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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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doc
柳州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
三、预警和预警机构
四、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六、应急保障
七、附则
八、附件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柳州市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本系统各部门、桥梁管养单位的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统筹安排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
分级管理、分区负责。
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城市桥梁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和危害程度进行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三)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城市桥梁出现重大隐患,或由于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桥梁发生火灾、爆炸、垮塌、断裂、交通中断;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及以上,以及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组织.城市桥梁维护管养单位市市政维护处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指挥小组组成与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设立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
秦长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
李健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刘 宁市市政维护处主任
成 员:
杨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韦德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科科长
李军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廖凤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财科科长
陈 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科长
刘东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韦举草 市市政维护处分管副主任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
指挥小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小组的咨询机构。
当发生城市桥梁重大事故时,指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指挥小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排序递补。
(二)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
领导和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桥梁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城市桥梁管理部门、技术专业人员对事故的处理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4.组织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上报;
6.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7.其它有关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三)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1。
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设施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市政设施管理科科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设施管理科副科长和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或部门的联络员组成.
2.指挥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与成员单位、部门和专家小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与本市其他部门的联络。
3.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办公室
建立紧急联动机制,负责与市政府、区建设厅以及市公安、消防、安监、交通、海事、水利、交警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必要时根据支援请求程序请求市政府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武警、军队或其它部门介入进行应急抢险。
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指挥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市政府的有关会议;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参加小组会议;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为事故的处理提供人力、物力支援;审查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制城市桥梁重大事故情况简报;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情.
(2)市政设施管理科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城市桥梁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进行城市桥梁应急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城市桥梁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桥梁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建立城市桥梁技术专家库;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情。
(3 )建设工程管理科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施工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支援;指导桥梁维护管理部门进行城市桥梁重建(施工)工作,负责与市安委会联系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情。
(4 )勘察设计科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勘察、设计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支援;负责城市桥梁应急科技研究计划和成果管理;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情。
(5)计划财务科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负责城市桥梁损失及其它情况的汇报上报工作以及负责应急资金的计划申报及应急资金的划拨、结转等。
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情。
(6)人事教育科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负责组织本系统城市桥梁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培训工作.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情。
(7)市市政维护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的抢险应急预案制订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桥梁抢险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械设备、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发现事故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组织抢险队伍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发展,报请城市桥梁应急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抢险人员对事故现场受灾群众和无关人员的撤离和安置,开展城市桥梁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并负责汇总上报城市桥梁损坏情况。
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事情.
4.专家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专家工作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城市桥梁设施的设计、施工、管理以及交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指挥小组专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参加指挥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5.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指挥系统框架示意图(见附录2)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日常预防和预警机构
由市市政维护处负责城市桥梁的日常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二)预警预防行动
1.由市市政维护处进行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
市市政维护处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以及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检查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照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四级事故四个级别。
1.一级事故
(1)城市跨江大桥,以及跨越铁路主干线的桥梁。
,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有可能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2)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人员100人以上,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国家住建部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城市桥梁重大事故。
2.二级事故
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人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三级事故
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人员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四级事故
(1)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人员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城市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3)道路立交桥及道路下穿铁路立交桥,因超限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二)先期处理
城市桥梁发生重大事故后,市市政维护处按规定立即进行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除立即拨打110.119.120电话求助外,应立即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应急电话见附录1)
1.基本原则
(1)迅速:
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
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想.
(3)直报:
一旦确定发生一、二级事故,指挥小组立即向市级人民政府和区住建厅报告。
三级事故发生后,市市政维护处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政府.
2.报告程序
(1)城市桥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市市政维护处拨打应急电话报告。
市市政维护处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认定是否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市市政维护处应急机构立即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分级应急处理预案。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接报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分别上报市政府有关应急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组织.若系桥梁垮塌,交通中断等突发事件,应同时报海事、航道、公安交警、交通等有关部门。
3.响应行动
(1)各有关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2> 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3〉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和进行证据搜集工作;
<4> 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记,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服从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3)重特大事故快报应依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桥梁的规模、类型以及技术指标;
<4〉 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它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指挥部组长、副组长,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召开指挥小组会议,通报事故情况,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宣布启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通知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迅速与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应急情况,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分别向市政府、区建设厅汇报。
(5)指挥小组召开指挥小组成员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城市桥梁的抢险、抢修、改道通行等建议方案,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6)在应急响应期内,指挥部组长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市政府有关活动,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指挥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4.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办公室合理安排人员,各成员单位或部门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值班安排;保证值班人员随时接收市政府及区建设厅的指示和事故现场的事故信息;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5。
指挥协调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通知有关成员参加应急事故处置的应急指挥。
(2)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6。
应急支援
当本系统城市桥梁事故的应急抢险力量不足、需要上级及其它部门或单位支援时,由指挥小组根据支援请求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均按市政府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7.新闻发布
城市桥梁重大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由指挥小组决定,特别重大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应报请市政府决定。
重大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8。
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特殊情况下,报市政府或区建设厅决定。
五、后期处置
(一)总结评价
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天内向指挥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2。
指挥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城市桥梁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2。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 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三)统计上报
指挥小组应统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物资与人员劳务的征用补偿情况、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应急物资的损耗情况,上报市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指挥保障
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科,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市桥梁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城市桥梁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通信保障
1。
完善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响应的通信系统,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同市政府应急机构、市市政维护处和应急后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2.应急响应通讯能力不足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请市政府决定,请信息产业部门组织协调电讯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3。
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4.宣传、培训与演习
(1)宣传教育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城市桥梁的应急基本概念与知识。
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政维护处负责进行。
(2)应急培训
<1〉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指挥小组组织对所有参与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2>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应急指挥小组管理人员及桥梁设计、桥梁管状单位的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自治区城市桥梁应急机构的培训。
(3)演习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进行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市市政维护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内部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应当根据对事故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报市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二)奖励与惩罚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在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并解释。
4.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附件
附件1
相关单位应急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备注
市政府值班室
24小时值班电话
市委值班室
24小时值班电话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上班时间值班电话
下班时间值班电话
市政维护管理处
上班时间值班电话
下班时间值班电话
市质监处
2852740或2811007
上班时间值班电话
下班时间电话
市安监局
办公室值班电话
供电抢修
95598
24小时值班电话
供水抢修
96332
24小时值班电话
燃气抢修
2895119或
24小时值班电话
市防疫站
上班时间值班电话
下班时间值班电话
公安
110
消防
119
医疗
120
附件2 柳州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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