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住宅项目群塔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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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住宅项目群塔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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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住宅项目群塔方案
XXX项目
群塔施工方案
公司图标
Xxxxx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目录
1、编制依据1
2、工程概况1
2.1工程简介1
2.2建筑概况1
2.3现场情况1
3、群塔施工部署2
3.1群塔部署2
3.2塔吊状况2
3.3塔机高度2
3.4塔机相邻距离3
3.5群塔作业配合要求3
4、群塔管理措施3
5、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措施4
5.1对信号员的要求:
4
5.2对塔吊司机的要求:
5
5.3工作前的检查:
6
5.4工作中注意事项:
6
5.5塔吊运行控制8
5.6各项安全措施10
6、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10
7、其他防护措施10
8、安全文明措施11
9、群塔碰撞危害分析及应急措施12
9.1、群塔碰撞危害分析12
9.2、群塔作业应急措施12
附图:
塔吊分布位置图一12
序号
名称
编号
1
建设项目施工图纸
2
塔吊使用安全说明书
3
住宅小区场地地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4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12
6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7
建筑施工起重机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276-2012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9
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
5
监理单位
6
勘察单位
7
质量监督单位
8
施工总承包单位
9
资金来源
10
合同承包范围
11
合同工期
12
开竣工日期
13
合同质量目标
符合《GB50300-201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2建筑概况
2.3现场情况
项目位于XXXXXXX。
交通便利,施工现场内相对狭小,场内材料运输及堆放较为困难,且场地北侧、西侧、南侧均有10KV高压线环绕,施工现场情况复杂。
结合现场情况,本区域内共设置7台塔机,其中我公司共4台,详见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一;XXX公司3台,详见塔吊分布位置图所示,塔机之间存在交叉作业,情况较为复杂,因此,应加强群塔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3、群塔施工部署
3.1群塔部署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4栋建筑物各需要安装一台QTZ63(5015)型塔机,塔吊位置两两相互影响,存在交叉作业,塔机位置见塔机平面位置图。
3.2塔吊状况
单体工程
塔机型号
安装形式
起重臂
长度
结构
高度
基础承
台高度
塔机最终
高度
锚固
数量
1栋
QTZ63
(5010)
预埋支腿固定式
45m
44.25m
-5.95m
65m
3道
4栋
QTZ63
(5010)
预埋支腿固定式
35m
44.45m
-6.5m
65m
3道
5栋
QTZ63
(5010)
预埋支腿固定式
40m
53.3m
-6.5m
75m
3道
8栋
QTZ63
(5010)
预埋支腿固定式
50m
48.5m
-5.4m
70m
3道
3.3塔机高度
单体
工程
塔机型号
初安装顶
升高度
第二步顶
升后高度
第三步顶
升后高度
锚固
数量
1栋、4栋
QTZ63(5010)
15m
35m
65m
3道
5栋
QTZ63(5010)
20m
40m
75m
3道
8栋
QTZ63(5010)
20m
40m
70m
3道
3.4交叉塔吊相邻距离
由塔吊布置图中可以看出我公司1栋塔吊与8栋塔吊、2#塔吊交叉,塔身之间水平距离分别为82m、82m;8栋塔吊与7#塔吊、1栋塔吊交叉,塔身之间水平距离分别为74.5m、82m;4栋塔吊与5栋塔吊、3#塔吊交叉,塔身之间水平距离分别为62m、64m;5栋塔吊与4栋塔吊、3#塔吊交叉,塔身之间水平距离分别为62m、66m。
3.5群塔作业配合要求
1)群塔高差:
根据《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第10.5条规定,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的要求,结合塔机及本项目情况,相邻各塔安装高度必须保证2塔节的高差。
2)相邻塔相互距离均应大于相邻塔臂的长度2米。
在本工程中均满足上述要求,因此两塔高差保证5米即可。
3)合理安排,控制施工顺序,塔臂严禁在安全范围内低于相邻建筑物的高度。
4)为避免塔吊吊重物出现场,发生社会意外事故,在塔吊服务半径和现场围墙相交处及东侧围挡上方插红黄双色标识旗帜,利于塔吊司机准确判断服务区。
4、群塔管理措施
4.1加强管理与协调
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护保养人员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
4.2制定作业预案措施。
塔机安装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塔机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策划,对群塔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危险等级,并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各项预案措施,确保各项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4.3合理进行施工组织。
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单》。
4.4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
4.5加强联络、通讯管理。
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组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
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配备数字化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4.6加强指挥管理。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5、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措施
5.1对信号员的要求:
5.1.1信号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法,努力学习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
5.1.2信号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特殊工种作业证,方可担任信号指挥人员,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信号指挥作业。
5.1.3信号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必须持证上岗,责任心强,班前班中要严禁喝酒,不得盲目指挥。
因信号指挥人员盲目乱指挥所发生的事故,由指挥信号人员负责。
5.1.4信号员必须佩带明显的标志,作业中只允许信号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严禁信号人员脱岗、由他人代替指挥。
信号指挥人员需使用哨子、信号旗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5.1.5信号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熟知吊装的安全知识,了解每项作业的内容要求。
5.1.6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信号指挥人员指挥同一台塔吊时,必须按如下规定进行指挥:
1)所有的指挥人员必须佩戴相同的标志。
各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同一种信号。
2)作业中只能有一个信号人员发出指挥信号,严禁两个或两个以上信号员同时发出指挥信号。
5.1.7严格按照群塔作业方案进行操作。
严格执行“十不吊”等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5.1.8各台塔吊运转时,专职信号人员相互之间必须保持联系通畅,相互协作,防止塔吊间出现相互碰撞等安全事故。
5.1.9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应掌握所指挥的塔吊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
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5)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6)掌握塔吊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7)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5.2对塔吊司机的要求:
5.2.1塔吊司机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法,努力学习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
5.2.2塔吊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5.2.3塔吊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体检合格。
塔吊司机应熟悉塔吊的性能,严禁违章操作。
5.2.4工作中,塔吊司机必须精神集中,服从佩带标志的信号人员的指挥,鸣笛提示对方,各项动作要稳准。
塔吊司机不服从信号指挥私自操作,发生事故由塔吊司机负责。
塔吊司机应发现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应拒绝作业。
5.2.5起钩及落钩时,吊件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5.2.6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只有当一个信号指挥人员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
当发现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信号时,司机不得操作。
2)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信号人员的指挥才能工作。
严禁无指挥操作,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5.2.7严格按照群塔作业方案进行操作。
5.2.8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5.2.9塔吊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所操纵的塔吊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塔吊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3)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4)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5)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6)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7)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8)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5.3工作前的检查:
5.3.1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5.3.2检查塔式起重机基础有无过大沉降等异常情况(尤其是雨季)。
5.3.3上机操作前,应先将卡锁打开。
5.3.4检查塔机的电气部分是否正常;检查制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各传动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检查吊钩、滑轮、卡环是否符合要求。
5.3.5塔机正式运转前进行空载运转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正式运转。
5.3.6塔式起重机司机每班作业前都必须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塔式起重机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5.4工作中注意事项:
5.4.1钢丝绳断丝数一个节距交互捻达到10%或同向捻达到5%或钢丝绳打死结、有死弯、有明显的腐蚀现象时不得使用。
钢丝绳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0。
5.4.2逮子绳采用编插法制作,编结长度要大于或等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得小于300㎜。
5.4.3吊装用的卡环必须是锻造的,禁止使用铸造式或焊接式。
卡环表面必须光洁,不得有裂纹、毛刺、飞边、变形、缺口等缺陷,不准补焊使用,并且严禁卡环以两侧受力方式使用。
5.4.4吊运大模板、上料平台等大型设备时,必须使用卡环。
吊运零散物时必须装笼,长料必须捆绑锁死。
5.4.5如果使用旗语进行跨楼吊装,必须增设信号传递人员。
5.4.6吊钩上升至最大高度时与起重臂间的距离最少不小于1米。
5.4.7重物平移时,起吊物距离所跨越物在1米以上。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4.8为保证施工安全,塔式起重机应维持塔臂高于现场原有建筑物10米以上;起重臂与起吊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严禁跨高压线吊物,严禁吊物出现场。
5.4.9起吊中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操作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十不吊”规定是:
①信号不明不准吊。
②斜牵斜挂不准吊。
③吊物重量不明、超载、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④散物捆绑不牢、零小物无容器或物料装放过多不准吊。
⑤吊物上方、下方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品不准吊。
⑦机械安全装置失灵、司机带病不准吊。
⑧现场光线昏暗、缺乏照明不准吊。
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而无保护不准吊。
⑩五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5.4.10信号员应思想集中,起吊和落吊时,在吊件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5.4.11吊运的物体不能乱堆乱放,应堆放平整。
经倒料平台吊运物料时,材料堆放不得超过限重、高度不得超过护身栏。
5.4.12吊料过程中尽量按照起钩→收车→转臂→行车→放钩顺序进行操作。
5.4.13作业中如遇6级风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小车收回到交错区域以外,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风力在4级风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升降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到4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5.4.14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5.4.1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4.1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4.17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模板拆除时,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5.4.18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
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夹角之间应加垫块。
5.4.19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5.4.20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5.4.21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拔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5.4.2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
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4.23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
5.4.24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当采用绳卡固接时,应使用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
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
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
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5.4.25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导钢丝绳。
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
5.4.26起重用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如发现破丝、断股现象要及时更换,严禁“带伤作业”。
5.4.27严格塔吊的调运操作,平时
5.5塔吊运行控制
5.5.1明确规定了塔机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
低塔机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
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客塔让主塔:
以各塔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
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确定。
5.5.2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24小时有塔机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
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5.3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保证每台塔吊不得串台。
5.5.4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5.5.5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5.5.6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5.7指挥过程中,要求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
安全提示语言必须:
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5.5.8起重工要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5.5.9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5.5.10塔机顶升的管理
与相邻单位无影响的塔机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
同时必须书面上报生产主管。
生产主管签字批准后方可顶升,否则,不得顶升,经与相临塔机协调后,再确定如何顶升。
5.5.11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是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各塔机必须按塔机指挥中心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5.6各项安全措施
5.6.1塔司、信号工和监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5.6.2任何非塔吊指挥人员不得指挥塔吊运转。
5.6.3塔司、指挥人员不得疲劳作业,身体状况、情绪不好时不得进行吊运、指挥。
5.6.4信号指挥人员不得兼任他职,每台塔吊司机及信号工人员固定,不得随意调换。
6、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6.1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吊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5m。
6.2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6.3吊装发生矛盾时各塔塔司和哨工要做到安全礼让,不得有意阻碍其它塔吊运转。
6.4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6.5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20m,严禁在此幅度外转臂。
6.6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7塔司在做每一个动作之前都要先鸣笛。
6.8回转控制:
在结构施工过程中,结构的施工作业面不可避免出现在同一楼面时,两台塔吊采用同方向回转。
6.9在塔吊提升重物时,应严格按照先高后低的顺序,即高的塔吊先提升,低的塔吊后提升,以免碰撞。
6.10作业后,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移至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至离臂杆顶端2~3m处。
7、其他防护措施
由于本施工区域北侧、南侧、西侧均有10KV高压线环绕,线路为裸线,施工所用的塔吊需要360度回转,在高压线未入地前,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故应对高压线进行防护。
同时应对塔吊覆盖到的高压线区域进行限位设置,在塔吊吊臂前端设两处限位标志点,施工过程中塔吊指挥员必须站在高压线正下方,指挥塔吊吊运,其运行范围不准超出相应的限位标志并保证塔吊与高压线时刻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同时,对于北侧及西侧高压线的防护采用搭设防护架的方式,而对于南侧由于不属于本项目施工区域,只能对1栋塔吊及8栋塔机设置限位并配备专人指挥。
防护架搭设要求:
①采用绝缘材料:
沙杆搭设。
② 搭设方法:
按木脚手架搭设规范搭设。
③ 搭设参数:
横距2米,纵距2米,步距1.8米,高度14米,长度约240米,立杆埋入地下不小于0.5米,沙杆搭接不小于1.5米不少于3道绑扣。
④ 防护架横向截面设连续“之”字形支撑纵向设置剪刀撑,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⑤ 高压线上下2米用木板封挡,其他部位用密目网封闭。
⑥ 在防护架上设警示标志、挂彩旗。
⑦ 有变压器台处整体封闭防护。
8、安全文明措施
8.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8.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8.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8.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8.5、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8.6、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8.7、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8.8、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对讲机的信号指挥。
8.9、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8.10、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8.11、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8.12、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8.13、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8.14、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特别电工、塔吊驾驶员除必要的安全交底、教育外;针对场内的高压线、变压器的使用安全,要求每日交接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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