积:
86m3
35T
Q235-B
燃烧陶瓷部、
2
二次燃烧室
——
97T
Q235-B
防爆口、观火、测温孔、测压孔、风嘴等。
3
汽包
10t/h
11.8T
Q245R-GB713
含汽包内件
4
膜式壁
——
30T
20-GB3087
含圈梁、悬挂装置
5
水冷段
——
4.2T
20-GB3087
光管箱体式
6
对流区
——
23T
20-GB3087
光管箱体式
7
软水加热器
——
8.7T
20-GB3087
光管箱体式
8
空气预热器
250m2
SUS304
光管箱体式
9
锅炉钢架
——
43T
Q235-B
10
炉墙护板金属件
——
26T
Q335-B
11
锅炉本体管路
——
19.2T
20-GB3087
内部集箱间联接管、上升、下降管
12
喷淋塔、烟囱
H=35m
35T
Q235-B+防腐
13
渣油燃烧机
1
SUS310+SUS304
含点火枪,长明火、废液烧嘴、燃料气烧嘴
14
闪蒸罐
6m3
1
20-GB3087
15
仪表风缓冲罐
0.5m3
1
20-GB3087
16
定排扩容器
3.5m3
1
20-GB3087
17
送风机
G4-73No12D
1
Q235-B
附:
消音器、送风管路。
18
送风机
9-19NO.4.5D
1
SUS304
转速:
1450rpm
19
引风机
Y4-68No12.5D
1
Q235-B+SUS304
转速:
1450rpm
20
加药泵
21
循环液下泵
40YU-2-20-30
2
22
送风管路
1
Q235-B
六、动力及能源消耗
由于污水处理站连续运作,厌氧反应罐连续产生沼气供2#焚烧炉使用,2#焚烧炉检修、维护、故障状态下,沼气全部进入1#焚烧炉燃烧。
根据企业多年运行情况,大检修频率每年两次,每次持续10-15d,大检修状况下,主装置及2#焚烧炉全部停工,污水处理站产生沼气全部进入1#焚烧炉。
根据企业提供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说明,厌氧罐沼气量约为150-300m3/h,因此检修状态下,1#焚烧炉沼气最大燃烧量约为216000m3/a(本环评检修时间按720h计,沼气产生量按300m3/h)。
本项目沼气经污水站生物脱硫塔脱硫,H2S含量≤300mg/m3。
本项目沼气主要成分如下表:
表4沼气成分一览表
名称
CH4
CO2
N2
H2
O2
H2S
含量
50%~80%
20%~40%
0%~3.5%
<1%
<0.4%
0.1%~1%
七、给排水
1.给水
本项目工艺无需用水,职工从厂区现有职工调配,不新增生活用水;项目不新增占地因此不新增地面清洗用水。
因此本项目无新增用水。
2.排水
本项目职工从厂区现有职工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不新增占地,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废水。
本项目工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每年约产生W10.3-0.5m3喷淋废水,与2#焚烧炉喷淋废水一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八、总平面布置
整个厂区以两条南北向主干道为骨架,分三个条形状进行布置。
西侧靠近大张路一侧布置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设施,中间及东侧布置主要生产及储运设施,厂区南侧主要布置办公及职工生活区。
在厂区南侧布置办公楼、综合楼、食堂及活动室、倒班宿舍及浴室、主控制室、变配电室以及总降变电所等。
主要生产区布置在主控制室、变配电室北侧;循环水及消防水站布置在主装置区以西、综合维修站以北;中间罐区布置在主要生产区东侧。
产品罐区、焚烧炉区、泡沫站集中布置在中间罐区北侧、装卸区以南,其西侧布置制氮站、空压站、脱盐水及换热站;
地面火炬、生活污水提升泵房、雨水提升泵房及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布置在厂区西侧位置等。
装卸区布置在场地北侧一侧,并独立成区。
厂区共设三个对外出入口:
南侧出入口主要做为人流通道,西侧出入口做为消防通道,北侧出入口作为储运区的原料及产品的运输通道。
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九、组织及劳动定员
1.工作制度
企业年生产天数为33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
1#焚烧炉年运行按30d计,运行时间约720h。
2.劳动定员
本项目职工从厂区现有职工调配,不新增职工定员。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8万吨/年丙烯酸及酯项目变更报告于2014年3月7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号为淄环审[2014]13号,项目于2014年8月5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淄环验[2014]30号。
《焚烧设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新增2#焚烧炉,该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高青县环保局审批,文号为高环审[2017]59号,于2020年1月刚刚通过项目自主验收。
现上述项目均正常运行,无变更。
本项目仅明确1#焚烧炉作为2#焚烧炉的备用炉使用,且不焚烧危废。
因此无与上述项目有关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高青县位于淄博市北端,北依黄河,南靠小清河,地理坐标为北纬37°04′至37°19′,东经117°33′至118°04′。
北部、西北部隔黄河与滨州市滨城区、惠民县相望;东部、东北部与博兴县、滨城区接壤;南部以小清河为界与邹平县、桓台县相望,东南部、西南部与桓台县、邹平县毗邻。
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26公里,总面积831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16.7平方公里。
境内均为平原,县政府驻田镇街道。
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高青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内,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1。
2.地形地貌
高青县属黄河冲积平原,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12米,距县城12千米的大芦湖是高青县地势最低处。
历史上黄河多次改道、决口,致使泥沙沉积,在反复冲切、迭压下,逐渐形成缓岗、微斜平地和浅平洼地等地表形态,缓岗、平地和浅平洼地地形相间,境内自南向北依次有金岭、银岭、铁岭缓岗地。
土壤系黄河泛滥冲积物,覆盖较厚,质地适中。
在成土过程中,因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等因素影响,形成潮土和盐土两个土类。
其中潮土土类面积6.28万公顷,占可利用土地面积的98.13%,是境内主要耕作土壤,广泛分布于全县各地貌类型。
盐土土类面积1194公顷,占可利用土地面积的1.87%,零星分布在青城、木李、黑里寨、花沟、常家等镇。
3.气候气象
高青县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属半湿润地区,四季分明,阳光充沛。
(1)气温
年平均气温:
12.9℃;年平均最高气温:
13.6℃,在7月份;极端最高气温:
42.1℃(出现于1955年7月24日);年平均最低气温:
11.9℃,在一月份;极端最低气温:
-23.1℃(出现于1972年1月26日)。
(2)气压
年平均气压为750mmHg;极端最高气压为779.3mmHg;极端最低气压为736mmHg。
(3)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510mm(1956-2010年),年最大降水量1201mm(1964年),年最小降水量298mm(1965年),降水主要集中于6、7、8三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52~58%,降水日数平均80天,日最大降水量119.3mm;最大积雪深度为33cm;最大雪压39.6kg/m2。
(4)风
年主导风向:
南风及西南风最多,占全年各风向频率的37%;北到东北风次之,频率17%;年平均风速:
2.6~3.4m/s;春季主导风向:
西南风,平均风速3.7m/s,最大风速20m/s;冬季主导风向:
北风,平均风速2.8m/s,最大风速16m/s;10分钟最大风速:
(地面以上10米处)27m/s;风载荷:
(地面以上10米处)45㎏/m2。
(5)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
64%;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76%;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56%;最大冻土深度:
0.3m。
4.水文地质
高青县境内河渠纵横,黄河自西由黑里寨镇入境,沿北部边界至赵后乡出境,过境河长约107华里。
发端于境内的支脉河和北支新河呈东西流向,河长约36公里。
县境东北部的大芦湖,湖面近万亩,是全县唯一的淡水湖。
大芦湖是高青县重要的水产养殖区,艾李湖是省级自然保护区。
(1)地表水
高青县境内主要河流有黄河、小清河、支脉河、北支新河。
地表水丰富,蓄水量大。
此外,县内水库包括大芦湖水库、李官水库、北支新河条形水库等,对全县工农业及生活用水起到调蓄作用。
①黄河:
位于县境北缘,自黑里寨潘家入境,流向东北,在木李镇白龙湾转向东流,至沙土魏村出境,过境长度为47.5流域面积为58.2km2,黄河水资源丰富,是淄博市及高青县的主要客水。
②小清河:
流经南部边界,发源于济南市西部,自黑里寨前崔村南入境,至高城镇堰头村出境,过境长度46.4km。
上世纪70年代前水源丰富,水质良好,随着上游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污水排入河道,使河流水质严重污染,已失去供水功能,仅仅作为灌溉应急水源。
③支脉河:
又名支脉沟,经人工多次治理开挖成现有规模,西起花沟镇西部庄家桥,东至高城镇堰头村出境,长36.5km,流域面积340.8km2,主要起排涝作用,干旱时也可用作灌溉水源。
支脉河出高青后,又流经滨州博兴县,东营广饶县两县,最终汇入渤海。
④北支新河:
自东向西贯穿县境腹地,属支脉河的支流,是1977年开挖的防洪、除涝、改碱河道,西起黑里寨乔家村北,东至唐坊乡赵家出境,长约41km,流域面积406km2。
北支新河在滨州博兴县东汇入支脉河。
⑤大芦湖水库:
由原有大芦湖改建而成,距离县城12km,位于开发区东北侧约10km,湖东西长约4800m,南北长约2050m,总库容3028万m3,兴利库容2868万m3。
湖内常年积水面积约10000亩,平均水深3.6m,最大水深5.5m。
湖水除自然降水外,还从刘村家引黄补给,水质较好。
此外,除上述主要地表水域外,境内还有部分引黄渠道,主要包括引黄干渠、三号支沟及东干排均为农灌渠道,两者均为仅在农灌期间引黄时上游径流,其余时间段内两干渠下游径流均来自北支新河。
(2)区域地质
淄博向斜盆地在地质构造上属华北地台鲁西台背斜鲁中隆起的北缘部位,基底是22亿年前固结的前震旦纪古老变质岩系,盖层有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迭系、三迭系、侏罗系、白垩系、第三系及第四系地层。
其间上奥陶系至下石碳系地层缺失,为沉积间断期。
盖层总厚度近3000米,属华北型地层。
区内基底和盖层多以断层接触。
在向斜东翼,盖层总体总体走向为NE,倾向NW;在向斜西翼,盖层走向主要为近EW,倾向N。
(3)工程地质
该评价区域微地貌类型为黄河下游冲洪积平原,地形平坦,地貌类型单一。
地层主要由杂填土、黄土状粉质粘土、粉土等组成。
(4)地下水
全县属鲁北平原,沉积了巨厚的第四系及新第三系,贮存较丰富的松散岩类孔隙水,但各含水层的理藏条件、水力性质和水化学特征均有较大差异。
按水质划分,以矿化度小于2克/升为淡水,在垂向上有两种结构形式,单层结构(全淡水区)和三层结构(淡-咸-淡),单层结构仅分布于高城以南地带,面积较小,其他绝大部分地区为三层结构。
中层咸水含水岩组埋深在100米-350米之间,矿化度大于2克/升,开发利用价值较小。
(一)浅层淡水
主要分布在沿黄地带和二条古河道带内。
沿黄地带含水层较厚、富水性较强。
古河道间带,含水层较薄,富水性较差。
浅层地下水主要补给源有大气降水入渗、地下水灌溉回渗和黄河侧渗。
地下水水平运动迟缓,径流不畅,总体流向自西北向东南方向径流,枯水期水力坡度为0.3‰,丰水期水力坡度0.28‰。
排泄方式为蒸发排泄、人工开采、地下水径流外泄。
由于地下水位埋深度较浅,一般在1米~3米之间(2005年平均埋深为2.73米),处于蒸发临界深度以内,蒸发排泄为地下水最主要的排泄方式。
浅层淡水在不引黄河水的条件下,即当地浅层淡水的可开采量多年平均为1.44亿立方米。
在滩外年引黄1.5亿立方米,滩内年提取黄河水2181万立方米的条件下,浅层淡水多年平均资源量为1.89亿立方米。
浅层淡水水质类型变化大致与黄河平行,由北向南水质逐渐变差。
在沿黄地带,地下水接受黄河水的侧渗补给,径流条件良好,矿化度小于1克/升,水质良好。
在两条古河道带及小清河以北地区,地下水径流条件相对较好,矿化度在1克/升~2克/升;其间为古河道间带,地下水径流条件较差,矿化度在2克/升~3克/升。
县境东端地势低洼,地下水水位埋藏较浅,蒸发强烈,各种矿物质富集浓缩,矿化度3克/升~4克/升。
在花沟镇、高城镇和唐坊镇西部,含氟量小于1毫克/升,在高城镇和唐坊镇东部高达3.5毫克/升,超饮用水标准2倍以上,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
矿化度小于2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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